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鹃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 太原 030006)
中国共产党自1921 年成立以来,就一直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起来的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党的性质和宗旨都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本质上与腐败水火不容。百余年来,中国共产党一直将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斗争来对待,始终对腐败保持高度警惕。在夺取政权时期,中国共产党主要是反对地主资产阶级的腐败政权和制度,同时也认真清理自身的腐败。在执政后,中国共产党把反腐败的工作重点转移到自身,以大无畏的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同各种腐败现象进行坚决斗争,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反腐败斗争进行了初步的探索。1923 年7 月到1924 年底进行的安源路矿反腐倡廉是我们党的历史上最早的反腐倡廉实践。1921 年秋,毛泽东同志到当时中国产业工人最集中的安源发动工人运动。1922 年2 月,中共安源支部建立,1922 年5 月,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成立,李立三被推选为俱乐部主任。1922 年9 月14 日到18日,我们党领导发动了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并取得了完全胜利。此后,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成为一个半政权性质的组织,路矿当局“每月须津贴俱乐部常用货洋二百元”。我们党创办了第一个工人经济组织和经济实体——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合作社以发行股票的方式集资。党中央有意识地把安源作为基地,为党培养人才、输送经费。到1924 年12 月底,合作社结算时基金为28321 元。但随着资金和权力的变化,在合作社逐渐开始滋生腐败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在刘少奇、李立三、毛泽东的领导下,从1923 年7 月到1924 年底,集中开展了整顿作风与惩处腐败相结合的反腐倡廉工作,并最终取得了反腐败斗争的胜利。1926 年8 月,针对党内一些人发生吞款、揩油的腐败问题,党中央发布第一个反腐败文件《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1927 年党的五大第一次选举产生中央监察委员会,由正式委员7 人、候补委员3 人组成。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各级苏维埃政府十分重视廉政建设,高度重视根据地政权机关工作人员中存在的腐败现象。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高度重视反腐肃贪工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临时中央政府和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先后查处了许多起贪污浪费案件,使腐败分子受到了严惩。1932 年5 月9 日,经中华苏维埃政府临时最高法庭终审,瑞金县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升因为腐败被枪毙。1933 年12 月15 日,毛泽东签署了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反腐败法令,即《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对腐败分子产生了极大的威慑作用,使苏区的反腐败斗争有法可依。1938 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号召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指出在政府工作中,共产党员应该保持廉洁,要努力多做工作、少取报酬。1939 年公布的《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规定要发扬艰苦作风,励行廉洁政治。1941 年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规定了保持政府廉洁的原则和政策,严惩党政军系统内贪污、敲诈民财的败类。根据陕甘宁边区的经验,各个根据地加强政权建设,并颁布各种法规和条例,其中就包括惩治贪污条例。1945 年3 月,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特别强调要警惕“糖衣炮弹”的攻击,强调要加强党的思想建设,警惕居功自傲和资产阶级思想的腐蚀。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的地位发生了变化,成为了执政党。因此,一部分党员干部逐渐开始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出现贪污受贿、挥霍享乐等比较严重的问题。对此,毛泽东同志指出:“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在我们的党和政府,不但在目前是一个大问题,就是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还将是一个大问题。就其社会根源来说,这是反动统治阶级对待人民的反动作风(反人民的作风,国民党的作风)的残余在我们党和政府内的反映的问题。”在这一时期,党的反腐败重点开始转移到自身。
首先,我们党成立了专门的反腐败机构,设立各级人民检察机关,成立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其次,我们党还制定了一系列反腐败的法规和条例,扎紧“不能腐”的笼子。例如:1952 年3 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处理贪污浪费问题的若干规定》《中央关于处理小贪污分子的五项决定》,1952 年4 月中央人民政府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等,对惩治贪污浪费行为做出了具体规定。最后,通过开展反腐败运动,惩治腐败分子,形成“不敢腐”的震慑。1951 年12 月到1952 年10 月,“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三反运动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反腐败运动,党中央及时抓住典型重大案件严肃处理。1952年2 月10 日,河北保定召开对刘青山、张子善的公判大会,枪毙了两个大腐败分子。三反运动期间,被审查的干部有850 万到900 万,其中受到警告处分的占到了4.5%,贪腐达到千元以上的干部有10.8 万人,贪腐达到万元以上受到刑事处理的大贪污分子占到3.64%。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的9942 人,无期徒刑的67 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有42 人,死刑缓期执行的9 人。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主要通过建立健全反腐败专门机构、完善反腐败立法、惩处违法违纪分子、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等进行反腐败斗争。
首先,重建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国家监察部,建立专门的巡视机构,进一步推动反腐败斗争。其次,进一步完善反腐败立法,保持查办腐败案件的强劲势头,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1983 年1 月17 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第一个因为贪污腐败被处死刑的领导干部是海丰县委书记王仲,被称为“改革开放反腐第一案”。1985 年11 月,出台了《关于解决当前机关作风中几个严重问题的通知》,1986 年5 月出台《党员领导干部犯严重官僚主义失职错误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1986 年2 月出台《关于坚决制止干部用公款旅游的通知》。1989 年政治风波后,经过反思,党中央强调要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作斗争。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指出要拿出惩治腐败的实际行动。1989 年7 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要求从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同志做起,在制止腐败和带头廉洁奉公方面做表率。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1993 年1 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合署办公,进一步健全了反腐倡廉相关机构。1995 年11 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成立。党中央先后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党内法规。2000 年3 月8 日,江西省原副省长、省人大代表胡长清因贪污受贿,且数额特别巨大,被依法执行死刑。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因受贿罪于2000 年7 月31 日被判处死刑。2001 年9 月,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2003 年10 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定了廉洁从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制度。2007 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增写了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以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最后,在改革开放的环境下,我们党还不断加强反腐败领域的国际合作。