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应用
——基于人大监督视角

2024-02-20 08:28黄继榕饶淑萍
财政监督 2024年3期
关键词:事业性国有资产指标体系

●张 彰 黄继榕 饶淑萍 裴 琳

一、文献综述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 在法律上确认国家所有、 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是保障政府平稳运行和有效履职, 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①。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公众对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提高, 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20 年底,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达到43.5 万亿元②。 为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确保政府部门有效履职, 迫切需要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而从现实情况看, 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在管理体制、管理手段、工具应用等层面依然较为薄弱, 在外部监督方面存在缺失。人大作为人民的代表,是国有资产的最终所有者, 应充分履行监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运行管理的权力和义务。

从政策层面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针对这一提议,2017 年12 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 提出要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 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全过程管理情况。2019 年4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五年规划(2018—2022),提出争取在2022 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国有资产报表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评价指标主要包括科学规范配置、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支持科技进步、 节约高效使用等。 2020 年12 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 进一步阐明人大审议国有资产情况管理报告时的主要审查方面, 确保行政机关在使用国有资产履行职责时做到不浪费、高效率,事业单位能够公平高效的提供公共服务。 2020 年12 月30 日国务院第120次常务会议通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指导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法规,旨在建立一套达到“放管服”基本规定的、 不断改进和更新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从文献研究层面看, 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随着行政事业单位工作职能范围不断延伸和资产规模不断扩大, 资产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逐步暴露。 众多学者提出当前管理体制不健全,从资产的配置到处置这一过程的管理不够严谨,使得现阶段监管部门难以摸清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总量,资产流失的情况不断发生。 同时,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衔接不够,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不流畅,国有资产的管理缺少通盘筹划,基础管理薄弱;管理人才缺失和管理理念落后并存,使得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难以改变。 由于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能的攻关期,在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放缓的情况下, 如何用好国有资产,使其发挥更大效用显得尤为重要。有学者提出从“总量—配置—运营” 依次展开的三个核心管理层级,提出要将政府资产管理整合到一体化的公共财政管理框架中。同时要创新和健全信息化管理模式,将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的全过程都纳入信息化管理,此外,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面应明确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并按期进行专业化培训,提高资产管理的专业性。 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方面, 现行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包括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及主管部门未能充分对下属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监管。因此,在现行体制下,监督管理是政府干预国有资产的职能定位。财政部门应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及时责令整改,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 同时,应充利用信息系统进行监督,对于单位的收支也要建立监管信息系统,同时整合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的信息系统,确保全面监管。此外,针对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提出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探寻落实监督工作的坚实载体与具体抓手,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设是人大实现有效国有资产监督的关键措施。

综上所述,当前研究揭示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仍然有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一方面突显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督尤其是人大监督尤为必要和迫切, 另一方面也形成了监督的困难和障碍,已有学者从人大监督视角提出要建立完备的制度体系和科学的监督工具,但关于如何完善制度体系, 以及如何建立和应用监督工具的研究稍显滞后,可见,缺少监督工具已成为人大有效开展监督工作的一大障碍,而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可操作的监督评价指标体系,是确保人大有效监督的工具保障。 因此,从人大监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功能定位及职能职责入手,分别针对不同单位性质和资产特征差异,分类构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同时,设计可应用于实践的问题识别机制,并从顶层设计和技术手段两方面提出指标体系应用的配套措施,以期为各级人大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二、人大监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功能定位与职能职责

(一)功能定位:依法监督和受托监督

第一, 人大具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法定监督权。《宪法》规定:“人大具有监督国有资产的权力,政府在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分配,特别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方面的情况,必须依法向人大报告、接受人大监督,必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出整改,确保不发生国有资产流失现象。 ”政策层面,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建立,到“五年规划”的实施,再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这些政策均对人大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重点内容进行了规定,可以看出,人大监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具有天然性、 必然性和法定性。

第二,人大具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受托监督权。 从公共权力授权视角看,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归全民所有,全国人民理应对其运行进行监督。 当前政体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民意的代表机构和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自然成为了国有资产的监督主体。 从委托代理视角看,全国人大作为受托人代表全国人民和国家拥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所有权,同时,国务院可以代理行使所有权,并把该行使权下放到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又将国有资产委托到各级财政部门和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管理,最终资产的使用权落到各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履行本机构职责。从层层委托和受托关系中可知,人大既是全国人民的受托人,又是将权力下放的委托人, 位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的顶层。一来,接受了人民的委托,应履行受托人的职责,保证最大化实现公共利益, 即防止资产流失和浪费、提高履职效率等。 二来,既然将行使权委托到各级政府, 就应对各层委托主体和使用主体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包括政府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以及资产使用单位等。 可见,在层层的委托代理下,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难度不断加大,监督对象多、 监督链条长、 信息不对称等客观条件下, 要实现有效监督只有完善管理和监督的体制机制、运用各类监督工具。 同时,人大处于委托链条的核心关节,只有充分发挥监督效能,才能既保障最终委托人(人民)的利益,又能实现受托人(政府及资产使用单位)的目标。

