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奇
阿莺公主确信夜莺就住在这片森林里,可她走着走着还是迷路了。
“父王真是的,干吗非要让我来拜夜莺为师,在宫里唱歌的布谷鸟老师难道还教不好我吗?”阿莺公主狠狠踢起了面前的一块大石头,她不仅没觉得脚痛,反而越踢越起劲,直至那可怜的石头被她踢成了好几瓣。
阿莺公主来自灵音国,夜莺是这个国家的图腾,因为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和夜莺一样,生来就有一副好嗓子。日日夜夜,灵音国的子民让动人的歌声回荡在这片辽阔的疆域。
不过,阿莺公主作为国王的女儿却不会唱歌,有人甚至评价她的声音像是河马的嘶吼。
为了让阿莺公主学会唱歌,她的父王命令她前往森林,寻找曾经在宫里为国王唱歌的夜莺,拜它为师学习唱歌。
“不会唱歌又怎么了?”阿莺公主嘀咕道,“我从小习武,剑术谈得上是天下第一,无人能敌!”说着,她抽出身后背的一把宝剑,开始练习无敌剑法第三十二招。练得有些疲惫,她决定休息一会儿再出发,于是倚着一棵大树席地而坐。她摊开地图,反复确认了好几次,目前所处的位置的确就是地图上标记的目的地,但是眼前是片巨大的沼泽,看起来不仅杳无人烟,还是个连鸟都不愿意来拉屎的蛮荒之地。
“这破地图,夜莺怎么可能住在这种地方……不管了,本公主要回家啦!”阿莺公主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土,准备原路返回。
“这儿咋了?有啥不能住的啊?”
沼泽里忽然传来一个低沉沙哑的声音,阿莺公主反应敏捷,迅速拔出了自己的宝剑,直指这片灰暗的沼泽,时刻准备迎敌。
“就问了你一句,你怎么一惊一乍的。”
借着月光,阿莺公主发现来人的身高和她相仿,身型比她还窄了许多,打起来的话她有十二分的胜算。她大着胆子往前走了几步,上下打量起对方,哇——这人的双腿居然只有竹竿那么细!
再凑近一看,阿莺公主发现这只是一只会说话的鸟儿而已。
“哇,我从来没看见过这么大的鸟!”
这只鸟有些笨重,灰扑扑的翅膀搭在短小细长的脚上,两只眼睛虽然直直地看向阿莺公主,目光却十分涣散。它纹丝不动地站在那里,身上的毛被风吹得有点乱,头上的毛还翘起几根。阿莺公主心想,看起来是只傻鸟,应该什么都不知道。
“你找我?”这只傻鸟目不转睛地看着阿莺公主,倒把阿莺公主问得有些蒙了。
“你哪位?”
“你不是要来拜我为师吗?”
阿莺公主夸张地探了探身子,瘪着嘴问道:“我找的是夜莺,你是什么品种啊?”
“我就是啊。”傻鸟拍了拍自己的翅膀,把头昂得高高的。见阿莺公主半天没有理它,傻鸟悄悄垂下眼皮,半睁着一只眼睛观察公主的反应,却发现她已经走远了。
“喂!现在还没到时间,再等几分钟,我怕你求我都来不及!”
