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阐释学嬗变的内在逻辑及发展趋势

2024-04-09 21:49杨海明
国外社会科学前沿 2024年2期
关键词:阐释学本体论圣经

杨海明

西方阐释学发轫于《圣经》阐释学与法律阐释学,这种专用于宗教与法律领域的阐释学被称为局部阐释学。德国弗里德里希· 施莱尔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将局部阐释学拓展为用于解释一切文本的普遍性(一般)阐释学,探寻个体精神的普遍化,他的阐释学被命名为浪漫主义阐释学。德国威廉· 狄尔泰(Wilhelm Dilthey)仿照自然科学知识论,从生命体验与历史理性出发使得现代人把握人类的整个历史,催生出以追求精神科学知识为目标的生命阐释学。德国马丁· 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通过追问“此在在世界之中”的生存状态与存在方式,基于“此在与语言”澄明“存在”,建构了存在本体论阐释学,彻底改变了阐释学研究方向。德国汉斯- 格奥尔格· 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沿着海德格尔后期思想的发展路径,以语言为媒介,围绕“读者与作品”主体间问答式对话的方式催生出了对话本体论阐释学与实践论阐释学。法国保罗· 利科(Paul Ricoeur)采用迂回策略,集“方法论、本体论、实践论”为一体建构了从“理解他者”到“理解自己”往返运动的反思阐释学与从文本到行动的实践论阐释学。华裔美国学者成中英融合中国的自本体阐释与西方的阐释本体的观念建构了中西合璧的本体阐释学,开启了当代本体阐释学研究的新格局。纵观西方阐释学嬗变的历史,这一历史演变的背后蕴藏着一个鲜为人知的内在逻辑与发展趋势。本文采用史论结合的方法,从主体的“自我意识与自我反思”维度探析西方阐释学嬗变的内在逻辑,阐明西方阐释学由独断论到知识论再到本体论最终切近于认识自己的实践智慧的发展趋势,彰显本体阐释学在实践智慧场域中所开启的中西本体阐释观的对话与交融,以此就教于方家。

一、探究性阐释学使得“自我意识”由隐转显并不断增强

施莱尔马赫之前,阐释学仅用于宗教与法律领域,人们称其为局部阐释学。美国理查德·E. 帕尔默(Richard Palmer)指出:“对‘诠释学’一词最古老、也可能是最流行的理解,是指圣经诠释的原则。”1[美]理查德·E. 帕尔默:《诠释学》,潘德荣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51页。通常,人们认为《圣经》的字面意义是自明的、易懂的、无需再解释的。“《圣经》诠释学的前提——就《圣经》诠释学作为现代精神科学诠释学的前史而言——是宗教改革派的《圣经》自解原则。”2[德]汉斯-格奥尔格·伽达默尔:《诠释学I:真理与方法》,洪汉鼎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252~253页。所谓《圣经》自解原则是指《圣经》文字简洁易懂,字义明了,从文字自身就能得知其意义即字面意义。但是,《圣经》的字面意义并非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时候都是明白易懂的。唯独当人们在《圣经》中偶遇一些晦涩难懂或存在矛盾的内容时,隐喻的、整体与部分循环的等技巧才被用作梳理与解释字面意义的辅助性手段,帮助人们理解《圣经》中费解的内容,并使其与上帝旨意或教会教义相一致。伽达默尔指出:“它(《圣经》诠释学)预先假设了这样一个前提,即《圣经》本身是一个统一的东西。”3[德]伽达默尔:《诠释学I:真理与方法》,洪汉鼎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254页。这种预设使得《圣经》阐释学囿于信仰与独断论的狭小范围,也使得理解者在理解《圣经》时自我意识与自我反思遭遇到很大压制。理解《圣经》的过程就是对上帝意旨与教会教义不断占有与强化的过程。上帝意旨或教会教义先于《圣经》而存在,人们就是从《圣经》中重新发现或进一步确认上帝意旨或教义。这种囿于独断论的《圣经》阐释学消解了或遮蔽了理解者自我的主体意识与反思意识,呈现出传教士说教或传道的特征。

