诸葛亮《答李严书》考析

2024-05-21 06:27张寅潇黄巧萍
史志学刊 2024年1期
关键词:诸葛亮

张寅潇 黄巧萍

摘 要 《北堂书钞》收录有诸葛亮《答李严书》“吾受赐八十万斛,今蓄财无余,妾无副服”一信,学界对于“八十万斛”记载的真实性以及“妾无副服”的理解都存有争议。根据对书信撰写时代背景和文献的分析,“八十万斛”应为“八千斛”之误。“妾”应专指姬妾,“副”指多余的,“妾无副服”即是姬妾没有富余的衣服。同时,由于该书与诸葛亮《答李严(劝受九锡)书》的写作时间非常接近,且二书内容上具有一定的相关性,故二者或为同一封书信,均作于蜀汉建兴七年(229)。

关键词 诸葛亮  《答李严书》  妾无副服  妾  副

《北堂书钞》卷三十八《政术部·廉洁》收录有诸葛亮写给李严的一封回信,题为《答李严书》,其曰:“吾受赐八十万斛,今蓄财无余,妾无副服。”(P136)其中对“八十万斛”记载的真实性以及“妾无副服”的理解,学界存在着争议。鉴于该问题尚有进一步讨论的空间,故笔者不揣浅陋,略论于下,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八十万斛”还是“八千斛”?

首先是信中所言“受赐八十万斛”的问题。关于后主赏赐诸葛亮的具体数量,史书记载不一,大致有“八十万斛”“八十斛”“八千斛”三种说法。《北堂书钞》注曰:“今案严辑《诸葛亮集》据《书钞》引同张氏百三家本脱‘万字,陈、俞本‘十作‘千,亦脱‘万字,余同。”[1](P136)明张溥所编《汉魏六朝百三家集·诸葛丞相集》作“八十斛”(P21),清袁枚《随园随笔·圣贤高士有妾》亦曰:“孔明有妾,见《答李严书》曰:‘吾受赐八十斛,畜财无余,妾无副服。”(P185)只是“蓄财”作“畜财”。而唐朱揆《钗小志》却引此信作:“吾受赐八千斛,今畜财无余,妾无副服。”(P624)其中,“八十斛”作“八千斛”。

罗志霖《诸葛亮文集译注》认可“八十万斛”的记载,认为“八十万斛,相当于当时一万六千亩土地的年产量。这一数字,足以反映封建统治者和封建社会贫富悬殊的状况”(P151)。李伯勋《诸葛亮集笺论》则经过考证认为,“八十万斛”应为“八千斛”之误,“作为蜀汉首辅,诸葛亮受赐八千斛(合今427680市斤)是不多的”(P86)。谭良啸《诸葛亮〈自表后主〉考析》认为,无论“八十万斛”“八千斛”还是“八万斛”,都是不太可能的,“如果一次接受到24万斤或240万斤谷物的赏赐后,还说‘蓄财无余,妾无副服是不可理喻的。按小斛折八千斛和八万斛也分别不少于20万斤、200万斤,这也不是一个小数”(P13)。

考诸文献,《三国志》所见赐臣谷米多以千数为单位,如曹操曾赐郎中令袁涣谷二千斛、赐南阳太守东里衮谷千斛,张辽战功卓越,则赐万斛。魏齐王曹芳追赐故司空徐邈、征东将军胡质、卫尉田豫谷二千斛。值得注意的是,邓艾灭蜀后,“遣尚书郎李虎送士民簿,领户二十八万,男女口九十四万,带甲将士十万二千,吏四万人,米四十余万斛,金银各二千斤,锦绮采绢各二十万匹,余物称此”(P901)。如此看来,蜀汉被灭时整个国家粮食的存量也只有四十余万斛,又何来八十万斛赐予丞相?刘璋使刘备征讨张鲁时也仅以“米二十万斛、骑千匹、车千乘、缯絮锦帛”(P869)资送,可知“受赐八十万斛”的记载并不符合客观事实。而“八十斛”的赏赐数量又过少,诸葛亮作为蜀汉一国丞相,不可能仅仅接受如此少量的赏赐。

综合诸家说法以及文献记载来看,“八十万斛”的数量过于庞大,其时尚未有大臣接受如此巨額赏赐的先例,而“八十斛”的赏赐数量又过少,不符合诸葛亮蜀汉丞相的身份,亦与后文“蓄财无余”难以构成恰当的逻辑关系,故而《钗小志》所引《答李严书》“八千斛”的记载应当是可信的。诸葛亮受任托孤以来,“外连东吴,内平南越,立法施度,整理戎旅”(P930),蜀汉在他的治理下“道不拾遗,强不侵弱,风化肃然”[7](P930)。平定南中后,为报刘备知遇之恩,实现“兴复汉室、还于旧都”的政治理想,诸葛亮又马不停蹄地赶赴汉中(今陕西汉中),北伐中原。后主刘禅正是鉴于诸葛亮立下的汗马功劳,故而赏赐他八千斛谷米,以示国恩。

