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仕萍,郭志超
(广州草木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广州 510520)
在现阶段公路建设快速且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因公路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态影响已成为环境保护方面的重点关注问题。公路的建设对加速交通便利、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但公路建设也带来生境损失、植被覆盖、土地退化、拆迁建筑物、阻隔影响和污染等社会或环境问题[1],其中对古树名木的干扰或损害可归为植被覆盖,由于古树名木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和生态效益,属生态敏感问题,一旦遭到损害较难恢复,因此在公路施工建设过程中需要突出对古树名木保护。
龙川县四都至青山湖旅游专用公路工程龙川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其对周边区域的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程线路处于四都镇与黎咀镇两镇之间,线路穿越黎咀镇龙潭县级湿地公园范围时发现有2 株千年古树重阳木,线路虽对古树进行了绕避,但距离工程红线范围较近,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何保证古树的安全是建设单位和林业主管部门重点关注的问题。公路建设单位通过选线论证和生态影响预测评估,最终对其采取了切实可行的生态保护措施。
古树名木的定义往往根据科学与当地法律的要求而变化。在我国,古树名木一般是指百年以上的大树和稀有珍贵树种。2000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了《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确定树龄在100 年以上的树木为古树,稀有或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为名木[1]。2006 年,《古树名木鉴定规范》(LY/T 2737—2016)提出,古树是指树龄在100 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观赏与科学价值或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2023 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研究起草了《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征求社会意见稿)》,条例中明确对古树实行分级保护:树龄500 年以上的古树实行特级保护;树龄300 年以上不满500 年的古树实行一级保护;树龄100 年以上不满300 年的古树实行二级保护。名木不受树龄限制,实行特级保护。
古树名木是生态的标志,历史的见证者,植物界的活化石,是大自然和前人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是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的综合载体,具有极高的经济、历史、科学、文化、旅游、生态及政治价值,它记载着一个地域的自然、历史和文化内涵,是一个地域“政治经济生态学”的“活史科”。
过往对古树名木的调查主要依靠资料搜集和社会调查,现根据《全国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规定》:需以普查的方式逐街道、逐镇、逐村、逐株进行调查实测、填卡;对古树要实行每木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树种、位置、树龄、树高、胸围、冠幅以及生长状态等信息[2]。
普查结束后,对于重要的古树名木,相应的林业部门会依据《全国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规定》登记在册,并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同步进行每木挂牌[1]。
因此,对于分析公路建设对古树名木的影响时,首先应确定调查评价范围,然后对该区域进行现场踏查,核查是否有古树名木的分布。调查发现古树名木后,应记录其点位和生长状况,测量分析其与拟建公路用地红线范围的位置关系等。调查过程中还需要对古树名木的生长势进行重点调查,通过观察叶片、枝条和树干的生长状态记录其生长发育情况。与此同时,通过登录所在地区的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可对古树进行二次核查,并掌握其编号、树种、树龄以及生长状况等基础信息。
目前,对于古树衰弱原因及作用机制的研究较少。2023 年,束庆龙等[3]从自衰因素、自然因素以及人为干预因素3 个方面分析了古树主要致衰因素的作用机制,结果发现人为干预是目前古树衰弱的主要原因。
自我国交通强国战略提出后,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公路建设和发展也得到了高质量发展[4]。公路的建设对加速交通便利、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但公路建设也带来如生境损失、砍伐森林、土地退化、拆迁建筑物、区划分割和污染等社会或环境问题。因此,公路建设项目所产生的生态影响已成为现阶段环境保护方面的重点关注问题。
在过去,一些地区在新修公路或对公路进行改造时,常会忽视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对沿线树木一般均予以清除,因此古树名木资源在一定程度上也遭到了破坏。一般地,公路建设全过程中选址选线冲突、施工活动对水质、土壤、噪声以及大气等环境因子的污染,都有可能对古树名木的根系及其生长发育造成不利影响。
道路建设工程应在可行性研究和设计阶段做好勘察工作,在选线时应充分考虑古树名木因素,最大限度对其进行避让。但通常道路的选线选址大多会选择在现有道路基础上进行改扩建,有利于降低工程投资成本、施工和征地难度等。从古树名木的生长分布特点分析,生长在村落入口交接等地方较容易与道路选址产生冲突,在老路上进行改扩建难免会对古树的生长产生影响。
通常道路选线涉及的长度较长,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以及施工单位从各自专业的角度去开展工作时其考虑的侧重点会存在一定差异,当面临选线调整难度高、拆迁费用高、施工难度大以及征收困难等问题时,涉及的名木古树往往很难完全不受影响。
植物根系是植物生存和吸收养分的重要器官,根系最主要的作用是吸收作用,能从土壤中吸取水分、矿物质等供植物利用。因此,在开展施工活动时,确保植物根系不受损害尤为重要。
古树名木大多年代久远,其根系发达,盘根错节,公路施工建设时需要进行路基开挖填土可能会造成古树根系的机械损伤,影响其向地下吸取水和养分的能力,从而造成树木生长受挫[1]。