中央纪委和监察部与国际组织开展多种方式的交流,同80 多个国家签订了合作协议和备忘录。2005 年,我国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06 年2 月,我国成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形成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败思路。“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首先,通过开展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筑牢了不想腐的堤坝。例如,中共中央办公厅于2015 年4 月印发《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树立起“严”的观念,在工作中培养“实”的作风。党的十九大决定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锤炼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其次,通过出台一系列党内法规,形成了不能腐的制度体系。例如:为了规范巡视工作,2015 年8 月3 日发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了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2019年9 月4 日修订发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最后,通过查处一系列腐败案件,形成了不敢腐的震慑。党的十八大后第一个查处的省部级干部是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第一个查处的中央委员是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蒋洁敏,第一个查处的副国级干部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苏荣,第一个查处现任省委书记是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因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于2015 年6 月11 日被判处无期徒刑,是我们党执政以来因为腐败受到法律制裁的第一个正国级干部。党的十八大到十九大查处的高层腐败案件中,军队里数额历史上最多,达150多人,其中影响最恶劣的案件是:中央政治局委员、军委副主席郭伯熊案和徐才厚案,军委联合参谋部参谋长房峰辉案,军委政治工作部主任张扬案。从以上这些典型案例可以看出,我们党反腐败的决心大、力度大、成效突出。党的十九大以后,我们党继续一刻不停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扶贫、民生领域的腐败问题和涉黑涉恶“保护伞”一查到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因此,我们要时刻保持进行反腐败斗争的清醒和坚定,毫不放松地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腐败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在人类历史上,似乎没有一个政权能够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因此,能不能有效地治理腐败,不仅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兴衰成败,而且深刻影响着一个国家的前途命运。因此,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始终对腐败危险保持高度警惕,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始终将反腐败斗争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中国共产党已经走过一百多个春秋,不管是在革命时期,还是在建设时期、改革时期,针对不同环境下出现的腐败问题,党始终高度重视、高度警惕,通过加强思想教育、制定制度法规、加强各方面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腐败案件、加大惩处力度等各种方式,坚持进行反腐败斗争,坚决剔除危害党的肌体健康的腐败毒瘤,从而一直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党永远充满生机和活力。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自觉承担起领导反腐败斗争的重任。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后,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更是责无旁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反腐败斗争关系国家盛衰兴亡,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是政治方向、路线、政策的领导;是思想、道德、意识形态的领导;是组织、制度、行为方式的领导。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确定正确的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使反腐败斗争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平稳健康地向前发展。同时,我们党还要坚持与时俱进,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断加强和改善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如果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们的反腐败斗争就不可能取得胜利。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为了人民是我们党的政治立场,依靠人民是我们党战胜困难、不断胜利的原因所在。早在1945 年,毛泽东与黄炎培著名的“窑洞问”谈话中,就提出了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一个答案,那就是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正是因为有了人民的广泛参与、大力支持和有效监督,我们党的反腐败斗争才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此外,我们党也充分注重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等专门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注重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使其专门监督与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等结合起来,形成强大的反腐败合力,从而取得更好的反腐败成效。
中国共产党反腐败的基本方法就是运用中国传统政治智慧,实行标本兼治。所谓治标,就是坚持查处腐败案件,严厉惩治腐败分子;所谓治本,就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人的觉悟,确保人心向廉,同时加强法治建设,为反腐败斗争提供制度保障。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对待腐败分子,一直是发现一个就查处一个,通过坚持不懈地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形成强大的震慑,形成不敢腐的环境,起到治标的作用。同时,在反腐败斗争的过程中,我们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反腐败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制度支撑。建立健全完备的制度体系,对于党的反腐败斗争极其重要。为政之要,唯在得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党在反腐败斗争中还非常注重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对党员干部不断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使其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提升对腐败的免疫力。通过制度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起到治标的作用。
反腐败斗争是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构建科学的反腐败战略体系,实施有效的反腐败策略。理论联系实际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百余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根据不同时期反腐败斗争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反腐败战略策略,从来不僵化、教条,而是与时俱进。正是因为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我们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制定的反腐败战略策略才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最鲜明的政治品格,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在百余年的反腐败斗争中,我们党始终坚持党内外合作,自觉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依靠各方面力量进行坚决的反腐败斗争。同时,腐败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不断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努力创造国际反腐败的有利环境,从而推动国内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很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