随着文艺复兴、近代科学与启蒙运动的发展,理性主义获得了长足发展。18 世纪,古典主义文学的出现催生了一门新学科——语文学。这对《圣经》阐释学产生了深远影响。宗教改革时期,路德将《圣经》翻译为德语,人们转向《圣经》的文字研究,教会独断论的释义传统遭到批判。语言学与文献学被运用于《圣经》与其他古典文本的解释。德国语文学家阿斯特认为对古代作者的理解有三种方式:“历史的理解、语法的理解、精神的理解”1[德]阿斯特:《诠释学》,洪汉鼎译,引自洪汉鼎主编:《理解与解释——诠释学经典文选》,东方出版社,2001年,第6页。,精神的理解被认为是更高级的理解。语文学阐释学预设了古代整体精神的客观存在,仍然保留着独断论与形而上学的痕迹。施莱尔马赫批判了《圣经》的自解原则,他认为误解并不是一个偶然现象,有理解发生的地方就存在误解,误解是理解活动中的一种必然的普遍现象,阐释学就是一门“避免误解”的学说。误解既然是普遍现象,阐释学技巧就不是辅助性的工具,而是理解活动不可或缺的方法。同时,他将圣经阐释学的方法与语文学阐释学的方法推广用于理解所有的文本,创建了普遍性(一般)阐释学,拉开了现代阐释学研究的序幕。

回顾前浪漫主义阐释学的发展,它是沿着“神学的与语文学的”路线发展。从神学发展的路线看,《圣经》阐释学呈现出三大特征:一是阐释学是一门辅助性的方法与技巧,它仅仅适用于疏通《圣经》中偶尔出现的误解,发挥着调解作用;二是上帝的旨意与教会教义是信仰的真理,《圣经》文本仅仅是这一真理的注脚与实证;三是信仰大于理解,人们对《圣经》的言词坚信不疑,对上帝旨意与教会教义顶礼膜拜。从语文学发展的路线看,语文学家对古代经典著作怀着一种崇拜与模仿,认定它们都是经典。古代著作承载着古代传统精神。人们预设了古典著作存在着一种统一的、整体的精神与意义,人们所阐释的意义并非绝对的不可知,只是其意义变得陌生而难以接近。无论是神学的还是语文学的阐释路线,它们都预设了一个整体意义的客观存在,都深深陷入了独断论阐释学的泥潭,并采用隐喻的、整体与部分循环的、从上下文理解语词等方法重新发现上帝意旨或古代整体精神。施莱尔马赫的普遍性阐释学突破了独断论与形而上学的束缚,他探究作者个体精神并使其普遍化。普遍性阐释学有两大贡献:一是转变了阐释学努力的方向,作者创作意图与人类历史替代了上帝意旨或教义,它成为阐释学努力的方向与任务;二是为了克服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差异,提出了心理- 历史重构法。造成误解的根源是历史时距与语言差异。施莱尔马赫采用语法的与心理的阐释技巧重构作家的创作情景并准确把握作家的创作意图,他重视作家个性在意义生成过程的作用;狄尔泰从生命哲学出发,围绕“生命表达方式与生命关联体”探寻精神科学知识与作品意义。他们的阐释学归属于探究性阐释学。

总之,《圣经》解释学与语文阐释学遗留着独断论阐释学与形而上学的残余,使理解者的自我意识遭到压制与控制;普遍性阐释学是一种探究性阐释学,它发现并重视个体精神与个体生命体验,唤醒了理解者的自我意识,使得“自我意识与自我反思”由隐转显并不断增强,开启了现代阐释学研究的新征程。

二、生命阐释学使得“自我意识”由换位思维转向历史理性

普遍性(一般)阐释学经历过两个发展阶段:浪漫主义阐释学与生命阐释学。这两种阐释学虽然都归属于探究性阐释学,但是,二者在阐释活动中存在很大差异,主要呈现在两个方面:

(一)阐释对象与目标上的差异

施莱尔马赫将理解看作一门艺术而不是说明,他说:“【我们只是说】理解艺术,而不是【说】理解的说明。后者只可能是讲和写艺术的一特殊部分,而这特殊部分只能依赖于诠释学的普遍原则。”1[德]施莱尔马赫:《诠释学讲演》,洪汉鼎译,转引自洪汉鼎主编:《理解与解释——诠释学经典文选》,东方出版社,2001年,第47页。讲话之艺术与理解之艺术相辅相成,施莱尔马赫认为讲话是人思维的外在表现,是个体之间思想的中介,也是已经形成思想的本身,“凡思想者认为必须固定思想本身的地方,那里就存在讲话艺术,即把原始的思想表达出来(Umwandlung),并随之而需要解释(Auslegung)。”2[德]施莱尔马赫:《诠释学讲演》,洪汉鼎译,转引自洪汉鼎主编:《理解与解释——诠释学经典文选》,东方出版社,2001年,第48~49页。他的阐释学究竟想阐释什么?如果阐释作者的讲话艺术,阐释学就与修辞学紧密相关;如果阐释话语或讲话者背后的思想、心灵、精神、个性与气质,阐释学就与讲话者或作者的整体生命活动相关。作者或讲话者的整体生命活动才是施莱尔马赫阐释学的重心所在,原因有三点:一是文本以话语的形式向读者呈现自身;二是话语是作者完成思想本身的存在与表现;三是“每一话语只能通过它所属的历史的整体生命(Gesamtleben)的认识,或者通过与它相关的历史的认识而被理解”。3[德]施莱尔马赫:《诠释学讲演》,洪汉鼎译,转引自洪汉鼎主编:《理解与解释——诠释学经典文选》,东方出版社,2001年,第49页。综上看来,话语是解释艺术的浅层任务,话语背后所属的个体存在历史的整体生命才是解释艺术的深层任务,也是施莱尔马赫浪漫主义阐释学研究的中心任务。狄尔泰深受施莱尔马赫思想的影响,但是,他的阐释学观念有别于施莱尔马赫,一是阐释的对象发生了变化,由侧重于作者个性的研究转向了侧重于作品表达方式的研究;二是阐释的范围发生了位移,由阐释作者的整体生命转向了阐释人类的整个历史;三是阐释的目标发生变化,由作者个体精神的普遍化转向人类精神科学的知识即整个人类历史。这三个方面的变化说明了狄尔泰生命阐释学克服了浪漫主义阐释学的局限,由单纯的、一味地阐释作者的个体生命与精神拓宽到对人类历史的整体理解,由作者个体生命与精神的普遍化迈向作者与读者共同生命与精神表现的历史领域。施莱尔马赫是通过理解作者的个体生命把握人类的精神,狄尔泰通过读者参与,并与文本、作者共同构建人类整个历史的精神科学知识。这种阐释观念上的差异与变化蕴藏着主体“自我意识与自我反思”由弱变强,由躲避变成积极介入与参与,由臆想式的消解变成一种积极建构。

(二)阐释观念与方法上存在差异

施莱尔马赫为了阐明作者的整个生命与精神,准确把握作者的创作意图,他采取了语法的与心理的阐释技巧,由浅入深地分析作者的(文本)话语,设身处地想象作者的历史境况与人生处境,以生命体验方式重构作者的创作情景,猜度作者的内心世界与创作意图,进而把握作者个性化的生命、气质、才能与精神,并使其普遍化。在我看来,施莱尔马赫遵循着“谁创造由谁解释”的阐释理念,采取一种换位思维的方式,让读者设身处地成为作者,通过把握作者个体化的生命体验、整体精神与创作意图来完成对文本的阐释。狄尔泰不再纠结于通过作者把握文本意义,而是以文本的表达方式为媒介实现读者生命对作者生命的理解,进而将作者、文本、读者等生命活动纳入历史的长河,从生活之关联体、生命之关联体、历史之关联体、心理关联体等方面把握人类的整个历史,为精神科学知识论奠定方法论基础。狄尔泰形成了以“生命理解生命”之阐释观念,奠基在共同人性与生命体验基础上实现对人类整个历史的理解与把握。他的理解观念与阐释活动并不完全是对他者生命的理解与阐释,也包括对读者自己生命的理解与认识。在我看来,狄尔泰的“生命体验”概念不仅具有认识论的属性,更具有本体论的特征与品性。结合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狄尔泰“生命阐释学”使得“自我意识”由单向理解作者生命的“换位或置换思维”转向了读者生命对作者生命双向互动的人类整个历史的理解。