然而,正如谭先生所言,无论“八十万斛”还是“八千斛”,都不是一个小数目,说明诸葛亮接受了巨大的赏赐,但即便如此,他仍说自己家中并无多余的钱财,家眷们也没有多余的衣服,可见廉洁之至。《三国志·诸葛亮传》载诸葛亮曾上表后主曰:“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P927)等到诸葛亮去世,果真如其所言,可知诸葛亮虽位极人臣,但却是一名相当廉洁的官员。

二、“副服”涵义

其次是关于“副服”的涵义,学界也有多种说法,主要有两种:一为“多余或换洗的衣服”,如张连科《诸葛亮集校注》(P90)、李伯勋《诸葛亮集笺论》(P86)等;一为“与身份相称的衣服”,如王瑞功《诸葛亮研究集成》等(P5312)。刘逸生《三国小札》则意译为“妾侍只有一套见客的衣服”(P283),可与“相称说”归于一类。

我们先来看“相称”“换洗”的说法。作为丞相的家眷,不免要出席一些重要礼仪活动,故而无论妻还是妾都不太可能没有与其身份相称的衣服,至少会有一两套比较正式的衣服,这样方不至于失礼。而穿衣必然会有换洗,不大可能只有一套,“换洗”的说法也不尽合情理。且从前后对应的角度来看,“妾无副服”与“蓄财无余”表达的应该都是“无余”之义,无论钱财还是衣物都只是够用而已,这样看来,将“副服”理解为“相称之服”或“换洗之衣”就显得不太合适。

此外,还有学者提出一些新观点,颇具新意,如陈思婷指出“副服”指“覆首之服(即首饰)”,王云路则认为“副”指“一对成套使用的物品”(P28)。“副”的确有“头饰”之义,《诗·鄘风·君子偕老》:“君子偕老,副笄六珈。”毛传:“副者,后夫人之首饰,编发为之。”(P313)然而,“副”却未见与“服”连用表示首饰。而且,首饰有无亦非财富多寡的决定性因素,即便不戴首饰,亦可衣着华丽艳美之服。

古代人们多是通过妻妾的着装来判断一个人奢侈与否,而非首饰。《史记·管晏列传》:“(晏婴)既相齐,食不重肉,妾不衣帛。”(P2134)《东观汉记·祭遵传》:“祭遵奉公,赏赐与士卒,家无私财,身衣布衣韦袴,卧布被终身,夫人裳不加彩,士以此重之。”(P375)

《三国志·蒋钦传》:“(孙)权尝入其(指蒋钦)堂内,母疏帐缥被,妻妾布裙。”(P1287)无论是“不衣帛”还是“不加彩”,抑或“布裙”,关注的焦点都是衣服,而非首饰。若欲用妻妾没有首饰来显示自己生活节约就显得说服力不够强,将“副服”理解成首饰并不是特别恰当。王文所谓“一对成套使用的物品”有一定道理,但不够准确。正本与副本是两个相对独立的存在,并非一定要成套使用,衣服更是如此。所以这种说法也比较牵强。

我们认为,还应将“副服”中的“副”理解为“富余”“多余”之义方为恰当。“副”本身有文献副本之意,《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云:“副在有司”。颜师古注曰:“副,贰也。”(P528)这里的“副”相当于今日所言“备份”,可引申为“富余”“多余”之意,与“服”连用则指“备用之服”。《唐律疏议·贼盗》曰:“真、副等,真谓见供服用之衣,副谓副贰之服。”(P297)“妾无副服”即指诸葛亮姬妾的衣服只是够用而已,没有富余的。

《答李严书》此言之所以会出现不一样的理解,主要是因为此信已佚,后人无法窥其全貌,这才导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然而,此信虽失,但我们仍然可以参考其他类似文献记载,《三国志·姜维传》所载一则史料便为我们准确理解书信内容提供了重要参考。蜀汉秘书令郤正曾评价大将军姜维道:“姜伯约据上将之重,处群臣之右,宅舍弊薄,资财无余,侧室无妾媵之亵,后庭无声乐之娱,衣服取供,舆马取备,饮食节制,不奢不约,官给费用,随手消尽。”(P1068)