道路施工开挖以及运输车辆、施工通道扬尘,施工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以及开挖弃土的堆砌、运输过程中造成扬起和洒落都会对大气环境产生污染。扬尘和洒落的物料随风吹散吸附在树木的叶片上,影响植物的光合作用。道路通车后汽车排放的尾气会通过叶片上的毛孔进入植物,使其树体会产生病状。
施工期各类施工器械作业时发生的漏水和漏油,若处理不当可能会渗透进土层造成土壤污染,而树体需要从土壤中吸取营养物质,进而可能对古树名木的生长发育产生影响。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在长时间作用下会减弱植物的光合作用、影响其对营养物质的吸收转换,最终导致植物生长势不佳等情况。
古树名木原则上应该采取原址保护,并以“一树一策”的方法编制保护措施。所有建设项目应进行方案比选,以最大限度避让和保护树木,比选时应将项目涉及古树名木情况列入方案比选因素,需进行建设方案和树木分布的平面叠图,从而来确定建设项目中的树木保护处理方式,包括方案的调整优化、就地保护以及迁地保护等。
结合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情况,包括涉及树木的数量、位置关系和影响程度等;从而确定公路选线选址是否需要进行优化调整。优化公路选线选址方案设计可最大程度避开古树生长范围,确保从根源上消除道路建设项目对古树造成的不利影响。该种方法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为工程投资估算的增加、增加前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的难度以及可能存在的征地手续和林地审批的工作量。
对于因多方因素限制,工程线路最终虽实现对古树名木的避让,但由于古树名木生长位置与施工范围相距较近,无法预留出能满足相关古树名木保护规范要求的保护范围时,需对古树名木采取就地保护措施。就地保护措施在操作上是较容易落实的,一般通过挂牌保护、设置围栏将树木围住实施隔离以及必要的视频监控保护。以广东省为例,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敏感问题时,应根据《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2023 年修订)第八章古树名木保护提及的条例内容开展工作,针对建设项目进行树木保护专章的编制,并在专章中提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方案。
就地保护的优点是最大限度不破坏树木的根系和生长环境,且能保持良好的景观效应。不足之处在于道路建设完成且运营后,古树的保护监测工作和养护责任较难落实,需要项目建设单位和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自觉承担责任,相互监督检查。
因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或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需进行古树名木迁移的,应依法申请迁移并制定技术方案。经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的研讨,最终决定将涉及的树木进行迁地保护。
古树名木的迁移应遵循就近迁移、全冠移植原则。移植前应做好规划,就近选取与其原址生境较为接近的地点,避免因生境变化过大影响其迁移适应性和成活率[5]。迁地保护的优点是可避免项目建成后对古树名木造成的长期影响,缺点就是移植技术难度大,保护要求高,管护费用高,成活率难以保证。
龙川县四都至青山湖旅游专用公路工程位于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四都镇与黎咀镇之间,是河源市龙川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起点位于黄石镇稔坑水电站,终点抵达枫树坝调拨站,总体呈南北走向,路线全长29.140km。全线按30km/h 的速度双向二车道三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路面行车道宽采用6.5m,桥梁、路基宽8.5m。
由于工程建设不可避免涉及永久占用龙川县龙潭县级湿地公园,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22)技术规范,该项目生态影响评价范围面积为153.57hm2,在此范围内调查共发现一级古树重阳木2 株,2 株古树均位于龙川县黎咀镇石东村委会小畴水口,邻近东江水体;因其已有千年树龄,当地人称之为“千岁树”。目前已对该古树进行挂牌、设立围栏以及安装视频监控。通过将古树点位数据和工程线位数据进行叠加核对,2 株古树均不在项目红线范围内。
本工程整条线路的主体思想是基于现有道路进行新建和改扩建,在前期可研和设计阶段已确保最佳建设方案路线对古树名木进行避让。根据现场踏勘,2 株一级古树左侧为东江水体;右侧为4m 宽的现有硬底化道路,工程建设于现有道路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即古树位于道路西侧,道路东侧是永久基本农田。由于两株古树树龄已有千年,生长势呈衰弱状态,若采取迁地保护措施可能会造成古树的死亡,因此在最大程度绕避古树的前提下,采取就地保护措施。此外,为避免施工运营期间对古树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施工只在该现有道路的右侧进行施工,即维持硬底化道路现状,预留出古树树冠垂直投影及边缘外5m 范围。
基于古树已有挂牌、围栏和视频监控保护措施,本次提出的主要就地保护措施如下。
(1)施工前应制定古树保护方案,用于指导后续施工建设。
(2)结合实际情况划定不小于古树树冠垂直投影外5m 的保护范围,依据《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2023 年修订)》第八章古树名木保护提及的条例内容为指导,规范施工作业。
(3)针对工程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应严格处理后再排放,并落实相应防治措施。
(4)运营期根据《古树名木生长与环境监测技术规程》(LY/T 2970—2018),对古树生长因子(生长势、树高、胸径等)、环境因子(土壤指标等)进行连续监测,通过建立古树生态监测指标体系,从而论证古树的健康情况,进而及时提出相应的处理与保护建议。
本文对公路建设项目可能对古树名木的影响进行了研究,结合实例分析了切实可行的生态保护措施。经综合分析论证,龙川县四都至青山湖旅游专用公路工程对沿线涉及龙潭县级湿地公园范围内的古树采取了就地保护措施,并维持原硬底化道路现状,预留出古树树冠垂直投影及边缘外5m 范围,同时加强对古树现有的围栏、视频监控以及配套的电线进行保护,通过设立警示标牌或标语和制定古树保护方案以最大限度降低或减缓工程建设对古树的影响,可为其他同类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借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