从浪漫主义阐释学注重个体精神到生命阐释学注重人类历史精神的发展历程看,自我主体性意识不断增强,主体意识也由作者中心逐步向读者重心发生位移。意义的生成也由一元化(作者意图)向多元化(作者生命、文本表达、读者生命、人类历史等)不断拓展与综合。

三、存在本体论阐释学使得“自我反思”由理解他者转向理解自己

海德格尔是继施莱尔马赫之后改变西方阐释学发展轨迹的又一关键性人物,他将认识论阐释学发展为存在本体论阐释学,又一次彻底改变了阐释学研究的轨迹与方向,拉开了本体论阐释学研究的序幕。存在本体论阐释学同认识(方法)论阐释学之间存在着根本性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思维认知方式与研究对象都发生了根本改变。认识论阐释学还是一种主客二分式的思维认知方式,其研究对象是一个现成存在的、静止的存在者(他者),即作者与文本。施莱尔马赫与狄尔泰采用语法的、心理的、语文学的、历史学的、整体与部分循环的等方法阐释文本意义。读者以生命体验与想象的方式进入他者、还原他者、变成他者、理解他者、解释他者,以他者为对象获得普遍性的认知或知识。海德格尔从根本上质疑以存在者(他者)为研究对象的传统认识论与方法论,他转向追问存在自身。存在是存在者之存在,它不是一个现成的、在手的,而是一个动态的、变化的、当下的、在场的。什么样的存在者最切近存在之本身?“任何存在论,如果它不曾首先充分澄清存在的意义并把澄清存在的意义理解为自己的基本任务,那么,无论它具有多么丰富多么紧凑的范畴体系,归根到底它仍然是盲目的,并背离了它最本己的意图。”1[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3 版),陈嘉映、王庆节合译,三联书店,2006年,第13页。人,仅有人成为所有存在者中唯一对存在意义提问的存在者,海德格尔视这种存在者为“此在”。此在的存在意义与存在真理就成为存在本体论阐释学研究的对象,换言之,追问存在意义成为此在本体论阐释学首要的、最重要的任务。

通过上述对比分析,认识论阐释学仍旧固守主客二分之思维模式,以“理解他者”为首要任务,采用阐释学方法获得对他者的理解与知识;本体论阐释学彻底改变了主客二分式的认知方式,它的阐释对象不是存在者而是存在者的存在即存在本身,它克服了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从现象学与存在论的思维方式理解此在在世界之中的存在,追问此在的存在方式成为本体论阐释学首要的任务。在海德格尔看来,与其去问,人们如何进行认识?不如去问,在理解活动中存在的存在者(此在)之存在方式会是怎样的?这在根本上改变了阐释学研究的对象即由理解他者转向理解此在(自己或读者或理解者)。这一转变使得主体的“自我意识与自我反思”由被动、有条件地参与阐释活动变成了深度地介入对自身当下生存状态与存在方式的理解与认知,即便是阐释文本,读者也不是以追求文本中死的字面意义为目的,而是如何令自己可能进入到一种新的、本己本真的生存状态与存在方式。

二是语言观存在着巨大差异。认识论阐释学相信语言或话语就是作者思想或生命体验的客观显现。施莱尔马赫指出“语言提供诠释学。所有它的假定和臆断,所有我们的客观的或主观的假定,都可以以语言为标准来检验”。2[德]施莱尔马赫:《诠释学箴言》,洪汉鼎译,转引自洪汉鼎主编:《理解与解释——诠释学经典文选》,东方出版社,2001年,第31页。理解语言,除了采用语法的阐释技巧外,更多依赖于文本原始的统一意义(整体意义)和作者的整体生命。同样,狄尔泰坚信语言就是生命体验的表达方式,他说:“由于精神生活只是在语言中才获得一种全面、详尽,因而可以在客观上得到把握的表现,所以阐释的最高形态就是对人类存在的文字记录所做的解释。这种艺术是语文学的基础,关于这种艺术的科学就是解释学。”1[德]狄尔泰:《精神科学中历史世界的建构》,安延明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2010年,第198页。无论是施莱尔马赫还是狄尔泰,对文本的语言(语法)分析都是客观的、浅层次的、部分的理解,而作者的思想、生命体验、精神世界以及文本的整体意义才是最重要的、根本的东西。在我看来,认识论阐释学秉承一种语言工具论、符号论与表现论的观念,语言是作者生命体验、思想、个性、天赋能力的外在表现,它仅仅是一种符号、工具、手段与媒介,它受制于作者生命、天赋与个体精神的支配。

