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孙娜 吴可人 郑涵歆 张东凯
浙江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众多标志性成果,但仍存在一些困难与挑战,要围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走深走实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浙江经济体制改革统筹设计、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一系列具有标志性、关键性、引领性的改革举措相继实施,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激发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的作用大幅显现。当前经济形势面临外部需求走弱、国内需求不足、一些企业经营困难、部分行业领域存在风险隐患等困难挑战,亟待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思考谋划整体性改革安排、研究提出针对性政策举措,持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走深走实。
当前,浙江市场经营主体突破1000万户,平均7个人就有1户市场经营主体,民营经济呈现比全国“5678”占比更高的“6789”结构12022年,浙江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67%的GDP、71.7%的税收、82.6%的出口、87.5%的就业和92.5%的企业数量。,营商环境满意度得分在全国各省(区、市)中连续三年排名第一,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分别连续第22年和第38年荣膺全国各省区第一。
立足自身优势谋改革,增进市场主体活力。浙江始终坚持市场化改革导向,积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和推进高水平开放。近些年,制定《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积极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准入行为专项整治,取消和废止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歧视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层面“民营经济32条”和促进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新构建“531X”总体框架,建设全省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开展社会信用体系立法。推动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发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新型保税贸易等新业态。
坚持系统思维促改革,增强重大改革牵引力。坚持统筹协调和综合集成,选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作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增强各领域各环节改革的关联性,发挥好“牵一发而动全身”作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走深走实。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撬动各领域改革全方位整体推进。迭代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实现办事流程集成重塑。深化土地、资本、科技、数据等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以要素高效配置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全国首创“标准地”制度,提供了以新型供地和招商方式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的新模式。开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改革攻坚行动,探索联动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集聚裂变。
遵循问题导向推改革,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坚持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聚焦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发力,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深化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证照分离”、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日办结”等为企业提供便利。通过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打造“一类事”集成服务场景,推动企业和群众服务从便捷到增值、赋能全面升级。通过深入开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开展中心镇改革和小城市培育等,推进高水平城乡融合。通过创新建设未来社区,为老旧小区改造和提升居民生活环境,提供了多方参与、建运一体的有机更新模式。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亟待提速增效。浙江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但全国各地仍有不少标准规范尚未统一,统一大市场建设进度相对较慢。例如,各地招标标准执行统一仍较困难,在跨地区、跨领域的招标工程中常常存在信息不对称等现象。地方保护顽疾较难根除,企业赴外省经营投资时仍面临准入不公平待遇。同时,跨省域的信用信息尚未共享,各系统信用信息尚未打通,企业基本信息、资质荣誉等信息缺乏统一规范和监管,标准不一致也导致各地政府执法力度存在差异。
民营企业信心预期不足不稳。2023年前三季度浙江民间投资增长1.1%,低于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增速7.4个百分点。除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影响预期外,还需关注政策稳定性、市场空间等因素。近年来,各类、各层级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陆续出台,但很多政策条款多是原则性、倡导性表述,对于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不强,部分政策转换切换仍较为频繁,企业较难适从。虽然政府文件和招投标项目明文规定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竞争,但在实际操作中仍不同程度存在“国有企业第一、民营企业第二”的倾向,民营企业市场空间往往被挤占。另外,在涉案涉法处理过程中,存在过度执法和不规范执法问题,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重大科学攻关协作机制尚未形成。当前及未来一个时期,浙江处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关键阶段,过去以吸纳省外劳动力、引进发达国家适用技术、发展传统产业,以及出口低附加值产品为主要特征的增长模式越来越难以为继。与此同时,面向未来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布局仍待完善,新型举国创新体制的探索有待进一步深化,仍存在原发性重大科技成果不多,创新平台能级不高、高端创业创新人才仍匮乏等制约和问题。尤其在重大科学攻关协作机制上,主攻方向和重点领域不够聚焦,受制于目标定位、考核机制等因素影响,各平台、各主体联合科研攻关的协同性还不高,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有效激励不足,风险与收益不对等。
