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加强财会监督的路径思考
——以河北省唐山市为例

2024-04-12 08:20马源禾
财政监督 2024年7期
关键词:唐山市财会监督

●马源禾

2023 年2 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指出,财会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 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 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会监督本质是财经领域的公共治理行为, 财政部门是宏观经济管理部门, 具有行使财政资源分配、 制定单位财务会计活动规则、 国有资产监控等方面的关键性公共权力, 上述权力确定了财会监督过程中财政部门为主责监督的地位。财政部门用好这些权力实现国家治理目标,就必须运用财会监督手段,对财政资源分配、 财政资金运行进行直接监督,对各经济组织、主体的财务、会计行为进行监管。 为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加大财会监督力度, 本文结合近三年来河北省唐山市财会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探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并提出对应的建议。

一、唐山市财会监督工作现状

(一)财会监督队伍情况

唐山市本级及19 个县(市、区)共有专职监督机构16 个, 兼职机构4个,路北区、遵化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国际旅游岛由国库科或综合科承担监督职责;海港经济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迁安市、遵化市、乐亭县5 个县(市、区)评价职能由预算科或绩效评价科承担。 监督评价人员共有94 人,平均每个地区4.7 人, 平均年龄42岁,其中,古冶区、汉沽管理区有且仅有1 名负责人员(不含分管领导)。 具有资格证书的人员共有27 个, 占比28.7%,主要为会计师和经济师,集中在丰南区、 曹妃甸区、 海港经济开发区、滦州市、乐亭县、国际旅游岛6 个县(市、区),占具有资格证书人员的88.9%。

(二)专项整治行动情况

组织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关于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行动有关要求,迅速行动,强化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 就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基层“三保”、 财政暂付款管理等九大领域,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重点复查以及“回头看”,共发现6 方面63 个问题,其中,已整改50 个问题。组织全市各级开展财政评审自查工作。 发现部门岗位未设置A/B 岗、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稽核未保留相应记录、 档案管理需完善、 信息化建设较为滞后以及缺少对评审中介机构的考核机制6 类问题并督促整改。 组织开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专项检查。 在全市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抽选2 个县区开展重点检查。 及时发现产业项目收益因个别脱贫户死亡产生的结余未及时支付其他脱贫户、防贫保险费结余未按协议返还或顺延、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历时较长、帮扶企业经营状况不足以支付入股收益等问题并督促整改。组织开展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及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专项检查。 在全市各级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抽选11 个县(市、区)开展实地复查。 发现部分县区专项资金库款支出进度慢、个别县区库款保障水平较低2 类问题并督促整改。 积极配合财政部河北监管局来唐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检查。 成立工作专班,统筹部署、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组织各分领域工作小组和接受重点检查的丰润区、迁安市,就征求意见稿中的问题及时反馈意见,并同步进行整改。

表1 唐山市监督评价机构人员统计表

(三)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唐山市财政局每年度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重点关注会计准则执行、“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以及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 为统筹推进检查工作,确保取得良好成效, 唐山市财政局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各县(市、区)、市直预算部门、国有(控股)企业2019年以来执行《会计法》和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特别是建立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问题大起底。 2020 年7—8 月,组织开展了全面自查,对财务处理不规范、内控机制不健全等检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求全部按期完成整改。 9—11 月, 抽调专门人员组成3 个检查组, 抽选54 家单位,包括47 家行政事业单位和7 家国有企业,采取调账与实地检查相结合方法,进行了重点检查。 发现存在应缴未缴财政收入、资产管理不规范、无依据发放工资补贴和相关费用、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单位预算申报不实、项目预算执行率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9 大类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基本完成了整改。 制定《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方案》, 抽选市应急管理局及其下属的5 个二级预算单位、1 家公司开展检查,发现部门绩效管理细则缺失、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利息收入上缴不及时等16 项问题,下达通知责令整改。 进一步整顿了会计秩序,规范了财务管理,完善了内控制度,提高了财务人员法治意识,推动形成依法理财、规范核算、严格监督的财务管理环境。

(四)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情况

2021 年至2023 年, 唐山市财政局每年度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在组织各预算部门(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 对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以及财政收支的真实性等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全部立行立改,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公开质量, 增强了政府预决算透明度。2021 年专门组织开展了市级预算单位存量资金清理并于2022 年进行了“回头看”。 从市级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入手,重点挖寻已分配到各单位的结转结余资金,通过获取单位账簿记载的佐证材料,问询资金的管理执行情况,督促各单位及时自查认缴。 借助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首次使用国库系统查阅单位会计账簿,按重要性、效率性原则,综合分析自查报送数据、会计账簿记载和发生额变动等,筛选15 个单位22项,开展重点清缴。清理实缴资金共计1.83 亿元,进一步盘活了存量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了市级预算单位“过紧日子”意识,维护了财经秩序。同时,为强化部门自我约束、增强支出责任、改进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唐山市财政局于2023 年初开通使用绩效自评系统,除涉密部门外,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实现全覆盖, 共计对67 个预算部门6296 个项目、35625 个绩效指标进行了自评,涉及资金167 亿元,自评数量大大增加,对于提高下一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的精准性和科学性起到很好的推进作用。