存在本体论阐释学摒弃了语言工具论的观念,确立了语言本体论阐释观。语言是一种澄明、显现、在场,它既敞亮又遮蔽,它以辩证的方式敞亮此在的存在与万物是其所是的存在。此在如何之存在?海德格尔剖析了此在在世界之中实际性的生存处境与存在方式即被抛、操劳、操持、操心、沉沦、受常人指引、筹划、能在、绽开、寻视等。此在正是在自身的实际性生存状态中领会着自身存在的意义与价值。此在的存在意义与价值如何向世人显现?海德格尔由此在追问存在转向由语言澄明存在,形成了“语言自足、语言显现、语言聚集、语言召唤、语言言说”等观念,提出了在“大地”与“世界”相互争夺之裂隙处澄明存在真理与存在意义,催生出“语言(大地)本体论”阐释观。存在本体论阐释学将“此在与语言”视为阐释的对象,并将其置于本体论地位。此在就是人,它包含所有的作者、读者;语言或话语不限于是交流的工具、符号与媒介,更是此在存在方式的显现。此在之存在意义与存在真理在诗性化语言中得以呈现。语言或话语就成为人(此在)存在方式的显现。

三是阐释理念与阐释目标都发生了根本改变。认识论阐释学以“理解他者”为宗旨,以获得精神科学知识为目标,确立了一种“谁创作由谁解释”与“生命对生命解释”的阐释理念;存在本体论阐释学以“自我理解与自我认识”为宗旨,以领会“存在真理与存在意义”为目的,确立一种此在在世界之中与在语言中领会存在真理与存在意义的阐释理念。认识论阐释学以作者与文本为阐释对象,采用阐释学方法探寻文本意义,文本意义由作者个体生命的普遍化转向对人类整个历史知识的探讨;存在论阐释学以存在意义与存在真理为阐释对象,抵制用方法论阐释存在者的存在,因为存在是存在者在历史与时间视野中的存在,存在无法被知识化、概念化,它是此在的能在,是此在在世界之中的一种操劳与筹划。这一变化背后蕴藏着主体的“自我意识与自我反思”由“理解他者”转向“理解自己”。“理解自己与认识自己”又一次成为当代本体论阐释学关注的焦点问题,它进一步推动着本体论阐释学向实践论阐释学迈进。

四、实践论阐释学使得“自我意识”由自我反思转入实践智慧

阐释学包含着理解、解释、应用等三大要素。实践论阐释学强化了阐释学的应用价值与塑造功能,使得主体的“自我意识”由自我反思跃入更高级的实践智慧与精神境界。伽达默尔从语言本体论转入对话本体论阐释学研究,旨在追求一种更高级的实践智慧,并以此转入实践论阐释学研究;利科综合方法(认识)论与本体论阐释理念,建构从“理解他者”到“理解自己”往返重复的反思阐释学,掀开了从文本到行动的实践论阐释学研究的新篇章。