(二)职能职责:指标体系构建的依据

基于上述人大监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探讨人大在监督中的职能职责,具体包括监督什么以及如何监督, 以此形成指标体系构建的依据。

关于“监督什么”,围绕监督对象和监督内容两方面展开。 在监督对象方面,人大需位于全局性高度, 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资产使用单位进行全方位监督,具体包括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部门以及行政事业单位。 其中行政事业单位是国有资产使用主体, 主管部门管理各自下属单位, 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财政部门则对行政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监管, 财政部门指导和监督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日常工作。 在监督内容方面,要兼顾资产使用和管理情况,一方面,要重点关注资产使用效率, 重点考察资产使用是否实现了维持运转、 厉行节约以及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的目标。 同时,因单位性质不同,对行政单位重点监督自身履职和运转情况, 对事业单位侧重于监督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另一方面,要重点关注资产管理效率, 包括监督各级管理部门是否有效衔接,是否实现了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

关于“如何监督”,一是,人大应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的管理全过程进行监督, 且要重点关注资产配置环节。 资产全生命周期理论提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涵盖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具体包括资产规划、调研、采购、验收、使用、维修、报废、处理等过程,人大监督要充分吸收该理论,一方面要通过信息化平台强化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动态监管;另一方面要统筹协调各部门任务,实施跨部门的系统工程。 同时,鉴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非经营性质,不能进行盈利活动,主要是由国家财政拨款来进行购置和维持运行, 因此单位使用和管理人员多注重资产的投入, 而对资产的节约、维护和管理意识不足,这就导致大量行政事业性资产重复购置,闲置浪费。 因此,人大监督要重点关注资产配置相关细节。 二是,基于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存在信息获取有限性, 加之委托代理链条过长进一步加剧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人大监督不可能做到事无巨细、一蹴而就,因此,找到切实可行的切入点和重点监督领域, 做到有的放矢尤为关键。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基于人大监督视角

(一)指标体系构建思路

立足于产权“所有者”视角,遵循宏观视角与微观设计相结合原则,依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性质特征和功能定位,结合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否有效维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是否充分体现厉行节约”“是否有效提供公共服务”三大基本目标,针对资产“使用单位”和“管理部门”两类对象构建指标体系。

图1 指标体系构建思路图

针对资产使用单位,从微观视角选取全面细化的指标, 旨在能够深入分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具体从“资产管理”和“资产效率”两个维度构建指标体系,静态评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和资产使用效率。 同时,设置调整系数指标, 根据资产管理和使用效率的提升情况,对资产管理和使用效率的静态评价值进行动态调整。

针对资产管理部门,从宏观层面考虑管理部门的履职情况,指标体系重点评估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相关工作上是否履职尽责,以及是否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高质量的管理和服务。

(二)指标体系具体设计

1.针对资产使用单位的指标体系。 针对资产使用单位,设置“资产管理”和“资产效率”两个一级指标,在一级指标下进一步细化二级指标和三级(四级)指标。 同时,设置“调整系数”指标,针对两个一级指标的静态值,就资产管理水平和效率较上年的提升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1)“资产管理”指标。 包括“基础管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两个二级指标,用于评价资产使用单位的基础管理水平和是否实现了资产全过程管理。

“基础管理”指标。 “基础管理”指标反映职能机构设置、员工的岗位职责、内部制度建设以及资产使用者、管理者之间是否做到权责明确、衔接流畅,在该指标下设立了制度建设、信息化程度、数据真实情况3 个三级指标,在三级指标下共设立4 个四级指标,见表1。

表1 基础管理指标体系

“全生命周期管理”指标。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全过程管理中的工作实施情况,在该指标下设立了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3 个三级指标。 在三级指标下共设立7 个四级指标,见表2。

表2 全生命周期管理指标体系

(2)“资产效率”指标。 包括“资产规模效率”“资产运行效率” 和“资产收入效率”3 个二级指标,同时,考虑到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的职能差异,专门针对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供给职能设置了“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二级指标。

