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金融支持研究

2024-05-08 19:56徐蕊雷光
中国市场 2024年12期
关键词:农村经济发展乡村振兴

徐蕊 雷光

摘 要:黑龙江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振兴产业,广袤的黑土地上正在谱写乡村振兴的新篇章。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建设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但仍面临一系列挑战。金融支持在推动乡村振兴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村金融产品种类单一、农业保险体系缺失、农村居民信用意识淡薄等困境。因此,应把改革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体系、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推动农业保险发展、提升农村居民信用意识作为着力点,进行涉农金融服务机制创新,从而实现农业增产,农民收入增加,农村经济繁荣发展,进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序实施。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金融机构;农村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24)09-0000-00

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以中国式现代化为核心的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五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强金融服务能力,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动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将为全面推进黑龙江省乡村振兴提供有力金融支撑[1]。2023年9月6日至8日,总书记赴黑龙江,开启2023年第九次国内考察。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新时期龙江乃至整个龙江的发展,作出了一系列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的决策部署,是推动新征程,再上新台阶,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强大动力和方向。黑龙江省作为我国农业大省,始终坚持以加快建设农业强省为目标,但在农村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方面未能充分满足“三农”实际需要。乡村振兴在多次会议和文件中被不断提及,而金融支持作为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力量,也被广大学者不断研究与剖析。

1 乡村振兴的背景下黑龙江金融支持农村发展的现状

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业现代化仍然是乡村振兴的主旋律,要实现现代化发展离不开金融政策的大力支持。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充分发挥货币政策的双重功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成效明显。2023年9月,黑龙江省新增贷款1386亿元,同比多增226.5亿元。乡村振兴战略为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提供好机会;政府以乡村振兴战略为依托,打造“六个龙江”。为了保证农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高农业在进出口市场活跃度,根本出路就在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黑龙江省是一个农业大省,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省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就,黑龙江省农村金融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目前已经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农村金融体系。黑龙江省现有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大致可归纳为:

1.1 农村正规金融机构

1.1.1政策性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农行开展了粮油收购、扶贫信贷等政策性贷款。黑龙江省分行不断强化金融支持,紧紧围绕“四个农业”“六个龙江”“八个振兴”三个方面开展工作。在2023年上半年,该行发放各类贷款共计838.9亿元,同比增长120.4亿元,截至六月末,贷款余额为5216.7亿元,较年初新增313.5亿元。作为农业政策性金融,农发行在黑龙江省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在全省金融机构贷款投放额、贷款余额“双第一”的基础上,农发行以自身业务特色和优势,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助力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农发行智慧和農发行力量。

1.1.2农村商业银行

黑龙江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经过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股份制银行,主要在于推动农信社向全面现代化企业的转型及强化其对农业的主要支持。这是中国的金融工作会议中制定的关键决策,也是地方金融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截至2022年底,黑龙江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对外投资了42家企业,并设立了416个分支机构,员工总数近8000人,注册资本总数达到了104.2769亿元。

1.1.3农村信用社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是由黑龙江省政府授权设立,其对省内所有农村信用社承担着管理、引导、协调和服务的责任。黑龙江农村信用社的传统业务有储蓄业务、贷款业务和汇兑业务。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高速发展,农村信用社以“三农”为中心,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不断创新服务形式,不断强化自身的服务功能。截止2022年6月末,全系统法人机构84家、近2000个营业网点,资产总6561亿人民币,贷款余额为3211亿人民币,存款余额达到5160亿人民币,员工总数近3万人。它具有较强的农业支农能力的地区金融机构,因此被誉为“农村金融的中坚力量”。

1.1.4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黑龙江分行成立以来,始终坚守“致力服务农村、中小企业以及城乡居民”的战略方向,有力地支持黑龙江乡村振兴及地方经济发展。黑龙江省分行拥有近4万个营业网点,服务个人客户超6.5亿户。截至2022年九月底,黑龙江邮储银行年度贷款额度比去年同期提升了163亿元,增长幅度超过18%。2023年已为1.6万户农业经营主体提供58亿元的贷款。黑龙江邮政储蓄银行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结余125.27亿元,年度净增加额为14.3亿元,这让黑龙江邮储银行在全省的六大国有银行普惠贷款规模中位居第一。

1.1.5村镇银行

村镇银行是以服务“三农”为目标,即“亲农、扶农、助农、惠农”,“立足地方,服务村镇”的市场定位。除了给农民提供资金援助,村镇银行的设立也在提供相辅相成的金融服务产品方面,有效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成长,并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进步。截至2022年6月末,黑龙江省的32家村镇银行的总资产量达到了271.63亿元。

1.1.6小额信贷组织

小额信贷组织可分为两种类型:商业性小额信贷组织和非商业性小额信贷组织。用于对乡镇企业进行小额信贷、扶贫开发等方面的信贷支持。这些贷款不仅为黑龙江省乡镇企业提供了资金支持,也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截止2022年底,黑龙江省小额贷款机构数量190家,从业人员数1228余人,实收资本171.14亿元,贷款余额为156.83亿元。

