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在技术标准制定中的作用机制研究

2024-03-29 07:59王树红
江苏科技信息 2024年3期
关键词:创新者技术标准许可

王树红

(淮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江苏 淮安 223001)

0 引言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凸显。作为技术创新的重要产出和传播途径,技术标准的制定也越来越受到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在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中,对知识产权与标准化发展之间的关系还缺乏系统规定。因此,探讨知识产权在技术标准制定中的作用机制,分析其中的利弊得失,对完善我国标准化工作与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本研究拟通过梳理知识产权在技术标准制定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分析它对标准化活动可能带来的正面作用和负面影响。在此基础上,着重探讨知识产权在技术标准制定中面临的各种挑战,包括专利保护与技术开放的冲突、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公平性难题、技术垄断对公平竞争的威胁等。旨在通过剖析这些问题的成因并总结国内外经验,为我国更好地处理知识产权与标准化发展之间的关系提供参考借鉴和政策建议。

1 知识产权对技术标准制定的影响机制

技术标准是为实现特定技术目标而制定的规范和要求,它通过统一技术方案,降低使用成本,提高兼容性,对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与此同时,作为创新成果的法律保护形式,知识产权对技术标准的制定、推广和应用也有着深远影响。具体来看,知识产权主要通过以下4个方面的机制对技术标准化产生积极促进作用。

1.1 激励持续技术创新,提供标准制定的知识基础

知识产权可以激励技术创新的持续产出,为标准制定提供丰富的知识基础。知识产权法赋予创新者在一定期限内的排他权,使其可以从创新中获得合理回报。这种激励机制鼓励了个人和企业持续投入创新,提供更多可用于标准的技术成果。丰富的前期技术积累,为技术标准制定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例如,无线通信标准制定中运用的调制、编码、网络协议等核心技术,大多来源于前期专利保护的技术成果。具体到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专利保护技术创新,而版权则保护标准文献,二者共同推动了标准层层提升与更新。可以说,充分的知识产权保护激发了创新活力,为标准制定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知识支撑。

1.2 维护创新者权益,鼓励其积极参与

知识产权可以在标准制定中维护创新者权益,鼓励其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赋予创新者排他使用权,使其创新成果免受侵害。这一保护鼓励创新者积极加入标准制定,在制定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这不仅有利于保护创新者权益,也提高了标准质量,实现正向激励。具体来看,专利维护技术创新的权益,而版权保护软件代码,二者在标准制定中发挥协同作用。如果参与方的知识产权得不到很好保护,其参与标准制定的积极性也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知识产权保护对维系各方积极参与,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1.3 推动公平竞争,规范制定行为

知识产权还可以推动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公平竞争。在标准制定中,各方需要公开、公平地进行技术交流与协商。而知识产权为此提供了规则基础和保障,规范了参与方的行为。例如,禁止参与方在标准制定中披露他方的专利信息。这有助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鼓励更多方加入,使市场竞争更加活跃。从这个角度看,知识产权是标准制定中不可或缺的制度保障,对整个制定活动的公平、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1.4 保障标准连续性,助推产业发展

知识产权也有利于保障标准的连续性。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创新者的权益难以得到维护,其创新积极性将受到严重打击,也会降低其参与标准制定的主动性。这会损害技术标准的稳定性与持续性,也不利于标准在产业中的广泛应用。相反,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使各方权益得到明晰,这将有利于长期推进技术标准化实践,并推动相关产业的快速增长。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通过提供激励、保护创新者权益、规范竞争行为以及保障标准连续性等作用机制,对技术标准的产生、推广与应用发挥着多方面推动作用。充分发挥这一积极作用,对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标准化的矛盾与平衡

技术标准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开放之间的关系是需要谨慎平衡的问题。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与广泛的技术利用之间存在内在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2.1 专利保护与技术开放的冲突

在标准制定中,专利持有人的创新性对标准形成具有重要基础作用。然而,过度的知识产权保护可能会限制标准中技术的自由应用,增加其他参与方的使用成本,与技术标准化的开放共享理念存在矛盾。例如,在通信标准制定中,必要专利技术往往被少数企业控制,这制约了标准技术的自由流通。因此,如何在保护专利人权益与促进知识开放之间寻求平衡成为标准制定面临的难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加强与专利持有人的合作与沟通,确保专利使用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同时,也需要建立更加开放、透明和多元化的标准制定机制,鼓励技术共享和创新,以平衡专利保护与技术开放之间的关系。政府和国际组织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开放的协调发展。

2.2 必要专利许可的公平性问题

标准必要专利是实施技术标准所必需的专利。这些专利往往集中于少数企业,增加了其在许可谈判中的话语权,导致公平、合理、非歧视原则难以完全实现,使用方往往处于弱势。这不仅损害了标准的顺利推广,也给用户带来更高的成本。因此,如何确保必要专利的许可条件公平合理,也是标准化中亟待解决的难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建立诚信和透明的许可机制,保障各方在许可交涉中的平等地位,遵守公平、合理、非歧视原则,并充分考虑技术标准的推广和可持续发展。此外,通过推进多边和双边合作,加强国际间的专利合作,也能够促进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公平性。

2.3 技术垄断对公平竞争的威胁

由于技术标准的选择优势,一旦个别企业在标准中占据主导地位并掌控相关专利,很可能通过技术垄断获得不公平竞争优势,损害其他企业的利益,也对整个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如何防止技术垄断现象,使不同企业能够在公平基础上参与竞争,也是标准制定中需要解决的难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和国际组织可以通过建立反垄断法律和政策,严格监管市场行为,防止技术垄断的形成和滥用。同时,鼓励技术研发和创新,培育更多技术竞争者,增加市场多样性,推动公平竞争的实现。

