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的路径与门槛

2024-04-11 17:32张佩玉
中国标准化 2024年7期
关键词:推荐性国家标准团体

张佩玉

国家标准委发布的《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结合我国现有推荐性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特点,在推荐性国家标准工作机制基础上,畅通渠道、简化程序、缩短时间,规范了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程序。随后,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发的“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采信标准申报系统”)正式开通上线。为了解社会团体对此项工作的反应。《中国标准化》杂志专访了7家社会团体负责人,请他们介绍了采信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与建议。

《中国标准化》:此前贵会是否有团标被采纳为国家标准,或是否做过将团标申报为国家标准的相关工作。整个工作的流程和难度如何?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副秘书长 梁上音:

2017年11月8日发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正式赋予了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同年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注册,正式开展团体标准工作,为我国电子电器相关领域的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截至目前,协会已经发布的团体标准有213项,但是还没有将团标申报成国标,6年来也在一直探索团标转国标的途径。《暂行规定》的实施终于给了我们实现这一梦想的入口。《暂行规定》中明确了申报流程,但在申报流程中明确需要提供“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证明”。我们也咨询了一些机构,并查询了相关资料,目前都不知道这个证明能在哪里开?如何开?这是我们目前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第三代半导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秘书长 高伟:

看到《暂行规定》发布倍感惊喜。联盟本身有团体标准转化国家标准的成功案例,是通过对应的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照正式流程申报。时间方面,2018年发布的团体标准,2021年正式立项国家标准,预计2024年初能发布,大概5年的时间。

从难度上看,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审核严格、流程规范,只要满足国家标准体系空白等条件是能够立项的。但第三代半导体产业上中下游以及不同的应用分属于很多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其开放性、对新技术的认知各有不同,如果申请国家标准,需要联盟秘书处一个一个建立联系,还是需要做不少的沟通协调。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副秘书长 王志华: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标准化工作始于2016年,至今已有7个年头,标准工作从无到有,从一年制定几个标准,到欣欣向荣,学会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在标准组织建设方面,成立34个标工组。标准化成效方面,截至目前制定了385项标准,其中268项已经发布,117项在研,数量在中国科协系统处于前列。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3年有6项标准入选工信部2023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

在标准化工作研究方面,相继完成了中国科协《电气工程类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去现状研究》等5项政策建议性研究课题,出版了《电力储能技术发展和标准体系框架》专著。

学会是标准化工作新兵,不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组织体系内,尚无标准转化为相应国家标准。在《暂行规定》出台之前,有的已经被采纳为检测规范,学会正与相应机构商量如何将其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现在《暂行规定》出台了,这为学会为国家、社会提供更广泛的服务提供了机会,对学会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工作刚刚开始,其管理尚难万全,学会的申请工作肯定面临挑战与竞争,但学会有信心做好转化与采信工作。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标准部部长 丁彦辞:

据我们调研,有20余项团体标准成果被国家标准采纳。采纳的情况大概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全部采纳,国家标准与团体标准主要内容和关键指标基本一致,或者一项国家标准采纳了一项或多项团体标准的全部内容;二是部分采纳,国家标准采纳了团体标准的部分内容。

据分析,国家标准完全采信团体标准大多数情况是因为两者标准主要起草人相同。从时间流程上看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新技术领域,有策略地先部署團体标准示范应用,待产业技术相对成熟再去申请制定国家标准;二是起草人同时向学会和国标委申请国家标准立项,团体标准先于国家标准发布;三是国家标准起草过程中主动去吸纳已有团体标准成果。

目前团体标准和国家标准体系相对独立,缺乏协同与联动。《暂行规定》的出台打通了先进团体标准向国家标准转化的通道,将有效促进国家标准与团体标准之间的工作衔接,极大地调动社团组织参与国家标准体系协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缩短国家标准制定周期。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质量标准部综合处处长 聂博:

目前,我们制定团标一般情况下会要求相关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专家出席,如果有团体标准应用效果较好且需要转化的项目,会对接相关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直接申报国行标,所以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还没有操作过。我认为国标采信团标工作有几个目的:一是拓宽推荐性国标的供给渠道;二是促进团标新成果的广泛应用;三是希望缩短推荐性国标的制定周期。

《暂行规定》发布后,对于社会团体组织是一个非常大的鼓励,进入申报系统,无论是公信力、影响力还是文本的质量都会有一个很大的提升。其中需要经过两个环节:一是进行良好行为评价,二是平台注册,且团标实施满两年。要想这项工作广泛应用且效果良好,需要满足这两个要求。我们非常关心团标良好行为评价工作,也在寻找沟通的渠道,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指导,确认一下评价的主体和程序。

