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力帆 朱佳依 沈伟
在美国、法国和日本的语境中,校园欺凌的含义在细节上有所不同,但三国都关注校园中给学生带来负面影响的暴力行为。为应对校园欺凌的严峻形势,美、法、日分别从推进法案落实、推广全国性项目和建设安全学校环境方面开展校园欺凌治理工作,呈现出了各具特色的治理策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9年发布的《2018年PISA结果(第三卷):学校生活对学生生活的意义》[PISA 2018 Results(Volume III): What School Life Means for StudentsLives]报告中指出,在经合组织国家中,平均有高达23%的学生报告在过去的一个月内多次遭受校内同龄人的欺凌。这一数据凸显了校园欺凌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鉴于此,世界各国纷纷将校园欺凌视为重要课题进行研究,并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在这些国家中,美国、法国和日本以其独特的应对策略而备受关注。
美国新泽西州:推进反校园欺凌法案
在英语语境中,校园欺凌(school bullying)包含恃强凌弱、恐吓胁迫之意。2014年,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
中心联合教育部发布了首个关于欺凌的联邦定义,以“不受欢迎的攻击性行为、权力不平衡以及欺凌行为重复发生”三个核心要素描述美国语境下的校园欺凌。美国国家教育统计中心及司法部发布的《2019年学校犯罪和安全指标》(Indicators of School Crime and Safety: 2019)显示,全美12—18岁的学生中约有20%遭受过欺凌。欺凌事件的频发促使美国各州积极行动,寻求应对之策(美国没有从联邦层面进行反校园欺凌立法)。其中,新泽西州于2011年率先出台《反欺凌权利法案》(Anti-Bullying Bill of Rights Act,ABR),并于2010年、2012年多次修订,减少抽象的法律原则,重视对校园欺凌的直接治理。2022年,新泽西州再次修订该法案,并协调各方以落实各项新规,其中以推广欺凌报告工具HIB338表格、开展学校自我评估及建设反欺凌工作组为重点举措。
在修正案的推动之下,新泽西州对HIB338表格进行了修订,并重视该表格在辖内所有学校的统一推广。该表格包含两个版本,分别供家庭及地方教育机构(Local Educational Agencies,简称LEA)使用,格式及运行流程统一而清晰。其中,家庭表格提供中文、英语、阿拉伯语、葡萄牙语以及西班牙语五种语言版本供不同文化背景的家庭使用,由家庭填写欺凌事件书面陈述并提交证据,用以报告学生所遭遇的欺凌事件。家庭提交表格后,地方教育机构相关人员利用LEA表格记录该欺凌事件、提交给校长并存档,由校长负责及时响应并执行欺凌事件调查程序。同时,校长需将LEA表格的副本提交给学监。2022年修订的《反欺凌权利法案》,对于LEA使用HIB338表格的管控措施变得更为严格。其中明确,LEA拥有初步判断欺凌事件的权力,同时,学监每年必须向教育委员会报告被初步判定为非欺凌事件的次数。此外,LEA应在学区和学校网站上发布适用于家庭的HIB338表格,以供家长和监护人以保密方式在线填写。
经过更新的HIB338表格,可以更真实地反映校园欺凌事件的实际情况,为学生和家长报告欺凌情况并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便捷的途径。同时,该表格取代了各学校原有的欺凌报告文件,加强了州政府和学区政府对辖区内学校欺凌情况的统一监督和管控。
在借助HIB338表格应对校园欺凌事件的同时,新泽西州也在推进法案中其他规定的实施和监控工作。根据ABR法案,州政府启动了2022—2023年学校自我评估,以此确定学校反欺凌成绩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开评分结果,以评估促使地方教育机构重视对校园欺凌的治理。此外,该州还成立了全新的反欺凌工作组,负责研究和评估《反校园欺凌法》在2023年6月至12月的实施情况,发布调查结果并提交建议报告。
法国:开展全国性“灯塔计划”
在法语中,校园欺凌(le harcèlement scolaire)字面意为“校园中持续性的骚扰”。根据法国国民教育与青少年部给出的定义,在法国语境下的校园欺凌是指“在学校环境中,一名或多名学生反复对另一名同学施加负面的甚至是暴力的言论和行为”。2023年11月法国进行的首次骚扰调查统计结果显示,5%的小学生、6%的初中生和4%的高中生受校园欺凌影响,平均每个班级有一名以上的学生面临校园欺凌。该数据虽低于世界平均值,但法国政府仍更新法律并推行全国性项目,以进一步打击校园欺凌现象。
其中,2022年3月,法国出台《第2022-299号关于打击校园欺凌法律》(La loi n°2022-299 du 2 mars 2022 visant à combattre le harcèlement scolaire)。该法律的颁布,有效填补了法国刑法在校园欺凌罪行领域的空白,为打击和惩治校园欺凌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该法律明确规定,在欺凌行为达到最严重程度的情况下,可对肇事者实施刑事制裁。此外,该法律还规定,13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因校园欺凌所受的处罚与成年人相同。这些规定有效遏制了校园内潜在的欺凌行为,有利于维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校园秩序的稳定。