“做梦去吧。”阿莺公主背着宝剑,叼着一根狗尾巴草,大摇大摆地晃走了。
回去的路上,阿莺公主奇怪地发现森林里的人越来越多,而且全都是往沼泽方向去的。虽然她并不相信傻鸟说的话,但还是抱着“来都来了,就去看看”的心态掉头回去凑热闹。
人们围坐在沼泽边的一棵树下,有人带了皮鼓,有人带了木琴,有人带了牧笛,还有人没带乐器,但扛了几串糖葫芦和几袋面包给大家分食。阿莺公主混入了他们的阵营,坐在其中等好戏开场。
傻鸟站在一根粗壮的树干上,一动不动。午夜的钟声响起,它的全身突然开始发光,那光芒十分刺眼,让人无法看清眼前的情形。当阿莺公主再次睁开双眼,她看到站在树上的不再是那只傻鸟,而是一只小小的夜莺。
阿莺公主这才想起小时候听过的一个传说。许多年前,夜莺被养在王宫里,专门为国王唱歌。它的歌声无法用任何词语去形容,听过的人都说,那歌声里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许多外国的王室贵族慕名而来,其中就包括那格尔帝国的国王。夜莺在招待会上压轴表演,唱了一首那格尔帝国的民间歌谣,哄得那格尔帝国的国王十分欢喜,承诺在十年内保护灵音国不受其他国家侵犯。那格尔帝国和灵音国接壤,国力强盛,人人骁勇善斗,灵音国搭上了它,便像有了一张平安符,至少十年都不用担心战争来袭。从那以后,夜莺不再只是一只会唱歌的鸟,而是整个国家的祥瑞。它的笼子是用黄金打造的,每天的食物是由御膳房掌厨按照国王的吩咐亲自烹饪的,就连它喝的水都是宫女起大早到森林里采集的露水。然而,夜莺却在某一天飞走了。它告诉国王:“我不愿被圈禁在这小小的王宫里。”国王一怒之下,命令巫师把夜莺变成了一只又丑又傻的大鸟,并且永远剥夺了它动听的声音。不过,国王终究还是心软了,允许夜莺在每日午夜变回原来的样子,拥有原来的嗓音。不过,每当太阳升起,它就会被打回原形。
夜莺一出现,人群便沸腾了。一个小孩儿跳起来说:“夜莺老师,我昨天练习了《远方》这首歌儿。您听我唱好吗?”没等夜莺同意,小孩儿便放声唱了起来。
“唱得很不错。”夜莺点了点头,“不过,这首歌收着点儿唱,说不定效果会更好。”
它清了清嗓子,轻轻吸了一口气。
高高的青山上
有一个姑娘
采一把蒲公英
吹向了远方
如果有一天
她将要离乡
蒲公英聚成伞
送她去远方
所有人一起静静地聆听着,包括阿莺公主,她不自觉地微闭双眼,头跟随着旋律轻轻摆动。在这炎热的夏天,暑气将森林里所有的植物都扭曲成了波浪形,而在这小小的一片天地,夜莺用它的歌声让这荒诞的世界重新站得笔直。
一堂课的时间很短,阿莺公主觉得自己还没有听够便下课了。一堂课的时间也很长,她看到太阳在地平线蓄勢待发,这才突然意识到,已经过去好几个小时了。
“老师,我想学!”
傻鸟看了一眼阿莺公主,问道:“你为什么要学唱歌?”
“嗯……我……因为……我父王说,我唱歌不好听,那格尔帝国的王子不会喜欢我。”
“如果是这个原因,那我不会教你。”傻鸟头也不回地走了,留阿莺公主一人在原地发呆。
第二天,阿莺公主在天还没黑之前又来了。
“我说了不会教你唱歌。”
“我在森林里想了一晚上,我想明白了!我想学唱歌并不只是为了嫁给王子……别的国家的公主都会唱歌,就我不会,她们笑我粗鲁,只会舞刀弄剑,所以不愿意和我玩儿……”
尽管阿莺公主觉得自己的武功很厉害,不会唱歌也没关系,可她还是很想交到朋友,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孤零零的一个人。
“那我还是不会教你。”
阿莺公主有些生气,她对着傻鸟大吼道:“这么多人你都愿意教,为什么就是不愿意教我?”
“因为你没有必须要学习唱歌的理由。”傻鸟一动不动地盯着公主,明明一张脸十分滑稽,但公主却从它的眼神里看到了笃定和坚毅。
“哦!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理由!”阿莺公主忽然提高了嗓门儿,“如果我学不会唱歌,没有悦耳的歌声,那格尔帝国的王子就不会喜欢我,他不喜欢我,我就不能成为王妃,如果我不能成为王妃,他们就不会继续庇护灵音国。你知道的,这几年我们因为那格尔帝国的庇护才免受战火的困扰。我父王的姐妹,父王的父王的姐妹,都嫁到了其他强大的国家,我作为这个国家的公主,当然也要有为国家付出的觉悟。”
傻鸟还是没有任何表情和动作,但阿莺公主能够看出它的眼睛里流露出了一丝怜爱和惋惜。
“这个国家,几乎人人都会唱歌,一些人为了唱得更好,专程跑到这里来找我,让我做他们的老师。但是,他们不是发自内心地喜爱音乐,而是为了讨好别人。你和他们,本质上没有区别,我不愿意教这样的学生。”
“可是,这有什么不对吗?我是为了王国,为了子民啊!”
