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型社会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2024-03-04 12:25曹常刚
新农民 2024年2期

曹常刚

摘要: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发改环资

〔2021〕1516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中提出了“十四五”期间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提出了新时期治水思路和五个工作方向,为建设节水型社会指明了方向,具有指导性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高度重视节水型社会建设,各省份也相继出力共同致力于本省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效。文章立足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指明了创建节水型社会的意义,分析了创建节水型社会的现存难点,探讨了节水型社会的创建路径。

关键词:节水型社会;创建路径;现存难点

水作为生命之源,哺育着万千生物。随着人口增长、水资源的不合理利用等问题日益严重,水资源短缺拉响了警告。在水资源总量一定的前提下,若想保障工业生产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和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则必须建立节水型社会,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从而缓解资源紧张。

1 创建节水型社会的意义

1.1 有利于节约水资源,防止水资源污染

节水型社会的两大功能在于节水、防污。节水主要是通过借助专门的节水设备,减少用水过程中水资源的浪费,提升水资源的利用率,从而达到节约水资源的效果。防污主要是指从源头入手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在水资源末端增加水资源生态治理的方式达到减少和防治水资源污染的效果。节水与防污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通过节水措施,水资源供给压力有所降低,间接减少了源头污水的排放量。而防污措施,能够有效减轻或是减少水体污染,被污染水总量的减少间接增加了可供给水体总量,促进了水体资源的循环应用。

1.2 有利于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创建节水型社会,促进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之一。节水型社会能够科学配置水资源,平衡水体供需关系、开源和节流、节水用水和防污之间的关系,将创新理念融入节水防污中,从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1]。

2 创建节水型社会面临的难点

2.1 需求与供给之间不平衡,矛盾日益加重

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多,用水需求也随之增长,这也就意味着所需淡水资源总量增多。但淡水资源总量是一定的,并且部分淡水水体受到了严重的污染,无法作为可用水供给人们,导致人类可使用的淡水资源总量很少。用水需求与水资源供给之间存在严重的供给矛盾。

2.2 水体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持续恶化

到目前为止,淡水资源污染依旧相当严重。据统计,全世界污水排放量已达到4 000亿m3,引起了高达5.5万亿m3的水体受到污染,占全世界径流总量的14%以上。有资料显示,我国每年约有360万t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流入江河湖海,其中95%没有经过任何处理。所以说,造成水资源受到污染的大部分原因在于未处理的工业生产污水。部分城市中依旧缺少污水处理器等有关设备,导致大量污水未得到有效处理。另外,由于污水处理成本相对较高,因此,部分城市即使拥有污水处理的配套设备,对于污水的处理仍流于表面,严重影响了污水处理成效,同时也导致了一定水量的污水未得到再利用。污水排放进周边水域,对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近年来,旅游业随着经济发展逐渐兴起,而旅游业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景点周边水域水环境的恶化,随意丢弃垃圾、肆意破坏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恶劣天气,如酸雨等,加剧了水环境的恶化[2]。

2.3 缺乏节水防污宣传力度,社会群体的参与度相对较低

针对水资源匮乏问题,有必要加強节约用水管理,加大节水型社会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强化社会群体的水体保护意识,杜绝污染水体环境的恶劣行为。但目前,国内关于节水型社会的宣传力度并不足,部分试行城市也并未取得较大的成就,造成了试行城市缺乏一定的引领作用。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群众缺乏参与度和监督监管力度,导致节水防污工作缺乏一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外,也正是因为群众的参与度不高,仍有一定数量的群众存在水资源浪费行为,特别是水资源丰富地区。

2.4 认知有限,节水型创建规划具有局限性

虽然当前在部分城市试运行了节约型社会的创建,而这一部分城市也对创建节水型社会有了一定的认识,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规划积极性,在日常规划的过程中,经常请教有关专家、学者。但从整体的角度看,关于节水型社会的创建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第一,当地负责节水型社会总体规划的编制人员,对创建节水型社会的意义理解不到位,并且当地政府也并未就节水型社会的创建提供有关政策、措施的系统性归纳和总结,造成了节水型社会的编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缺乏地方特色的同时也缺少可操作性。第二,从技术的角度讲,编制人员对有关技术的认知不足,在节水型社会的编制过程中可使用的技术手段单一,存在技术薄弱点。第三,节水型社会的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偏离,与当地的资源保护总体规划缺乏匹配度等,增加了节水型社会的落实难度。