固守语言本体论阐释观并转向实践论阐释学研究。伽达默尔曾跟随海德格尔学习,继承了其转向语言澄明存在的发展路线,他说:“我自己就曾试图超越近代科学理论和精神科学哲学的视野,把诠释学问题扩展到人基本的语言性。最后就达到亚里士多德的合理性美德、实践智慧(Phronesis)、诠释学基本德行本身。它成为我本身思想构造的模式。于是,在我看来,诠释学这种应用理论,亦即一般和个别相联系的理论就成为中心的哲学任务。”1[德]伽达默尔:《诠释学II:真理与方法》,洪汉鼎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412页。为什么要把诠释学问题扩展到语言(对话)领域?在我看来,语言或对话呈现出三大特征:一是讲话是人的自然天赋,话语是围绕问题展开,语词是我们的语词,它是我们相互理解并取得普遍性共识的前提与基础;二是话语不断被制造出来并担负着人类世界定向之共同性,对话改变着对话者双方,它旨在消除双方达成一致的阻碍,力求达到对社会或文本的共同理解;三是语言是存在,是自身表现,是联系自我与世界的媒介,使得个体与普遍能够统一起来。追求一致性或意义的普遍性是阐释学研究最核心的问题,也是它的目标。相互理解并取得意见上的一致可谓贯穿伽达默尔阐释学研究的一根红线,也是衡量对话成功与否的标准。“所谓理解就是在语言上取得相互一致……语言正是谈话双方进行相互了解并对某事取得一致意见的核心(Mitte)。”2[德]伽达默尔:《诠释学I:真理与方法》,洪汉鼎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540页。语言不仅是我们存在方式的显现,也为对话达成一致提供了一个先决条件。语言是我们的,也是历史的、文化的、社会的,私人语言或话语是不存在的。因此,语言(对话)不仅化解了理解取得一致性的难题,而且攻克了形而上学与独断论的阐释学难题,它推动当代阐释学转向了实践论阐释学研究。

伽达默尔以“经验”为切入点探寻超越自然科学真理与方法论统辖范围之外的经验里的真理。何谓“经验里的真理”?“精神科学并不想逾越一切经验——不管是审美意识的经验,还是历史意识的经验,是宗教意识的经验,还是政治意识的经验——的多样性,而是想理解一切经验的多样性,但这也就是说,精神科学指望得到这许多经验的真理。”3[德]伽达默尔:《诠释学I:真理与方法》,洪汉鼎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145页。经验以语言的、话语的形式表现出来,“我们是借助于语言才把世界经验表述为共同的经验……任何语言性的世界经验都是世界的经验而不是语言的经验。”4[德]伽达默尔:《诠释学II:真理与方法》,洪汉鼎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254~255页。语言是生命体验、历史经验、世界经验的显现,当文本所言说的经验改变了读者自身的经验,这就是文本当下存在所显现出的“效果历史意义”。经验里的真理是一种对话真理与存在真理,它是效果历史意识。依伽达默尔之见,文本意义就是文本之效果历史意义,亦是文本当下之存在意义,它是读者之视域与文本视域相互融合之产物,是文本经验改变了读者经验的成果。为此,伽达默尔认为:“理解最终都是自我理解(Sichverstehen)。”1[德]伽达默尔:《诠释学I:真理与方法》,洪汉鼎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371页。自我理解并不是封闭式的自我反思,而是在“我- 你”主体间的一场交流与对话。对话就是真理显现之处,亦是“真善美”价值的具体呈现。伽达默尔的对话本体论阐释学也是一种“理解自我、认识自我、改变自我、突破自我”的实践论阐释学。

综合方法论与本体论的阐释理念,建构从文本到行动的实践论阐释学。海德格尔同伽达默尔实现了从认识论转向本体论阐释学研究,这一转变使得方法论与本体论处于对立状态,狄尔泰所区分的说明与理解相互对立的矛盾重新出现。利科说:“在我看来,矛盾没有解决,它只是被转移到了别处,而且由此甚至变得恶化;它不再在两种认识模式之间的认识论里,而是在本体论和变成一个整体的认识论之间。”2[法]保罗·利科:《文本到行动》,夏小燕译,华东师大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97页。在利科看来,海德格尔存在本体论阐释学沿着对“存在”问题的深入挖掘,而错失了返回到关于精神科学所特有的精准观念与纯粹的认识论问题,阻碍了从本体论重新返回认识论的问题。为了克服这一弊端,利科搭建起认识论与本体论相互沟通的桥梁,他从“话语、作品、文字、世界、理解自己的媒介”等五个主题出发,试图建构从理解文本到理解自己的反思阐释学与实践论阐释学。

