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玉丽,戚凯锋,冯佳颖,卢豪
(1.嘉兴大学,浙江嘉兴 314001;2.绿城房地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杭州 310020;3.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杭州 310020)
传统商业模式兴起于20 世纪80 年代,商业业态单一,主要是简单的买卖活动的场所,如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水果店、理发店等面积小的商铺。 GB/T 50504—2009《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中定义商业建筑是供人们进行商业活动的建筑。随着商业模式和营销理念的更新,在现代化城市建设进程中,商业建筑的发展形式变得多种多样[1]。 JGJ 48—2014《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中定义商店建筑是为商品直接进行买卖和提供服务供给的公共建筑。该定义中增加了“服务供给”的用途。现代商业建筑不再是功能稳定单一的建筑,不再仅仅是“前店后坊”“前店后宅”的建筑形式,不再只是指购物中心、百货商场、超级市场、菜市场、专业店等商场,它发展到了集餐饮、宾馆、娱乐、办公、公寓等一体的多元化的商业综合体。 有的是多功能融为一体的独立综合楼,有的是多种不同功能的组团建筑。在这样的背景下, 商业综合体的建筑给排水设计除了满足项目初期业主的基本要求外, 还需进一步考虑在其生命周期内业态调整的可能性、便利性和复杂性。
商业综合体建筑往往具有功能多样化、空间开放化、功能复合化、层次复杂化等特点,而且其建筑各分项设计相比普通建筑的设计更加复杂。 正因为商业综合体建筑给排水设计内容繁多, 其设计的合理性对整个项目后期运行的功能性和安全性具有较大影响。 如果没能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可能会在后续运行管理和维护过程中产生成本增加和运维困难的问题。 设计时要参照当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设计方案要满足节能节水的要求,同时方便后期招商、运营过程中的系统调整。 因此,应该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综合考虑,满足商业综合体建筑友好型的人居环境的要求。
3.1.1 水量满足用户要求
JGJ 48—2014《商店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商店建筑应设置给水排水系统, 且用水定额及给水排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的规定。 ”但在GB 50015—2019《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中商业的用水定额只有在其表3.2.2 中的商场项有取值数据。 然而实际商业综合体建筑中生活用水种类繁多,包括餐饮、空调、办公楼、商场、书店等用水,其中计算餐饮用水时,尤其要注意使用人数和餐饮业的分类,在GB 50015—2019《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中餐饮业分为中餐酒楼,快餐店、职工及学生食堂,酒吧、咖啡吧、茶座、卡拉OK 房3 类,这3 类有不同的用水定额;同时餐饮业的人流有时是几拨,这些都需要提前预估和预留。 而不是简单地按商场面积来取用水定额。 对于业态不明确且日后可能有用水需求的商铺, 建议预留给排水管道并选用智能水表户内安装,使业态调整改造能有较大的灵活性。
3.1.2 供水方式选择应满足节能要求
商业综合体一般室内用水量较大, 业态又各不相同,给水需求有的比较分散,但都需保证供水的安全可靠。 因此,二次加压供水系统应结合是否分期建设、业态种类、管理模式等因素综合考虑,尽可能提前与各部门做好细节沟通,预留给水接口,如有的大型超市设置于地下1 层,可利用市政水压直供, 但房地产开发管理方往往提出超配的给水压力,额外为超市专设一套水箱及变频供水设备。 对于该情况设计人员可提前与对方沟通,依据节能规范在满足不同功能区域的给水水量及压力的情况下尽量避免“超配”带来的资源浪费。无特殊需求的商业(裙房)宜采用低位生活水箱+ 变频泵组提升的供水方式;高层或超高层办公(公寓)塔楼可采用低位生活水箱、中间转输水箱及屋顶生活水箱重力及变频的联合供水方式。
3.1.3 水泵房设计宜方便管理
在设计生活泵房和消防泵房时,需要考虑商业(裙房)与办公(公寓)塔楼是独立设置还是合并设置泵房。 由于地下车库设备泵房一般面积有限,往往考虑与水泵房合用以节省面积,但这样设置带来的问题是:如果项目分批验收,对系统运行就存在影响;如果后期为不同的物业公司,泵房合用设计管理上又会带来不便, 所以泵房的数量及位置也应结合是否分期建设、业态种类、管理模式等因素综合考虑,尽可能提前与各部门做好细节沟通,根据实际情况,有效解决项目分批验收和物业不同带来的问题。
3.2.1 污废水排水系统设计满足畅通和环保要求