以上这段记载与诸葛亮《答李严书》以及《自表后主》的内容是大体一致的,讲的都是姜维、诸葛亮二人虽身居高位,却始终保持着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姜维“宅舍弊薄,资财无余”,诸葛亮家产也不丰厚,“蓄财无余”。姜维“官给费用,随手消尽”,诸葛亮也是“随身衣食,悉仰于官”。姜维及其家人“衣服取供”,诸葛亮也是“妾无副服”。如果说“妾无副服”难以理解,但“衣服取供”意思就很明了,衣服只是够用而已,那么“无副服”应该也是指“没有富足的衣服”。诸葛亮此言是说自己虽接受了多达八千斛粮食的巨大赏赐,但家里并没有多余的钱财,姬妾的衣服也只是仅仅够用。

三、“妾”的指代对象

再次是“妾”的指代对象问题。袁中道、袁枚等人均以《答李严书》此言为诸葛亮有妾之证。清人张澍也认为“妾”指诸葛亮之妾,感慨道:“侯之妾乃无副服,其俭德可师矣。惜妾之姓不传。”(P163)李兆成《读“妾无副服”札记》,罗开玉、谢辉《诸葛亮与蜀汉廉政建设初论》,袁忠仁《诸葛亮文选译》等,也都赞成诸葛亮曾纳妾的说法。

诸葛亮结婚后一直未有子嗣,便向东吴的兄长诸葛瑾请求将其次子诸葛乔过继给自己为后。诸葛亮一边求子为嗣,同时,为作两手准备,很可能也纳了妾,后来便有了亲生子诸葛瞻的出生。陆侃如《中古文学系年》也认为诸葛亮是有妾的,并怀疑瞻即为亮之妾所生(P474),我们认为这种可能性是很大的。诸葛亮因正妻黄氏一直未生育子嗣是完全有可能纳妾以延续血脉的,“像诸葛亮这样的丞相,娶一个小妾,在當时是丝毫不为怪的事”(P6)。

高二旺《论社会生活中的诸葛亮》认为,“妾”应是诸葛亮对妻子的谦称,而这里的妻应指的是诸葛亮再婚的妻子(P38)。虽然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就目前所见材料来看,并无诸葛亮再婚的记载,且因妻子不育便休妻再娶的做法也不符合情理。余明侠《诸葛亮评传》则将“妾”当作“妻妾”的合称,认为诸葛亮“家人生活俭朴,妻妾没有副服”(P310)。古代妻子与姬妾的界限是非常分明的,一般不会这样合称,更不会以“妾”代指妻妾。

值得注意的是,《三国志·诸葛亮传》所载诸葛亮《自表后主》中“子弟衣食,自有余饶”一句,在《北堂书钞》的引文中却作“妻子衣食,自有余饶”(P135)。“妻子衣食”是古代文献中常见词语,《三国志·徐邈传》:“(徐邈)赏赐皆散与将士,无入家者,妻子衣食不充。”(P740)《隋书·循吏传》:“及(柳俭)还乡里,乘敝车羸马,妻子衣食不赡。”(P1683)《宋史·范仲淹传》:“(范仲淹)其后虽贵,非宾客不重肉。妻子衣食,仅能自充。”(P10276)而“子弟衣食”却不常见,《诸葛亮传》“子弟衣食”很可能是“妻子衣食”的讹误。既然诸葛亮自己说“妻子衣食,自有余饶”,那么将“妾无副服”中的“妾”理解为正妻或妻妾便不合适了。

另外,《太平御览》卷七百七十三《车部二·叙车下》引《孔丛子》载宰予曰:“臣自侍卫夫子已来,窃见其言不离道,动不遗仁,贵义尚清,素好俭,妻不服彩,妾不衣帛,车器不雕,马不食粟。”(P3427)这里“妻”和“妾”是分开的,可见二者的标准是不同的。

“妾不衣帛”是古代官员节俭的重要标志,如前所述,晏缨相齐,妾不衣帛。季文子相鲁,也是“妾不衣帛,马不食粟”(P894)。而《墨子·七患》“马不食粟,婢妾不衣帛”(P36),更是直接点明“妾”专指婢妾,就是奴婢与姬妾。所以,“妾无副服”中的“妾”应该指的只是姬妾,而不包括正妻,“妾无副服”即指诸葛亮的姬妾没有多余的衣服。

作为蜀汉国的丞相,诸葛亮已“位极人臣,禄赐万亿”(P999),是完全有条件为爱妾多置办一些华美衣服的,何况她很可能还曾为诸葛亮生育了唯一的子嗣。然而,即便如此,诸葛亮仍恪守清洁简约的生活作风,不对爱妾过分宠溺,只允许她拥有适量的衣服,正如张澍所言:“侯之妾乃无副服,其俭德可师矣。”

