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伟航,霍雅琴
(西北政法大学a.管理学院;b.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陕西西安 710022)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1],再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2],这不仅是中国社会治理话语体系的嬗变,也是党中央对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理论内涵的深化与拓展。与此同时,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为乡村社会治理提供了指引[3]。随着现代化转型进程加快,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乡村联结松散、熟人社会模式解构,传统宗族、乡贤文化对乡民的影响与动员力日渐式微,乡村社会呈现出碎片化、空心化等问题,依靠血缘、地缘等因素结成的传统意义上的乡村集体正渐渐消解。顺应中国式现代化要求培塑乡村治理共同体,或可成为突破上述困境的解决之道。
近年来,不少学者就乡村治理共同体进行了探讨,在其内涵上,认为乡村治理共同体基于共同的价值遵循、组织身份与任务行动[4],是多元治理主体的联结[5]。可以认为,乡村治理共同体是在共同的乡村地域中,乡镇党委政府、村委、社会组织、企业、乡民等多元主体,基于权责适配、情感共融、协商合作、良性互动的治理关系结成的有机联合体。在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建构方面,有学者从马克思共同体思想[6]、政党引领[7]、历史演进[8]等角度对建构逻辑进行探讨。亦有学者探讨其建构路径,或认为应丰富治理主体多样性,调动村民主体能动性[9],或主张建构乡村治理义务互惠型共同体[10],或建议实行利益激励的集体行动制度建构[11]。现有研究尚未充分结合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新的时代命题。中国式现代化下的乡村治理共同体的生发逻辑是什么?现代化转型中乡村治理困境究竟何在?如何建构中国式现代化下的乡村治理共同体?这些都是理论和实践需要共同回应的问题。
西方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以资本主义为指导,在资本运作下产生现代市场,将资本视为促进社会生产与发展的根本动力,资本影响下的作用模式表现为资本逻辑统摄生产、劳动、社会生活[12]。中国式现代化将人民群众视为历史的创造者,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进理想与目标,以系统协调与整体推进的方式化解社会冲突、平衡区域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与共同富裕,让资本服务于人[1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依靠人民力量解决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的突出问题,将现代化发展道路与群众路线有效结合,发挥乡村多元治理合力的作用,以人民为出发点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符合全体人民共同期盼,也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
西方社会的现代化建立于工具理性之上,追求效率的最大化与技术控制。马克斯·韦伯将工具理性的扩张视为现代化的鲜明特征[14]。在工具理性主义的支配下,社会的最终走向是人主体性的消磨。中国式现代化则强调在工具理性基础上对价值理性的维护,实现效益与价值的双向平衡,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出发点与落脚点[15],在寻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发展道路上,探索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互协调、民本逻辑与共同体思想和谐统一的社会治理形式。中国式现代化的乡村治理共同体寻求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协调,强调多元主体间的协商合作与良性互动,着眼于突破传统科层制下的层级束缚与互动壁垒,将为创新乡村社会治理模式、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格局的不断完善提供支撑。