商业综合体通常位于城市中心区域,繁华地段。 设计时首先应关注室内外卫生防疫环保要求, 不论采用哪种形式的排水系统均不得造成污废水泄漏、冒泡或泛溢,尽量减少臭味以免影响室内外环境。 禁止将污水和废水管道设置在给水储水池或蓄水箱的上方,避免对给水造成污染。 但由于商业综合体业态布局复杂,室内往往有餐饮。 目前的大型商业,餐饮业态可以达到30%[2],而且环保部门一般要求二次隔油,这种情况一般在室内可设置成品隔油器,室外设成品隔油池的措施。 对于本层卫生间落于下层餐饮厨房的上方或业主要求排水管不能影响下层用户使用要求的情况, 设计人员应该在方案阶段充分考虑业态分布的合理性, 建议建筑专业采取合理的设计方案,同时考虑招租的灵活性,可与建筑结构协调,采用同层排水方式预留卫生间、餐饮厨房的排水条件等,也方便后期租户自行安装,避免招租确定后影响餐厅的正常营业,也避免给以后的运行维护带来困难。
3.2.2 海绵设计雨水系统
商业建筑一般屋面面积较大,有的采用了绿化屋面,对于屋面的雨水可采用虹吸雨水排水系统, 雨水由虹吸雨水斗收集后可用雨水断接的方法,引导屋面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并采取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同时合理设置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植草沟、调蓄设施等技术措施。 商业综合体一般在室外不便设置雨水调蓄池,可将雨水调蓄池设置在地下室,可用于冲洗地下车库。 从安全角度考虑出发建议商业综合体的下沉广场、 下沉庭院等区域的设计重现期复核计算按不小于100 年。 对于收集的雨水系统可以用于景观与绿化浇灌,在浇灌过程中,可使用微灌、喷灌、渗灌以及低压管灌溉等方式。 绿化屋面同样也可使用微灌方式以起到节水减排的效果。
3.3.1 正确设置消火栓给水系统和中庭大空间灭火系统
商业综合体建筑功能复杂,人员密集,商业综合体项目的室内消火栓布置,除了满足最基本的规范要求之外,还需考虑满足商业单元橱窗布置、货柜布置等要求[3],同时满足商业空间美观度与布局灵活性能要求。 在实际项目营运中,室内装修时要求消火栓位置调整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在控制消火栓的布置间距时,宜为今后消火栓位置的局部调整预留空间。 在业态调整可能性大、内部分隔灵活性要求较高的局部区域,消火栓系统可考虑采用水平环网系统, 在二次装修时吊顶内环状干管不做改动,支管走向可以随装修要求调整。 由于商业建筑内部结构往往非常复杂,楼梯、管井等公共设施布局复杂,进而影响消防设施的设置。 因此,在安装消火栓时,应采取适当的管道保护措施,并利用各种设施连接管道,以保证后期改造的方便。
商业区中庭高度>12 m,需要设置自动消防水炮,较多地采用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替代自喷系统, 消防水炮的智能型探测组件可有效地探测或判定火源, 准确迅速灭火。 消防水炮的安装结合室内装饰效果布置,不应受到障碍物的阻挡,应保证其有效喷水。 大空间灭火系统可与自喷系统合用消防泵组,但供水管道需在报警阀前分开。
3.3.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合理设置喷头和管线。
商业综合体建筑内部业态众多, 应根据各区域功能确定不同的系统危险等级来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确保商业区地下车库、仓库、超市、商场、酒店、影院等喷水强度及延续时间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喷头选型应根据不同功能场所选择不同感温级喷头,如餐饮区域采用高温型喷头;地下车库选择普通直立型喷头;人员密集场所选用快速响应喷头。 喷头有吊顶区域的选用吊顶型喷头,无吊顶区域的采用直立型喷头。 此外,喷头应合理布置,喷头间距如与其他工种发生矛盾,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布置。 自喷系统管线一般较多,往往每层均有,有吊顶区域,自喷管线布置在排烟风管层下方(大型超市除外),无吊顶区域,自喷管线布置在排烟风管层上方。 自喷管线遇到重力排水管、虹吸排水管等时,应主动避让。
商业综合体建筑应合理选择热水系统。 有热水系统需求的新建建筑, 应根据相关规定设计太阳能光热或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系统。 若设有常年使用热水,且用水时段固定的集中热水系统建筑,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地区如酒店、公共浴室等建议采用太阳能光热系统作为热水供应的热源。 对于无集中热水系统的建筑,如商场中的快餐店、饮品店(如咖啡、奶茶等店铺)等,因其用水点分散,且用水时间不固定,因为具有一次性投资大、管路热损大,运行维护费用比较高等不利因素,宜在店铺内安装小型燃气水加热器供应生活热水。 一般后期由用户自行安装, 选用的加热设备的热效率和性能系数都需要满足GB 55015—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中3.4.2 和3.4.3 条款的要求。
建筑给排水设计作为商业综合体设计重要的组成部分,必须科学合理配置。 商业综合体建筑给排水设计除了保证基本的使用功能外, 还应满足其生命周期中普遍存在的业态调整现象,在业态不确定的条件下尽量从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可再生能源系统等方面进行优化,为项目运营后的改造预留有利条件,方便后期管理。 同时尽可能地满足绿色建筑评价中的节水节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