“资产规模效率”指标。 主要反映单位资产总规模和人均配备资产情况是否科学合理、 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具体设置净资产总额占比、人均台式办公计算机数(单价)、 人均便携式办公计算机数 (单价)、 人均办公桌椅数和人均文件柜数7 个三级指标,见表3。

表3 资产规模效率评价指标体系

设置上述指标的依据是, 相关文件③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办公家具设备的数量价值标准,选取相关指标与文件标准进行对比可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规模是否突破底线、是否严重超标等。

“资产运行效率”指标,指资产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出现闲置等情况,具体设置资产利用率和资产闲置率2 个三级指标,见表4。

表4 资产运行效率评价指标体系

“资产收入效率”指标。 指单位借助占有使用的各类资产,在制度规定范围内通过对外合作、处置、担保、租赁等形式实现收入的情况。 具体设置出租出借资产收益率、资产处置收益率和应收账款不良率3 个三级指标,见表5。

表5 资产收入效率评价指标体系

“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指标。 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指标仅针对事业单位, 主要反映事业单位是否利用资产为公众提供了高质量和令其满意的公共服务,包括客观层面的资产利用情况以及主观层面受众满意度两个方面。 鉴于事业单位的复杂性,仅针对最能体现民生性公共服务的医疗和高等教育相关单位。

第一,医疗行业。 医疗行业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体现为单位充分利用各类资产获取相应医疗收入,并充分满足公众的医疗需求,具体设置单位固定资产医疗收入、百元专用设备诊疗人次、病床使用率、医疗卫生业务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医疗服务受众满意度5 个三级指标,见表6。

表6 医疗行业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指标体系

第二,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体现在单位充分利用资产配置设备满足师生需求,或充分利用资产获得相应收入及教学科研产出, 具体设置单位固定资产毕业生人数、 单位固定资产收入率、专任教师人均科研经费、单位固定资产论文发表率、专利产出率、高等教育服务满意度等6 个指标,见表7。其中,除专利产出率仅适用于综合类、理工类高校外,其余指标均适用于所有类型的高校。

表7 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指标体系

(3)“调整系数”指标。调整系数指标从闲置资产是否减少,资产配置环节共享调剂是否增加,资产处置收益是否增加以及单位是否对上年度问题进行整改等方面选取相关指标,见表8。

表8 调整系数指标构成表

2.针对资产管理部门的指标体系。 根据机构改革规定,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要依法履行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 因此针对资产管理部门的指标体系主要是考察财政部门、 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否履行职责以及是否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高效的管理和服务两方面。

由于管理和服务水平难以通过管理部门本身的情况设计客观指标进行分析, 因此该部分指标通过设计调查问卷并下发到相关单位进行获取。 主要设计了“省财政厅资产管理情况调查问卷”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管理情况调查问卷”两套调查问卷,并根据职能不同、 服务对象不同分别对两套问卷在二级指标上进行差异化设置。 最终以行政事业单位为调查对象进行问卷调查, 根据问卷反馈结果对管理部门的履职情况、服务水平进行评估分析。问卷涉及的指标如表9 所示。

四、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在人大监督中的应用

本部分探讨指标体系在人大监督中如何应用。首先,从总体上设计指标体系应用机制;其次,提出指标评价测算方案,旨在得出可判定的评价结果;最后,根据测算结果建立问题识别预警机制。

(一)指标体系应用机制

根据指标特征差异, 分别设计两套指标体系应用机制:定量系统监测机制和定性调研修正机制。

图2 指标应用机制设计图

1.定量系统监测机制。 定量系统监测机制针对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监测评价, 是指标综合评价主体机制,该机制覆盖所有单位收集数据,通过将算法录入系统的模式自动识别得出各行政事业单位评分。