2.5 资金落实不到位,融资渠道狭窄

由于国内关于节水型社会的创建将重点放在了制度建设上,忽视了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虽然仍有一定金额的资金投入到了基础设施建设中,但工程建设情况并不理想,滞后性过于明显,引起了社会群体对创建节水型社会可行性的质疑。另外,资金融资渠道相对狭窄,资金的融入不流畅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节水型社会的创建。

2.6 部门间缺乏合作,有关体制机制不健全

节水型社会的创建需要多个部门间的相互协作,但部分地区关于部门职能的划分不清晰,造成管辖区域内部门职责落实不到位,对相应工作缺乏管理或是对同一个项目进行重复化管理。管理体制的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节水型社会的创建进度。节水型社会的创建是系统化工程,需要多个部门对节水型社会创建全过程进行监管,但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出于某些因素影响,数据缺乏完整性和精准度,进而导致了规划方案缺乏可行性。

3 节水型社会的创建路径

3.1 优化制度建设,强化水体功能区管理

创建节水型社会,要统筹管理水资源利用与保护之间的关系,其中,水资源的利用需要有完善的制度保障。构建水资源利用管理制度时,要秉承统筹兼顾的理念优化制度设计,平衡水资源利用与保护,综合考虑多方利益主体,最大程度上保障水资源利用具有公平性。

我国淡水资源总量相对匮乏,且淡水资源利用率也相对较低,与发达国家之间拥有较大差距。现如今,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有必要提升功能区管理水平,构建水资源功能区的监督管理体系,并根据水体污染情况建立健全对应的保护制度,防止水体受到更严重的水体污染。首先,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全面优化水资源管理,提升社会大众的节水意识,规范社会大众节约用水行为。其次,完善相关条例规范,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过程中细化水资源保护范围,明确水资源保护要求。最后,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强化治水效果。

3.2 促进开源节流,多渠道提升水资源利用率

构建节水型社会,要促进开源节流,采用多种方式提升水资源利用率。例如,采用污水处理技术搭配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工业污水和生活用水。根据污水处理水平决定处理后的污水的用途,如将其用于道路清洁、绿植灌溉等方面中。政府要发挥引导作用,以立法等方式规范居民用水行为,提升污水转化率和利用率。此外,也可以应用雨水采集技术,提升对雨水资源的利用率。对于降水丰富且水资源相对匮乏的地区可以通过修建蓄水池的方式收集雨水,并将收集的雨水进行处理后用于干旱期的农田灌溉等方面。对于多数沿海地区,可以重视海水淡化技术,通过转化海水的方式增加可使用的淡水资源总量。

3.3 优化设计理念,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提升节水型社会编制规划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有利于推进节水型社会的建设进度。在规划前,开展细致的调查工作,收集有关资料和信息,全面掌握区域内水资源状况,分析出现存问题,并找出问题成因。与此同时,根据掌握的客观资料编制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从而提升规划的科学性。了解当地资源保护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和更新,为节水型社会规划的编制提供参考,从而提升节水型社会编制规划的实用性。在规划的过程中,要吸收先进技术和经验,根据当地实际发展情况,调整后续工作的有关规划,提升规划的合理性和可用性。

3.4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节水意识,提升社会参与度

《规划》中提及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治水新思路,包括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要求围绕着“提意识、严约束、补短板、强科技、健机制”开展有关工作。其中强调了在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过程中,要加大宣传教育,强化刚性约束,要对节约型社会的构建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3]。

