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明星小卡“收割”未成年人

2024-04-12 00:00:00张建
风流一代·青春 2024年3期

周彤(化名)的手机里有一个计时器软件,记录着自己开始追星的时间——她把花钱买偶像小卡的那天设置成了第一天。

明星小卡,多为专辑、写真等明星周边产品的附赠品,一般按种类分为专辑卡、特典卡、签售卡等,卡面内容通常为演艺明星未公开的人像照片。

小卡是当下粉丝群体中流行的周边商品之一,起码要有小卡才能算入门级的粉丝,这已经成了粉丝圈子里不成文的规定,动辄收藏数百张小卡的粉丝比比皆是。事实上,它并不是一件商品,只是购买明星周边产品后附送的一张赠品纸片。

正因其不是售卖的产品,小卡没有固定价格,大都通过粉丝间的二手交易流通。一张小卡的市场价格在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较为稀有的可以卖到几千元甚至上万元。

数量庞大的追星群体,种类繁多的小卡样式,逐渐催生出了买卖小卡的“卡圈”。大量未成年粉丝融入规则,参与买卖,诈骗、售假、“跑路”等问题随之而来。

“生意兴隆”的小卡市场

屈婷(化名)喜欢的韩国偶像是多人团体,而小卡是随机赠送,粉丝如果只购买一张专辑,极有可能并不能获得最想要的某位成员的小卡。购买的专辑越多,抽到喜欢的小卡的概率才越大。

除专辑小卡外,从官方渠道获得一张该团体的小卡并不算容易,要先花钱购买官方粉丝俱乐部的高级会员,也就是购买商品的“入场券”。公司会不定期出售高级会员可购买的成员写真集、文具、玩偶、专辑等周边产品,价格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会员在购买商品后才能得到那张赠品小卡。

专辑本身是没有价值的。这几乎成了大部分粉丝之间的共识,没有几个人会真正在乎甚至播放那张CD。屈婷深入了解小卡后,开始直接在二手市场购买小卡。

屈婷每天会在好友微信群里分享男团的视频和照片,两个朋友很快从“懒得点开”到“也爱上了”,三个人开始一起追星、研究小卡。她们喜欢这种“收集”的感觉,对每一张的专辑名称和特点倒背如流,会在睡前和空闲时掏出装着小卡的卡册,当作睡前读物,一张一张欣赏。

张婷(化名)的同学中,有些同学的父母并不支持买卡,会偷偷卖掉甚至撕掉小卡。也有同学沉迷其中,“毕竟小孩子比较容易叛逆”。而小卡也成了未成年人社交中的一环,如果嘴上说喜欢哪个明星,但没有对方的小卡,很容易影响社交关系。

“未成年人管不住钱,容易不理智。”找张婷购买小卡的买家,很多是初中学生,“成年人也有,但是比较少,大部分是未成年人。”

明星小卡风靡,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买卖行列,尤其以未成年人居多,且未成年人的热情比成年人更高。在某平台输入“明星小卡”等关键词,会自动跳出“如何让妈妈给你买小卡”“妈妈不同意买小卡怎么办”等内容。虽然目前绝大部分售卖平台上都会标注“婉拒未成年”字样,但是依然有很多中小学生利用父母、长辈的账号去购买小卡,对此投入的金钱与精力已经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范围。

更令家长难以接受的是,在某些二手平台上,一些无良卖家利用未成年人对明星小卡的痴迷,将其与其他商品或者服务捆绑销售,如代写寒暑假作业等。

规则与骗局

在小卡交易中,有一条听来似乎有些“霸王条款”的规定经常出现:小卡出售后一概不退不换,如果在发货前买家取消交易,需要承担售价30%的“跑单费”。

而繁琐的交易规则和光鲜的包装背后,欺诈等恶劣行为也越来越猖獗。

有的小卡爱好者在视频上看到某明星小卡,觉得好看就去购物平台直接搜索购买,拿到手发现是商家自己印刷的,并不是官方发行的。这种情况并不鲜见,有的卡片因真品较少,所以单张价格被炒到几百元或上千元,一些不法商家便出售“李鬼”卡片,以此获利。小卡难以鉴别真伪,不少消费者上当受骗。