该机制指标测算数据来源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④中获取。例如,净资产总额占比、资产调剂共享率、资产利用率、资产闲置率等指标数据均可从上述系统中获取进行测算。 第二,从部门(单位)的预、决算报表和财务报表中获取。 例如,全生命周期管理指标体系中,“是否有预算编制并严格执行” 指标数据需要将预算报表和决算报表中的同类项目进行对比;基础管理指标体系中,“数据真实情况”指标数据需要从财务报表中获取相应数据,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对比;资产效率指标体系中,“应收账款不良率”需要从财务报表中获取;针对医院和高校的事业收入、 业务收入等数据需要从财务报表中获取。 第三,通过问卷调查获取,包括以资产单位和以公共服务受众为调查对象的两类问卷。 首先,针对资产单位的问卷包括两方面,一是,针对单位本身资产管理和使用效率的评价,一些无法从当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预决算报表以及财务报表中获取的数据, 通过向资产单位发放问卷的方式恳请其提供。 例如,是否建立国有资产管理职能部门,是否建立本单位内控制度,是否进行日常保管、清查,单位实有办公设备数量及价值, 医院年度诊疗人次, 高校培养毕业生人数以及科研产出量等指标数据均通过问卷获取。二是,针对管理部门履职和服务水平的评价, 以被服务者资产使用单位为调查对象进行问卷调查, 获取管理部门管理履职情况的相关数据。 其次,针对公共服务受众的问卷主要涉及医院和高校两类事业单位,主要通过设计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获取公共服务供给满意度指标数据。

2.定性调研修正机制。 定性调研修正机制是在主体机制评价基础上,抽取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后期实地调研,完善补充和修正前期评价结果。具体而言, 依据定量系统监测机制主体评分结果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单位, 主要针对问卷填报的数据是否真实可靠、 是否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等方面进行实地调查, 根据实地调查进一步调整和修正该单位年度最终评分,同时深入发掘其存在的具体问题。 例如,对单位房产、车辆、办公设备等重要资产进行核查,对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核查等。

(二)指标评价测算方案

针对定量监测系统机制, 对指标评价测算方案进行具体说明, 包括针对资产使用单位和资产管理部门两部分。

1.针对资产使用单位。资产使用单位的指标测算要实现: 得到各个资产使用单位的资产管理运行总评分(0—100 分)。 测算思路为:第一,测算静态指标总得分(0—100 分);第二,测算动态指标调整系数;第三, 静态指标总得分乘以调整系数得到该单位最终总评分。 测算公式为:

单位总评分=静态指标总得分×动态指标调整系数

(1)静态指标总得分测算。 第一,运用结果值分档、零分法则、来源差异数据对比、标准值偏离度以及满意度问卷等方法对最基础级次的指标得分进行测算;第二,确定各级次各指标权重,将各级次各指标得分层层加权求和, 最终得到行政事业单位的静态指标总得分。 具体公式如下:

静态指标总得分=∑(一级指标基础得分×权重)=资产管理评分×权重+资产效率评分×权重

一级指标评分=∑(二级指标基础得分×权重)

二级指标评分=∑(三级/四级指标基础得分×权重)

三级/四级指标基础得分=运用不同方法测算而得

(2)动态指标调整系数测算。 动态指标调整系数包括资产闲置减少率调整系数、 资产共享调剂增加率调整系数和资产处置收益增加率调整系数。 测算思路为:第一,分别测算三个调整系数指标值,并将指标值范围设置在0.8 至1.2 之间;第二,依据各系数的重要程度赋予其相应权重,合成最终调整系数。测算公式为:

动态指标调整系数=∑调整系数i×调整系数权重i(i=1,2,3)

2.针对管理部门。 针对管理部门,根据指标体系设计中的问卷反馈结果进行如下测算:首先,根据问卷结果选项量级程度从低到高依次赋予分值。 其次,计算各单位的问卷分值并将评分范围设置为0—100分。 最后,将各单位的问卷分值平均测算后分别得到财政部门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总评分。

(三)问题识别预警机制

1.问题识别思路。 依据每一级指标评价结果,构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问题识别预警机制, 包括总体问题识别和局部问题识别, 以实现综合性立体式的监督管理体系。

第一,总体问题识别。 根据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各管理部门的总评分,一方面,通过单位总评分高低总体判断资产管理及利用较好或问题较大的单位, 将分值较低的单位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并责令整改,分值较高的单位列为资产管理先进代表,提炼管理经验。 另一方面, 根据管理部门总评分高低, 对相关管理部门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的意见建议。

第二,局部问题识别。 一是,根据各级指标评分,判断资产管理使用可能存在的具体问题,例如,在一级指标层可识别出问题在于“资产管理”还是“资产效率”,在二级指标层可识别出问题在于“资产使用”还是“资产配置”,在最基础一级指标层,可识别不易察觉的具体问题, 如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是否完善,数据真实情况如何,是否有预算编制并严格执行等。 二是,锁定问题指标后,通过分析该指标下一级指标得分,可查找出现问题的具体原因,例如,“资产管理”指标得分较低的原因,是“全生命周期管理”指标得分较低, 说明该单位资产全过程管理工作还有待完善改进等。