有关部门要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向公众普及节水防污有关知识,宣传和弘扬节水文化,引导社会大众群体养成良好的节水氛围。将节水意识与个人利益连接在一起,以此激发社会群众参与节约用水的热情和积极性。明确用水定额,建立节约用水标准。建立健全用水节水统计调查制度,完善指标体系建设,规范用水节水统计方法,优化统计流程,定期开展统计工作并将统计信息进行公示,实时反映用水节水工作状况。加快用水计量设施创新进度,提升用水计量精准度,减少偷用水行为,并约束居民用水行为。将供水用水计量工作与互联网相结合,实现用水信息共建共享,从而掌握区域内整体用水情况。实行差别化用水价格机制,在满足居民基本用水量的基础上,合理上调第二、三梯度的水价,让水费支出与电费支出、煤气支出、暖气支出持平。推行信用体系定点试运行,完善用水节水单位信息处理系统,加强对各单位用水节水状况的监督管理,以此提升各单位对用水节水的重视意识。依托平台系统保证各单位间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严格处理失信单位,将其纳入诚信黑名单,并进一步约束单位用水行为,给诚信典型单位一定的政策倾斜,以鼓励单位继续履行节水用水责任[4]。

通过提升污水处理费的方式增加居民用水支出,以经济措施让居民逐渐养成节约用水的行为习惯。此外,可以采用区域内分流制系统,对不同类型的水资源进行回收利用,如用于雨水的收集和再利用、多余农业用水的回收和处理再利用等。为此,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业人员不定期地检查系统运行状态,及时修复异常现象,从而提升污水再利用率。加大农业用水宣传,修订农田用水限额,限制农田用水,加强农业用水保护和管理,减少水资源浪费,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从源头上减少污水排放。

3.5 增加資金投入,促进技术进步

资金是创建节水型社会的关键因素之一。增加资金投入,有利于保障节水型社会创建顺利。为此,要加大各方面资金投入力度。第一,重视技术人才培训,培养出具备从事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的应用型技术人才,同时也要培养技术人才的研发能力,促进新型节水技术在节水型社会中的应用。第二,探索融资新渠道,增加资金来源。除了要保障资金投入充足外,也要不断拓宽资源的融资渠道,争取获得市场经济支持。第三,扶持节水技术研发项目,从政策等角度提升对节水技术研发项目的扶持力度,鼓励相关技术创新,促进生产方式转型,以降低工业生产用水。

促进现代技术推广,转化技术优势。现代技术是创建节水型社会的重要支撑,为此要构建对应的技术支撑体系,促进技术结果转化,将技术优势充分融入节水型社会的创建中。第一,促进技术自主研发,形成创新技术内驱动力。完善技术创新机制,成立技术研发中心,促进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第二,建立健全技术推广机制,促进技术成果转化,提升技术应用率,促进原有技术和设备的更新迭代,及时淘汰不达标的节水技术和产品。第三,创建技术服务体系,实时根据技术应用效果,分析和评价技术管理效果,逐步形成技术推广网络。

3.6 提升执法保障能力

以现有法律法规为依据开展执法工作,提升执法力度,落实水资源利用与保护制度,促进节水型社会的创建。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划和文件内容,落实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责任,实时、动态化监测水资源,加强监督管理。同时,开展水体取样检测工作,掌握水体水质的实际情况。严格处理水资源浪费行为,如对浪费水资源的个人或是单位进行批评佳偶,若违反有关法律,及时收集证据并提交,而后对其进行处罚处理[5]。

4 结语

生命起源于水,存活于水。水资源对人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今,水资源匮乏,居民用水相对困难。在这个背景下,要重视节水型社会的构建。通过构建节水型社会实现水资源供给压力的减轻、促进水资源的循环利用,要正视创建节水型社会的不足,持续探索解决路径,加快节水型社会构建进程,延长水资源的生命周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参考文献

[1] 周晓芳.新时期保护和节约水资源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研究[J].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工程技术,2023(4):23-25.

[2] 伏晓娟.关于加快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思考[J].海河水利,2022(1):9-12.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J].水资源开发与管理,2021,7(11):2.

[4] 李国正.实施国家节水行动 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J].河北水利,2021(4):20+23.

[5] 杨维,柳维.基于水资源利用与保护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分析[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22,40(11):167-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