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 滨 唐任伍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党的二十大首次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而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内在要求和必要条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则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应有之义和重要路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三农”理论实现了从“农业现代化”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创新发展。在农业农村现代化理论的指引下,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尽管如此,同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相比,农业农村现代化明显滞后。据国家统计数据,2022 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2.45:1。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对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在2023 年12月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前,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时强调,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1]有鉴于此,本文在回顾党的“三农”理论创新发展基础上,分析新阶段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时代价值和重点路径。
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是不全面的。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开始了艰难追索、自主探索、自信求索农业农村现代化之路。[2]在此过程中,党的“三农”理论不断发展与创新,实现了从早期的“农业现代化”到新时代“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创新性飞跃。[3]
1949 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艰难探索。在这一过程中,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四个现代化宏伟目标建设进程中,提出和发展了农业现代化理论。
基于马克思主义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的基本原理,由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带来的阶段性变化,必然带来与之相适应的制度结构和制度安排的变化。正确判定发展阶段并采取恰当的制度安排就能够促进生产力进一步发展。[4]于是,这一时期党的农业现代化主要是围绕“破”和“立”两个基本路径展开的。
“破”即通过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废除农村旧的生产关系和阶级结构,通过农业集体化推动农村社会发生根本性变革,以使农民摆脱贫困状况而实现共同富裕。早在1953 年12 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就提出,党在农村中工作的最根本的任务,就是逐步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5]事实上,理解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集体化的施行,不仅要从农业和农村内部结构去认识和把握,更应该放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宏观背景中加以认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其重点就在于出于改变分散经营的小农经营体制,以满足国家工业化从农业提取剩余的需要,从而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基本制度的改造。简言之,驱动农业和农村的集体化的深层次动力来自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立”主要体现在先进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确立后,开启了现代意义上现代化进程从而促进生产力发展。随着三大改造的完成,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我国开启了现代意义上现代化进程的序幕。可以说,社会主义制度不仅是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的制度基础,也是推进国家现代化的制度基础。1959 年末至1960 年初,毛泽东同志第一次完整、明晰地表达了四个现代化的思想。1964 年12 月,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6]这是我们党首次将农业现代化放在“四个现代化”目标之首,表明我们党对现代化的探索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1978 年12 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在这一时期,我们党逐步形成和发展了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理论。
基于“大国小农”基本国情农情以及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这一时期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探索,首先就是从农业现代化起步的。回顾世界经济史,西方农业现代化走过了两条道路:一条是欧美国家的大规模经营的道路,即通过超大规模经营,转移农业劳动力,进而实现农业现代化;另一条是东亚国家和地区通过农业多种经营,通过以工补农、以商补农,使农民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我国国情农情决定了我们无法完全模仿这两条道路,必须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1978年发轫于安徽凤阳小岗村的“大包干”,触发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进和实施,通过基层自下而上的制度创新行为与党和国家顶层自上而下的默许和支持,最终形塑了我国农业经营体制变迁的进程,开启了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探索。1979 年,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制定了发展农业生产力的25 项措施,并就农业现代化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以上这些举措都在一定时期显著提高了农业生产绩效。据统计,1978—1984 年,我国粮食总产量从3.05亿吨增加到4.07 亿吨,农民人均年收入增长15.1%。[7]
伴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村人口大量往工业和城镇转移,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源泉的同时,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增长也受到阻碍。这就使得我国农业农村还缺乏现代化发展的要素,其弱势地位还没有根本改变,导致农民收入低。尤其1994 年分税制改革后,由于财政权力层层上收,县乡两级政权入不敷出,使得20 世纪末以来“三农”问题再次成为改革的难点。可见,中国作为一个转型和发展的大国,在从农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快速转型和发展进程中,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城乡不平衡现象。[8]
为了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党中央以农补工发展战略开始转向“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发展战略。1997 年9 月,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坚持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确保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推进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9]2007 年10 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10]此后,党中央出台了大量惠农政策以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进而促进经济社会的结构改进和全面进步。“三农”问题实质上是长期以来中国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造成的一种结构性矛盾,是无法单纯依靠增加对“三农”的投入来解决的。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就强调无产阶级的贫困实质上是一种制度性贫困。[11]因此,在城乡二元体制束缚下,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关键,就在于不断突破制度“牢笼”,通过制度性治理构建使农业农村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从而获得与城市平等的包容性发展机会,最终推动城乡融合发展。[12]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过程中,创新性提出和发展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理论。
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开启了城乡融合发展的新阶段,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是新时代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在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节点,我国发展存在的最大软肋就是仍然存在庞大的农业人口,且绝大多数属于低收入人群,使得城乡之间收入存在巨大差距。因此,在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中,我们必须坚守的一条底线是立足农业农村特色和功能定位,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破除阻碍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益,让其分享更多政策红利和产业增值收益。制度工具选择的起点就是通过引导资本下乡、农民返乡创业,实现资源要素往农村回流,从而破除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最终实现城乡关系由对立分割不断走向融合。进一步地,通过城乡融合发展,从而探索并形成符合中国国情并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道路,这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我们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历史写照。
