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单晓红
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如何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进一步构建现代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关系到中国式现代化目标实现的重大现实问题。在构建现代化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需要着力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体系。
构建现代化社会保障理论体系。各国的现代化都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发展和完善密不可分。历史经验表明,没有现代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就不可能实现国家的整体现代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共同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当前,还应进一步结合我国的现实需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社会保障理论体系,从而为推进社会保障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构建现代化社会保障法治体系。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尚不健全,《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尚不足以支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代化。由于大量层级较低的规范性文件被广泛适用,其法定性、协调性不足,不仅影响相关主体的遵从,也影响社会保障体系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亟需构建现代化社会保障法治体系,才能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构建现代化社保基金管理体系。加强社保基金管理是保障社保体系安全运行的重要基础。构建现代化的社保基金管理体系,需要提升统筹层次、基金管理层级、数据管理层级,增强基金的运行管理效能;需要科学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强化基金预算约束力;需要规范基金收支管理,压实征收机构责任,建立严格规范的支付标准体系;需要切实拓展筹资渠道,合理有序化解历史转制成本,建立保值增值长效机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构建现代化社保服务体系。我国已经建成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但按照建设数字政府要求,还需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业务、数据与技术的融合,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渠道多元、全时在线的现代化社保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企业和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构建现代化社保科技体系。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需要构建现代化社保科技支持体系,实现数字化转型。这一转型不是简单的技术升级,其本质是底层逻辑的重构、业务模式的重塑、管理模式的更新,需要技术架构、业务流程的再造,重建场景和生态,重新定义服务边界,进而打造社保信息化的“第二发展曲线”。
构建现代化社保基金监管体系。应加强对社会保险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参与社保活动的各类主体的监管,如各类参保主体、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及各类社保基金征收机构、管理机构等;二是对各类社会保险行为的监管,包括社会保险登记和关系转移、社会保险待遇核定和支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和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和运营等。应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充分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化技术消除监管盲区,以新型监管技术提升监管水平。
构建现代化补充保障体系。我国实施了世界上覆盖面最广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补充保险发展缓慢。为此,应构建现代化补充保障体系,加强政策引导,完善金融市场,提供更多老百姓信任并愿意参与的成熟产品。
总之,构建现代化社会保障体系,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因此,应持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