中国轻工企业投资发展协会副理事长 刘旭:

中国轻工企业投资发展协会一直致力于轻工行业的创新发展。行业的创新发展离不开标准的制定,制定标准一直是协会的重要工作。2023年协会围绕食品、家电、办公环境等方面制定了《虾滑》《燕麦乳》《食品碳足迹评价通则》《茶水间等级评价》等团体标准。团体标准作为一种市场驱动的标准化方式,对行业内的企业起到了引领作用,推动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在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过程中,我们逐渐熟悉团体标准申报国家标准的相关工作。在申报过程中有以下流程:第一,需求确认,确定团体标准是否有市场需求,或者有更高的技术要求,或者符合新的法规要求。第二,收集信息,了解国标与团标之间的差异和要求,团标是否具有先进性,或者存在行业空白。第三,提交申报材料,包括标准调研报告、标准文本等。第四,制定标准转化计划,包括目标、进度计划、编制组分工等。第五,修改标准文本,根据国标要求修改标准文本。第六,市场检验,提供相应市场检验报告,说明标准使用情况。第七,编制新标准文本。第八,审批发布。

需要注意的是,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要符合一定的门槛条件。团体标准要具有广泛的行业认可度和市场影响力,能够得到相关领域内专家的认可和支持。并且,团体标准制定过程需要遵循相关标准的制定规定,保证标准的技术可行性和适用性。标准内容需要与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等相符合,避免与国家强制性标准相冲突。

《中国标准化》:您对暂行规定的发布如何看待,贵会是否注册了采信标准申报系统,并提出采信申请;所提交团体标准是哪些,贵会基于何种考虑推荐这些团体标准申报为国家标准?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副秘书长 梁上音:

《暂行规定》的发布对于团体标准来说意义非凡,这不仅体现出我国国标体系“海纳百川”的格局,更意味着团体标准创新成果有更广阔的应用空间、更高阶的价值追求,同时对国家标准的供给渠道也是一个有力补充和推动。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已经完成了线上注册,通过了审批,与此同时我们也准备提交一批团体标准进行申报,涉及家电、显示、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等多个行业。申报这些标准是基于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方面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可以填补当今产业精细化分工条件下国标在个别行业的空白。

第三代半导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秘书长高伟:

通过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是提出采信申请的前置条件,如何申请和获得良好行为评价不清楚,但采信申请肯定会做的。

因为联盟本身团体标准立项时,要求解释清楚标准制定的必要性,肯定对现有国家标准体系做一定的调研,这对未来国家标准的采信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工作基础。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副秘书长 王志华:

2023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项目申报系统”开通上线,学会将继续加强规范化管理,立信于市场,积极参与申报工作,将学会研制的优秀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或填补新兴产品、服务等市场空白,或提升整个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服务于国家创新发展。目前我会尚无标准提交系统。

目前,学会制定团体标准的需求来自于产业,制修订管理符合团标的相关规定,完全满足《暂行规定》所设采信条件:1)符合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需求和范围,技术内容具有先进性、引领性。2)由符合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标准的社会团体制定和发布。3)已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实施满2年,实施效果良好。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标准部部长 丁彦辞:

《暂行规定》的出台明确了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的基本条件、程序路径,有利于扩大团体标准成果的应用范围和效果,同时缩短国家标准制定周期,对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化事业发展和工作开展都是有利的。目前学会正在注册平台账号,由于通过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是提出采信申请的前置条件,但对于如何申请和获得良好行为评价的实施细则尚不清楚,所以暂未启动采信申请工作。

国家标准与团体标准的功能定位有区别也有衔接。对于一般性产品技术要求,侧重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适合制定团体标准,这一类团体标准我们一般不会考虑去申报转化为国家标准;但对于属于国家标准制定范围的,涉及汽车安全、节能及环保的新技术、新产品,在尚不具备国家标准制定条件时,可通过团体标准先行先试,如果确实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适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我们会考虑将团体标准成果贡献出来,申请转化为国家标准。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质量标准部综合处处长 聂博:

