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益民
如今的供销社,实际上是“旧瓶装新酒”,是一种面向乡村实际需要的、更加灵活的乡村服务体系2.0版本。
在我国,供销社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曾一度“销声匿迹”。然而,近年来,以综合改革为突破口,聚焦强化为农服务主责主业,供销社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高质量发展中焕发新活力。
天台县供销社服务三农产业
2023年11月,来自浙江天台县北山供销合作社的“华顶山云雾茶”通过了“中华老字号”的复核工作。作为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茶叶,“华顶山云雾茶”产于天台山主峰华顶山,是历史上的浙江四大名茶之一,素有“佛天雨露,帝苑仙奖”的美誉。
浙江天台县北山供销合作社最主要的购销物资便是“华顶山云雾茶”。茶叶是天台县的传统优势产业,有着“人均一亩茶”之称。近年来,为了提高茶叶种植、加工技术,拓宽茶叶销售渠道,天台县供销合作社积极采取各类措施。在茶叶领域,天台县供销合作社开设直播培训班,邀请专家传授茶叶加工技术;同时,邀请专业团队教授直播技巧、分享直播入门干货,孵化乡村电商品牌,线上线下一起为茶产业转型升级、茶农增收致富提供技术支持。同时,以茶叶产业为基础,天台县供销合作社不断发挥供销社网络优势,积极融入“天台大农场”建设规划。
为解决三农问题,天台县供销社作为牵头单位,引进中国供销集团浙江天台绿色农产品物流园项目,从选择种养殖品种,到组织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再到打造线上“直供基地+物流园+社区生鲜店”,线下“掌上菜场+配送到家+天台大农场”的流通体系,积极推进乡村振兴。
在浙江省供销系统内部,天台县供销社还率先探索发展“供富大篷车”,创设“乡村供销员”,提供农产品进城、日用消费品下乡、农资进村、农技到田头等服务项目。截至2023年,天台县供销社已开通17条“供富大篷车”物流专线,设立供销共富驿站142个,累计收购偏远山区农副产品680吨、配送农资255吨,覆盖天台县偏远山区农户近1.5万户,实现户均增收4000元,总增收约6000万元,真正做到了山区与市场的同频共振。
值得一提的是,在金融服务领域,天台县由政府注资、村民入股、乡贤捐资、村级监管的“村级资金互助社”也展现出协作成效。数据显示,天台县16家村级资金互助社资金总额648万元,发放贷款462万元,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三农资源“小散弱”“贷款难”等问题。
事实上,从茶产业发展到大篷车服务,再到资金互助,天台县供销社都是在不断深化生产(产)、供销(商)、信用(融)的“三位一体”改革。作为“三位一体”思想的发源地,受历史和文化的影响,如今,浙江天台县供销社在“产商融”相结合领域内的许多做法备受好评。
日本农协的启示
中国的“供销社”概念实际上是一个舶来品。新中国成立前夕,合作社已在解放区大量发展。1949年11月,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成立,主管全国合作事业。1950年,中国的供销社组织正式成立,并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统一领导和管理。
供销社是一种以合作为基础的经济组织形式,旨在通过集体经营、联合采购和销售以及互助合作等方式,提高成员的收入水平和经济实力。如今,在日本虽然没有专门的供销社,但却有许多类似供销社的团体,例如农协、合作银行、合作企业等,在农业、金融、生产和销售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其中,日本农协被视为与中国供销社最为类似的一个农业协作组织,在过去七十多年的日本农业生产和生活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日本农协并不能简单地与中国供销社划等号,它实际上要比供销社更为全面,可以说是升级版的“产商融三位一体”合作组织。
相比之下,日本农协注重农产品质量和环保,强调合作与互助,与政府的关系较为独立;而我国的供销社在服务类型和经营体制上存在多样性,与政府的关系相对紧密。日本的农协除了保证农村及农民基本供需的供销社职能外,还有许多其他职能。例如,为了保证本国的粮食供给,日本在全世界范围内积极实行“海外屯田”战略。以南美粮仓巴西为例,三井物产(综合商社)通过“供销社”的商业模式与巴西当地企业和农民进行合作开发,资源共享,基本上控制了巴西的整个农业产业链上下游。
新时代下的“供销社2.0”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凭票、证”购买物资模式的完全取消,“统购统销政策”也随之退出历史舞台,传统的供销社逐渐失去了作用。2001年,供销社时代更是宣告正式结束。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在我国,“供销社”都被看作与“计划经济”挂钩的名词。
特别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供销社似乎已远离了人们的生活。然而,一度“销声匿迹”的供销社实际上从未曾消失,而是换了一种新的方式,成为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新时代供销社的根在农村,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农民,农业成为搞活和振兴供销社的希望。
由于在农业生产(产)、供销(商)、信用(融)等方面的歷史价值和特殊作用,供销社成为新形势下实现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早在2016年,“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就已正式启动。
2022年10月,《湖北日报》一则题为《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至1373个》的报道将供销社拉回大众视野。实际上,根据官方数据,2021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全系统全年实现销售总额6.26万亿元,这一数据甚至是中石油营业收入的两倍。
当然,改革重建供销社绝不是为了重回“计划时代”。
对于新时代供销社的性质,中央曾发文明确提出:“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必须坚持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制性质”。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部分劳动群众集体共同占有的一种公有制形式,是中国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在,新的农村供销合作社回来了。与以前只卖生产资料不同的是,如今的农村供销合作社不仅销售生产资料,更销售服务,满足农民的实际生产生活需求。如今的供销社,实际上是“旧瓶装新酒”,是一种面向乡村实际需要的、更加灵活的乡村服务体系2.0版本。
未来,中国供销社体系聚焦“三农”主业,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无论是基于传统的历史文化背景,还是积极借鉴日本农协的成功模式,笔者认为,“产商融·三位一体”的理念都应该成为新时代下“供销社2.0”的主导。
生产合作是基础(产)——通过生产合作,整合农村的土地资源、生产资料和人力资本等生产要素,发挥技术优势和规模效应,帮助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供销合作是主导(商)——在生产合作的基础上,以流通促进生产成果的转化,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架起桥梁,推动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机衔接。
信用合作是支撑(融)——为生产合作、流通合作提供资金融通和各项增值服务,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并通过金融创新,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纳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