数据开放共享和融合应用仍待破题。浙江持续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特别是在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方面在走全国前列,但在实践探索中遇到了一些问题瓶颈。在数据开放方面,受制于激励和风险责任制度不完善、技术支撑仍不完备等,公共数据开放的整体性有待提高,已开放数据主要集中于教育文化、生态环境、农业林业等领域的基础信息,产业、科技、财税金融等重要部门数据仍以目录性质开放的居多。在数据共享方面,当前,部分已开放的原始数据存在数据漏报、数据停报等问题,已开放数据质量不高,加工清洗难度较大,数据可用性和共享性大打折扣。在实际应用场景中,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仍然存在难以突破的融合壁垒。一方面是对各行业领域的数据需求业务理解不足、分析挖掘不深,数据融合需求往往缺乏针对性,整体模糊化;另一方面,缺少体系化、高效率的政企数据融合途径和解决方案,政府机构尚未形成以市场化手段充分获得社会数据的办法和机制,社会机构也无法以合规、持续的方式获得政务类公共数据。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制度滞后于发展要求。浙江是新型城镇化先行省份,也是人口流入大省。2022年,全省常住人口657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3.4%,其中,农业转移人口约有1800万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推进过程中也碰到较多问题,比如,“人钱地”挂钩政策不完善。目前,国家有关规划政策明确,中央财政资金、建设用地指标、教师医生编制等要素资源与人口落户数量挂钩。从实际发展看,目前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意愿越来越低,许多人在城镇就业生活,但户口仍然在农村。在现行政策下,资源要素配置与实际人口承载量不相匹配,造成土地指标、教师医生编制等长期处于短缺状态。同时,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仍有较大短板。受制于跨省数据共享壁垒,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无法真正实现社会服务公平共享,困难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困境儿童保障、医疗救助等面向特定对象的基本公共服务,目前只能由户籍地提供。
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顶层制度设计和地方治理。坚持“破立并举”,形成各项标准规范“一盘棋”,加快统一大市场进程。深入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清理,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推动加快构建全国统一规范的社会信用体系,形成全国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并与各类执法信息平台、监管信息平台形成对接。加快形成各行业、各领域统一的、细化的规则和标准,推动加快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加快全国公平竞争审查、社会信用等方面立法。
进一步提振民营企业信心和预期。稳定政策预期、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是提振民营企业信心的重中之重,应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和布局,有进有退,形成国企民企优势互补的共促局面。在充分竞争领域应尽可能让度民营企业发展,保障民营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在涉企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评估过程中要加强同民营企业家、行业协会沟通,及时了解、回应企业诉求。进一步健全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制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加快构建科技创新的新型举国体制。提高重大科创平台科研协同性,聚焦重大战略性科研问题,构建完善高能级科创平台牵头集中攻关的联动机制,建立基于整体性、长远性目标的激励考核机制。开展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一体化协同创新示范,加快谋划建设高水平综合创新共同体,打造全省域“开放式创新”生态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水平,如可以学习安徽等地创新利用产业化经费对拟孵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模式支持科研团队拥有全部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等改革创新经验。
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先行先试。国家“数据20条”中明确支持浙江先行先试,在国家顶层设计框架下,以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和融合应用为先导和牵引,加快探索突破。完善数据开放激励机制,建立衡量各部门各地方数据开放效能的评价机制,提升数据生成、采集、存储、加工、分析、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通用技术水平,培育建立开源生态。提升数据开放共享质量,迭代完善数字资源系统,推进跨部门、跨地市数据接口标准统一,构建完善省市县一体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对于政企数据的融合,建议充分利用浙江数字资源积累和数字经济骨干企业集聚的优势,坚持场景原则,分步骤、分行业突破数据融合应用,并在场景中探索数据交易流通的产权、定价、分配、监管等制度规则和机制。
加快探索有利于人口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积极推进省域“人地钱挂钩”改革探索,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原则,近期先行探索推进省内各地之间财政教育经费“随人走”制度,中长期推进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数、耕地保护目标等公共资源配置,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数量及质量挂钩的政策细则,为全国建立跨省“人地钱三挂钩”顶层设计提供实践经验。完善流动人口调控管理服务制度,进一步拓展“一网通办”范围,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事项特别是高频事项,要加快通过数字化手段和“数据跑路”方式,实现在常住地100%可办理,为人民群众带来便利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