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 琦,汤 旗,陈 钧,WONG LISOO,刘立丽,吕正兵,鲍康德*
1.浙江理工大学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2.浙江省家蚕生物反应器和生物医药重点实验室,浙江 杭州 310063
3.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药物研究所,浙江 绍兴 312369
“食药同源”理论源远流长,《黄帝内经》即有记载,《千金方》和《神农本草经》对其又进行不同程度地完善。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颁布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将传统作为食品且列入《中国药典》2020 年版的药材饮片称为食药物质[1]。发展食药物质不仅可传承发扬中医药文化,也符合健康中国的发展理念,顺应人口老龄化的社会需求,促进中药产业的多元化发展[2]。目前食药同源产业仍存在标准体系不完善、假冒伪劣现象等问题,但其发展与应用也面临着良好的机遇[3-4]。
人体亚健康状态是介于健康和疾病间的一种状态,即尚未达到疾病的标准,又非健康状态。主要表现为人体各个系统生理功能的紊乱和减退、综合体能下降、精神不振、体力不支,脾胃方面会出现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胃痛、胃胀、便秘、肥胖等情况。现代社会因饮食不节、嗜烟好酒、作息无序及工作和生活压力等诸多因素,导致众多人“脾失健运”(即中医脏腑辨证理论下,因饮食不节等损伤脾胃,使脾脏运化功能失常),呈现亚健康状态。《脾胃论·脾胃盛虚论》记载:“百病皆由脾胃衰而生也”,可见脾胃在人体健康系统的维护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脾虚胃弱可能导致厌食症状,在现代研究中,宋铁玎教授[5]从平日的饮食习惯分析得知小儿厌食症的病因多为平素过食零食、生冷造成脾胃气虚,提出治疗应以健脾益气、运脾开胃为主。基于该治则,朱阁[6]使用醒脾开胃法治疗脾虚食积型小儿厌食症,临床应用证实安全有效。此外,某些健脾开胃方还可用于治疗消化不良、泄泻等病,也可联合其他治疗手段或药膳对消化系统疾病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
中医崇尚治未病理念,即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瘥后防复。且现代中医药学研究结果发现,食品疗法较药物治疗安全性高、耐受性大、依从性好。为响应“健康中国”发展的号召,将具有健脾开胃功效的食药物质及其相关产品用于现代社会疾病辅助治疗和预防体系,可以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减少疾病的发生,有利于营造真正的大健康体系。鉴于此,本文对健脾开胃类临床验方进行系统的文献调研,依据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人参、黄芪、黄精、枸杞和铁皮石斛等110 种食药物质,遴选具有健脾开胃功效的食药同源中药材及其饮片,同时详细介绍了国内外的相关食药同源政策,为健脾开胃类食药物质研发和应用提供理论依据。
中药剂型按物态可将其分为气体、液体、半固体和固体等大类。健脾开胃食药物质多为复方制剂,主要有液体制剂如合剂、口服液剂、汤剂等;半固体制剂如外用膏剂等;固体制剂如散剂、丸剂、颗粒剂等。此外,还有健脾开胃药膳。
1.1.1 健脾开胃合剂 汤献彪[7]根据中医儿科专家胡锦贤多年临床经验,研发出小儿健脾开胃合剂(含食药物质党参、山药、陈皮、麦芽、山楂、茯苓和炒鸡内金等,1 g/mL 生药量),并在小儿厌食症治疗中取得较好的疗效。关艳楠等[8]通过研究增食开胃合剂(含食药物质陈皮、山楂、麦芽、鸡内金)治疗小儿厌食的临床疗效,发现其对80 例厌食患儿的总有效率达到95.00%,优于山葡健脾颗粒的治疗,表明在临床中辨证为厌食脾失健运证的患儿可以服用增食开胃合剂。孙雨葳等[9]用小儿健脾开胃合剂(含食药物质陈皮、党参、山药)和赖氨酸-维B12颗粒联用,治疗小儿厌食40 例,总有效率为95.00%,可有效改善患者的贫血情况,调节血清微量元素的水平,具有极大的临床推广价值。上述3种健脾开胃合剂组方多含陈皮、山楂、麦芽、鸡内金、党参、山药等食药物质,推断在合剂剂型基础上配伍使用,可增加健脾开胃的临床疗效。