图3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问题识别机制图

2.评级划分及判定条件。上述问题识别需要相应的评级划分及判定标准作为提示依据。 首先,针对总评分(单位及管理部门),将单位分为“A”“B”“C”“D”四个等级,即评分在90 分及以上为A 等级,70 到90分为B 等级,60 到70 分为C 等级, 低于60 分为D等级,见表10。

表10 总评分评分等级与判定条件

其次,针对各级评价指标(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指标)主要划分四个等级进行问题判定,根据各级指标的不同性质,评分在80 分及以上,判定为“优秀”“高”“真实”;评分大于等于70 小于80 的判定为“良好”“中等”; 评分大于等于60 小于70 的判定为“较差”“较低”; 评分在60 分以下的判定为 “差”“低”,见表11。

表11 各级指标评分等级与判定条件

最后, 被评为C 和D 级的单位和相关部门要重点监管,立即整改;被评为A 级的单位可作为示范单位提炼经验。 同时,要高度关注各层级指标等级较低的情况,聚焦具体问题,有的放矢地采取整改措施。

五、指标体系应用与运行的保障机制

为保证设立的指标体系更好地进行实践运用,本节提出应在完善顶层设计和加强技术手段两方面来保障和支撑指标体系的应用与运行。

(一)完善顶层设计保障

第一,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律层面明确人大监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职能职责。 细化建立资产管理指标评价体系的相关要求, 同时制定具体配套制度,保障指标体系的运用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推进人大的监督工作。

第二,坚持全口径、全覆盖的准则,以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家底为基本要求, 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为基础, 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制度的完善。 一是为保证人大监督国有资产的职能执行顺畅,要与其他部门相互沟通对接,即充分结合预决算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单位综合财务报表等指标情况,综合判断国有资产配置和运行状况;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规范指标运营体系,充分利用这一监督工具进行有效监督,推进国有资产监管的公开透明、权责利相统一。

第三,设立指标体系应用、监测与评价的全过程监督机制,切实开展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工作。一是建立评价指标的动态调整更正体系, 即运用指标体系进行监督和评价的过程中, 要根据现实情况及时调整指标,包括对权重的确定、指标的增减、标准值的确定等进行及时更新和修改以确保指标体系更加切合实际; 二是注重运用指标体系进行日常监督提醒。 可将本指标体系中的定量系统监测指标纳入人大联网监督系统, 以确保对单位国有资产变化情况进行实时的监督和跟踪, 防止行政事业单位滥用和浪费国有资产,并自动生成月度、季度、年度资产警情报告, 对不合规操作及时进行警告并提醒单位改正;三是充分利用指标评价结果,建立“监督-评价-结果运用-再监督”的全过程闭环监督机制。 利用定性调研修正机制和问卷调查评价, 抽取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实地考察情况保证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同时对系统预警单位进行深入调查, 分析具体预警原因和调整措施, 提高单位对国有资产使用的重视程度,防范相同风险的再次出现。

(二)加强技术手段支撑

第一,建立全口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据库,解决数字孤岛问题。 一是整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国库管理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单位财务会计系统等子系统功能,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数据库, 使现有指标数据均可从统一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获取, 避免数据搜集主观性问题,克服数据获取困难。二是补充完善现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将定量系统监测机制的所有指标数据补充完整, 夯实人大运用指标体系进行全方位监督的数据基础,并实时更新数据动态管理。

第二,在人大联网监督系统中添加指标体系问题识别功能。 在人大联网监督系统中添加绩效评价、问题识别、绩效结果及处理意见、专家库等功能模块。 绩效评价模块要实现,将指标及算法录入后系统能自动进行测算和评分; 问题识别模块要实现,对存在明显资产管理风险的单位、潜在的不同层次的问题实时提示;绩效结果及处理意见模块要实现,最终评价结果和处理意见在信息系统中公开公布。

第三, 引入第三方机构为人大进行国有资产监督提供技术支撑。 一方面国有资产的管理需要专业化人员, 评价指标体系的应用和信息系统的建立和整合有很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 也需要有专门机构来介入。另一方面资产管理专业人员、地方各级政府和人大代表要组成专业团队对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进行专业分析,真正发挥制度作用。

注释:

①来源:《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②数据来源: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

③以云南省为研究样本, 文件依据如下:《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配置标准(2018)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云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④由于以云南省为样本进行研究, 这里的系统是指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及管理部门统一使用的: 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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