综上所述,《北堂书钞》所收诸葛亮《答李严书》一信应作:“吾受赐八千斛,今蓄财无余,妾无副服。”意为:“我曾接受皇上八千斛粮食的巨大赏赐,但家中并无余财,姬妾的衣服也仅仅够用而已。”

四、写作年代

最后是写作年代的问题。因无其他材料佐证,诸葛亮《答李严书》写作的具体年月现已无从知晓,王瑞功主编的《诸葛亮研究集成》将其系于蜀汉建兴七年(229)左右(P312),可从。诸葛亮此信既题为《答李严书》,显然是给李严的回信。刘备弥留之际除托孤于丞相诸葛亮外,还以尚书令李严为副,令二人共同辅佐后主刘禅。《三国志·李严传》载:“(章武)三年,先主疾病,(李)严与诸葛亮并受遗诏辅少主。”(P1000)

李严本为南阳郡吏,“以才干称”[2](P998),荆州牧刘表使守秭归(今湖北秭归)。后曹操南下,李严西入巴蜀,益州牧刘璋以之为成都令,“复有能名”[2](P998)。刘备入川,进逼成都,刘璋以严为护军,拒之于绵竹(今四川绵竹),严却率众归降。刘备定蜀,以严为犍为太守、兴业将军。刘备北上与曹操争汉中之时,资中、新道等地有盗贼、蛮夷反叛,李严未向刘备请援,仅率五千郡士便将叛军击破,又展示出其无与伦比的将才。刘备东征惨败,屯驻白帝(今重庆奉节),恰逢尚书令刘巴亡故,李严得以从地方大员进入中朝,接替刘巴任尚书令。而后,刘备去世前又“以(李)严为中都护,统内外军事,留镇永安”,给予李严巨大的政治资本和一支战斗力不俗的军事力量,这也成为他日后抗命不遵、请求开府、“求以五郡为巴州刺史”的胆量和底气。

按照刘备的事先安排,诸葛亮应该是总领蜀汉政务,李严统领军务,协助诸葛亮辅佐后主。然而,刘备去世后,诸葛亮总揽大权,“政事无巨细,咸决于亮”[2](P918),“李严不得入成都,只是居永安为外镇,实际上无法起到刘备原来许诺于他的辅政作用,中都护统内外军事也成为具文”(P196-197)。

这对于与诸葛亮同为托孤大臣的中都护李严来讲,当然是不愿意接受的。蜀汉建兴三年(225),李严曾与曹魏新城太守孟达写信,“吾与孔明俱受寄托,忧深责重,思得良伴”[2](P999),似有引孟达入蜀为己援之意。诸葛亮随即以“以出军汉中,严当知后事”为由,将李严调离永安,使其“移屯江州”。

受主客观条件所限,李严在与诸葛亮争权的过程中经常落于下风,在这样的情况下,李严“只得退而求其次,力图在江州扩大实力,巩固分陕之势”(P197)。

同时,为弥补自己心理上的落差,遂行安身求名之事。诸葛亮后来在《废李平(即李严)表》中提到“(李平)所在治家,尚为小惠,安身求名”,即指此。建兴九年(231),李严因粮草运输不济被诸葛亮废为庶人。但即便如此,李严家中仍有“奴婢宾客百数十人”(P1001),可知其在职之时是何其的豪奢。诸葛亮《答李严书》应是以自身为例,劝告李严能够一改奢侈之风,切实履行先主遗命,与自己勠力同心,共扶汉室。

建兴五年(227)诸葛亮平定南中后,随即出兵北驻汉中,准备北伐。建兴六年(228)春、冬与建兴七年(229),诸葛亮先后向曹魏发动了三次进攻,但收效不大。为进一步加强北伐力量,诸葛亮意欲调李严所领部队北上以镇汉中,李严却“穷难纵横,无有来意,而求以五郡为巴州刺史”[2](P1000)。诸葛亮眼见北伐接连失利,赵云等众勇将一一故去,汉室复兴的希望越来越渺茫,不禁心急如焚,“夙夜忧叹”(P920)。相反,同为托孤重臣、掌握着蜀汉精锐的中都护李严却无心国事,“不思忠报”,只顾自己贪图享乐。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诸葛亮在给李严的回信中劝说其不要因私废公,希望他能担负起托孤重任,与自己一齐辅佐后主,共伐曹魏。