1.1.2 健脾开胃口服液 焦三仙口服液由山楂、六神曲、麦芽3 种药物组成,其中山楂、麦芽属于食药物质。该口服液具有行气消食、健脾开胃等功效,临床用其治疗小儿消化不良症150 例,总有效率为72.00%[10]。小儿开胃口服液含食药物质鸡内金,具有健脾开胃、消积导滞的作用,临床上用其治疗小儿脾虚型厌食症、消化不良等[11]。相较于健脾开胃合剂、汤剂等其他制剂,健脾开胃口服液临床总有效率偏低,可能与药物配比和生物利用度等因素有关。
1.1.3 健脾开胃汤剂 健脾开胃汤剂临床上广泛用于治疗小儿厌食症或小儿脾虚型厌食症(表1),提示食药物质产品开发时可重点关注婴幼儿人群的亚健康特征及相应需求。
表1 健脾开胃汤研究案例分类Table 1 Case classification of decoction for invigorating spleen and stomach
1.1.4 健脾开胃饮剂 陈伟东等[24]通过观察使用含食药物质淮山药、薏苡仁、麦芽、茯苓、扁豆花、鸡内金、阳春砂仁、陈皮、甘草临方制作健脾开胃饮治疗小儿厌食症 51 例,发现其总有效率为96.10%,显著优于麦芽精水治疗组。邓达荣[25]应用健脾开胃饮(含食药物质砂仁、陈皮、鸡内金、麦芽、薏苡仁、扁豆花)治疗功能性消化不良45 例,总有效率为93.33%。黄淑玲[26]应用何炎燊主任医师验方制成的健脾开胃饮(含食药物质砂仁、麦芽、山药)治疗小儿厌食症51 例,总有效率为96.10%。在脾虚型泄泻(迁延性腹泻)30 例患者的临床研究中,健脾开胃饮治疗的总有效率为83.30%[27]。提示该饮剂药物溶解均匀、易于吸收、起效迅速,因使用方便而患者依从性高,可作为后续重点关注方向。
邓柯等[28]研制的健脾开胃贴膏剂(含食药物质黄芪、党参、陈皮、茯苓、生姜、甘草),选取40 例经3 程化疗后的弥漫大B 淋巴瘤患者,在恶性淋巴瘤常规治疗护理的基础上,将该膏贴联合腹部神阙穴按摩进行治疗,结果显示该治疗方法可促进患者进食。表明对于进食困难的肿瘤患者,在常规治疗基础上适当增加食药物质的辅助治疗,是一种积极、有效的治疗措施。
1.3.1 健脾开胃散剂 何琴等[29]在对照组口服健胃消食颗粒(含食药物质布渣叶、砂仁、陈皮、鸡内金、山楂)的基础上给予该院制剂室制备的董氏开胃散(含食药物质麦芽、陈皮、莱菔子)外敷治疗厌食症患儿42 例,结果显示董氏开胃散治疗组疗效更好,总有效率高达95.23%。提示合理的内服外敷式中药联合用药会使疗效更好,但具体用药剂量须谨遵医嘱。
1.3.2 健脾开胃丸剂 柳雪苹[30]应用健脾开胃丸(含食药物质党参、茯苓、山药、砂仁、生麦芽、炒鸡内金和甘草)治疗小儿厌食症26 例,总有效率为88.46%。该剂型与相同功能主治的其他饮剂和散剂相比,总有效率略低,可能与小儿消化系统功能尚不健全,使生物利用度略低有关。
1.3.3 健脾开胃颗粒剂 杨森等[31]用自制小儿健脾开胃颗粒治疗小儿厌食症516 例,其中食药物质有党参、茯苓、焦山楂、焦麦芽、鸡内金、甘草、炒山药、陈皮、砂仁、紫苏、桔梗、金银花、蒲公英、生牡蛎和生姜,总有效率为91.09%。谢小全[32]通过研究健脾开胃颗粒对胃肠功能的作用和机制,证明健脾开胃颗粒可促进消化、健脾开胃,对脾胃虚弱、消化不良患者有重要的临床意义。熊阳[33]对健脾开胃颗粒(含食药物质人参、茯苓、甘草、山楂、陈皮、山药)的制备工艺进行了系统优化,为研发携带方便、服用量小、见效快的新药物提供参考。焦喜涛[34]研究了健脾开胃颗粒(含食药物质麦芽、山楂、党参、橘红、鸡内金)配合行为干预治疗小儿厌食症41 例,总有效率达97.56%。健脾开胃颗粒相比于其他健脾开胃制剂而言,研究应用病例数较多、涉及功能主治更全面,后续可在有效成分和作用机制等方面继续深入研究。
1.3.4 健脾开胃片剂 小儿复方鸡内金咀嚼片(child compound endothelium corneum,CCEC)具有健脾开胃、溶解积存的作用。在评价其治疗小儿厌食症(脾胃不和)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试验组(120例)患者服用CCEC 和儿脾醒颗粒模拟剂,对照组患者服用儿脾醒颗粒和CCEC 模拟药。结果显示CCEC 改善厌食症患儿食欲的效果优于对照组(P<0.05),且未见不良反应[35]。可见CCEC 治疗小儿厌食症(脾胃不和)相比于儿脾醒颗粒具有更高的临床安全性和可靠性。