为此,进入新时代以后,农业农村现代化在新发展理念指引下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实现农业农村多元目标为引领,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农业由传统生产方式向现代生产方式转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13]至此,我国将“农业现代化”目标拓展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并首次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14]可见,我们党始终根植于农业农村发展的基本规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农”现实前提下,不断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三农”现代化道路。而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正是我们党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对“三农”工作深化认识与实践升华的产物,[15]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党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表明我们党将“三农”工作放在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致力于解决“三农”问题,集全党全国之力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随着“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地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立足中国历史底蕴与现实实际,把农业农村现代化摆在中国式现代化更为突出的位置,进而通过对传统农村发展模式的深刻反思和高度凝练,有助于破除“三农”发展中的结构性难题。鉴于此,这就开启了新时代以农业农村现代化书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篇章,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着力点与现实突破口。当前,面对新时代新征程的新要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立足新的逻辑起点,以便更好地耦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事实上,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具有典型的本土特色及现实意义,[16]旨在通过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与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相结合,释放农业农村发展潜力,促进其全面发展,助力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中国是一个有14 亿多人口的大国,即使到2050 年城镇化率达到80%,依然有2.73 亿常住人口在农村。可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农业农村现代化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具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又具有自身特色,其价值意蕴就旨在通过农业升级、农村进步,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因此,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阶段,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对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促进农民实现共同富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没有农业强国就没有整个现代化强国;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是不全面的”。[17]可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必然要求。农业升级、农村进步的根本动力在于通过驱动农业农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深层次变革,实现城乡要素的互通共融,进而打通城乡融合发展的梗阻,激活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形成城乡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进一步地,这将有助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成为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增长的重要经济基础,这将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现注入强劲动力。只有实现农业农村持续和稳定地增长,才能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和发展机会,从而通过乡村振兴为农业强国的实现奠定物质基础。总体而言,当前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农业农村正处于“失衡—重构”进程之中,促使这种变化的主要力量就在于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构农业农村发展逻辑,既保持农村社会秩序的相对稳定,又激发其产业化农业的内生活力,将成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业强国顺利实现的关键。
综上所述,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将有助于弥补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最大短板,从而筑牢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农业强国建设更为坚实的基础。事实上,只有将农业农村现代化纳入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进程,真正把农业农村现代化转型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纳入国家整体发展框架中,才能真正培育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能,通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现最终助力农业强国建设目标的真正实现。
增进人民福祉、实现共同富裕,可以在马克思主义视野中恰当地理解,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事实上,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直是中国共产党不懈的价值追求。所谓共同富裕,既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平均分配,也不是追求静态意义上的财富平等,而是指动态意义上人人都能达到财富共享的一个动态社会过程。共同富裕既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也是历代中国共产党人孜孜以求的不懈奋斗目标。如前所述,早在1953 年,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就提出了“共同富裕”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进入现代化新征程后,通过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民共同富裕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对中国国家治理理念和实践的深刻总结,可以更好地阐释如何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提升,最终通过“三农”现代化走出一条中国式现代化道路。
当前,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完成,我国已经开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的新征程。当前现代化新征程的号角已经吹响,共同富裕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推动共同富裕,最大的难点就在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为此,必须努力实现城乡社会的高质量融合的同时,通过采取包容性经济增长政策,使增长过程更公平,同时使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人口,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质言之,在推进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政府通过大力扶持提升农业农村经济增长的效率,助推全面乡村振兴。此外,在做大蛋糕的同时要分好蛋糕,实现效率与公平兼顾。总之,政府通过增加对农业农村的公共服务投入,使其朝着包容性方向发展,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建立有利于农民的收入分配制度,有助于通过益贫性经济增长,推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大叙事中,农业农村强大与否关系到民族复兴的速度快慢与品质高低,[18]是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战略问题。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的提出,极大丰富和拓展了人们关于现代化认知,其中所蕴含的“中国经验”和“中国道路”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农业农村的历史与变迁,为理解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农业农村现代化转型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因此,在中国式现代化蓬勃展开背景下,寻求农业农村现代化变迁的路径与方向,有助于为重新认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重要支撑。