1.2 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

在黑龙江省的农村金融系统中,非正规农村金融覆盖面较广,包括一些准民间金融机构,例如某些地方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合会和私人钱庄,以及更多的民间借贷与放高利贷。民间自由借贷是非正规金融服务最广泛的应用方式,服务发生在农村中小企业之间、农户之间以及农村中小企业之间与农户之间,借贷频率较高、多是短期借款,主要用于满足农户及企业在生产与生活中的融资需求以扩大农业领域生产规模。在黑龙江省的农村,这种金融活动很普遍,有些甚至已经到了犯法的边缘。根据国家相关的统计数据,中国的民间贷款余额已经突破了10万亿元,占我国社会贷款的20%以上,农村每年有高达50%的贷款来源于非正规金融机构,在东部地区,非正规金融的人均借款为7406.15元,正规金融的人均借款为6479.33元。全国的农户和农村的私有企业在非正规金融中的融资规模达到了50%以上。黑龙江省农村区域范围内非正规性金融逐年增多,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融资规模占也逐年增大。针对农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并在促进农民的消费、投资和对市场以及财务风险的防御上,作为正规金融的补充,它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也为乡村复苏和发展提供了有益的資金补充。

2 黑龙江省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存在的问题

2.1 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体系不健全

黑龙江省金融整体向上发展的同时,部分偏远区域也存在着一些不足。虽然黑龙江省涉农金融机构中政策性银行、合作性银行、商业性银行均涉及乡村市场,但是金融机构服务数量覆盖率低、服务功能存在不足,受农村地区基层金融机构权限限制,机构间协同机制不健全,在服务效率上也存在一定滞后性[2]。在黑龙江,由于城乡差异造成的经济发展不均衡,各地的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问题也存在明显差异。黑龙江省乡村金融建设体制的不完善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黑龙江许多传统的金融组织没有完全发挥出应有的职能。虽然现代金融机构的业务需要网络来支撑,但是它们在大多数乡村地区都没有建立网点,使得农民无法享有现代金融服务。第二,农村信用合作社缺少合作性的金融组织,这使农村信用社逐步走向了商业化,缺乏以农民为核心的准确定位,在农业生产系统中,缺乏能够很好地发挥支农资金作用的省级专项支农金融机构,这对中小农户不利。第三,因为政府对非正式融资采取了限制政策,这就使黑龙江的民间金融机构被削弱了发展,因此在大多数农村地区,农户只能选择非正规的借款方式进行资金活动。

2.2 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产品种类单一

随着农村由传统的小规模农业向集约化、现代化的大农业转型,农民对农业经营资金的需要也越来越多,需要的贷款时间也越来越长。然而,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开展的小额、短期信贷已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一些农产品加工企业由于缺乏适合农村市场的资金来源,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同时,农村金融机构过于保守的放贷条件也越来越不适应农户多样化的信贷需要。由于关联业务不足并且容易造成亏损,一些商业银行也在逐渐从农村市场撤出,留下的以农村信用社为主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功能尚未充分发挥,在电子信息科技方面也相对落后,部分工作仍然依赖于传统的手工操作。黑龙江省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且以储蓄、借贷为主要业务类型,与城镇比较,其产品结构较为单一。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种类较少,以间接融资为主,结构比较单一,中间业务只涉及结算、外汇等少数几个方面,种类较少。对于黑龙江省农村经济的发展,目前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2.3 农业保险体系缺失

由于农业对生态环境的依赖性很大,对自然灾害的抵抗力较差,因此,作为弱势产业和弱势群体的农民,成为农村金融机构放贷的重点对象。黑龙江金融保险服务深度不够。当前,黑龙江省农业保险仍以政策性保险为主,在农业保险公司中有中国人保财险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等开展商业性农业保险业务,政策性保险的“盛行”使得保险公司过度依赖于政府保费补贴,缺乏主动服务“三农”的动力。黑龙江省目前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农村保险制度,相应的农贷也面临着较大的风险,省内某些农信社的贷款逾期率也有所增加。然而,由于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机构开展的农贷保险尚不健全,导致其无法有效地防范金融服务组织所能提供的各类涉农信贷产品与业务。

2.4 农村居民信用意识淡薄

黑龙江省农村居民信用意识淡薄。到2022年底,黑龙江省常住人口为3099万,比前一年减少了2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有2052万,乡村人口为1047万。2020年末黑龙江省农村人口为1090.5万人,2021年末黑龙江省农村人口为1072.2万人,乡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也是逐年下降。受经济发展水平、金融服务覆盖面影响,多数居民对金融违约的责任后果不了解,在监管机构执法不严的境况下,进一步增加了农村金融服务的成本,阻碍了农村金融服务的优化进程。

