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理念立足于新的时代特点及要求,“创造性转化”强调对具备当代价值的优秀传统文化在形式、载体、传播途径等层面进行现代表达,“创新性发展”则强调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内涵上的补充、扩展、完善,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民国音乐教学法文献,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既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见证,也是我们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源泉。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民族复兴立根铸魂”。因此,立足于国家文化强国建设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实施的宏观背景下,对民国音乐教学法文献进行创造性转化,并研究新时代音乐教学法文献的创新性发展路径,是实现民国音乐教学法文献活态化传承与保护的重要途径以及促进新时代音乐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寻根溯源”:民国音乐教学法文献的历史演进与发展特征
民国时期的音乐教学法文献,以音乐教学法教材为主,同时也包括一些音乐教学配套用书、音乐理论书籍。由于受到不同时期社会环境以及文化的影响,民国音乐教学法文献也呈现了阶段式的发展特征。笔者结合历史源流与本体特征两个维度,将其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初创模仿期”“融合发展期”和“自主多元期”。
(一)“初创模仿期”的音乐教学法文献(1912年至20世纪20年代)
民初,音乐教学法课程的开设也刚刚起步,教学资源以及师资力量都较为欠缺,音乐教学法教材的数量极少,尚处于萌芽起步阶段。有的教材是根据自身经验编写而成,如雷家骏、江晓因、顾西林编写的《美术及音乐教学法》,最早是发表在《教育杂志》中的两篇关于音乐教学的论文。还有教材是以模仿国外理念为主,如陈仲子的《音乐教授法》,此书根据作者在日本东京音乐学校所学内容编撰而成,书中的教法也是模仿了日本的音乐教育理念,这种由外来文化引进的唱歌教授法体现了近现代音乐教育体制的初始化形态。
(二)“融合发展期”的音乐教学法文献(20世纪20年代至20世纪30年代中期)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师范教育逐渐走向规范化,相继颁布了《师范学校规程》《师范学校课程标准》《师范学校音乐课程标准》等文件,对课程的各个环节都做了明确详细的规定。这对于音乐教学法教材建设的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无论在数量上、内容上,形式上都有巨大的变革。在借鉴西方教育理念的基础上,我国近代音乐教育家们开始不断融合、探索和研究适应我国国情发展需要的音乐教学法教材。例如,朱酥典的《新中华小学教师应用音乐》,增加了针对教育者及教育对象的研究、音乐教学的综合研究等,突出了音乐教学法教材的实用性。贾新风、王云五的《音乐教育通论》,倡导将西方音乐教育理念与中国音乐教育的现实状况相融合;此外,还有王骧的《实际的小学音乐教学法》、曹芻的《新师范教科书各科教学法》、赵廷为的《小学教材及教学法》等,我们均能够在这些文献中看到教育者们中西音乐教育观的碰撞及融合情况。
(三)“自主多元期”的音乐教学法文献(20世纪30年代中期至1949年)
1936年起,音乐教学法文献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编写模式。此时期的文献在内容选择与构成,表达方式、章节结构等方面都逐渐趋于成熟,呈现多元发展态势。内容方面不再局限于教学法的研究以及教学经验的传达,开始自主探索新的构建体系,从哲学观、方法论、课程论等方面形成多维立体的交叉研究。内容涉及音乐教学的地位和作用、教学目的和任务、教学过程、教学手段、教学形式及教学评价等多维度、多元化的音乐教学相关理论和实践研究。例如胡敬熙的《新课程小学校音乐科教学法》;庞仁的《小学音乐教材及教法》;青柳善吾、吴承均的《音乐教育论》;缪天瑞的《小学音乐教材及教法》;费锡胤的《小学音乐科教材和教法》以及江芷千的《小学低年级唱游教学法》等,这些教材都紧密结合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标准要求以及小学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同时还将各自在教学过程中所总结的实践经验进行整理归纳,符合实际国情与教学需求,呈现出自主革新、百花齐放的态势。
二、“两创”视域下新时代音乐教学法文献发展路径
(一)数字赋能:推动民国音乐教学法文献的创造性转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就是要按照时代特点和要求,对那些至今仍有借鉴价值的内涵和陈旧的表现形式加以改造,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激活其生命力。”
首先,可运用数字化扫描技术,归纳整理民国音乐教学法文献资源。这些珍贵的文化典籍都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再生性。通过对文献资料的高精度、全方位扫描,收集资源信息。例如,可利用扫描仪或相机将一手文献实物资源转化成数字图像资源;还可以将文献中的乐谱录制成音频或视频资料,同时生成二维码资源;并对其进行分类整理,实现对此类资源信息的数字化收集和保存。
其次,可借助数字化转化技术,实现对传统文献资料的数字化转型,打造“民国音乐教学法文献资源宝库”,如:“民国音乐教学法文献总目”资源库、“民国音乐教学法文献档案”数据库等,这样我们也可从宏观层面更好地把握传统文化发展现状,并结合“两创”实践要求,制定保护措施。并且,借助数字检测技术实现动态化监测,进行针对性保护,通过动态化、智能化的监测系统,助力传统文化的保护性传承工作。