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结构现代化转型的同步进行,中国正经历前所未有的现代化变迁,必将对人类社会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概而论之,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发生了两个重大转变:一是经济体制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二是社会结构由传统的“乡土中国”向“城乡中国”的转型。在这一进程中,农业农村现代化转型构成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与贯通性。对农业农村现代化转型路径的认知,同时关联着对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理解。尤其是进入新发展阶段后,中国式现代化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其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总体而言,中国当前仍是一个农业农村发展相对落后的二元结构的国家,农业农村现代化仍是我国现代化发展的短板。鉴于此,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仍是关系中国现代化战略全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19]将农业农村的现代性变革置于中国式现代化大背景下加以考察,是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可以更深刻探讨农业农村现代化转型的契机与路径。
据上分析,农业农村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和质量关系到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易言之,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到中国现代化战略全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其根本任务就在于推动农业升级、农村进步和农民发展。因此,当前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最为核心的问题依然是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一方面,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问题,不仅包括农业产业的不断升级,还包括农村经济结构的不断升级,从而克服城乡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从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如何实现传统小农经济向现代农业转变,始终是困扰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当前,推进农业现代化要求有千条万条,但归结起来,推动农业产业升级,进而提高农民收入、实现共同富裕。农业产业升级是“三农”发展的依托和根基。建设现代化国家必须要有强大且稳固的农业底板。农村只有通过发展特色产业,才能摆脱贫困,实现共同富裕。但当前中国乡村产业发展面临产业链条不长、融合程度不深、要素活力不足等突出问题。[20]这就要求我们要在农业强国建设的大背景下,依据马克思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关系原理进行相应的制度变革。
就生产力的变革而言,农业产业升级是农业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建立在农业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农业强国建设的目标才有可能真正实现。一方面,要迫切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通过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从而激发农业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助推农业强国建设。另一方面,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也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最重要的要素支撑。因此,发展现代农业最重要的生产力方面的变革就是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就生产关系的变革而言,在“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农情下,通过立足小农户本位的基础上,采用“集体+小农户”“合作社+小农户”“公司+小农户”等再组织化模式,能够更遵循利润市场化的导向,最大限度地将现代生产要素融入农业生产领域,从而不仅提升小农户自身发展能力,还能助推农业产业升级。总之,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坚持农业产业升级,这将有助于稳固农业强国的底板。
中国作为一个转型和发展的大国,正在从农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快速转型。在这一进程中,乡村振兴是民族复兴的关键。当前,伴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转型,在农村经济中存在着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其存在明显的二重性,发展具有不平衡性。如果农业农村持续落后,将会影响国家现代化的整体进程,这就使得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主题。事实上,实现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是我们一直不懈追求的价值目标,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进程中,城乡不协调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农村问题反而进一步凸显。尤其是步入现代化转型的中国城乡差异尤为明显,落后的农村地区,其自生能力严重缺乏,呈现大国治理中结构性失衡的难点,对中国迈向现代化国家提出新的挑战。坚持农村优先发展有利于发挥我国经济超大规模的优势,使得市场规模和合理分工之间相互促进。反之,经济规模的扩大又可以带来生产要素的积聚效应,这将有助于要素按照比较优势进行分工协作,最终实现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为此,把农村优先发展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为重要的位置,不断解决农村发展问题,有助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和“三农”发展中的结构性难题,对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启示与借鉴。
一方面,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为农村发展提供了不可替代的政治资源。坚持农村优先发展的关键就在于将党的政治领导力转换成一种推进国家现代化的治理能力,通过党领导下的决断力和对全社会的动员力,以资源和政策扶持,分步、分类推进农村优先发展。另一方面,坚持农村优先发展还需要继续破除阻碍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和观念障碍,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既发挥有为政府的作用,又发挥有效市场的作用,最终实现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总之,实现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必须坚持农村优先发展,这将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定向。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这就决定了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就成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本价值取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后就为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审视当下,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更加现实而紧迫任务。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到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仅事关民生问题,还是关系党和国家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
应该看到,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规范中推进的,因此一刻也不能偏离社会主义公有制方向。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才能不仅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还能通过更加公平正义的权利结构与分配制度,助推农民共同富裕。鉴于此,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集体土地所有制根本地位,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站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的历史方位,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助于促进农民增收,健全调动农民参与社会治理,使其成为乡村治理有效的重要物质基础,从而为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注入强劲动力。具体而言,当前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将从以下两个方面为共同富裕提供保障:一是通过组织功能的发挥实现统一经营,从而降低农民对接大国家和大市场的治理成本和交易成本,使其更好对接大国家和大市场,体现了效率逻辑。二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助于防范和化解农民的市场化和社会化风险,从而发挥对农民基本的生存保障,体现了公平逻辑。因此,坚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本质就是通过生产关系的变革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的动能,既促进农业农村生产力发展,又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总之,坚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方向,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关键抉择,这就回答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路径选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