第一,话语是语言的实现与具体化。语言是一个公共系统,索绪尔区分了语言系统与言语之间的差异。话语类似于言语,它是语言的实际运用。话语的存在必须具备说话者、言说的事件及所言说的世界。“唯有话语,不仅拥有一个世界,而且还拥有他者,一个别的人,一个它所指向的交谈者。”3[法]保罗·利科:《文本到行动》,夏小燕译,华东师大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08~109页。利科认为话语是言说者(作者)的言语- 行为,它就是事件,就是意义。“正是在话语的语言学里,事件与意义互相得到了表达。这种表达就是整个诠释学问题的核心。”4[法]保罗·利科:《文本到行动》,夏小燕译,华东师大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09页。话语的本质特色就是对在意义里发生的事件的超越,它不断地被制作出来并作为作品而存在。第二,作品就是话语的制作。“组合、向某一类型的归属、独特的风格描述了话语作为作品的特征。”5[法]保罗·利科:《文本到行动》,夏小燕译,华东师大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12页。在利科看来,作者按照某一文体的编码形式制作话语,以话语存在的作品塑造出个体的独特性,这就是作品的风格。研究作品首先要说明作品话语的制作过程,“我认为,诠释学一直是在作品里鉴别话语的艺术。”6[法]保罗·利科:《文本到行动》,夏小燕译,华东师大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16页。第三,文字摆脱了话语的情景使得文本独立。话语离不开言说者的场景与情景,当话语从言说转移到文字后,文本发生了三种变化:一是文本摆脱了作者的意向而独立存在,它能超越自身所诞生的语境而在一个新的语境中被阐释;二是文本所建构的世界摆脱了作者世界的限制,获得了独立存在;三是文本所言说之物能够面向任何读者而被阐释,它具有一定的客观性。第四,建构文本所属世界。话语变成文字之后,作品文字有所指涉,它指向了一个超越于日常生活之外的虚拟世界、虚构世界、想象变异的世界,“诠释,就是解释那种在文本面前展开的在世。”1[法]保罗·利科:《文本到行动》,夏小燕译,华东师大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20页。读者就是在作品所建构的世界面前理解自己与认识自己。第五,在作品面前理解自己。利科讲:“理解就是在文本面前的理解自己。人根本无需把他自己有限的理解能力强加于文本,而是向文本敞开自己,并且从它那接收一个更广大的自己,这就是生存命题,它以最适当的方式回应了世界命题。那么,这种理解完全是主体掌控的构建的相反物。在这一点上,更恰当地说,自己是由文本之‘物’构建的。”2[法]保罗·利科:《文本到行动》,夏小燕译,华东师大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23页。利科化解了狄尔泰生命阐释学中说明与理解相互对立的难题,他认为先对作品话语制作、风格、结构等进行客观的说明,然后直面作品的世界理解自己与认识自己,他搭建起了理解他者与理解自己沟通的桥梁。这对当代本体阐释学建构产生了影响。

五、中西方本体阐释观念的对话与交融:当代本体阐释学新发展

华裔美国学者成中英是当代新儒学代表人物之一,他学贯中西,谙熟中西方哲学与阐释学发展历史,在充分汲取中国自本体阐释与西方阐释本体的思想之后,创建具有中国特色与辩证色彩的本体阐释学。他的本体阐释学融本体论与方法论为一体,搭建起了中西方本体阐释观的对话与交融,具有认识论、方法论、本体论、实践论等特征。我们从主体的“自我意识与自我反思”维度审视当代本体阐释学研究的价值与意义。

