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大兴安岭

2024-04-10 03:00王莉英马秀梅胡志健
内蒙古林业 2024年3期
关键词:大兴安岭林区野生动物

王莉英 马秀梅 胡志健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

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早春的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阳光明媚,草木萌发,飞鸟翔集,野兽欢腾……在林草系统生物多样性监测平台上,内蒙古大兴安岭各级各类湿地的野生动物不断闪现:貂熊、原麝、貉子、狍子、野猪等野兽在林草中奔跑撒欢,灰鹤、猫头鹰、大雁、中华秋沙鸭、黑鹳等珍禽在天空中自在飞翔……

近年来,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持续加强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林区自然生态逐年向好,成为更多野生动物栖息繁衍的家园。

强化湿地保护管理夯实生态保护基础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不断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全面优化结构布局,落实管控责任,逐步形成覆盖面广、连通性强、层级结构合理的湿地保护体系,全力夯实生态保护基础。

加强湿地保护监管。制定印发《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项目选址、选线尽量避让湿地,无法避让时,尽量少占用湿地,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坚持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原真性和连通性原则,强化重点区域沼泽湿地和珍稀候鸟迁徙停歇地、繁殖地、越冬地的保护管理。逐步规范湿地保护小区建设管理,建立健全湿地保护小区资源档案和矢量数据库,明确湿地保护小区边界范围,做到库内有数据、范围能落地,切实起到湿地保护指导作用。加大保护检查力度,开展湿地遥感监测和核查整改工作,防止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等事件发生,确保湿地生态功能不降低、湿地面积不减少。开展林区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地问题自查,以及湿地公园、湿地类型保护区、重要湿地范围内围堤等阻水障碍物排查摸底。组织完成遥感影像疑似点位问题核实整改工作。组织汗马、额尔古纳、毕拉河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自评。

建立分级管理体系。深入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因地制宜建立各具特色、层级结构合理、分布格局优化的以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为主的湿地分级分类管理体系。根据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的不同,科学合理确定湿地保护和利用的关系。逐步将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系统功能脆弱和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的湿地纳入保护范围,及时提升保护等级。2023年,组织完成18处自治区重要湿地数据更新,编制完成7处申报国家重要湿地方案。按照《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要求,聘请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科研人员,在乌尔其汉兴安里、库都尔河,开展国际重要湿地申报选址踏查和材料收集整理,有序推进国际重要湿地申报工作。目前,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有自治区重要湿地20处、国际重要湿地2处、湿地公园17处、湿地保护小区26处,有效保护了林区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强化结构整合优化。利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再完善”的契机,对林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期成果进行再梳理,解决林区自然保护地保护空缺和破碎化问题。将生态系统完整、生物多样性富集的奇乾林业局9.01万公顷纳入乌玛自然保护区;将库都尔河黑龙江江源区域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1.44万公顷纳入库都尔河国家湿地公园。完成35个自然保护地整合阶段性成果,优化分述报告、整合相关材料,林区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不断提高。探索实现生态教育与生态旅游有机结合,研究论证扩大牛耳河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和功能区划调整工作。目前,林区10个国家湿地公园、1个省(部)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各级湿地保护管理部门与单位认真履行保护管理职责,加强工程项目合法性、合规性审查,严格开展拟建项目选址选线比选论证和生物多样性或生态影响评价,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占用湿地审核审批程序,做好事先论证、事中监督、事后评估。

强化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提升资源管护能力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强化野生动物源头管控,不断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制度,严厉打击和惩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大野生动物驯养繁育监管力度,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收容救护,全力提升野生动物管护能力。

完善保护管理制度。制定印发《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陆生野生动物危害防控方案(试行)》《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应急预案》《内蒙古森工集团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工作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应急响应程序等。严格贯彻执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2023年,共核实野生动物举报奖励信息12起,涉及奖励资金6.5万元。