以资本积累为目的、奉行资本至上逻辑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西方社会现代化最终导向精致利己主义,其统治结果是将个人利益隐匿于集体利益中,将人团结于资本的掌控之下,所谓的对自由的倡导与对民主的追求只是资产阶级伪善的面具。正如马克思所批判的,这是资本主义“虚假的共同体”,它正一步步成为人新的桎梏[16]。中国式现代化着眼于全体人民的共同进步,寻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将人民视为国家的主人、社会治理的主体,推动国家、社会与人民三者利益聚合[17]。从追求个人利益转向整体利益,从单一主体行为转向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中国式现代化下的乡村治理共同体将着力推动多元主体的治理互动与治理耦合,构建起乡村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新格局。
中国自20世纪50年代起,乡村社会历经土地革命、人民公社制变革、家庭承包经营改革、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等数次历史变迁,传统乡村“熟人社会”日益消解,并逐步朝着流动性强、人际关系表浅化的“半熟人社会”转变[18]。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城市对乡村人口的虹吸效应日渐显著,流动性已成为乡村社会一个新的特质[19]。大量青壮年人口脱离传统农业生产流向城市,与之同步的是乡村包括人力在内的各种资源的流失与发展动能的衰退。乡村人口结构遭受巨大改变,留守人口的老龄化使得乡村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基于传统宗族、乡贤文化的社会联结在城镇化进程与人口加速流动中日渐松散,基于传统乡村文化紧密联结的人情、邻里、宗族、代际等关系日益疏离,维持乡村秩序的传统乡贤精神、宗亲文化、村规民约等的约束力与动员力式微,由此带来的是乡村公共精神退场与集体意识衰弱,传统由乡村士绅为代表的知识人与乡村居民所结成的乡村社会结构受到严重冲击[20]。
科层制下,地方官员面临自上而下行政的任务环境与向上负责的行政压力,往往基于有限的资源环境考量各矛盾冲突的目标任务,将有限精力投入最利于自身职业发展或最大化规避风险的行政任务中。在“命令—服从”语境与科层制约束下,政府与社会多元主体间缺乏基于平等情境下的交流与互动,往往易产生行政僵化与形式主义问题。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将官僚机构延展至县级政府下新建立的区,由正式任命文件与警察等武装力量保障其政治权威,使得官僚主义对乡村社会产生极大影响[21]。新中国成立后,“驻队”“包村制”等非科层化管理方式被广泛运用于乡村管理实践,追求去科层化、村民自主、社会参与的简约管理[22]。然而受传统科层制影响,乡村管理依旧留存有官本位思想的印迹,乡村民众、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治理主体仍旧陷于被动参与或依赖政府扶持的配角地位[23]。官本位思想、行政僵化、形式主义等问题,使乡村社会多元互动产生壁垒,基于信息流通共享下的交流互动产生梗塞。
一方面是基层政府有限的资源与民众多元需求间的矛盾产生治理资源配置的悬浮问题。处于最低层级的乡镇政府获得的可直接支配资源往往有限,面对乡村有限的资源供给能力与乡民多样化需求间的矛盾,村委会往往成为下沉事责的主要担负者[24]。然而基层治理资源并未与多元治理主体实现充分对接,政府的匆忙“退位”与乡村自治运作体系的尚未成熟,使得村委会需在弥合行政空当中负压运作[25]。另一方面是基层政府有限权力与无限责任间的矛盾产生治理责任配置的悬浮问题。在基层治理运作中,基层政府往往承担着具体政策执行任务,与之相配的是更多下沉责任。在有限的权力与上级下达的具体执行任务下,基层政府的责任被放大,基层政府往往疲于应付上级考核任务而忽视对基层民众的回应[26]。由于乡村公共事务的复杂性,社会多元主体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存在职能交叉、责任划分不清等问题带来的管理盲区,一定程度上制约基层治理效能[27],悬浮的责任划分也将使其对问题责任的推卸更加便利。
建构中国式现代化下的乡村治理共同体,核心在于人民,关键在于实现文化与人才的多元联结,实现制度与信息的多元交互,强化资源与责任的多元耦合。
文化与人才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根与基石,也是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乡村治理要将为了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作为出发点,以文化为纽带,以人才聚集为基础,加强乡村多元治理主体间的有机联系,确保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乡村发展的根基稳固。
一方面,唤醒文化主体性。需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唤醒乡村社会民众的主体意识,在认清时代发展趋势、把握客观规律中重拾主体担当;需以高度的文化自信凝聚乡土情怀,让优秀的乡贤文化、家族文化等乡村传统文化在发扬与传承中引领乡村社会风气;需以高度的文化主动打造乡村治理的新引擎,大力发展乡村文化产业,增强文化造血功能,让传统乡村文化在创新与发展中催生强大动能。
