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国艳
(天津市滨海新区急救分中心管理一科,天津 300451)
近些年来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经济收入显著提升,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一辆或者是多辆汽车,再加上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交通事故的发生越来越多,导致乘车人员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1]。在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损伤中颅脑外伤相对较为常见和危重,其发生率仅仅低于四肢伤,具有较为严重的危害,如果无法给予患者及时、有效的救治可能导致致残、死亡等相关情况的出现,也就是说积极做好急救工作至关重要,可以在减轻患者伤痛的同时挽救其生命[2]。随着急救理念的不断变化,院前急救工作的重要性得到了一定的凸显,尤其是对于交通事故致颅脑外伤的患者来说做好院前急救工作是非常重要的,需要更加全面地实施各项护理操作,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分析实施交通事故致颅脑外伤患者院前急救的过程中院前急救护理的应用效果与价值。基于此,本研究通过随机抽样法选择因为交通事故致颅脑外伤的48 例患者为对象,分析了交通事故致颅脑外伤患者的院前急救护理措施。现报告如下。
选择2020 年5 月—2022 年5 月我院收治的因为交通事故致颅脑外伤的48 例患者为研究对象,通过抽样法随机选择因为交通事故致颅脑外伤的48 例患者为研究对象,根据患者是否接受院前急救护理将其分为研究组与参照组,各24 例。研究组中男17 例,女7 例;年龄20~68 岁,平均年龄(43.96±2.98)岁;参照组中男18 例,女6 例;年龄19~66 岁,平均年龄(44.12±3.06)岁。2 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纳入标准:符合颅脑外伤的相关诊断标准且受伤原因为交通事故[3];患者可以基本沟通、交流,并无理解功能障碍;患者及家属均知情并自愿参与本研究。
(2)排除标准:存在较为严重并发症的患者;合并精神类疾病以及认知障碍的患者;存在重要器官功能异常、障碍的患者;存在免疫系统、血液系统疾病的患者。
参照组患者并未实施院前急救护理,常规送至医院实施相关急救措施,研究组患者实施院前急救护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2.1 建立急救应急机制
在实施院前急救护理的过程中建立急救应急体制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完善急救行为,提高护理人员的急救能力。在具体急救护理操作的过程中需要快速、准确地完成各项急救操作,并实现参与急救工作医护人员相互之间的密切配合,充分落实先救后治的原则,优先为患者提供诊治与检查。同时,也需要建立急救护理小组,通过组间培训、配合等更好完成院前急救工作。
1.2.2 快速出诊
在日常工作中哪怕没有接诊工作120 急救车上的相关工作人员也要定期做好相关急救药品是否齐全的检查工作,如果发现缺少药物要及时补充,保证相关仪器、设备均处于最佳使用状态,以确保在接到120 急救电话后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出诊。一般120急救车的出诊时间在1 min以内,并在出诊前了解制定最佳路线,以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让患者在最短的时间内接受后续病情评估与救治。
1.2.3 脱离危险环境
急救护理人员在到达现场之后要立即帮助患者脱离危险环境,快速地了解患者受伤原因以及暴力情况,避免所处环境危险而对患者造成二次伤害。
1.2.4 现场评估
急救人员需要借助ABCBS方法对患者气道、呼吸、循环以及出血、感知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其实际病情将其划分为危重、重症以及轻症,严格执行先救后送的原则,对于病情较为危重的患者需要实施就地抢救,实施紧急医疗处理以实现基本生命体征支持。交通致颅脑外伤患者的病情较为危重且复杂,其可能存在其他合并症,需要给予及时、有效的评估,如果发现患者出现呼吸微弱、无力等情况则考虑气体交换障碍;如果患者血压降低、皮肤苍白且皮肤冰冷则需要考虑休克;如果患者肢体无法自主运动则考虑骨折。
1.2.5 生命体征监测
在为患者实施院前急救护理的过程中实现生命体征监测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在整个过程中均需要借助车载监护仪实现患者血压、神志、瞳孔、呼吸、感觉、皮肤颜色以及末梢血管充盈情况的观察,一旦发现有指标出现异常情况就要及时处理。同时,颅脑外伤患者的病情变化相对较快,在为其实施院前急救护理的过程中需要更加注意瞳孔与呼吸的变化情况,如果有脑疝征象要及时告知医生,并通过甘露醇静脉点滴的方式实现颅内压的降低,并做好随时抢救的准备。
1.2.6 呼吸道干预
对于颅脑外伤患者来说其反射可能会消失,如果患者病情较为严重还可能无法自主实现分泌物、呕吐物的排出,这样的情况可能导致患者出现窒息的情况,因此护理人员在到达现场后需要帮助其实现口腔、鼻腔内分泌物的清除,并将头偏向一例,实施吸氧操作,必要时可以气管插管。同时,也要帮助患者科学实现体位选择,一般为平卧位,并摆放好肢体状态,保证呼吸道通畅。
