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若琳 赵奕昕 李通 郭文萍 段姗姗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校园食品安全尤为重要。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2014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教育部门统一部署,各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校园及其周边为重点集中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任务。2020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其中强调以大数据驱动“智慧监管”,有力推进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仍频频发生,学校食堂、“小饭桌”以及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接连在网络平台曝光。截至2022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67亿,微信、微博、短视频内容不断丰富,其用户的规模和粘性增长迅速,使用率高达94.8%,互联网新兴媒体逐渐变成了校园食品安全科普和传播的重点阵地。网民规模的迅速扩大与社交媒体的广泛运用,带来了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中网络舆情的引导不当等现实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强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探讨校园食品安全舆情演变中存在的关键性问题,并提出相关治理策略,对于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1.新媒体时代下校园食品安全舆情特点
1.1传播快速性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新媒体将内容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迅速将海量的信息提供给用户,并赋予其制造信息并加以传播的权力。学生作为最活跃的群体,与网络具有极强的粘连性,面对突发舆情,急于还原事实真相,必然会在短时间内形成集中讨论,致使校园食品安全舆情形成舆论风暴,出现朝着不可控、不确定方向演化发展等现象,这是校园食品安全舆情传播快速性的现实表现。
1.2传播持续性
新媒体时代下,各类智能终端和社交平台给人们带来了自由的交流空间,持续的探究和讨论使校园食品安全舆情的传播时间更加持久。近些年,人们对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升,一旦出现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公众很容易通过新媒体平台持续关注,让舆情更加持续,给相关部门带来更加长久的舆论引导压力。
1.3传播复杂性
校园食品安全舆情在众多舆情类型事件中更为特殊,大众对于青少年的食品安全关注度非常高,舆情主体不仅仅是学生或者家长,更包括全社会大众。因此,在未掌握舆情事件的真实情况和官方的正式声明之前,网民便可能以主观的立场去传播,失实的报道和谣言会导致舆情偏离真实的轨道,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加剧校园食品安全舆情的复杂性。
2.新媒体时代下校园食品安全舆情的现状
通过梳理,可以发现校园舆情主要集中表现为重大灾情的偶发事件、食品安全问题、实验室安全隐患、学生自杀事件等。其中,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更受媒体和大众的关注。一旦发生校园食品安全舆情,会迅速成为社会焦点话题。2023年上半年校园食品安全舆情就发生了十余件,有学校配餐沙琪玛生产日期超前,“四川雅安一学校家长反映学校食堂食材问题”,江西高校食堂“鼠头鸭脖”事件,学生在食堂吃到带蛆鱼头等。这些校园食品安全舆情事件每一件都引起了社会大众的关注,并且某些事件因前期事件调查未还原事实真相,导致网络舆论发酵,产生了非常严重的舆论影响。
3.校园食品安全舆情演变规律分析
近年来,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为提供针对性的舆情治理策略,归纳研究近年来具有代表性的校园食品安全事件舆情演变的规律,把控关键点。2019年3月,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引发舆论关注;2022年3月,天津校园配餐公司被曝存在卫生问题以及临时工健康证查验不严等问题;2023年6月,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食堂吃出异物,被官方回应为鸭脖,引发讨论,最终证实异物为鼠头。根据人民网舆情信息研究中心数据绘制舆情演变时间线,如图1、图2、图3所示,依据西方学者斯蒂文·芬克提出危机的生命周期理论(“PPRR”模式),舆情演变规律大致可划分为孕育期、爆发期、波动期、衰退期4个阶段。輿情一般源于媒体报道或爆料,随着舆情不断发酵,形成热点事件。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出现后,公众愈发急于还原事情真相,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相关部门介入疏导舆情,舆情进入波动阶段。随着真实情况被报道,相关涉事企业被处罚,舆情逐渐衰退直至结束。