对上述不同剂型健脾开胃类制剂的临床使用病例数情况进行不完全统计分析,结果为健脾开胃合剂(120 例)、健脾开胃口服液(150 例)、健脾开胃汤剂(757 例)、健脾开胃饮剂(177 例)、健脾开胃贴膏剂(40 例)、健脾开胃散剂(42 例)、健脾开胃丸剂(26 例)、健脾开胃颗粒剂(557 例)、健脾开胃片剂(120 例)。在临床疗效普遍认可的基础上,相较于贴膏剂、散剂和丸剂等,患者更易接受健脾开胃类中药汤剂和颗粒剂,为后续食药物质在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中的研发提供了有益借鉴。
健脾开胃药膳是指将具有健脾开胃功效的中药与一些食物进行搭配,经过烹调得到的药膳食品,具有强健脾胃、促进消化和提升食欲的效果。常用的食药物质如山楂、麦芽、砂仁等。具有健脾开胃、消食化积作用的药膳方剂通常有豆蔻馒头、果仁排骨、山楂肉干、萝卜饼、羊肉萝卜汤、消食茶膏糖、香砂糖、五香槟榔、砂仁鲫鱼汤、香酥山药等[36-37]。药膳相较于其他成方制剂,药物成分经过与其他食材搭配烹调,产生一定的理化反应后,口感更佳,患者易于接受,可大大提高治疗效果,不失为一个良好的研究方向。
目前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110 种食药同源中药材/饮片中,有47 种在《中国药典》2020 年版中有记载,归经上属胃、脾经,与温中、健脾、补脾等作用有直接关系[38-39],对上述所有健脾开胃中药成方制剂中所用到的食药物质种类其应用频次进行统计,遴选出11 种方剂中应用频次较高、且属于《中国药典》2020 年版收录的具有“健脾”功效的中药饮片(表2)。
表2 11 种应用频次较高且收录于《中国药典》2020 年版具有健脾功效的食药物质Table 2 Eleven kinds of food and medicine homologous substances for invigorating spleen with higher frequency of application and included in Chinese Pharmacopoeia (2020 edition)
此外,沙棘、菊苣等10 种食药物质在《中国药典》2020 年版中虽未有“健脾”功效的记载,但在文献调研的健脾开胃中药成方制剂中应用频次也较高(表3)。
表3 10 种仅应用频次较高的健脾开胃类食药物质Table 3 Ten kinds of food and medicine homologous substances for invigorating spleen and stomach only with higher frequency of application
通过健脾开胃中药成方制剂的文献调研,遴选出应用频次较高的食药同源健脾开胃中药材及饮片共21 种,其中有11 种属于《中国药典》2020 年版收录的具有“健脾”功效的中药饮片。此外,该21种食药物质含有黄酮、皂苷、蛋白质、多糖等多种活性成分,且在研究现状的文献调研中,发现茯苓、麦芽、乌梅等在促进胃肠道功能方面已有相关的研究报道,为其潜在的健脾开胃功效提供了坚实的科学基础和实验依据。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世界使用的食药两用植物超过3 000 种[92],中国有1 000 多种[93]。2019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94]及其实施条例[95]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96]等明确了相应的管理要求,为食药同源研究和产品开发、建立科学的质量控制标准提供正确的引导和法律保障。
《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列入《中国药典》2020 年版的食药物质。公布的食药物质目录应当包括中文名、拉丁学名、所属科名、可食用部位等信息。