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联合制定印发《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清风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武装“三清”和“2023清风行动”等专项行动,强化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区、候鸟迁飞停歇地、河流湖泊等重点区域的巡查管护,全面摸排涉野生动物违法违规线索,集中查办违法违规案件,全力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严厉打击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范围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行为,坚决遏制非法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等活动。

强化驯养繁育监管。巩固林区禁食野生动物成果,加大野生动物驯养繁育监管力度,严禁违规违法进行生产经营利用;做好尚未完成清退补偿的狍子养殖户工作,督促根河、绰尔森工公司加强与辖区森林公安局及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监管,确保非法养殖陆生野生动物不流入食品流通市场。适时检查林区各单位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举报电话畅通,及时核实反馈举报信息,充分发挥群防群治作用。

加大监测救护力度。组织林区各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值守和日常监测,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专题培训,提升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水平。2023年,内蒙古森工集团本级共接收森林公安机关及群众移送的伤病野生动物10余只,经全力救治后放归自然或进行无害化处理。积极组织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专家进行考察论证,推进拟建根河森工公司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工作。为解决内蒙古大兴安岭北部原始林区森林管护局乌玛基地棕熊频繁出没,严重威胁靠前驻防工作人员安全的问题,争取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支持,对肇事棕熊开展收容救护。

实施保护修复项目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不断加大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大力实施各项保护修复项目,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2008年以来,累计向国家争取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修复资金24980万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补助资金857万元。累计组织实施湿地保护修复资金项目108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补助资金项目5个。

2021—2022年,投资3400万元,组织完成两批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及时组织维修野外管理管护站点、巡护道路,购置并维护监测监控设备,补充管护用燃料,加大巡护和野外监管力度,提升了湿地保护和监测能力。科学开展河流自然岸线维护、河道清理、植被恢复工作,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恢复。维修改造湿地公园宣教场馆,制作湿地保护图册等。2023年,组织实施中央财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修复、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资金项目,共获批湿地保护修复资金1800万元,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资金407万元。

棕熊 张学凯

丰富合作交流方式提升林区品牌效应

在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中,为织密织牢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网,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不断加强与国内外团体、机构的合作交流,丰富合作交流方式,进一步提升了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的知名度。

依托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建立科研监测站点,加强与国际组织团体、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围绕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主题,探索新的合作途径和方式。2023年7月,汗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入选第四批国家自然教育基地,成功举办“2023年中国生物圈保护区网络自然教育优秀案例研讨会”,充分展示了林区生态保护经验和生态保护建设成果。2023年11月3日,“加强自然教育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生物圈和谐共生”的共识倡议由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中国MAB)和“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ANSO)联合正式发布,向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发出共同推动自然教育的国际邀请,大大提升了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强化科普宣传教育增强生态保护意识

为吸引更多力量参与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大力推进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科普知识宣教普及,提高林区各单位科普宣教水平,增强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

结合实际印发《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自然保护科普宣教方案》,明确了科普宣教的内容、形式和措施等。联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时间节点,通过悬挂宣传标语、科普进校园进社区、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大力开展湿地和野生动物科普宣教工作。在候鸟迁飞期,与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共同组织开展“保护候鸟迁飞通道,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专项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林区干部群众共同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良好氛围。林区相关单位先后发布拒食野生动物倡议书,倡导林区公众拒食野生动物,摒弃“野味”消费观念,引导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良好氛围。发放野生动物危害宣传海报,倡导与野生动物保持适当距离,避免受到野生动物伤害。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和网络等媒介,定期发布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等科普知识,不断丰富科普内容,拓宽宣教途径,为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奠定社会基础。

通过强化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保护管理成效明显。全国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显示,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实际经营范围内湿地总面积120.35万公顷,湿地保护率达52.74%。有脊椎动物439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29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80种。

今后,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将持续加强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利用监管,实施保护修复工程,完善监测救护网络,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家园,“巍峨壮阔,气势磅礴,自然雄奇,生生不息”的大兴安岭定会成为更多野生动物栖息繁衍的乐园。

鸳鸯 刘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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