4.校园食品安全舆情演变存在的问题
新媒体相较于传统媒体具有独有的优势,开始逐渐成为人们获取健康信息的主要力量。新媒体时代下校园食品安全舆情演变存在的4个问题及其造成的影响如图4所示。
4.1网络舆情监测与预警运行不及时
高校及各政府监管部门缺乏对舆情数据的动态监测和危机意识,对于突发的网络舆情多以灭火式处理为主。舆论发酵周期一般不超过3天,这是舆情引导的“黄金时期”。在“成都七中”事件中,学校在舆情孕育期处于被动应对状态,危机意识淡薄,错失“黄金4小时”。
2015年,“互联网+”时代到来,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开始融入大数据等多种现代信息技术,初步建立起我国的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体系。不少学者也利用网络爬虫技术,BP神经网络模型、话题检测与跟踪(Topic Detection and Tracking,TDT)等技术构建食品安全网络舆情预警系统,科学有效的对舆情数据进行对数据采集处理应用,实时监控风险预警,但是由于缺乏健全的舆情监管制度、合理的分级预警划分以及缺少舆情系统的推广应用,导致大部分学校不能及时合理的利用相关研究成果理论。
4.2网络舆情引导与协调处置不完善
随着事态升温,舆论诉求的事实真相仍未公开,错误的舆情治理手段加快舆情的爆发。在“天津校园配餐”事件中,迟迟未回应涉事企业相关疑点,引发舆论爆发。而“鼠头鸭脖”事件中相关部门未认真调查取证就发布“异物为鸭脖”的错误结论,从舆情孕育期的高调应对到爆发期的“堵捂瞒”,致使舆情爆发。
4.3网络舆情管理与总结落实不到位
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必须有始有终,多例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反映出对于舆情应对经验的不足,高校针对舆情事件的管理和处理缺乏总结和查缺补漏,管理制度上的漏洞,致使舆情监控疏导工作效率跟不上。
4.4政府监管欠缺,政策法律不完善
自改革开放后,为探索完善符合国情的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国务院机构改革先后三次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作出调整,从分段监管到部门监管再到综合监管。2014年,设立了中国食品安全舆情研究中心,但并没有专门的舆情监管部门。
2009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天津校园配餐”事件中,吊销涉事企业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涉事企业处以100万元罚款,禁止从事食品行业;“鼠头鸭脖”事件中,涉事食堂已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监管责任不到位的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并进行处分。相关法律法规如表1、表2所示。“成都七中”事件后公布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天津校园配餐”事件后公布了《天津市中小学校校外配餐管理办法》。政策出台连续性不足,在管理上存在“亡羊补牢”现象。
5.校园食品安全网络舆情治理策略
5.1建立舆情监测,确保舆情前瞻性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首次引入“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因此,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网络舆情预警体系,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流程,完善食品安全網络舆情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在舆情孕育期进行干预和处置;学校自行定期对校园食品进行检查,结合监督抽检等相关官方数据进行划定风险等级进行预测预警,在舆情应对中占据主动地位,在网络舆情事件形成传播趋势前,及时介入有效引导舆情,加强危机观念,避免舆情在网络平台发酵传播,确保舆情前瞻性。
5.2加强舆情引导,掌握舆情主动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新闻舆论“四力”巩固正确的舆论方向。相关部门应介助新媒体平台,主动回应,掌握舆情主动权。“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不当的舆情处理方式反而会激化舆论,避免出现在“天津校园配餐”事件中利用的删帖控评等方式降低舆情热度,造成矛盾升级。
5.3正视食安问题,维护政府公信力
舆情应对过程中,政府部门和校方应该实事求是,避免“鼠头鸭脖”事件中指“鼠”为“鸭”,造成政府公信力危机。应当增强行政人员的法治素养,履行部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
基金项目
北京市科技计划(Z221100007122010)。
作者简介
徐若琳(1994-),女,硕士研究生,工程师;研究方向:食品安全与检测。
*通信作者
郭文萍(1970-),女,学士,教授级工程师;研究方向:食品安全与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