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九大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与思考

2024-03-14 23:33曾颖委
水资源开发与管理 2024年1期
关键词:长制河湖河长

曾颖委

(广州市水生态建设中心,广东 广州 510403)

广州水系一般划为东江增江流域、珠江前航道流域、珠江后航道流域、珠江西航道流域、大石三枝香沥滘水道流域、白泥河流域、石井河流域、流溪河流域和屏山河沙湾水道流域九大流域。

1 流域发展存在问题和短板

a. 流域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在气候变化的大趋势下,我国南方局部、间歇发生干旱的概率增加。如2020年和2021年广州秋冬季的雨量明显减少,2022年1月西洲水厂出现断供。

b. 流域水环境问题频发。广州有跨市河涌35条、跨区河涌51条,部分流域存在排水管网不完善、“散乱污”现象、农业类污染等问题。

c. 流域水安全保障能力有待提升。近年来受“天鸽”“山竹”等台风暴潮影响,广州市江堤、海堤若按新设计潮位复核,仅有6成堤防满足规划标准要求,部分中小河流防洪排涝标准较低,如西福河等在2020年、2022年发生了较严重的洪涝灾害。

d.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水平较低,存在运行标准化管理体系不健全、信息化智慧化水平不高等问题[1]。

2 流域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2021年12月,水利部召开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工作会议,强调要把握治水规律,勇于改革创新,强化流域防洪、水资源和生态流量统一调度,保障流域水安全,提高流域治理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2]。2022年上半年,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强化流域治理管理的指导意见》,从强化流域统一规划、治理、调度和管理,强化流域管理机构职能等方面明确了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保障措施。为充分发挥流域管理机构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河湖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此后配套印发《关于强化流域管理机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强化流域管理机构河湖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流域机构在流域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水库除险加固、运行管理、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水利工程管理职责任务,以及流域管理机构在河湖长制统筹协调、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智慧河湖建设等方面的河湖管理职责任务。

3 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与思考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结合本地实际,广州积极探索,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推进流域联防联控联治。开展流域高质量立法保障活动,在市区水务部门增设河湖长制工作机构,先后成立珠江前后航道流域等四大流域管理机构,推进落实流域协同治理、区域联动,做实做细河长履职的标准化管理和规范化服务,率先出台河长履职评价地标,推动河长履职提质增效,将河长履职与流域治理管理深度融合,创新、建立健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进河长制工作上一个新台阶,系统提升流域水环境、水资源利用率和水安全保障能力,促进流域高质量发展。

3.1 体制机制方面

3.1.1 市级层面组建成立河涌监测中心和4个流域机构

流域机构助力流域内的各级河长开展履职工作,搭建河长和部门间的桥梁,搭建“河长制+互联网”平台,协助河长解决跨区域、跨部门的调度、调配、协调等问题[3]。2020年以来,广州市先后组建成立河涌监测中心和4个流域机构。其中,河涌监测中心参与全市河道及附属设施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测评工作,承担涉及水务领域的“数字政府”建设任务,负责市水务数据资源的整合、更新、管理、综合利用和决策支撑工作,组织实施水务物联监测监控设备的建设和运维管理工作[4];东江北干流流域事务中心(东江、增江流域)、珠江前后航道流域事务中心、南部水网流域事务中心(大石、三枝香、沥滘水道流域和屏山河、沙湾水道流域)和流溪河流域管理中心(流溪河、广佛跨界河流域)分别承担广州市各个流域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流域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有关规划和调度方案的编制并组织实施,协助主管部门对流域内水务设施的建设运行进行监督检查[5]。

3.1.2 水务部门内设河湖长制机构、外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湖长制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推进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和落实河湖长制的督查工作,不断完善河湖长制管理体系[6]。用好考核“指挥棒”,推动河湖长制有能有效,突出正向激励与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凝聚各级部门工作合力,聚焦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高质量发展目标,持续深入推进河湖管理保护;进一步研究健全流域中心河湖长制工作制度,充分激发各流域机构的工作活力,统筹流域全要素治理取得新成效;压实各级河长“指挥长”作用,加大跨界河涌协同治理力度[7]。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动全市各大流域河湖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发展提高,全面构建党政领导牵头负责、检察机关全面参与、责任部门配合联动,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生态共建共治管理机制,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服务保障、专项治理和联合督导等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检察机关与河长办的协作配合、监督制约[8]。以解决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工作目标,促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充分发挥检察长在服务保障河湖管理保护方面的法律监督责任,全面落实河长在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领导责任,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双赢共赢,形成保护合力,构建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系统管理新机制。

3.1.3 率先出台《河长履职评价指标体系及计算方法》(DB4401/T 127—2021)

以“标准化”开启流域河湖数据治理新篇章,该方法立足治水攻坚、面向长效机制,以数字化思维做细流域河长履职的标准化管理和规范化服务,评价实施过程不再额外增加基层负担,为河长制考核提供数字线索和量化依据,加速推动河长制考核全面落地。此方法的出台,为水利行业“标准化建设、数字化转型”打造了“羊城样本”,起到了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

3.1.4 流域高质量发展立法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结合广州实际,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防治洪涝灾害,出台全国第一部针对水务管理的法规《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2018年第二次修正)。为了加强对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保障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环境,制定了《广州市排水条例》,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后配套制定《广州市排水条例实施细则》《广州市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定》和《排水水质行业检测项目表》等政策文件。为加强流溪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增强防汛抗旱能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制定了《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

