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没有剩男剩女?

2024-05-16 12:53XMM
人生与伴侣·共同关注 2024年3期
关键词:婚嫁婚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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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是中国流传了千年的定律。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现代人对于婚恋的观念已和以前大不相同。“剩男剩女”也不再焦虑,人们对于这类群体的偏见也越来越少。

但你知道吗?在古代,如果一个人成了剩男或是剩女,可是要受罚的!尤其是“剩女”,在古代要受到重罚!古时,“男大当婚”和“女大当嫁”不仅仅是个人或是家庭的需要,更是国家的要求。

古人认为不孝有三,其中“无后”为大。古代的男婚女嫁,更多为的是一个家族的香火的延续。而“传宗接代”被视为女性的第一要务。

这和我国古代的社会风气与道德观念有关。

古时候女性地位十分低下。不仅从小被人灌输“无才便是德”,还被要求“大门不出,二门不邁”。所以,在古代,很多人都将女性定义为“生育机器”。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讲,男婚女嫁不仅仅是传宗接代那么简单,还关系到整个国家的人口发展和稳定兴旺。古人一直信奉“多子多福”,如果婚恋率提升,人丁兴旺,才能为国家和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多的生产力。

所以,为了能掌握男女的婚恋之事,国家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推动举措。首先,国家在各地区都设有专门掌管婚嫁之事的官员。周朝时,婚嫁之事是通过官方商量并确定议程的。三国时期,国家将这些“媒官”开设到了一些偏远的边疆地区。到元朝时,政府还会给媒人发放专门的执照。除了机构设施上的完备,在婚嫁年龄上,国家也做了统一的规定。春秋战国时期,越王勾践就曾下令:男子在年满二十岁的时候必须娶媳妇,女子到了十五岁必须嫁做人妇。唐宋时期有了细微的更改,规定男十五岁,女十三岁以上,须婚嫁。明清又改为男十六岁,女十四岁以上应该婚嫁。

古代不比现代,只规定个法定结婚年龄就完事了。既然有这样的规定,身为子民,就必须服从和执行。假若有人不照做,等待他们的就会是国家的惩罚。

为了更好地促进社会进步,有的朝代政府推出了“单身税”这一税种。唐代,国家对于二十岁却未婚的男性,要进行处罚,对女性的年龄处罚起点则是十五岁。

在现代的婚恋市场上,女性虽然有着很多限制,但至少在选择上是自由的。可在古代,如果一个适龄女子没有婚配,那她们要面对的是连自己都无法预知的命运。

先秦时期,假若女子年满二十还未成家,朝廷就会认为此女定是容貌丑陋。三国时期,适婚未嫁的女子很有可能会被拉到军营里当军妓,从此过上遭人唾弃的人生。到了晋朝,如果女子超过二十岁还不嫁人,就会受到残忍的30下鞭打。而且随着女子年龄的增长,鞭打次数也是逐年递增。这项规定面前,人人平等,哪怕是一国的公主,也不能免罚。

从汉代开始,国家就定下了这样的规定:凡是十五岁以上三十岁以下没结婚的女子,罚600钱。600钱是个什么概念?按照食物来换算的话,600钱大概可以买600斤粮食。这相当于一个成年人一年的伙食费!在那个生产力不发达,物质贫瘠的年代,能有多少人担得起这600斤的惩罚?

到了宋代,婚恋条例对于女性的惩罚更大。《宋书·周郎传》中就有记载:“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意思是,如果谁家的女儿到了十五岁还没婚嫁,那她的家人也会受到被判刑入狱的连带惩罚!更有甚者,宋代的女性如果到28岁还迟迟未出嫁,就会被官府带走进行批评教育。如果女性坚持自己的想法,不听劝,那官员就会直接在她的脸上刺字,从此一生都见不得人!

到了元代,要求更是严苛。如果一个元朝女子三十岁还不结婚,就会被直接拉去寺庙里当尼姑!

在这些严苛的制度下,古代女性没人敢当“剩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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