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创新搭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及信用分级评价系统

2024-03-28 19:25
中国信用 2024年1期
关键词:信用分级经营

2022年,农业农村部启动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福建省积极响应,聚焦畅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以农业农村部2021年金融支农创新试点“古田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及信用分级评价系统”为契机,发挥试点成效作用,全省推广使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及信用分级评价系统”,打造线上“信用分级评价+授信”模式,不断激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活力,助力乡村产业兴旺。

一、主要做法

(一)聚焦平台打造,以信息共享夯实信用基础。一是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及信用分级评价系统。收集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信息、奖补情况、信用等级、授信额度等基础数据,整合建设一体化数据采集、数据分析、信用评价、信息公示的数字化平台。二是创建三类信用评价模型。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成类型,形成“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企业+合作社”三种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征的信用分级评价模型,明确不同评价等级对应的评定管理内容,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级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三是健全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实时调整、补充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据,配套搭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监管大屏,提高信息管理有效性。

(二)聚焦产业选择,以典型示范探索机制构建。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金融支农创新试点通知》要求,选择食用菌产业集中、联农带农作用较强的宁德市古田县开展试点,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及信用分级评价系统,精准定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搭建起可视化“三链融合”清单数据,及时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集融资、结算等一揽子综合金融解决方案。经过“首创”试点总结形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古田模式”,为助力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福建样本”。

(三)聚焦产品创新,以信用配套拓宽融资渠道。一是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贷款。首创推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享专用的“福农直通贷”,精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申请、受理、审批流程,切实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可得性。二是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范围。加强与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合作,积极推广“总对总”批量担保模式,探索推进“银行+农担公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银行+风险补偿基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业务模式,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差异化需求。三是畅通信用评价与授信转换通道。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及信用分级评价系统,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环境,创新推广“信用+要素”服务模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四)聚焦模式构建,以需求对接强化服务扶持。一是汇聚涉农服务合力。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机制,深化信息共享、协同联动,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现代化农业产业格局。二是强化服务内生动力。对照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通过网格化营销,依托金融助力逐户采集、核实、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并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特点,分类分级精准建立专属信用评级标准。三是提升人员服务能力。常态化开展金融助理驻村工作,联合乡村振兴指导员、驻村第一书记、科技特派员等主动融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等重点行动,推广“金融+科特派”“金融夜校”等服务模式,实现“融资+融智+融技”。

二、工作成效

至2023年6月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及信用分级评价系统应用实现全省全覆盖,累计采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7.83万户,完成线上建档评级7.16万户,评级率91.44%。依托系统信息发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1.82万户、69.63亿元,服务质效明显提升,有力提升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覆盖面、便利度,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关键发展能力、激发内生活力,开展集约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经营提供了有力保障。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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