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自2017 年起,山东省面向全省各行各业在职职工选树“齐鲁工匠”和“齐鲁大工匠”。选树坚持面向基层一线职工,人选不受年龄、性别、学历、职级、职称、工作年限、荣誉基础等条件限制,按照“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至2021 年每年选树命名50 名“齐鲁工匠”(2022 年起增加至100名),从中再选树命名10 名“齐鲁大工匠”。
据悉,“齐鲁工匠”选树面向全省各行各业在生产服务一线从事岗位操作的高技能职工,侧重“十强”产业特别是制造业的一线高技能人才,坚持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培育工匠人才,坚持面向基层一线职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自下而上、逐级选树推荐,坚持竞争择优、好中选好。“齐鲁工匠”推荐人选须具备五项标准条件:一是具有优秀品格。听党话、跟党走,忠于祖国,带头弘扬和践行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二是掌握高超技能。在全省、全国同行业中达到领先水平,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三是善于创新创造。在工艺改进、技术革新、质量攻关、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四是发挥领军作用。善于带领团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工艺问题,积极向职工传授技能技艺、传承职业精神。五是注重荣誉基础。具有市级及以上层次的技能类奖项或称号,原则上从已命名为市级及以上工匠的人选中竞争择优产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条件。
而“齐鲁大工匠”的申报选树,则需要在符合“齐鲁工匠”条件之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在关键技术工艺领域取得重大革新、重大突破、重大成果,达到或接近国内、国际领先水平的;二是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技术攻关项目,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技术进步、实现企业、产业、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三是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以及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四是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一等奖、世界技能大赛获优胜奖以上奖项的;获得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首席技师)称号的。
相关负责人介绍,对“齐鲁工匠”“齐鲁大工匠”个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6 万元创新和生活资助(2022 年前标准为5 万元、1 万元奖励),引导形成广大职工学习工匠、争当工匠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