1.2.7 创面处理
对于交通事故致颅脑外伤的患者来说其还合并存在一定的其他肢体损伤情况,因此在为患者实施院前急救护理操作的过程中还需要实现伤口保护、止血以及感染预防。在具体的操作之中需要借助敷料实现伤口的加压包扎,如果存在四肢创伤则需要将受伤侧的肢体抬高,以减少出血,使用止血带完成止血操作,并控制好结扎止血带的力度,实现肢体的更好保护。同时,对于使用结扎止血带的患者来说如果其转运的路程较长则需要每隔20~30 min松解1次,避免因为止血带使用时间过长而导致肢体坏死的情况。
1.2.8 生命体征维持
在为交通事故致颅脑外伤患者实施院前急救护理的过程中实现患者生命体征的维持是非常重要的,在具体护理工作开展的过程中需要做好以下内容。首先,要保证患者呼吸道处于通畅状态,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开展吸氧、呼吸支持等操作,必要时可以为患者放置口咽导管。其次,如果患者出现了呼吸骤停的情况在需要立即实施心肺复苏操作。最后,需要快速为患者建立静脉通路,以保证液体的快速、有效输注以及血容量补充。
1.2.9 安全转运
在实施患者转运的过程中需要积极与科室之间进行沟通与交流,强化对于患者各项生命体征的观察,并及时告知医院急诊科患者的基本情况以及预计达到医院的时间,为患者开放绿色通道,做好接诊的准备工作。同时,在患者转运的过程中为了避免相关不良情况的出现也要尽可能保证担架处于水平状态。在此基础上,在转运的过程中也要帮助患者妥善实现各种导管的固定,为了避免异物吸入所导致的呼吸道窒息情况。在转运的过程中需要继续将患者的头偏向一侧,并及时实现呼吸道内分泌物的清理。也要保证转运过程中的车速平稳,尽可能不要紧急刹车或者是突然提速,如果患者发生异常情况可以立即停车并就地实施抢救操作,避免不做抢救措施而继续转运情况的出现,并实事求是地做好各项护理记录,密切监测患者的神志、呼吸、血压以及脉搏、瞳孔等情况。
1.2.10 心理疏导
因为交通事故导致颅脑外伤患者的发病相对较为突然,一般来说病情均相对较为严重,给患者造成的冲击相对较大,可能导致患者出现较为强烈的心理波动,出现各种不良情绪与心理状态,甚至可能会因为过于不适而出现拒绝、抗拒治疗的情况。因此,护理人员在为患者实施院前急救护理的过程中就要做好其心理疏导工作,让患者了解自己的病情以及入院后所可能需要接受的各种救治操作,让其知道经过积极的救治、护理后其病情是可以控制的,并介绍一些治疗比较成功的案例,提高患者的治疗细心以及对救治、护理工作的配合度。
1.2.11 院内急救
在患者达到医院之后要与急救科室的相关医护人员进行全面的交接工作,详细说明患者的受伤时间、原因、合并以上及途中出现的各种情况,以保证院内急救工作开展的科学、合理性。在院内急救的过程中要为患者开放绿色通道,在保证患者无生命危险的基础上及时做好各项检查,以明确患者的病情。如果出现突发情况则要立即抢救,并保证急救过程中各项工作的科学安排与合理分工,必要时可以请相关科室前来会诊,对于没有家属陪同的患者则需要尽快联系家属,告知其患者的实际情况,避免后续出现医疗纠纷。
(1)比较2 组患者的抢救效果(急救成功率、致残率以及病死率)和相关时间指标(分诊评估时间、转运时间、神志恢复时间、住院时间)以及急救前、急救后神经功能、日常生活能力、预后评分。
(2)神经功能的评价借助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SS)量表[4]进行评估,包括意识水平、凝视、视野以及面瘫、上肢运动、下肢运动、感觉和语言、构音障碍、忽视症等相关评价内容,评分介于0~42 分之间,评分介于0~10 分之间表示神经功能轻度受损,评分在11~20 分之间表示神经功能中度受损,评分介于21~42 分之间表示神经功能严重受损,评分越低患者神经功能恢复越为理想。
(3)日常生活能力借助日常生活评定量表(ADL)进行评价,所包括的评价内容涉及进餐、洗澡、装饰以及穿刺、控制大小便和如厕、床椅转移、平地行走45 米和上下楼梯等相关内容,最高分为100 分,评分为100 分表示患者生活完全可以自理,无需他人帮助;评分在61~99 分之间表示患者存在轻度功能障碍,可以独立完成大部分日常生活,但是需要一定帮助;评分在41~60 分之间表示患者存在中度功能障碍,需要很多帮助才能完成日常生活;评分小于等于40 分表示患者存在重度功能障碍,大部分日常生活均无法完成或者是完全需要他人的照顾,评分越高日常生活能力越强[5]。
(4)预后借助格拉斯哥预后评分(GCS)进行评价,评分在1~5 分之间,1 分表示患者死亡,2 分表示患者处于植物生存状态且仅有最小反应,3 分表示存在重度残疾清醒与残疾,但是日常生活需要他人照料,4 分表示患者存在轻度残疾,但是可以独立生活,在保护状态下可以工作,5 分表示患者恢复较好且可以正常生活,评分越高表示患者的预后情况越为理想[6]。
采用SPSS 21.0 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以()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n,%)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研究组抢救成功率高于对照组,致残率、病死率均低于对照组,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2 组抢救效果比较(n,%)