《暂行规定》出台的时间点,我觉得恰逢其时。经过这几年的发展,《标准化法》明确了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但很多企业仍旧对团标有一些误解和误区,毕竟很多企业还没有完全意识到团标的重要性和团标的法律地位。对《暂行规定》的发布,团标制定的团体组织是非常关注的,都希望将团标制定的成果转化成国标让更多企业去应用。最重要是《暂行规定》发布以后,将进一步促进社会团体注重标准的原创性、先进性和引领性。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截至目前发布了123项团体标准,我们对团标立项管理比较严格,非常关注标准制定的意义以及应用效果。在国标采信团标的渠道畅通后,我们首先会评估以往发布标准的应用实施效果,对于行业影响较大的、企业比较认同的、达到整个行业认可的项目,我们会第一时间组织团标转化为推荐性国标工作。

中国轻工企业投资发展协会副理事长 刘旭:

《暂行规定》的发布为团体标准申报为国家标准提供了明确的制度和程序,推动标准化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推进。规范了国家标准采信团體标准程序,有效促进团体标准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增加推荐性国家标准供给,提升国家标准质量水平。团体标准制定往往由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企业等组织参与,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实用性。采信团体标准可以提高标准的质量和适应性,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通过采信团体标准,可以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和竞争力提升。国标采信团标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遵循行业规范和标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进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准入门槛。

《暂行规定》发布后,协会立即按照要求进行采信标准申报系统注册工作,后续也将结合市场调研情况,积极推荐团体标准申报国家标准,为行业的创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海南省标准化协会秘书长 杜磊:

目前我会发布的团体标准尚未被采纳为国家标准,也还没有开展相关的申报工作,但有考虑过,感觉申报难度比较大。

我会暂时还未注册“采信标准申报系统”,但下一步会鼓励大家积极去注册、申报,会考虑推荐技术内容先进的团体标准申报国家标准。比如:T/HNBX 102—2020《智能网联汽车封闭测试区(海南)自动驾驶功能评估内容与方法》、T/HNBX 103—2020《智能汽车开放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环境分级方法》、T/HNBX 104—2020《智能汽车封闭测试区(海南)高速公路自动驾驶汽车功能测试方法》和T/HNBX 171—2023《光电控水系统》等技术类团体标准,这类标准技术内容都比较先进,值得在全国推广。

《中国标准化》:《暂行规定》提出,对采信的团体标准应符合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需求和范围,技术内容具有先进性、引领性。贵会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副秘书长 梁上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与以往历次工业革命相比,第四次工业革命是以指数级而非线性速度展开,我们必须在创新中寻找出路。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也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贯彻落实到标准制定的全过程、各方面。一是重视培育打造专家评审团队,为团标转国标进行技术审核把关,提升团体标准质量。二是从标准立项之初就聚焦相关产业的先进性、引领性,鼓励指导培育团体标准的提出单位或是牵头单位积极学习《暂行规定》,为团体标准申报国家标准打好基础。

第三代半导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秘书长高伟:

推动技术创新是联盟立身之本。联盟的主要工作是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比如半导体照明(LED)是第三代半导体新兴产业的一个成功案例,这也就决定了团体标准工作的先进性。

联盟标准技术文件包括标准,也包括技术报告,这个类比国际标准文件中的指导性技术文件、指南,其技术解决方案引领产业发展所发挥的作用是比较有效的,从业人员看到后会有很强的获得感。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标准部部长 丁彦辞:

当前,汽车产业正加速向电动化、智能化发展转型,新技术、新产品在汽车产品上加速应用对标准制定提出了迫切需求。学会标准工作的定位就是前瞻引领,顺应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趋势,通过构建适度超前的团体标准体系来引领产业技术创新发展。一方面学会标准积极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鼓励国家重大专项科技成果标准转化,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专项”成果实现30余项标准转化,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提升标准技术水平。另一方面,积极响应会员单位的标准化需求,鼓励高质量科技成果标准转化,同时从标准制定程序上严把标准立项关,将标准技术内容的原创性、先进性、引领性和适用性作为团体标准立项审查的重要评价指标。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质量标准部综合处处长 聂博:

目前我们制定的大部分团标都是围绕国家政策制定的,比如《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系列团标,按照相关要求,通过审核后,进入工信部发布的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我们有7项标准进入工信部百项团体示范项目,下一步将围绕碳足迹方面的标准组织相关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企业共同参与制定。

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要求,明确标准指标的先进性,而且要明确地在编制说明中将对比国行标情况进行说明,在标准审核时也会邀请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专家共同审核把关,通过这种方式来解决技术标准的引领性问题。

中国轻工企业投资发展协会副理事长 刘旭:

在国家对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要求的背景下,协会积极做出调整,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加强标准制定的专业性和实用性。积极关注当前和未来行业发展趋势,预判技术和市场变化,强化技术创新和前沿性,以引领行业发展。广泛征求行业内外专家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注重标准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以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标准发布后,重视宣贯工作,通过举办展览、会议论坛、培训等方式,促进标准的普及和推广。

