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学院财经学院 计欣
2016 年《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首次提出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1]。201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赋㈣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特别法人”地位。 2022 年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强调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23 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共富的关键方式。 农村集体经济是强调集体所属的全部资源禀赋归集体成员所有, 集体成员可利用各类资源要素进行经营活动, 从经济层面反⒊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集体经济形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实现村集体发展的组织载体, 是一种可以利用集体资源资产要素开展各种经济活动的组织机构[2]。所谓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新在更开放的经营模式、更规范的产权归属、更合理的分配制度和更有序的治理架构。 从政策层面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全党全国重点关注“三农”领域问题的关键环节,从经济层面来说,它对推动农业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共同富裕, 助力实现乡村振兴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因此在振兴乡村,发展现代化农业过程中,如何激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活力促进共同富裕是破题的关键[1]。
学术界最早在20 世纪90 年代展开对农村集体经济的研究, 并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滞后会制约农村经济的全方位发展。21 世纪初,在市场化发展的自然趋势下,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成为发展现代化农业的基础[1-3]。近年来,学术界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研究主要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机制路径、 困境及对策和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展开。首先,有学者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与障碍及路径选择展开研究,思考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局限性问题并分析其成因和对策[4-6]。其次,部分学者重点关注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影响, 认为其作用机理与村集体经济基础、治理能力、资源禀赋等密切相关[7]。最后, 一些学者研究表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对于农民和农村共富有赋能效果, 在促进共同富裕发展进程中主要起载体和桥梁作用,对于增加农民收入、提供公共品、提高治理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本文将基于《中国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年报2021》统计数据,探索不同区域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状况, 分析其与共同富裕之间的逻辑关联, 同时以此为基础提出相关建议,力求为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均衡发展,助力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新视角[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施先富带动后富发展战略,在1986-1990 的“七五”计划中提出,根据地理位置和经济发达程度划分出三大经济带, 本文以下所有数据分析均以三大经济带划分即东部沿海地带、中部地带、西部地带为基础,对其农村人口情况、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情况、 土地流转情况和产权制度改革情况进行研究分析。
从各区域农村基本情况可以看出,东部地带乡镇、村落数与农户、人口数均位居前列,总体来说东部与中部地带间差异不大, 但最末的西部地带的村民数量与农户数量与东部地带的差异接近两倍。(如表1 所示)
表1 各区域农村基本情况统计表
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支情况及其对于农户的收益分配情况可以看出不同区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状况,其中东部发达地带领先于中西两带。在对农民进行收入分配方面,西部地带略高于中部地带,可能的原因是,中西部地带集体经济资产本身差距较小,且国家政策往西部地带倾斜, 相对来说更重视西部地带农民收益状况[3]。(如表2 所示)
表2 各区域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表
全国完成土地确权办证的份数共计2 亿多份。 土地流转主要包含转让、出租、互换、耕地入股等形式,在土地流转程度方面,中部地带流转程度最高。西部地带土地流转面积最小, 可能的原因是西部地带土地多细碎化,难以形成规模经营,不利于土地流转经营。(如表3 所示)
表3 各区域土地确权及流转情况统计表
2.4.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状况
不难看出, 东部地带在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比中部和西部地带做得更好。这是因为东部发达地带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起步较早,20 世纪90 年代起便开始探索实施,工作基础较为扎实。另外全国村级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单位数量比起组级和镇级要多得多,可能的原因是在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通常是以村集体为单位[4]。(如表4 所示)
表4 各区域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单位数
2.4.2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状况
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是提升农村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平台,为交易双方提供了流转交易的平台、场所和配套服务。东部地带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数量最多,中部和西部地带交易市场数量差距较小。总体来看,全国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数量远多于地市级和乡镇级,省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数量反而最少。可能的原因是县级交易市场作为连接下属乡镇和上级省市的中间枢纽,比起乡镇级具备更完善的基础设施、人力物力资源等,与省市级相比又更加了解乡镇产权情况,避免了跨级沟通障碍[5]。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确保实现农民共富的重要载体,要做好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缩小区域发展差异、 鼓励土地流转和稳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效等工作,创新激活农村各类资金、人口、土地等资源要素,最大限度地在带动农民共同富裕方面发挥作用。
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培养方面, 首先要做好人力资源培训工作,重点关注村支书、村委书记、乡村能人等带头人的综合素质能力水平提升, 同时培育好用好乡土人才,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 其次,在坚持本土人才培养的同时要积极引进外部专业人才,并根据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发展需求, 充分吸引各类专业领域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最后,要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发展人才共建共享模式,引导区域间人才交流共享,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力资源水平。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不能“单打独斗”,必须抱团联动。从统计数据来看,目前我国各区域主要的土地流转形式集中于土地出租、 互换和转让等传统流转方式。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因地制宜鼓励农户以承包的土地为基础,通过“以地换地”的方式,发展农牧业、农村服务业等,激发村民的内生动力,以解决承包地的“零散化”问题。同时采取对土地进行资本化、引入信用保证金,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中心等方式,发展土地规模化、提升土地的利用率,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从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6]。
农村集体资金、 资产、 资源管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各地要充分认识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的重要性, 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机构或联席会议制度, 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监督和运营管理提供支撑保障。 同时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办法新机制新路径,真正管住资金、盘活资产、用好资源,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为乡村振兴打牢长远基础[7]。
从全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状况来看,尽管近年来总体发展态势向好, 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有所增加,但是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仍旧突出,存在区域内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总体实力悬殊问题。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应结合自身优势, 因地制宜探索发展路径,区域优势明显的村集体,可通过提供农业生产性服务或劳务输出等方式带动欠发达地带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升其资源整合和利用效率,带动农民增收,助推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