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 鑫 张 欣
《2024 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强调,2024 年全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重点工作是“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争创美丽中国先行区”。在新的一年里,云南省要争创美丽中国先行区,必须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必须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保护为先、治污为重、扩绿为基、转型为要、发展为本”的总体要求和“打好3 场仗、抓实8 件事、健全6 个体系”的工作安排。尤其要处理好“5 大关系”,即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才能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争创美丽中国先行区。
近年来,云南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绿色转型,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厚植生态优势,深挖生态优势将其整合塑造为新优势和新动能,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上取得了新成效,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绿色低碳发展道路不断拓宽。云南省立足省内独特的气候条件、丰富的自然资源、多样化的生物资源,优良的生态环境,大力推动绿色能源、高原特色农业、现代生物产业、现代旅游业等产业的发展壮大,促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效益和生态环境保护效益的协调共赢。在新的一年里,云南省仍须努力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试点,探索从机制创新促进高水平保护下的“绿水青山”转变为高质量发展的“金山银山”的有效实现路径。同时,特别要“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以竹代塑’产业”,充分挖掘森林这一“水库、粮库、钱库、碳库”的潜力,积极发展林药、林菌、林菜、林禽、竹笋、竹子等林产业,实现林业增值、林区发展、林农增收。坚定不移走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以云南省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争创绿色、低碳发展的先行区。
云南省抓住全省生态环境领域问题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重点对九大高原湖泊及六大水系的重点河湖攻坚治理,同时,开展改善空气质量、土壤污染防控治理、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等的协同治理。通过攻坚治理,突破带动了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工作的新提升;通过目标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政策协同等的协同治理,不断增强了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新的一年里,云南省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等方面的问题,仍须处理好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既要聚力重点攻坚九大高原湖泊及六大水系的重点河湖治理,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又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统筹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争创科学系统治污、控污的先行区。
近年来,云南省综合利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开展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比如“石山成绿海”的西畴石漠化综合治理成效;抚仙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被纳入国家第二批试点范围;滇池按照人工干预最小化、自然恢复最大化的原则,也已建成以湿地为主的环滇池生态带6.29万亩,滇池流域水生态环境大幅改善,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云南省具有除海洋和沙漠外的所有类型的生态系统,对于受损程度不同、类型不同的生态系统,云南省综合利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按照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沙则沙、宜荒则荒等原则,严格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分区分类施策,实现了不同生态系统、不同区域的最佳适宜保护修复方案。在新的一年里,云南省一方面必须遵循自然生态系统自身的演化规律。在自然生态环境自身的环境容量范围内,不断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自我净化、自我恢复的能力。同时,必须充分尊重自然和顺应自然,充分依靠自然自身力量维护生态系统平衡。扎实推进长江“十年禁渔”,给云南省境内长江水生态恢复、水生物多样性保护留足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另一方面,对于自然难以恢复的区域,必须积极主动采取科学化的人工修复手段,加快生态系统修复进程。除此之外,必须清醒认识到,云南省高原湖泊的治理、荒漠化和石漠化治理、历史遗留矿山的修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历史欠账较多,生态系统受损严重,生态保护修复任务的完成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持续稳定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修复,积极探索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科学融合之计。争创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先行区。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印发实施了《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十三五”和“十四五”规划,建立了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联席会议制度、河湖长制,出台了《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完成了云南省九湖保护条例新一轮修订。目前,已构建由单一制度出台转向制度体系构建,由约束性为主转向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这些已构建起的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为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外部约束。同时,云南省狠抓内生动力的培养,不断提升多元主体的绿色发展理念,培育多元主体的生态文化,激发多元主体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使全省上下明白,建设美丽中国是全体人民共同的事业,保护环境是每个人的责任与义务。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不仅是国家层面的意志体现,也离不开每一个云南人的努力。在新的一年里,云南省仍须加强制度的顶层设计,继续巩固深化外部约束。仍须厚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意识,把建设美丽中国的云南实践转化为全省人民的自觉行动;仍须通过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仍须通过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意识;仍须通过加强生态环境国情省情宣传,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等,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争创多元主体共同绿色行动的先行区。
长期以来,云南省以“双碳”目标为引领,实施重点行业“双碳”行动。首先重点是依托云南资源丰富的绿色能源资源优势,聚力发展绿色能源。云南省绿色能源产业崛起,能源成为第一支柱产业,绿色能源装机占比超过86%,绿色发电量占比近90%,清洁能源交易电量占比约97%,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超42%。同时,云南省绿色能源与制造业融合步伐加快,以延链补链强链为重点的绿色制造产业强劲发展,特别是依托水电清洁能源全省统一布局了绿色硅、铝产业发展集群,“中国绿色铝谷”和“光伏之都”正在崛起。在新的一年里,云南省要狠抓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腾笼换鸟”换出发展新动能。要进一步开展园区循环化、绿色低碳化改造,强化节能减排科技支撑、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要加快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工业生产能效水平,推动产业结构由高碳向低碳、由低端向高端转型升级,不断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要在2023 年全省已建成10 个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的基础上,继续做好碳汇资源调查评估、核算和产品开发,拟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试点示范,继续创建好6 个零碳园区。要推动绿电溯源和绿证核发全覆盖,推进绿电、绿证市场等建设。争创重点行业“双碳”行动的先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