同时,不仅仅要实现对民国音乐教学法文献资料的数字化管理,也要搭建起“民国”与“新时代”的桥梁,实现从“传统”到“现代”的动态转化,建立健全我国音乐教学法文献的资源宝库,这也会为学界对音乐教学法文献的学理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古为今用:推动新时代音乐教学法文献的创新性发展
通过对民国音乐教学法文献的编撰群体、理论体例、内容体系以及教法理念等特点进行比较后,以发现,民国音乐教学法文献基本做到了理实结合,理为基础,实为枝干;其次,坚持因材施教,以人为本;并且强调中西融合,能够站在音乐教育理念与实施的新高度之上,构建较为科学化的理论体系。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对音乐教育相关历史背景的研究鲜有涉足;对音乐教育中教师的职业认知研究不够重视;对音乐教学法的分类研究不全面;对案例性实践研究不具体等问题。“创新性发展”强调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内涵上的补充、扩展、完善,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因此,笔者认为,在民国音乐教学法文献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展开新时代音乐教学法文献的“创新优化”。
(1)夯实“历史根基”。增加音乐教育历史、音乐课程以及音乐教学法历史发展的知识储备。同时,也可以用国际视野来纵观音乐教育的整体发展,让学习者在了解传统历史的基础上,还可多了解国际多元音乐文化,能够通过比较来发现中西音乐教育的异同,这是学习音乐教学法的前提与基础。
(2)对标“时代理念”。紧跟新时代音乐教育理念,对标全新音乐课程标准构建科学化、系统化内容体系。在民国音乐教学法文献当中,包含音乐教学中常用的基本教学法、国外优秀的音乐教学法以及一些新兴多元的音乐教学法。我们可以保留其中精华的部分,同时也要结合新时代的教育理念,并且要以最新文件精神与教材为指导,例如2022年版《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和2024年音乐新版教材内容,及时更新内容体系。
(3)强调“实践应用”。从学习者的角度来说,知识系统结构型的教材告诉他们“是什么”“有什么”,但这些知识不一定会内化成他们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民国音乐教学法文献资料不足之处在于,学习者在阅读完这些书籍后可能还不能较好理解并运用于实践。因此,增加真实的教学实例分析,明确提供音乐教学的方法、步骤、思路,有利于学习者对于音乐教学整体过程的了解,能够让他们感受到音乐课堂的情境,更加清晰实践过程中的教学问题,紧扣理实结合的原则,从而帮助他们更好地掌握音乐教学法则,进行教学实践。
(4)明确“职业认知”。树立并培养学生正确的职业认知,明确职业目标与职业指向。有专业素质发展意识的音乐教师会有明确目标指向,能够在其主体性的引导下,自我定位、自我教育、扬长避短,主动地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充实自我,找寻自我的价值所在。因此,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也是音乐教学法教材内容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5)注重“个性发展”。随着人们对音乐的个性化需求的增加,个性化音乐教育已成了当代音乐教育的重要发展趋势。个性化音乐教育可以让学生从自己的兴趣出发来学习音乐,同时也可以帮助学生提高审美素养与审美表现。对于教师来说,必须能够及时更新并创新个性化教学方法和策略,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兴趣度。
(6)探索“跨界融通”。传统的音乐教育侧重于纯粹的音乐技巧和知识,而当代音乐教育与跨学科联系越来越紧密,跨界融通已成时代发展的趋势。例如,音乐与数学、音乐与语言、音乐与科技、音乐与美术等跨学科的融合。这一趋势为当代音乐教育提供了更多的教学思路,当代音乐教学法也应该在跨学科整合和音乐教育之间寻找突破点。
三、结语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方针是我党关于文化建设的理论创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向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驱动力。民国音乐教学法文献承载了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与文化认同,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根脉。在践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方针的具体实践中,我们不仅要以文化为根,以史为鉴,从精髓中汲取积极的文化内涵;同时也要以科技为炬,适应数字时代的发展需求,点燃“新”星之火,坚持传承与创新融合,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血脉基因绽放新的光彩。
(作者单位: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本文系2022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两创”视域下民国音乐教学法文献整理与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2C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