同时,该法案推动“打击校园骚扰计划”(Le programme de lutte contre le harcèlement à lécole,简称pHARe)的开展及“30518”平台的建设。其中,“打击校园骚扰计划”是法国全境推行的系统而全面的學校骚扰预防计划,其简称“pHARe”一词在法语中有“灯塔”的含义,故该计划也被誉为“灯塔计划”。该计划建立在八大支柱之上,这些支柱包括评估学校氛围、预防欺凌现象、建立反欺凌团队、有效干预欺凌事件、联合家长及其他合作伙伴、动员学校组织(包括学生会等)、持续监测评估以及建立专用信息资源平台。自2021年起,该计划逐步实施,至2022学年开始时,已经推广到所有小学和中学,并在2023学年开始时进一步扩展至高中。“30518”平台则是包括电话和应用程序的信息平台,可以为学生及其家庭提供校园欺凌相关信息及免费且保密的电话服务,其为“灯塔计划”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沟通渠道。
“灯塔计划”重视人员建设,构建起由400名协调员组成的全国性网络,以高效处理学校上报的欺凌事件。此外,每个中小学都设立了“资源小组”和“计划小组”:前者负责处理欺凌事件,通过专业的学术培训学习如何识别和处理欺凌行为;后者致力于组织反欺凌学习活动,为所有学生提供从预防欺凌到培养社会心理技能的全面教育支持。在动员学生和家庭方面,“灯塔计划”可谓不遗余力:一方面,通过培训学生反欺凌大使及面向学生组织大型欺凌预防活动,有效提升了学生的反欺凌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为家庭组织讲习班,使家长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反欺凌工作。
此外,“灯塔计划”非常重视学校的参与并进行相应的监督,以确保防治欺凌的目标落实到与学生息息相关的校园情境中。该计划采用三级标签评估制度,对所有参与的学校进行相应的标签认证。认证分为三个等级:第1级“承诺”,代表学校对打击校园欺凌做出明确承诺和初步行动;第2级“深入”,意味着学校在预防和应对欺凌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进展;第3级“专业”,是对在反欺凌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学校或机构的认可,表明其已经达到专业水平。每学年末,该计划都会对参与的学校和机构进行评估,以确定其达到的认证级别。值得一提的是,法国所有公立小学、初中和高中都被要求至少达到第1级“承诺”认证,以此确保所有学校都能严肃对待校园欺凌问题,并采取初步措施加以预防和应对。
日本:构建“无欺凌学校”
“欺凌”在日语中写作“いじめ”,字面意思为“虐待”“凌辱”。由于校园欺凌问题在日本日益严重,其形式也日益复杂多样,日本政府对“欺凌”的概念进行过数次界定,并于2013年给出了最新的定义:“与当事学生所在同一学校或与当事学生有一定人际关系的其他学生对该学生实施的在心理上或物理上造成影响的行为(包括通过网络进行的行为),且该行为使当事学生感到身心痛苦。”
校园欺凌一直是日本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据日本文部科学省统计,2022年度发生在日本小学、初中、高中、特别支援学校的欺凌事件超过68万件,达到历史新高,其中欺凌所导致的重大严重事件超过900件,由此可见,校园欺凌问题在日本社会呈现出严重的态势。事实上,早在2013年,日本政府就已经通过《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いじめ防止対策推進法》),从法律层面明确了防治主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范围,并规范了校园欺凌的具体整治工作。近年来,日本政府在《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的基础上不断修正防治校园欺凌的对策,逐渐形成了多管齐下的防治体系。特别是在学校层面,日本政府提出了建设“无欺凌学校”(いじめのない学校づくり)的构想,至今已相继发布三版。三版构想循次而进,从政策解读、举措修正、实践运用等多个方面,为全国各学校制定“学校欺凌防治基本方针”和设置“对策组织”作出指导参考。
从方针制定的角度来看,“无欺凌学校”构想明确提出:全国各学校在实际制定“学校欺凌防治基本方针”时,应将“防患于未然”“早期应对”和“欺凌处理”这三个阶段的欺凌应对方法纳入。其中,“防患于未然”要求学校把所有的学生都当成可能卷入欺凌的对象,并创造让所有的学生都能安心、安全地度过学校生活,且能以正确的纪律态度主动参加课堂和活动的校园氛围;“早期应对”要求学校及时注意到学生的细微变化,并确保将注意到的信息共享从而实现教职工与学校共同应对,避免对细小的欺凌征兆置之不理而酿成严重的后果;“欺凌处理”强调通过“对策组织”的介入来判斷行为是否构成欺凌,并指出学校不应将反欺凌举措等同于简单的道歉和追究责任,而是应该关怀、指导受害学生,把重点放在学生人格的成长上,进而防止欺凌再次发生。此外,为使方针的落实能够取得实际成果,各学校在制定方针前需要开展调查工作并收集资料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在制定方针后需要定期对方针落实效果进行评估并修正,从而将制定“学校欺凌防治基本方针”变成有周期意识的行动计划。
此外,“无欺凌学校”构想也多次提出设置“对策组织”的重要性。“对策组织”指的是对“学校欺凌防治基本方针”进行实施的组织团体。《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规定,“对策组织”应由学校的多名教职员工和具有心理、福利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要求多方人才能够从多方面、慎重地进行研究调查。其中,学校的教职员工构成“欺凌对策小组”,小组中的一名或多名教职工担任“报告窗口”的工作,负责接收全校教职工的欺凌报告并协调相应的应对措施。“对策组织”内部分工明确,在为受害学生提供指导与支援的同时,实施基本方针并定期评估修正,接收、收集、记录欺凌相关的信息并负责召开紧急会议与学校、监护人及地方机构等共享,在校园欺凌的防治工作中起到了核心联结的作用。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