“唱歌,不是为了让你能够依附他人生存。一直以来,正是因为灵音国把唱歌作为讨好别人的方式,那些国家才看不起我们。他们平常对我们和和气气,要是哪天我们唱得不好了,惹得他们不高兴了,他们随时可以让我们的国家灭亡。我们没有办法抵抗他们的攻击,因为我们除了唱歌,什么都不会。”
阿莺公主哑口无言,她想要反驳夜莺,为自己再争取一次机会,但她什么都说不出来,因为她心里无比赞同夜莺的想法。
她在森林里静静地坐了一天,直到第二天晚上才起身——她想明白了,要想保护自己的国家,用唱歌讨好那格尔帝国并不是长久之计,她还有更好的方法。
她迫不及待地跑去想和傻鸟分享,却发现今晚的课堂氛围十分沉重。此时,傻鸟变成了夜莺,正背对着学生站在树枝上。在月光的照拂下,它显得有些孤独和无助。
“发生什么事情了?”阿莺公主小声询问坐在旁边的一个阿姨。
“国王说,夜莺离开王宫这么多年,已经不配再做国家的图腾了。国王决定在明天清晨选出新的动物作为图腾,继续保佑灵音国。”
“啊?怎么选?”
“废话,当然是比唱歌啊。”
阿姨刚解释完,便有一个大叔大声对夜莺说:“我们一起去跟国王提议,让他把比赛设在半夜!这样您就能变回真身,用您的歌声赢得比赛。”
“国王是不会同意的。”夜莺叹了一口气说道。
“那我们选一个唱得最好的人站在您身后,到时候您对着嘴型假唱就行了!”
“国王又不是傻子……”
想了一夜,大家也没有想出什么好方法。天一亮,夜莺重新变回了傻鸟,人们都劝它算了,不要去参加竞选,免得见了伤心。但傻鸟还是往王宫的方向走去,它说,夜莺自古以来就是灵音国的象征,它不能让祖祖辈辈的荣耀在它这一代断掉。
一路上,阿莺公主碰到了许多动物,有常年排在灵音国歌星榜前三名的百灵鸟,有开过巡回演唱会的双子星虎皮鹦鹉兄弟,甚至连海里的空灵大师——鲸,也被装进一口巨大的玻璃池,由专人运到王国来参加比赛。
“喂,我们俩是不是来自取其辱的?”一只蝉询问着身旁的猫头鹰。
“八哥都来了,我觉得我们至少不是垫底的吧?”猫头鹰指了指对面的八哥。
动物们全都聚集在王宫门前,阿莺公主挤不到前面去,便站在宫门前那座桥的石墩上。她猜不出谁能在比赛中获胜,因为来的许多动物都是有两把刷子的,更别提宫里还有一位王炸选手——布谷鸟。自从夜莺走后,它最受父王宠爱,也很讨其他国家的贵宾喜欢。
“我们欢迎所有会唱歌的动物参加本次竞选,规则很简单,大家轮流上台演唱,谁唱得最好,谁就是新的图腾!”
百灵鸟唱了一首《树上的鸟儿》,婉转悠扬,娓娓动听,让嘈杂的环境一下子安静了;虎皮鹦鹉兄弟唱了一首《绽放的我》,抑扬顿挫,荡气回肠,让人听了心潮澎湃;空灵大师一曲《海洋之心》唱罢,全场寂静无声——大家都还陶醉在这天籁之音里呢。猫头鹰、蝉、响尾蛇都表现得不错,八哥自编自唱的《小八小八》逗笑了大伙儿,也让它意外获得了许多投票。
不过,这些在布谷鸟唱出那格尔帝国的民歌《旭日东升》时,都显得无足轻重了。布谷鸟的唱功了得,本就在這些动物之上,更重要的是,灵音国所有子民都知道,灵音国这十年来的安定都是靠着那格尔帝国的庇护。夜莺走了,王国总得培育新生力量来接替它,用来讨好那格尔帝国。布谷鸟把这首歌唱得这么好,一定能和夜莺一样,讨得那格尔帝国欢心的。所以,布谷鸟目前获得的票数远远高于其他选手。
“下一个,夜……夜莺?”报幕员停顿了一下,似乎是不相信夜莺会来。
只见傻鸟优雅地走上舞台,整理了一番翘起来的羽毛后,对着观众和国王各鞠了一躬。全场先是鸦雀无声,在它说完“大家好”后爆发出了震耳欲聋的笑声。
“没想到传说竟然是真的,大名鼎鼎的夜莺居然真的变成了这样。”
“笑死了,声音好难听啊,和鸭子差不多吧!”