(五)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组织开展了现行内控制度修订完善工作, 初步形成“1+10+N”的内控管理体系。 组织局内各处室对局内基本内部控制制度、3 项现行专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和16 个业务操作规范进行了修订完善, 涉及962 个业务环节,识别更新191 个业务风险点,精准制定了393 条风险防控措施。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流程,切实防范财会监督风险, 在1 项基本内部控制制度和10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的基础上,补充制定了《唐山市财政局财会监督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唐山市财政局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试行)》,初步形成了“1+10+N”的内控管理体系。 制定《唐山市财政局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试行)》。 随机抽选6 个处室(单位),开展了内部审计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全部立行立改,有效防范了内部管理风险。 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制定印发《2023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2023 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督促相关处室按时保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及时报送月报表。 组织召开了双随机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议,全面学习掌握新上线的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 不断提升相关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同时,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动,深入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重点检查。组成3 个检查组,开展了为期18 天的专项检查,全面梳理各县(市、区)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调研、 入户走访等方式, 共走访了28 个乡镇(街道)、74 个村(社区)、674 户,涉及15 个县(市、区),对发现的问题组织了立行立改,较好保障了相关惠民惠农补贴政策落地见效。

二、当前财会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会监督意识不到位

财会监督工作应当贯穿于财政资金管理的各个环节,从财政投资评审、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到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预决算公开、预算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既要保证财政资金的正常运行又要对财政资金进行监督。 但是目前财会监督还存在着监督意识不强的“缺位”现象。 个别部门和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薄弱,对规范管理、强化监管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注重资金使用,轻视资金使用监管,认为财会监督是某个部门的工作,对工作的职能、目标、方向和方法把握不够准确,降低了财政工作的执行力,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二)财会监督的过程不完整

目前财会监督多为事后监督,事前、事中监督不足,经常是形成支出后一两年再进行监督检查, 此时问题已经形成,无法阻止和改变,效益低下甚至是决策失误的项目的损失和浪费已经无法弥补。 例如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因没有进行科学的可行性研究和事前监督,将改造模式机械化一刀切, 无论是否需要改造都要按照标准模式改造,致使某些项目改造后质量、效果还不如改造前, 同时有的项目需要改造因未列入计划而不予改造,没有达到改造的目的,群众满意度低,不仅浪费了人财物,而且降低了政府公信力。

(三)人才队伍力量薄弱

各级财政对财会监督工作重视程度不高, 以至于在基层财政监督机构的定性、名称等方面不尽统一,一定程度影响和制约了财会监督人员的稳定。 很多基层监督机构挂靠在其他处室或合署办公, 没有专门行使监督职能。 各级财会监督部门普遍存在人员少、年龄结构偏大、精通业务人才稀缺等问题,与现今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实际业务需求极不相符。 同时,因财会监督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财会监督机构常年满负荷运转,造成现有人员培训学习机会少,业务知识得不到补充,专业能力不足。

(四)监督手段需要改进

当前财会监督工作仍然以事后监督检查为主,方式上以手工查账为主,缺乏统一有效的监管信息平台。受数据分析技术因素制约, 检查人员对资金信息和情况掌握不充分、不及时,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难以快速筛选和精准锁定疑点。 同时, 财会监督与审计、司法、人大等部门的监督缺乏协调配合与资源信息共享,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监督的综合效能。

三、加强新形势下财会监督工作的路径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和配套制度

尽快出台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法律法规, 制定相关细则,细化监督职责划分及工作规范,为监督检查提供充足依据和坚强后盾。 加快推进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资产评估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工作;健全完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制度,推动财会监督体系更加完备、更加规范、更加高效,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严格执行各项专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明确专项资金的范围、申报、分配与拨付程序,加大专项资金监管力度,实现专项资金动态监管。 严肃查处截流、坐支、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完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机制,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二)构建系统全面的监督体系

健全的财政法规体系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要以加强财政管理为重点,以规范财政秩序、保证财政收支预算目标顺利实现为目的, 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监督审查、跟踪问效、分析反馈等多项监督管理制度,加强财政性资金全过程监督管理。 一是规范监督机构的职责、监督程序和监督办法。 二是制定财政预算编制、 预算执行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具体监督规定。 三是建立国有资产、资本、资源的使用、收益收取及监督管理规定。 四是制定落实财会监督和内控规定的具体操作规程。 五是制定监督检查协作工作机制,研究制定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办法。 六是出台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惩处措施,加大处罚和惩治力度。 此外,对于重点领域,可综合采用下查一级或下查两级、异地检查等方式,排除财会监督检查的干扰因素,保障检查执法效果。

(三)提升监督信息化水平

加快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 搭建财会监督工作信息平台,深化“互联网+监督”,整合不同层级的财会监督信息资源, 推进各监督部门的监督成果和数据信息共享。 借鉴审计部门经验,大力推行电子化监督,提高财会监督大数据运用水平,推动监督模式转变为“线上为主、线下为辅”,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监督效率。 要把预算信息公开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把资金、资产、资源配置和使用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发挥人民群众和舆论媒体的监督作用,提高监督的透明度。 一是要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细化公开内容和项目,由粗到细、由简到繁,由单项公开到全面公开,让群众看得明白。 二是及时公开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对财政部门办事程序、政府采购运作程序、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罚没款及暂扣款管理程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 三是及时全面公开财经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将财经法律法规、 各项涉农惠民补贴政策等文件通过网络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监督队伍建设

针对部分基层财会监督干部队伍人员少、业务能力不足、年龄结构老化等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制发文件,从充实人员力量、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业务能手、完善培训机制等方面提出总体要求, 促进基层财政部门健全机构、加强力量。 同时,综合运用联系督导、交叉检查、上挂锻炼、集中培训和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促进财会监督干部队伍整体能力水平提升。

(五)强化监督结果运用

抓实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后续整改工作,深入分析财会监督典型案例,查找问题根源,完善制度措施,减少问题发生, 强化源头治理。 实行监督结果公告公示制度,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人员,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推动实施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开展追责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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