研究组分诊评估时间、转运时间、神志恢复时间、住院时间均短于参照组,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2 组相关时间指标分析比较()
表2 2 组相关时间指标分析比较()
急救前,2 组NIHSS、ADL、GCS评分比较,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急救后,研究组NIHSS评分低于参照组,ADL、GCS评分均高于参照组,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2 组急救前、急救后神经功能、日常生活能力、预后评分比较(,分)
表3 2 组急救前、急救后神经功能、日常生活能力、预后评分比较(,分)
近些年来我国交通事故频发,因为交通事故而受伤的患者数量逐年提升,大多数患者的伤情均相对较为严重,往往存在着生命垂危的情况。在交通事故所导致的各种损伤中颅脑外伤的发生相对较多,患者伤情发展与变化均相对较为快速,且往往合并存在的其他的损伤情况,对患者的生命安全有着较为严重的影响与威胁[7-8]。
交通事故致颅脑外伤患者的病情复杂且病势多变,其受伤后会出现恶心、呕吐、感觉障碍以及头痛等相关临床症状,大多数患者还伴随意识不清与思维障碍,临床致残率、病死率很高。有相关调查研究表明,对于交通事故致颅脑外伤的患者来说其最佳的救治时间就是受伤后1 h,如果救治时间超过1 h那么其脑疝发生的风险急剧提高,甚至可能导致患者出现残疾或者是死亡,而对于大多数因为交通事故所导致颅脑外伤的患者来说其往往难以在1 h内入院接受救治,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避免错过救治黄金期就需要为患者实施更加科学、系统且全面的院前救治护理工作[9]。院前急救护理属于现代医学不断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型护理模式,其更好地体现出了“以患者为中心”的护理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规范性,将救治护理工作由院内急诊延伸至了患者发病时所处的现场。院前急救护理与常规急救护理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其实现了急救护理工作的进一步延伸,可以更加快速、准确且针对性地为患者提供各项救治护理工作,通过现代化医疗技术、护理方法的应用有效实现了患者的救护,保证其在达到医院之前可以受到基础且全面的救治操作,为入院后进一步急救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10]。在为交通事故致颅脑外伤患者实施院前急救护理工作的过程中所包括的具体内容与措施涉及建立急救应急机制、快速出诊、脱离危险环境、现场评估、生命体征监测以及呼吸道干预、创面处理、生命体征维持、安全转运、心理疏导和院内急救,其中急救应急机制的建立保证了急救工作开展的规范性与合理性,通过急救小组的建立保证了各项急救护理工作开展的有效性。快速出诊则在接到120 求救电话前就时刻准备着出诊,在接到电话后则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出诊,并根据提前做好的路线规划保证了以最快的速度达到现场。脱离危险环境则保证了达到交通事故现场后及时帮助患者脱离危险环境,避免了各种不安全因素给患者造成的二次伤害。同时,急救工作人员达到现场后实施了患者病情的快速评估,了解了其实际情况与存在的危险状态,以方便后续处理。在生命体征监测的过程中可以及时发现患者的异常情况,并针对性地完整纠正与治疗,保证患者呼吸道处于通畅的状态,避免呼吸阻塞。在此基础上,创面处理、生命体征维持则更好实现了患者合并存在创伤的处理工作,避免了感染等情况的出现,做好了止血操作,并通过各种护理操作将患者的生命体征维持在一个相对合理的范围内。最后,安全转运保证了患者在转运途中的安全性,心理疏导则可以稳定患者的情绪、状态,让其更好接受救治,院内急救的开展则是抢救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前面一切操作的最终阶段,对患者的更好救治与恢复有着积极的作用和意义。本研究结果显示,研究组抢救成功率高于对照组,致残率、病死率均低于参照组,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组分诊评估时间、转运时间、神志恢复时间、住院时间均短于参照组,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组神经功能评分低于参照组,日常生活能力、预后评分均高于参照组,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这说明对于交通事故致颅脑外伤的患者来说各项院前急救护理措施的实施不仅仅可以保证抢救效果,减少残疾、死亡等相关情况的出现,同时也可以减少并发症的出现,保证患者的安全性以及救治有效性。在此基础上,院前急救护理工作的开展有助于患者各项时间指标的缩短,在改善患者神经功能、日常生活能力、预后评分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价值与意义。
综上所述,对于交通事故致颅脑外伤患者来说做好急救工作十分重要,在具体工作开展的过程中需要将院前急救护理措施作为基础,以提高抢救效果,缩短患者分诊评估、转运、神志恢复以及住院所需要的时间,更好改善了患者的神经功能、日常生活能力以及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