3.2 业务开展方面

3.2.1 强化流域统筹管理治理

以流溪河流域为例,坚持区域服从流域,统筹协调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构建流域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全面治理保护的整体格局。以良口、李溪坝和鸦岗等断面水质达标为目标,以流域为体系、以网格为单元、分级系统治理,统筹考虑流域内各级支流黑臭水体的整治、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排水单元雨污分流建设、网格内违法建筑的拆除。以碧道建设为引领,统筹“陆地-河岸-水中”构建流溪河流域生态空间廊道,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建设,如流溪河碧道示范段(太平—温泉段),以碧道为着力点构建流溪河生态经济廊道,成功将水文化嵌入特色小镇战略,充分发挥生态效应,带动沿线旅游经济和地区产业发展升级,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步提升。在设置4级河长的基础上,向上设置流溪河流域市级河长,向下设置网格长、河段长,形成纵向到底的多级治水体系。

3.2.2 持续提高流域水资源利用实效

a. 高标准推进供水设施建设。推进北江引水、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南沙段)等水源工程建设和花都水厂等新建改建。推进中心六区与增城、番禺等区供水联网,推进广从加压站等重点加压泵站和北部水厂西水东调等输水干线建设。重点推进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和老旧用户终端饮用水品质提升。

b. 高水平统筹城乡供水管理。推动供水单位整合,提升全市供水管理服务水平,建立统一的城乡供水价格体系,用好河湖长制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严格落实《广州市推动供水补短板强弱项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c. 实施广州水网连通工程。立足流域整体和水资源空间配置,遵循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重大水利工程论证原则,围绕城市高质量发展布局,超前谋划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如探索流域内中型水库连通、区域内河湖水系连通等工程建设,构建“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广州水网,全面增强流域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9]。

3.2.3 巩固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

当前各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但基础不牢,水质反弹反复现象时有发生,仍需持续深入攻坚。

a. 继续全面深入推行河湖长制,以“河长领治”促进各单位分工协作、持续发力,同时做好流域内各级河长的服务保障工作。

b. 坚持流域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强化污染源查控,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倒逼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持续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结合远期发展规划,在基础设施建设时预留远期发展空间,做好长期谋划。推动流域河湖日常运营管护精细化、标准化,充分发挥设施效能。

c. 强化河湖水体生态功能,以流域水环境质量提升带动流域生产生活品质提升,研究打造流域高质量水生态文化产品,探索实现流域水生态产品价值。

3.2.4 深化流域智慧化管理

流域智慧化管理、数字孪生水利体系构建工作持续深入,结合上级相关工作部署和实际情况,适当提前谋划。

a. 整合、完善流域内水务基础信息,利用平台实现数据共建共享,夯实智慧化管理基础。注重对数据的再整理、再分析、再研究,实现数据价值最大化,为工作决策提供参考。

b. 探索开展先行先试。优先推动重点工程数字孪生建设,探索构建数字孪生流域,逐步推动已建工程智能化管理,强化智慧化管理在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中的运用[10]。

c. 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加强与先进地区、科研院校的交流互动,主动吸收先进技术、先进经验并应用在工作中。

d. 打造流域内若干美丽河湖样板,推动水务工作紧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更新建设中,做好基础性支撑保障。

3.2.5 系统提升流域水安全保障能力

a.提高流域洪水调蓄能力,如加快实施牛路水库、沙迳水库和南大水库等一批流域控制性水库工程建设,动态化实施现有水库除险加固,提高江河洪水调蓄能力,争取流域洪水防控的主动权[11]。

b. 提升河道行洪能力,如重点推进大江大河堤防建设、以提升南沙等区联围外江防洪潮能力为重点的堤防巩固提升项目,同时加快推进西福河等中小河流治理,保持河道畅通,提升其行洪能力。

c. 优化流域防洪调度,如可通过思贤滘生态控导工程来调控北江、西江分流比例,通过芦苞水闸和西南水闸进行分洪,同时做好九曲河和白坭河流域的堤防工程建设管理、河道清淤疏浚和岸线管控等工作,保障北江下游防洪体系发挥效益。

d. 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加快构建精准化、信息化、现代化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体系,可先通过创建若干个有代表性的水库、堤防为市级标准化试点,逐步带动全市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

3.2.6 强化监管河湖长引领流域治理管理

以《河长履职评价指标体系及计算方法》(DB4401/T 127—2021)为准绳,以“PC端、移动App、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专题网站”五位一体的河长管理信息系统为抓手,在“法”与“行”的双重层面上为河长履职搭建一套议事有规则、管理有办法、操作有程序、过程有管控、履职有监督的全过程保障体系,构建“河长履职评价—河长周报—红黑榜—河长简报”层层收紧的强监管体系,强化对各级河湖长和责任部门的监督,对问题严重的进行问责追责。与此同时,进一步拓宽和畅通有奖举报渠道,鼓励单位和公众积极参与流域水环境治理。

3.2.7 优质服务助力河湖长参与流域治理管理

针对大多数河长上岗前河湖治理经验欠缺的实际情况,近年来,广州市有计划地开展专题座谈、连带培训、现场培训、“共筑清水梦小程序”线上教学、区级河长送教上门等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河长培训。2019—2021年,共计开展培训几十场,线下培训上千人,线上观看约五万人次,总时长超百万分钟。常态化的培训工作贯穿着《河长履职评价指标体系及计算方法》(DB4401/T 127—2021)的酝酿及产生全过程,并且形成了“培训引导在前,惩罚追责在后”的河长管理与联动培训模式,有效引导了河长从“形式履职”向“成效履职”转变,主动参与流域治理管理,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

4 结语

推动和实现流域高质量发展是国家战略安排,也是时代的要求和历史使命,强化流域统筹管理治理,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持续提高流域水资源利用实效,创新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流域水安全保障能力,深化流域智慧化管理,多方面、多角度积极开展流域高质量发展实践和思考,在新时代推动了广州九大流域高质量发展迈向新的台阶,谱写了流域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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