3.1.1 纳入要求 (1)有传统上作为食品食用的习惯;(2)已列入《中国药典》2020 年版;(3)安全性评估未发现食品安全问题;(4)符合中药材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1.2 监管要求 (1)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扩增或调整食药物质目录的建议,同时应提供具有传统食用历史的证明、食用安全性评价资料等材料;(2)为做好对新纳入目录物质的跟踪管理,要求地方对新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的物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时报告发现的不良反应等信息。
3.2.1 日本 食药同源物质在日本主要作为保健功能食品使用,根据最新规定,可将其分为特定保健食品、营养机能食品和功能性标示食品3 类(表4)。
表4 日本保健功能食品分类及特点[97-98]Table 4 Classifica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of health functional food in Japan[97-98]
3.2.2 美国 美国在20 世纪初就把植物药纳入《美国药典》,允许“安全、有效、可控的混合物”,既承认单品药,也承认几种药材的混合物。美国是全球最大的膳食补充剂市场,中草药占有一定的规模,而我国是最主要的中药材原料供应国[99]。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ood & Drug Administration,FDA)规定膳食补充剂标签中不允许出现“治疗”“疾病”等名词,但可以出现符合规定的包括健康声称、营养含量声称和结构/功能声称[100]。如在美国口服膳食产品分类与管理中,膳食补充物就可归为具有功能声称的功能食品(图1)。
图1 美国口服膳食产品分类与管理Fig.1 Oral dietary product classification and administration in America
美国膳食补充剂是一种旨在补充膳食的产品(而非烟草),可能含有一种或多种如下膳食成分:维生素、矿物质、草本(草药)或其他植物、氨基酸、及增加每日总摄入量而补充的膳食成分,或是以上成分的浓缩品、代谢物、提取物或组合产品等[101]。
监管部门与管理制度[100]:美国膳食补充剂主管部门为FDA,管理制度包括注册审批(健康声称)、备案(新膳食成分、带结构/功能声称的膳食补充剂)及自行合规(大部分膳食补充剂不需要注册或备案)。
主要法规依据[100]:(1)《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案》;(2)《21CFR 190.6 膳食补充剂新原料上市前备案要求》;(3)《21CFR 101.93 膳食补充剂特定声明类别》等。
3.2.3 欧盟 欧盟食品补充剂法规[102]:欧盟食品补充剂属于食品类别,应当具有营养或生理作用的营养素及其他营养成分,不含有太多的热量。目的是补充正常膳食供给的不足,但是不能替代正常的膳食,以一定的剂量、形式生产销售,形态一般是片剂、胶囊、滴剂和粉剂。
监管部门与管理制度[103]:欧盟食品补充剂的安全和功能评价主要由欧洲食品安全局负责。欧盟大多数国家(奥地利、荷兰、瑞典、英国和克罗地亚不需要备案,实施上市后监督管理)对食品补充剂的市场准入实行上市前备案制度,而且只需要在一个国家备案即可在欧盟内流通。
主要法规依据[103]:(1)《EC 46/2002 食品补充剂法令》;(2)《EC 1924/2006 食品营养与健康声称法规》;(3)《可用于食品补充剂的营养素名单》等。
在欧洲,德国、瑞士、英国、法国等国家联合成立了欧洲植物疗法联盟,促进了草药类功能性食品在欧洲的认可与发展。
同一物品在全世界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所适用的法规和管理方式存在较大差异[104](表5)。中国现有110 种食药物质被许可使用,其中有14 种位居美国植物源膳食补充剂畅销榜前40 强[105]。西方食药专家对我国“食药同源”的101 个品种进行了评估,结果发现仅有53 种在西方国家亦作为健康食品、香料或药物使用[106](表6)。
表5 食药同源共用品种在国内外的法规管理举例Table 5 Examples of domestic and foreign regulation of food and medicine homologous common varieties