傻鸟并不在意台下的嘲笑,它轻轻咳嗽了两声,开始了它的表演。起初,所有的观众都觉得它的声音极为难听,不堪入耳,包括阿莺公主,她没想到这世界上有人比她唱得还烂。但奇怪的是,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唱着唱着,远处的高山和王宫前的河流竟然传来了微弱的和声。渐渐地,这和声越来越大,甚至盖过了傻鸟的声音,大家这才发现声音真是这片山河传来的。阿莺公主听出这是一首什么歌之后,不自觉地跟着唱了起来。她从未像现在这样坦荡地放声歌唱过,此时她觉得唱这首歌不需要考虑是否好听,不需要考虑是否能打动他人。
和阿莺公主一样,许多观众也情不自禁地跟着唱了起来,有的甚至还流下了眼泪。
大风起,刀剑行
战士出征为太平
不求此生功与名
山河无恙自安定
傻鸟,不,夜莺的歌声召唤出了灵音国的万物生灵,举国上下都和它一起唱着这首歌——《灵音永恒》。这是灵音国的战歌,是夜莺的祖先为灵音国谱写的。灵音国这几十年来扮演的都是讨好者的角色,就像被那些强大的国家关在笼里的金丝雀一样,国内流行的歌曲几乎都是温和的,不会引起强国的猜忌和防备,那些在战时为鼓舞人心才会唱起的歌曲已经快要失传。
夜莺的演唱结束后,国王迟迟没有说话。
“国王陛下,许久不见。”
“让阿莺找你学唱歌,举办这场比赛,都是为了把你引出来。要是你给我道个歉,愿意重新回到王宫,我就让巫师恢复你的模样和声音。”
“国王陛下,我不是只为你一个人歌唱的。”夜莺转过身去,看了看远方,又看了看脚下,“我自由来去,肆意歌唱,为山顶的精灵,为河谷的幽灵,为王座上的君主,也为千千万万的庶民。”
原来是这样,所以无论是山顶的精灵、河谷的幽灵,还是灵音国的芸芸众生,他们都愿意为夜莺而歌唱。
“国王陛下,夜莺不应当被圈养在笼中,它是勇敢自由、博爱众生的鸟!”阿莺公主站上石墩,大声喊道。
国王知道,“它”指的不只是夜莺,不只是鸟儿,更是阿莺公主,是千千万万的灵音国子民和他们爱的这个国家。
傻鸟被巫师变回了夜莺,但国王并没有强求它留在王宫内,而是让它继续过它想要的生活——探索世界,为万物歌唱,累的时候就飞回灵音国的那片沼泽,教教老百姓唱歌,让他们能从歌声中获得力量。
临别时,阿莺公主叫住了夜莺。
“今天又想到了什么理由?”
“老师,”阿莺公主笑了笑,“我不想学唱歌了。”
夜莺先是有些惊讶,片刻后和阿莺公主一同笑出了声。它知道,阿莺公主找到了她自己的路,也为这个国家找到了路。
许多年后,夜莺再见到阿莺公主时,她已经是阿莺将军了。此时,灵音国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强国,地大物博,兵力强盛,百姓安居乐业,无人敢来进犯。
夜莺听说,阿莺将军主持重修了灵音国的城墙,工程浩大,举步维艰,但人们一边唱歌,一边修葺,时间竟像从指尖溜走了一般过得飞快。等到周边的国家察觉到灵音国的动作,已经追悔莫及。他们知道,灵音国已经不再愿意依附他们生存了。以那格尔帝国为首的联盟决定攻打灵音国,借机将其吞并。不过,灵音国的边界就像铜墙铁壁一般,外来力量难攻难打,愣是让联盟的军队毫无办法。
除此之外,阿莺将军还勤于练兵,组建了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夜以继日的训练虽然繁苦,但阿莺将军和士兵们总是用豪迈的歌声将疲惫、劳累抛在身后。他们个个都勇猛善战,无所畏惧,阿莺将军每次战斗更是冲在前线,所向披靡。
据说,她和那格尔帝国的大将军曾经有过一战。阿莺将军身负重伤,幾近倒下,军队元气大伤,被敌人团团包围。面对绝境,阿莺将军轻轻哼唱起了《灵音永恒》,最后竟然打败了那格尔帝国的大将军,带领军队冲出重围,反败为胜。将士们回忆道,虽然阿莺将军的歌声还是和以前一样难听,但是每一个人都觉得那歌声给了他们忘记疼痛和恐惧、战斗到底的勇气和力量。
大风起,刀剑行
战士出征为太平
不求此生功与名
山河无恙自安定
生与死,血与泪
为国献身永无悔
舍生忘死有所为
青山绿水英雄碑
夜莺是这个国家的图腾,因为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和夜莺一样,热爱自由,勇敢乐观,不愿委曲求全,不惧任何苦难。日日夜夜,灵音国的子民让动人的歌声回荡在这片辽阔的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