综上所述,在推动技术标准化的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开放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政策、法规、文化等多个方面入手,通过制度创新与观念转变,使知识产权既能够激励创新,也能够促进知识共享,实现技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平衡,推动产业的健康发展。

总而言之,标准的发展越来越离不开专利,标准要采用先进的技术,而先进的技术往往都是专利技术[1]。知识产权在技术标准制定中面临着挑战,需要在专利持有人的权益保护与技术开放的平衡、标准必要专利的合理许可以及公平竞争与可能的技术标准垄断之间寻求解决方案。这将有助于确保技术标准的公平性、可持续性,促进创新的动力。

3 解决知识产权挑战的策略与措施

3.1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

随着全球化程度的加深,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执法显得尤为重要。在解决知识产权挑战的过程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是一项关键策略。首先,各国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改进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此外,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沟通,共同打击跨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形成全球一致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为创新和创造提供更有利的环境。

3.2 推动技术开放与合作

当前,知识产权挑战的解决需要更加注重技术开放与合作。各国应当鼓励技术交流与共享,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知识产权在全球范围内的利用与共享。平衡标准制定者与标准产品生产者间的利益冲突,建立技术共享平台,促进企业和机构之间的技术合作,将产品生产者引入标准的制定中, 听取他们对生产工艺流程标准化的合理建议[2]。通过共同开发和共享知识产权,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推动技术创新与进步。

3.3 建立专利池和FRAND模式

在知识产权挑战的应对策略中,建立专利池和FRAND模式是一种有效的措施。专利池是将多个专利持有人的专利合并,并通过共享专利、许可协议等方式实现专利的共享与利用。通过建立专利池,可以避免专利之间的相互冲突和纠纷,促进技术的共享与创新。而FRAND模式则是指通过合理和公平的方式授权专利,并遵守非歧视的原则,实现对专利使用方的公正和平等对待。这种模式可以有效地平衡专利持有人的权益与专利使用方的需求,为各方提供一个公平、合理的框架,有利于推动技术的创新与发展。

对标准必要专利权受让人赋予原开放许可声明被撤回后再次发布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的义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相应专利权发生转让时被许可人持续获得专利开放许可实施权的法律障碍问题[3]。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推动技术开放与合作,建立专利池和FRAND模式等策略与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应对知识产权挑战,促进知识产权的创新、保护和利用,为全球创新环境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4 案例研究

4.1 SEP许可谈判与反垄断调查——高通案

在5G技术的发展中,高通公司作为具有核心技术的重要参与者,其所拥有的标准必要专利(SEP)在无线通信领域具有重要地位。然而,在高通与其他公司进行SEP许可谈判的过程中,一些争议与反垄断问题浮出水面。

高通公司与手机制造商之间的SEP许可谈判已经引起了反垄断机构的关注。一些手机制造商声称高通滥用其市场地位,通过强制性许可的方式获得不合理的许可费用,并采取了不公平的许可条件。反垄断机构开始对高通公司进行调查,以确定其许可业务是否涉及反竞争性行为。

调查结果显示,高通公司确实在SEP许可谈判中存在滥用市场地位的行为。高通强制性地要求手机制造商采用其整个专利组合,而不允许选择使用其中的部分专利。这种做法大大增加了手机制造商的成本,并限制了它们选择其他竞争对手的机会。另外,高通以较高的许可费用索取SEP的许可,进一步扩大了其市场份额。这些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规。

随着反垄断机构开始介入,高通公司被迫改变其SEP许可策略。他们被要求向手机制造商提供一种可选择使用部分专利的许可选项,并将许可费用降至合理水平。此外,高通还需要与反垄断机构合作进行监督,并确保其许可业务符合公平竞争原则。这个案例为SEP许可谈判的公平性带来了重要的先例,并对未来的SEP许可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

4.2 标准必要专利纠纷解决争议——华为与欧洲标准化组织案

荣耀是华为旗下的手机品牌,凭借其技术创新和市场表现,逐渐在国内外市场上赢得了广泛关注。然而,在华为与欧洲标准化组织的SEP纠纷中,荣耀面临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技术标准制定的过程中,欧洲标准化组织起到了核心作用,其对SEP的管理和分配具有重要影响。华为作为一家在无线通信领域具有核心技术的公司,其SEP被认为对标准化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与欧洲标准化组织的许可谈判中,华为面临着一些争议。欧洲标准化组织要求华为对其SEP进行许可,并与其他公司进行合理、公平的谈判。然而,华为认为欧洲标准化组织在谈判过程中存在不公平行为,要求华为以较低的许可费用许可其SEP,且许可条款对其不利。华为认为这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纠纷的解决从谈判的双方转向了法律途径。华为提起诉讼,并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了欧洲标准化组织在许可谈判中存在不公平的行为。法院认可了华为的主张,责令欧洲标准化组织重新进行许可谈判,并确保其许可行为符合公平竞争原则。

这个案例对于标准必要专利纠纷解决争议的方式起到了重要的示范作用。从谈判开始阶段、谈判进行阶段、谈判僵局阶段展开论述,借此促进交易双方提供信息、交换意见、减少分歧、达成共识,消减各个阶段的“劫持”“反劫持”[4]。它提醒了标准化组织和参与者们在谈判过程中应遵守公平竞争原则,并鼓励各方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的解决方式。这不仅对于华为和欧洲标准化组织之间的纠纷有着深远的影响,也在全球范围内对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的解决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5 结语

在知识经济的今天,深刻认识并正确处理标准化与知识产权的内在联系,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重大课题。标准化和知识产权具有相互融合和影响的互动关系。通过对知识产权在技术标准制定中的作用与挑战进行研究和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之间的关系,并为解决相关问题提供一定的策略和措施。在未来的标准制定过程中,需要平衡和权衡各方利益,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技术创新之间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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