3 黑龙江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金融支持对策建议

3.1 改革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体系

从黑龙江省农村经济的特点来看,为“三农”服务是省级政府的首要职责,并在此基础上对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进行全面升级与改革。鼓励村镇商业银行扩大信贷投放,降低农业信贷资金流向城市和工业的现象。具体而言,银行需要适时调整其业务和服务范畴,增强资金流通,增大农业贷款的投放量,减轻农户获得贷款的困难,放宽贷款来源的多元性。并且,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应当发挥主导作用,联合其他金融机构打造覆盖广泛、更为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系统,形成产品种类丰富、产品功能多样、产业链延伸发展的金融服务系统。另外,在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进程中,政府还需要给予更多的政策援助和措施,加大对农村的资金扶持力度,从根本上推进农村金融服务系统的完善与革新。同时,在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政府部门也要发挥好引导作用。政府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流向农村,争取更多的农业贷款和社会资本到乡村去,为黑龙江省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3.2 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产品

要满足农民多样化的贷款需要,就需要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推动金融产品与业务的多元化。从黑龙江省来看,我们的目标是改善农村的数字网络设备,以便实现在线办公,以此加快业务处理进度。我们应该在农村地区设立服务网点,拓宽银行业务,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拓宽其支付与结算的途径。虽然某些农村地区的经济情况较差,但我们还应鼓励像信托基金、证券等投资项目支持如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服务机构进驻农村,拓宽业务领域。这对于在黑龙江省打造以金融服务为支撑的农村振兴策略具有积极的推动意义。

3.3 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

面临着农贷的潜在风险,黑龙江省需要在政府的引导下,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一方面要加快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完善农村信用环境,为涉农金融机构提供农业信贷服务;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不断完善社会诚信体系,使其真正发挥作用。政府应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涉农金融机构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同时,为涉农金融机构提供农业信贷服务的过程中,也应从根本上保障涉农金融机构的安全和利益。黑龙江省农业对自然环境的脆弱性较强,因此,作为直接受害者的农户,往往面临着较大的经济负担,僅靠社会救助和国家财政补助,已经不足以对自然灾害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有效的赔偿。但随着农业保险体系的逐步健全,农民的收入水平也会随之提高。因此,黑龙江省应该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与交流,使其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农户,满足其需求。以期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造成的冲击,让农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从而更好地促进黑龙江省农业高质量、高效率发展,促进全面乡村振兴。

3.4 提升农村居民信用意识

首先,着力提升农村居民信用意识。应在各个乡镇、村屯免费开设“金融信用课堂”,以线下辅导为主、线上辅导为辅的方式,通过真实案例等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网格化、系统化地为农户开展法治教育服务,使农民对非法融资、金融诈骗的基本形态及其危害有了一定的了解,从而增强他们对风险的识别能力,引导农民远离非法集资、高利贷。其次,加快黑龙江省立法进程,应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金融发展为原则,出台基于国家宏观法律基础与自身特色产业、经济水平、农村金融服务现状,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具有层次性、系统性、地方特色鲜明的法律体系,规范各类农村金融服务主体与服务内容。农村居民信用意识的培育对黑龙江省乡村振兴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4 结论

为落实总书记亲自视察黑龙江,主持召开新时代振兴东北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持续提升金融支持我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从强化五个体系建设方面提出25条具体措施,加速推进龙江农业强省建设,开创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局面。金融支持是促进黑龙江省实现农业现代化与乡村振兴的关键。近十年来黑龙江省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有着质的飞跃,同时也取得了相对不错的成绩[3]。虽然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发展较好,但由于农村经济增长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因此对于黑龙江省农村的正规性金融机构,努力实现广覆盖、有差异、深层次的领域划分,以有效地减少财政风险,增加农业资金的使用效率。对于民间性金融,相关的监管机构要加以合理的引导和转化,让它能够合法地、健康地发展起来,为促进农村金融系统的发展做出贡献。黑龙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未来黑龙江应继续加强产业、生态、文化、治理等方面的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实现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全面振兴。

参考文献:

  • 雷光,米政纲.我国民间金融监管问题探讨[J].中国经贸,2021(7),4-6.
  • 李宇佳.金融支持在河南省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J].投资与创业,2023,34(14),4-6.
  • 李建军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背景下黑龙江省数字农业发展路径研究[J].北方园艺,2023(19),150-156.

[基金项目]1.2023年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推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路径研究--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为例”(项目编号:DSGB2023048);2.2018年黑龙江省教育厅青年创新人才项目“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支持路径研究--以黑龙江省为例”(项目编号:UNPYSCT2018088);3.2023年国家级一般项目“产融结合促进杜尔伯特乡村振兴金融支持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2310223084);4.2015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校内培育课题“大庆市经济转型的财政金融政策探析”(项目编号:XRW2015-10)

[作者简介]徐蕊(2003—),女,汉族,黑龙江齐齐哈尔人,本科,就读于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政策研究;通讯作者:雷光(1985—),男,汉族,辽宁朝阳人,硕士,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金融理论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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