另一方面,推动党政学企全方位联动,在培育乡村自身人才队伍的同时,吸引外来人才流入。党作为乡村治理的最高政治领导,需建立基层党委与乡村多元治理主体间的密切联系,借力党建工作不断提升政府治理效能。政府是乡村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与执行者,要强化政府职能作用,统筹乡村多元治理主体利益与人才发展需求,形成强大合力。学校特别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教学单位是乡村人才队伍培育的重要平台,要聚焦乡村现实需求,培育适应乡村发展与产业需求的高水平人才队伍。企业担负着科研成果转化的重要功能,要引导国有与私营企业资本有序进入乡村领域,以乡村产业发展吸引人才流入。
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着眼点,破除传统制度与信息壁垒,实现现代化治理转型下的多元交互。
一方面,以制度化的方式为多元治理主体赋权增能。一是构建基层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多元共治网络,为基层多元治理主体放权赋能,发挥乡贤、社会组织等群体的桥梁纽带作用,拓宽群众问题反馈渠道,实现民主共治。另外要在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的过程中消灭官本位思想。二是发挥乡贤、社会组织等群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在自上而下的行政压力下形成力量缓冲,避免基层政府将过多精力投入于行政任务的考核之中而产生行政僵化问题。三是拓宽群众反馈渠道,激发各类行为主体共同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另一方面,推动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乡村政务方面,可通过搭建乡村数字政务平台,推动协商、决策、选举、监督过程的信息透明化、形式民主化。社会服务方面,可构建乡村数字化党群服务平台,通过信息共享、数据联动的党群互动,为推动乡村现代化转型下的党群合作、人员培育、经验交流等提供便利。社会监督方面,应发挥大数据网络与多媒体平台作用,打造更具互动性的监督反馈渠道。总之,借数字化手段冲脱“信息孤岛”的束缚,解决多元治理主体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乡村治理交互性,实现治理数字化下的信息共享、全面覆盖、精准对接、主动参与、实时反馈。
以整体性协调为导向,增强多元治理主体间的整体性互动与系统性耦合,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下乡村治理的内在相生。
一方面,激发基层治理活力,推动治理资源耦合。一是推动资源按需下沉、分类下沉与常态化下沉三者结合,实现资源有效链接。按需下沉即实现资源与需求的精准对接。分类下沉即依据资源属性与不同人群、民族以及紧急度等进行分类下沉。常态化下沉即结合季节性等特点推动资源依规律持续下沉。二是寻求多元物资供给模式,实现资源长效链接。充分调动社会企业、第三部门等资源,以政府购买、项目制等形式签订供给协议,同时鼓励居民适当储备必要应急物资,以缓解突发灾难下的资源供给压力。三是创新资源管理方式,实现多元治理主体间资源的有序链接。搭建乡村资源共治平台,综合利用乡村人力、智力、信息等资源;对物力资源实施分类、设立台账;整合社会公益慈善与政府资金等财力资源。
另一方面,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推动治理责任耦合。一是整体把握,在党政领导与多元共治中寻求互补与平衡。以制度化的责任界分来规范权力运行,确保乡村多元治理主体的治理活力与治理责任并重。二是做好顶层设计,调动各级政府干部下沉乡村、联系乡民,划分乡村治理责任网格。三是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调动多元治理主体责任意识,形塑决策共商、落实共抓、责任共担的乡村治理格局。
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传统基层政权以共建共治共享的形式向乡村社会让渡转型,审视乡村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社会变迁中的问题积弊与治理困境,乡村社会联结弱化、多元治理主体间交互梗塞、治理重心下移过程中的治理脱嵌是乡村社会在现代化转型过程中所面临的突出问题。构建中国式现代化下的乡村治理共同体,需以人民为出发点,强化乡村多元治理主体的有效聚合,激发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着眼点,突破传统治理的形式思维定式,实现多向度的交流与互动;以整体性协调为导向,推动乡村治理耦合,绘就乡村振兴的同心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