表6 食药同源共用品种在国内外的应用举例Table 6 Examples of domestic and foreign application of food and medicine homologous common varieties
随着国内外食药同源物质的不断开发与应用,人们对其所研发出来的产品的接受度也在不断提高,使得人们对食药同源产品的需求也不再仅限于国内,如中国的某些食药同源产品就已在海外多个国家注册、备案(表7)。
表7 食药同源产品在海外注册、备案情况举例Table 7 Examples of registration and filing of food and medicine homologous products at abroad
由此可见,东西方国家在食药两用知识体系和食药习惯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但这些异同点也为各国在“一带一路”方针的引导下提供了宝贵的交流机会。此外,不同的食药两用物品归类管理对应不同的管理标准,由于地区所带来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多边贸易的发展。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食药同源和营养健康产业发展,如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提出建设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丰富中医药健康产品供给等重点任务[107]。食药同源产业作为中医药发展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成为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有力抓手。研究食药同源物质的首要意义就是慢病预防和健康守护。中医崇尚治未病,食药同源物质在生活中的应用可以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减少疾病的发生。在慢性病、疾病恢复期、长期共存疾病等消耗性疾病的管理过程中,可通过使用食药同源物质改善整体健康状况[108]。随着食药同源物质的广泛应用,人们的健康管理意识也极大提高,从被动救治到主动预防,养生文化已成为流行话题。相对于中成药在国际上的通用难度,食药同源物质的研究和应用已被广泛接受,有利于中医药文化的输出和发展,从而将中医药文化发扬光大。此外,从专利的视角分析[109],现有食药同源物质开发和保护的情况:(1)药用领域的创新质量水平远高于食用领域;(2)绝大多数的专利申请都以改变优化配方为创新点,在制备方法上仍沿用传统制药工艺,缺乏制备工艺的创新性;(3)将各食药同源物质中药效确定的有效部位入药的专利申请比较少,提示可以此为突破口,开展食药物质的相关研究开发工作。
当今生活节奏迅速,为减少各类压力对生活质量的影响,大多数人会选择服用药物来缓解。药物治疗虽然见效快,但大都治标不治本,短期服用虽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如若长期服用很有可能会对其产生依赖性或耐受性,此外,服用大量药物也会降低自身的免疫系统功能。以道地产区的人参、黄芪、黄精、枸杞和铁皮石斛等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食药物质不仅具有药物的潜在功效,同时又具备食品的安全属性。因此,精选出具有健脾开胃潜在功效的食药物质,利用其所研发出的相关产品应用到现代社会疾病辅助治疗和预防体系中,有助于构建真正的大健康体系。本文对健脾开胃类临床验方进行文献调研,对照国家食药物质目录,从方剂中遴选出应用频次较高的21 种具有“潜在健脾开胃功效”的食药物质,并对其临床应用现状进行综述。调查发现的健脾开胃类食药物质在治疗厌食症、消化不良、泄泻等病症方面临床研究疗效显著,不失为发展前景良好的研究对象。且在研究过程提高健脾开胃类药物配伍中若干营养成分的配比、增加辅助治疗手段,可拓展健脾开胃类食药物质在普通食品领域的应用,也为今后健脾开胃类保健食品、特医食品等的研发提供科学理论依据。
利益冲突所有作者均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