周彤称,妹妹在短视频上看到某明星小卡,去购物平台直接搜索购买,拿到手才发现是商家自己印刷的卡片,并不是官方发行的小卡。“人家拿自己印的卡卖出官方卡的价格,她也没地方说理去。”

由于未成年人支付软件限制,不能直接在二手交易平台交易,通常会选择由第三方软件转账付款。因交易平台无法对第三方软件转账进行监管,一些不法分子在收到转账后便将受害人拉黑。

一些粉丝为得到某张心仪的小卡,便找代购或者参加团购,购买了大量明星的周边产品。有的“团长”一旦筹集到团购资金,便选择“跑路”,团购资金往往高达数万元,且很难追回。

在明星小卡销售市场,常常存在国内外售价不一致的情况,由此也衍生了国外代购这一牟利途径。追星人群以青少年为主,缺乏一定的社会经验,在寻找代购的过程中容易受骗上当。

据媒体报道,曾经发生过我国未成年人通过国外代购交易明星小卡,被国外“代购人”诈骗上百万元的刑事案件。公开披露的信息显示,被告人通过“推特”等渠道称,可代购出售某女团稀有小卡,但在收取钱财后拒不发货并销号失踪,涉嫌诈骗。在数十名受害人报案之后,诈骗金额已累计超过520万元,受害人中有将近一半为青少年。

追星可以,别当“韭菜”

在未成年粉丝圈子里,明星小卡似乎成了硬通货,尤其是当同学们兴起一股收集、炫耀明星小卡的风潮时,不跟风的孩子反而成了“另类”。长此以往,难免会滋生未成年人之间的攀比意识,扭曲其消费观念。毕竟,这些还在学校里求学的孩子并没有赚钱能力,他们只能向家长伸手要钱。而且,不少孩子处于叛逆期。

对未成年人来说,单价并不高的几张纸片很难维权,无论是向平台申诉甚至报警,都很难得到一个“裁定”。他们只能通过将交易对方的社交账号、姓名、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在网上公开的方式来“挂人”“避雷”,以达到互相提醒的目的。

“其实很难追回,感觉大家都快习惯被骗了,一般就算了。”张婷的朋友就曾在二手交易平台上购买到假卡,她把对比图、开箱视频等资料一股脑都发给客服,想尽了各种办法想要追回那笔钱,最终都以失败告终。卖家不承认,平台客服也表示无法鉴定小卡真假。

如果未成年人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花费重金购买小卡该怎么办?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未成年人购买价格不菲的小卡应属于效力待定的买卖合同,需要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才有效,反之无效。

未成年人的心智是不成熟的,若不加以正确引导,很容易误入歧途。尤其是小学生们,最易陷入跟风之潮。在缺乏社会经验的基础之上,只在荧幕上见到一个个被包装鲜亮的明星,便被迷了眼。加之网络上别有用心之人的引导,很快便形成“为爱豆花钱才是真爱TA”的想法,而后在专辑等方面“一掷千金”,而专辑中附赠的小卡更因其能够“直截了当”地展示、还原爱豆的美貌,娱乐公司嗅到商机后,便搞起“饥饿营销”,推出限量版小卡等各种招式,令人应接不暇。

一种现象的产生必有其背后原因,如果“一刀切”禁止小卡买卖,可能只会令本就游走于法律边缘的产业彻底转入地下,而需求却不会消失,或有更多人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

引导未成年人追星,最重要的是要帮助他们认识到,“粉丝经济”的实质其实是以资本营利为核心,追星行为在一个适度、可控的范围内即可。追星没有问题,但是成为“粉丝经济”的“韭菜”就没有必要了。

(资料来源" 新京报、北京日报、中国青年报客户端、中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