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雅婧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监管中心,山西 太原 030001)
广播电视既是传递政府声音的主要途径,也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休闲娱乐方式。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是广电行业的生命线,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如何确保将党的声音真实准确地传递到千家万户,是一代代广电人孜孜不倦努力的目标[1]。
多年来在“高质量,不间断,既经济,又安全”十二字方针的指导下,全体广电人夜以继日,不懈努力,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事故事件次数和停播时长逐年下降。事故事件监测系统、安全播出预警发布系统等技术系统的建立为安播工作提供了大力支持。随着各级财政的不断投入,安全播出能力及水平不断提高。
事故事件监测系统是安全播出工作中最重要的组成,只有及时准确地发现播出异态,才可能尽可能缩短事故事件的持续事件,减轻停播带来的不利影响[2-3]。目前已建成国家和省级两级监测网络,基本实现了对中央、省级和地市自办节目监测的全覆盖。典型的省级广播电视监测网络如图1所示。监测网络主要由监测设备、核心处理设备及传输线路组成。
图1 省级广播电视监测网络示例
监测设备主要实现广播电视信号的采集工作。目前纳入监测范围的广播电视信号包括调频广播、中短波广播、地面数字电视、有线数字电视、卫星电视及IPTV等。无线信号的接收通过架设天线实现,天线接收到的信号经过处理转换为适合在IP网络中传输的格式;有线信号直接从有线电视网络中抓取节目流;卫星信号通过卫星接收机收取。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全播出预警发布系统涉及全国各级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及安全播出负责人,已形成覆盖全国的预警发布网络,是各类信息上传下达的有效途径。发布系统由中心设备、预警接收终端及人员终端组成。中心设备可实现对所辖地区安全播出信息的修改及维护工作。预警接收终端和人员终端可实时显示上级来信并进行应答。
视频会议系统和监测系统属于同一网络,采用专用的OTN链路,安全性及保密性得到了有效保证。视频会议系统覆盖了国家、省级和地市级各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可实现音视频的流畅传输。
随着电子技术、网络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等的发展,近年来广播电视行业也进入了新时代。这给广播电视行业带来了巨大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4]。在安全播出工作方面,传统的安全播出管理方式已无法满足新时代要求,需要建立紧跟技术发展、更加智能、更加便利的安全播出管理系统。目前正在建设的主要有安播资源管理系统、事故事件及零报告报送系统、事故事件汇总统计系统、省级安全播出预警发布网络等。
随着广播电视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已形成了四级办广电的发展格局。近年来融媒体中心也蓬勃发展,各地出现了省、市、县三级融媒体中心。各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负责的基本情况、播出资源等信息复杂多变,目前缺少对这类信息进行集中管理的平台,未来将逐步建立并完善安播资源管理系统。
安播资源管理系统将实现辖区内广播电视信息的统一收录、集中呈现和统一检索。系统将涵盖辖区内所有广播制作播出机构、传输发射分发台站和监测监管机构的各类信息,具体可分为基本信息、调度信息和资源信息三大类。为方便使用,系统支持多种信息录入方式,包括用户直接输入、表格导入和第三方信息发送等方式。同时为提高系统的直观表现形式,还可采用数据可视化技术,将各类数据用地图、图表等方式直观呈现出来,便于对各类安播资源进行整体呈现和汇总统计。
3.1.1 安播资源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包括单位简介、组织机构信息、地理位置信息、人员信息、设备信息等。为便于展示,组织机构可采用树形结构分布,还可直接在地图上查看,显示实景照片。系统提供搜索功能,可通过名称、地理位置等条件进行查询。
3.1.2 安播调度信息
系统收录辖区内所有广电播出机构、传输机构、监测站点的调度信息,主要包括单位负责人、值班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为确保信息的准确,管理人员可根据需要随时更改相关信息。当需要指挥调度时,可在系统内直接拨打电话或连接视频,做到快速及时的调度。
3.1.3 安播资源信息
安播资源信息是安播资源管理系统的核心,具体包括发射传输台站的技术系统、设备信息、频道/频率信息、节目信息和节目描述等,其中部分信息属于保密内容。为丰富展示场景,系统内集成了地图信息,可在地图上展示安全播出单位的分布情况,点击各个地区后可展示地市所辖的安全播出单位的数量、无线发射台站的个数、播出节目数量、收听收看人数等。
为方便进行安全播出管理,及时掌握发射台站的工作情况,系统内可实时显示发射设备名称、设备类型和主要工作参数。一旦监测到工作参数的异常,系统将发出预警,工作人员便可及时发现异常,尽最大可能缩短事故事件时长。
对于安全播出重大事故及安全播出事件,需要及时向上级广电管理部门报送。目前事故事件的上报主要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电话等传统方式,日常工作中多次出现沟通不畅,数据取证困难等情况。此外部分信息涉及广电行业内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不宜在公网内传送。
未来将建立事故事件报送系统,系统在省级监测监管机构设立中心节点,在市级广播电视行政单位及各个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设立分节点。中心节点负责接收各类信息,并完成后续的统计汇总工作;各分节点需按要求及时上传事故事件的详细说明、音视频资料等信息,信息全部采用模块化填写,为后续分析提供便利。系统内的所有节点均接入内网,且不允许节点同时访问外网,确保网络安全。
在各类重大活动直转播活动及重要保障期期间,各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责任单位需要按要求上报零报告。目前上报零报告的主要途径为电话传达,效率很低且难以留存上报资料。依托事故事件报送系统可同时建立零报告系统,中心节点提前下发零报告任务,确认上报要求及时间,各单位无需电话联系,可直接在系统内填报区域内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设施安全及网络安全情况。
对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是做好今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的关键,通过梳理易发生事故的地区、专业及环节,可为今后的安全播出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可分为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和较大事件;安全播出事故可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按照性质又可分为技术事故、责任事故和其它事故。事故事件汇总统计系统可按照事故事件的严重程度、性质、发生部门、故障环节、影响范围等对事故事件进行分类,还可自动统计事故事件次数和停播时长等信息,自动生成相应的图表,为今后的安全播出工作提供指导。
除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全播出预警发布系统外,未来将建设省级安全播出预警发布网络。两个系统相互补充,共同运行。今后省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重点时段等要求可通过省级安全播出预警发布网络进行传达。
随着信息化、网络化程度的加深,广播电视行业的各个系统也逐步转向了互联网。网络安全问题也随之而来[5]。上述安全播出工作涉及的各个系统包含了数量众多的信息,其中台站地理位置信息、频率频道信息、设备配置信息、联系方式等均属于保密内容。广播电视系统属于广播电视公共基础设施,一旦发生数据泄露,可能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各类安全播出系统不得在公网中运行,需要设立独立的传输链路及运行环境。在使用过程中,对系统的使用者需要设立不同的权限,尤其是对可以查看全部信息及有更改信息权限的人员,需更加关注信息泄露的风险。系统可通过设立防火墙、保存运行日志、强制要求更改登录密码等手段,确保网络安全。
我国的有线数字电视节目正逐步向高清化转变,未来还将出现更多的4k/8k超高清频道。今后的安全播出工作不仅要确保信号的及时准确传输,还要保证用户可以享受到高质量的信号。对信号的质量监测也成为安全播出工作的重要内容。
目前网络视听正飞速发展,如何确保新媒体及网络视听节目的安全播出已成为重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今后要大力发展5G频道,依托5G技术,建设面向移动端、更具定制能力的广播电视新传输途径。如何确保5G频道的安全播出、网络安全和设施安全将是未来新的工作重点[6]。
安全播出始终是广播电视行业的生命线,广电行业将继续奋斗,圆满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伟大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