综上所述,诸葛亮《答李严书》的书信年代应在建兴七年(229)前后。据《三国志·李严传》裴注记载,诸葛亮还有一封《答李严书》,即答李严劝其受九锡、称王一书,其曰:“吾与足下相知久矣,可不复相解。足下方诲以光国,戒之以勿拘之道,是以未得默已。吾本东方下士,误用于先帝,位极人臣,禄赐百亿。今讨贼未效,知己未答,而方宠齐、晋,坐自贵大,非其义也。若灭魏斩(曹)叡,帝还故居,与子并升,虽十命可受,况于九邪!”[2](P999)

据信中“灭魏斩叡”之语,再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陶侃如《中古文学系年》认为诸葛亮《答李严书》的写作时间应在诸葛亮恢复丞相职位的建兴七年(229)(P485),其说可从。而根据王瑞功推断以及上文讨论,此信与《北堂书钞》所引《答李严书》书写的时间非常接近。同时,二书的内容也有相似之处。诸葛亮在《答李严书》中先讲述自己德薄才浅、“讨贼未效”,没有资格接受九锡,继而以自身为例,虽位极人臣,然仍保持着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希望李严也能像自己一样清正廉洁、勤于国事。基于此,我们认为《北堂书钞》所引《答李严书》所言或即为诸葛亮《答李严书》(指答李严劝受九锡那封)信中内容,两封书信实为同一封,只是不同书籍征引时选取的内容不同罢了。

五、结语

作为蜀汉丞相的诸葛亮在为国操劳之余,勤于著述,笔耕不辍。据陈寿上《诸葛氏集》所言,诸葛亮的著作大约有二十四篇,“凡十万四千一百一十二字”(P929)。然而,他的文献大多湮没无存,能够流传下来的并不多,且多为只言片语,无法窥其全貌。幸得《太平御览》《北堂书钞》等类书所引,我们方得以略窥一二,《答李严书》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该信仅存十六个字,但对于文中的具体涵义,学界却一直存有争议。根据对书信撰写时代背景和文献的分析,“八十万斛”应为“八千斛”之误,“妾”应专指姬妾,“副”指多余的,整句意为:“我曾接受皇上八千斛粮食的巨大赏赐,但家中并无余财,姬妾的衣服也仅仅够用而已。”

即便学界对《答李严书》具体内容的理解有所争议,但学者们对它反映出诸葛亮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则没有任何异议。短短十六字,却向人们展示了一代贤相勤俭报国、敬业清廉的高洁风范,时至今日,仍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由于《北堂書钞》所引《答李严书》与《三国志》裴注所引《答李严(劝受九锡)书》一信的写作年代非常相近,大约都在蜀汉建兴七年(229),而二书在内容上也有相关之处,故二书或为同一封书信。同时,《答李严书》也隐隐透露出诸葛亮、李严两位托孤大臣权力纠葛的端倪。在连续北伐无果的困难境遇下,诸葛亮劝说同为托孤大臣的李严不要总是贪图享乐、安身求名,希望他能切实担负起托孤重任,与自己一齐辅佐后主,共伐曹魏。

(责编:张文娟)

Research on Zhuge Liang's "Reply to Li Yan's Book "

Zhang Yinxiao      Huang Qiaoping

Abstract  Beitang Shuchao contains a letter from Zhuge Liang's "Reply to Li Yan's Book" stating that "Wu shou ci ba shi wan hu, jin xu cai wu yu, qie wu fu fu." There is controversy in the academic community regarding the authenticity of the record of "Ba shi wan hu" and the understanding that "Qie wu fu fu". According to the analysis of the historical background and literature of the letter writing, "Ba shi wan hu" should be mistaken for "Ba qian hu". "Qie" should specifically refer to a concubine, "Fu" refers to excess, and " Qie wu fu fu" means that (Zhuge Liang's) concubine does not have surplus clothing. At the same time, due to the close writing time between the book and Zhuge Liang's "Reply to Li Yan's book (advise him to accept Jiu xi) ", and the certain correlation between the content of the two letters, they may be the same letter, both written in the seventh year of Jian Xing in the Shu Han Dynasty (229).

Key words   Zhuge Liang   Reply to Li Yan   "Qie wu fu fu"   Concubine   Assistant

作者簡介:张寅潇(1986-),男,河南西平人,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文化与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历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秦汉三国史、历史文献学及陕西历史文化;

黄巧萍(1982-),女,广东新会人,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古籍整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历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先秦秦汉史、历史文献学。

基金项目:本文为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诸葛亮研究中心2023年度一般项目“诸葛亮书信文献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23ZGL03)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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