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中国男足原主教练李铁案一审在湖北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而在此前的3月26日,5起涉足坛系列反腐案:中国足协原主席陈戌源案、中国足协原副主席于洪臣案、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董铮案、中国足协原国管部部长陈永亮案、武汉市足球管理中心原竞赛部部长刘磊案一审宣判。
陈戌源,无期徒刑
3月26日上午,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足球协会原主席陈戌源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陈戌源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3年,被告人陈戌源先后利用担任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中国足球协会换届筹备组组长、中国足球协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投资经营、赛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8103万余元,其中400万元未实际取得。
于洪臣,有期徒刑13年
3月26日,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田径协会原主席、中国足球协会原副主席于洪臣受贿一案,对被告人于洪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据黄石中院庭审信息,2010年4月至2023年2月,于洪臣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54万余元,其中350万元尚未实际收受。
董铮,有期徒刑8年
3月26日,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对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原总经理、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董铮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董铮有期徒刑8年。据松滋市人民法院庭审信息,董铮2014年至2021年间,非法收受广州恒大淘宝俱乐部等23家单位贿赂,共计38次,累計数额达到2200多万元。董铮被控受贿2200多万元涵盖多种事项,包括媒体版权合作、足球赛事承办、赛事票务代理、场馆验收、商务运营管理、装备违规处罚、参赛费拨付、球员经纪等。
陈永亮,有期徒刑14年
中国足球协会原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原部长陈永亮3月26日被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据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庭审信息,自2015年至2022年,陈永亮非法收受20多个俱乐部、地方足协及个人给予的人民币总额高达1934.44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此外,他多次向时任中国足协党委书记于洪臣行贿,利用其权力和影响力不断升迁。
刘磊,有期徒刑两年半
3月26日,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人民法院对武汉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武汉市足球管理中心原竞赛部部长刘磊受贿、行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刘磊以受贿罪、行贿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据嘉鱼县人民法院庭审信息,刘磊2019年在得知武汉全民健身中心副主任一职位空缺后,违背组织原则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于2019年1月和8月,分两次向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行贿共计35万元,获取不正当提拔升迁机会。刘磊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综合《中国青年报》、澎湃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