例如,《虾滑》团体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极为重视行业发展情况,经专家审查认为,该标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标准的正式发布填补了虾滑质量标准的空白,推动我国虾滑产业向系统性、规范性方向发展;同时,为虾滑产业、企业制定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提供依据和指引,引导相关企业加强虾滑的质量安全管理,从而带动虾滑产业的稳步、规范发展。

《中国标准化》:您认为《暂行规定》的发布对团体标准化工作有哪些影响,对于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工作,您还有哪些建议?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副秘书长 梁上音:

团体标准目前是一个百花齐放、良莠不齐的状态,每年的制定数量增长很快,但是能符合条件转化成国家标准的团体标准数量并不多。《暂行规定》的发布不仅能促进大家制定团标的积极性,同时也有利于团体标准质量的提升。

对于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工作,很多协会都跃跃欲试,国家标准的制定无论从制定程序还是归口单位与团体标准都是有区别的,希望可以定期举办相关的培训课程,指导协会申报工作。

第三代半导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聯盟副秘书长 高伟:

非常希望国家标准采信更多的团体标准,但有时也在思考我们为什么要做团体标准?是为了最终制定国家标准?或许是团标工作人员更应该深刻思考,团体标准化工作如何健康、可持续发展。如何制定出能够被CNAS检测实验室、认证机构采信的团标?这种采信,是否能有回馈机制?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共勉。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副秘书长 王志华:

至少有2个因素影响团标的发展:(1)无论是国家管理部门、企业、个人,都已习惯于过去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塑造的管理和市场环境,习惯成自然,思想转变需要时间。(2)团标在中国还是新事物,大家对团标认识有限,不十分清楚我国标准化管理体系发生的变化,缺乏信任。

《暂行规定》是国家审时度势作出的决策,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符合技术、服务创新快速发展的趋势,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对技术创新的支持与推动。《暂行规定》提升了社会对团标的认识,是对团标研制组织的鼓励,利好团标发展。既然标准主要是为市场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的,它就应该及时反映市场需要,及时保障、提升社会发展水平,这与团标工作组织的愿景一致,与产业需要、民众期望一致。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标准部部长 丁彦辞:

《暂行规定》的出台,有利于国家标准与团体标准体系建设的有机融合和衔接,促进国家标准与团体标准之间的协同发展与良性互動。对于学会标准工作来说,一方面该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学会与国标委之间的联系与深度合作;另一方面,将有利于提升行业对团体标准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激发汽车科技工作者参与团体标准制定的积极性,同时,对学会标准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学会将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好采信申请的项目征集、遴选识别、质量评估以及协调管理工作。

建议加大《暂行规定》的宣贯。国标委牵头面向相关产业主管部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团体组织做好宣贯动员工作,对于鼓励采信团体标准在国家标准制定机构与团体标准制定机构之间形成共识。

针对《暂行规定》内容,建议:(1)“第三条,实施满2年”,时间是否可以弱化?(2)“第四条,采信标准与被采信团体标准技术内容原则上一致,可做编辑性修改”。从目前情况看,由于技术迭代较快,采信标准要经过起草、征求意见、审查等环节,一般都会有技术内容的优化完善,如果只能做编辑性修改才符合采信对团体标准的制定限制较大,不利于发挥团体标准先行先试和短平快的优势。

中国轻工企业投资发展协会副理事长 刘旭:

我认为影响有以下几方面:将有效促进团体标准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增加推荐性国家标准供给;提升国家标准质量水平;提高团体标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加强团体标准的技术性和科学性;规范团体标准的管理和运作;提升团体标准市场竞争力。

建议:充分调研市场需求或技术要求,确保标准的先进性和市场需要;建立明确的标准制定流程和审核机制,确保标准的制定过程公开透明;广泛征求市场意见,将标准多在市场上进行检验,不断完善标准的科学性和技术性;重视市场调研,提高团体标准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加强标准推广和应用,做好标准宣贯工作。

海南省标准化协会秘书长 杜磊:

《暂行规定》的发布对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影响当然是积极的、有利的,会让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更有意义,更进一步提升团体标准的技术性和严谨性,且对团标平台影响更大,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制定团体标准工作中来。建议:一是要加大对《暂行规定》的宣贯,让更多人了解这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二是要建立更加便利的咨询渠道和咨询方式,例如通过创建联络微信工作群来建立更加方便快捷的审查渠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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