首先,本体阐释学是成中英基于对中西哲学差异的理解及阐释学未来发展趋势所建构的。在他看来,本体阐释是中国哲学特有的思维特征,“在本体诠释中,诠释的主体是主体持本体的立场,所诠释的是人所面临或经验到的现象,可以说是以人为中心,而把外在的事物视为对主体的人的事件的发生,不一定具备本质性与永久性。”3[美]成中英:《本体诠释学体系的建立:本体诠释与诠释本体》,《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5 期。本体阐释就是本体与主体合一的自本体阐释,它旨在通过领会外在世界(他者)的变化,令主体获得对本体的体认,最终实现主体与本体合一的自本体阐释。由此看来,本体即阐释,阐释即本体,体用合二为一,知行并举,本体即工夫,工夫即本体,本体阐释就是一种典型的实践阐释学,它不是知识论,而是一种实践与智慧统一的实践智慧。阐释本体是西方哲学的思维特征,“诠释本体是以客体的对象为本体来进行理解、说明与解释的。重点放在客体,故对如何认知本体以及本体的性质如何,构成诠释的主题。”1[美]成中英:《本体诠释学体系的建立:本体诠释与诠释本体》,《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5 期。西方认识论阐释学就是典型的阐释本体与知识论阐释。成中英说:“一直以来我都特别强调,在文化里面,最深层的认识,就是自我认识和世界认识,中西虽有不同,但它们思考的其实都是这些问题。”2成中英、杨庆中:《从中西会通到本体诠释——成中英教授访谈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75页。自本体阐释是以认识世界为通道,抵达主体与本体的合一,主体寓居于本体中获得实践智慧,抵达一种更高的人生境界,最终实现理解自己与认识自己,体认天人合一、情景交融的至美至善的人生至境。阐释本体是以外在的世界为研究对象,从他者中把握事物的本质或知识,它重在理性认知,忽视了人自身的存在。海德格尔存在本体论阐释观是一种类似于中国的自本体阐释观。

其次,建构本体阐释学的当代价值与贡献。成中英从中西文化差异与当代阐释学发展趋势出发,集认识论、方法论、本体论、实践论为一体创建了本体阐释学。就认识论而言,自本体阐释与阐释本体的有机统一;就方法论而言,本与体辩证的循环阐释;就实践论而言,主体与本体、自我与他者相互阐释。成中英说:“我把理解看作是对一个用以阐明或揭示真实的陈述、观念或思想的体系的需要。这一体系应该被用来确立本体(即导致体系的根本<Root>或以根本为基础的体系)。”3成中英:《本体诠释学》(《成中英文集》卷四),李翔海、邓克武编,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页。这里所讲的本体既不是知识,也不是概念、范畴,更不是形而上的哲学体系,而是主体从宇宙、自然、社会、历史的经验活动中所显现出的一种智慧或实践智慧。“本体论和理解之间一定始终相互作用着,结果本体论引发了更透彻的理解,而理解又使本体论更具揭示性,如此这般直至形成一个重合的统一体。”4成中英:《本体诠释学》(《成中英文集》卷四),李翔海、邓克武编,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页。理解就是对本体的体认,理解者在理解本体的过程中认识自己,在认识自己的过程中领会本体。

纵观当代本体阐释学的建构与发展,其价值与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一是本体阐释学将自本体阐释与阐释本体统一起来,从阐释本体的认识论进入自本体阐释的实践论研究,为中西方本体论阐释观的对话与交融提供了最佳的切入点;二是本体阐释学挖掘出中国哲学独有的智慧与特色,从自本体阐释立场彰显中国古典阐释学的价值与意义;三是本体阐释学指明了当代阐释学发展的方向,回归人文学科认识自我的本质特色。

六、结 语

回望西方阐释学发展史,从《圣经》阐释学、浪漫主义阐释学、生命阐释学、存在本体论阐释学、对话本体论阐释学、反思阐释学、实践论阐释学及本体阐释学等发展历程看,独断论阐释学转向探究性阐释学,主体的自我意识由隐匿状态呈现出觉醒的姿态,并开始介入与建构文本意义;知识论阐释学转向本体论阐释学,主体的自我意识由觉醒姿态进入到一种积极发挥作用的状态,理解成为人可能存在方式的一种筹划与操劳;本体论阐释学走向实践论阐释学,主体的自我意识与自我反思进入到“理解自我、认识自我、突破自我、实现自我”的行动领域,打开了当代阐释学发展的新局面。自笛卡尔提出“我思故我在”以降,主体性哲学备受哲学家关注。胡塞尔关于意向性的现象学研究,海德格尔关于此在在世界之中的生存状态与存在意义的现象学描述,伽达默尔关于理解自始至终是一种自我理解的观点,这些都引发了人们对主体性哲学的思考与批判。孔子说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学与思就关涉他者与自我的问题。成中英的本体阐释学解决了学与思、自我与他在、说明与理解、方法与真理等之间的矛盾,开启了当代阐释学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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