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某工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研究

2024-02-20 03:30张晓艳
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 2024年1期
关键词:二氯乙烷污染物污染

张晓艳

(安徽万维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安徽 合肥 233000)

引言

重点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前,应当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本研究调查地块历史为化工厂,属于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1 第一阶段调查

1.1 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历史主要分为5个阶段:(1)2003年前,地块为农田;(2)2003年,地块建设化工厂,从事化学物质生产;(3)2005年,地块变更使用权人,改变产品方案,从事化学物质生产;(4)2008年,根据市场需求,变更产品方案,从事化学物质生产;(5)2016年,化工厂停产,2018年地块内生产设施拆除,厂房废弃至今。

地块从事化学物质生产活动期间,厂区构筑物主要为生产车间、原料库、原料储罐区、成品库房、锅炉房、烘房、化验室、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池、机修间、煤堆场、办公楼、宿舍等。

1.2 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

研究人员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了解地块及其周边现状与历史情况。通过现场踏勘可知,地块生产设备已拆除,建筑物未拆除,现场遗留废桶、废物料,部分区域地面有污染痕迹,部分区域杂草丛生,地块内现存1口保护较好的水井;地块周边1 km范围主要为农田、村庄及4家企业。通过对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块使用权人、地块原企业员工、周边居民等开展人员访谈可知,地块前身为农用地,2003年建设化工厂,存在不同的使用权人;地块历史上有“三废”产生,未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地块周边企业历史上曾发生危险废物厂内填埋事件。

1.3 污染识别

1.3.1 地块污染识别

研究人员通过遥感影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获取资料,明确地块历史沿革,识别出地块不同时期共存在3个潜在污染源,分别为:2003-2005、2005-2008、2008-2016年期间,3种不同化学物质的生产活动。地块潜在污染单元、潜在特征污染物识别分析如下。

1.3.1.1 潜在污染单元识别

根据收集的资料、人员访谈及历史遥感影像图分析,2003-2016年期间,地块平面布置基本未发生变化。结合现场踏勘,地块潜在污染单元识别见表1。

表1 调查地块潜在污染单元识别

1.3.1.2 潜在特征污染物识别

研究人员通过对地块不同时期原辅材料、生产过程、污染源等的分析,明确了地块潜在特征污染物为pH值、4-氯苯酚、1,2-二氯乙烷、氯苯、甲苯、砷、石油烃、苯并芘、亚硝酸盐。调查地块特征污染物识别见表2。

表2 调查地块潜在污染物识别

1.3.2 地块周边污染识别

调查地块1 km范围内历史及现状存在多家企业,若企业生产过程管理不善、“三废”处置不当或管道泄露可能对调查地块造成潜在的污染风险[1]。研究人员通过遥感影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获取资料,识别出地块周边的4个潜在污染源,历史上均为化工企业,现状为门业、生物质(2个)企业、建材企业。通过对地块周边4个潜在污染源地块的8家企业进行分析,明确调查地块受周边地块污染迁移影响可能存在的污染物为二甲苯、甲醛、pH、亚硝酸盐、苯。

1.4 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本研究通过遥感影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获取资料,明确地块2003年前为农用地,2003-2016年为化工厂,2016年停产废弃至今,调查地块内存在污染痕迹。共识别出12个潜在污染单元,9种特征污染物,地块受周边污染源影响可能的特征污染物5个(其中2个与地块内潜在特征污染物相同)。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2 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2.1 布点方案

2.1.1 平面布点方案

根据第一阶段潜在污染单元识别结果,布设25个土壤调查点(地块内23个、地块外2个对照点)、5个地下水调查点(地块内4个、地块外1个对照点),以上调查点位中有4个水土复合调查点。

2.1.2 垂直布点方案

根据第一阶段潜在污染单元识别结果、现场PID、XRF快检结果及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土壤采样深度。在PID、XRF快检无异常的情况下,污染高风险区土壤快检深度设置为6 m,污染中风险区土壤快检深度设置为4 m,取0~0.5 m、0.5~1.0 m、1.0~1.5 m、1.5~2.0 m、2.0~2.5 m、2.5~3.0 m、3.0~4.0 m、4.0~5.0 m、5.0~6.0 m土壤进行现场快检,并选择3个土壤样品送实验室分析检测。

一般情况下采样深度应在监测井水面下0.5 m以下。地块内地下水建井深度为6 m,可见地下水。

2.2 检测项目

根据第一阶段地块内潜在特征污染物及地块周边污染识别结果可知,地块内外潜在特征污染物为pH、4-氯苯酚、1,2-二氯乙烷、氯苯、甲苯、砷、石油烃、苯并芘、亚硝酸盐、二甲苯、甲醛、苯。

调查地块土壤检测项目为特征污染物、土壤45项基本项目;地下水检测项目为特征污染物、地下水35项常规指标。

2.3 现场采样

采样时先定位,采用GPS定位仪进行初步定点,样品采集完后,采用RTK(Real-time kinematic)实时差分定位仪和全站仪定位。

采用HC-Z450多功能环保钻机设备采集土壤样品,按土壤类型分层取样,0~3 m内,每0.5 m截取一个样品;3~6 m内,每米截取一个样品,并保证不同土层性质样品最少1个,不跨层取样。每个样品取出少量进行XRF和PID快速检测,根据XRF和PID快速检测读数选定送检分析的样品。进行重金属、无机物及SVOC样品采集时,土壤样品管采取直接剖管的形式,将所采集的样品装入棕色采样瓶中,密封及贴加标签;VOC样品采集时,使用专门的针孔注射采集器,在目标深度土壤样管附近抽取约5克土壤样品,注入棕色小瓶内,并加入甲醇,随即密封,并贴加标签。土壤采样时进行现场记录,填写土壤钻探采样记录单、土壤样品采样原始记录单。

地下水监测井采用螺旋钻杆建井,建井完成后洗井。取水样时,贝勒管在井中缓慢移动,减轻地下水的扰动。地下水样品采集后,放入装有冷冻蓝冰的4 ℃低温保温箱保存。现场填写建井记录单、洗井记录单。

采样现场、样品流转、实验室分析均落实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2.4 送检情况

调查地块设置25个土壤采样点,采样总深度为114.5 m,共采集186个土壤样品。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送检81个(含8个平行样)土壤样品。

调查地块设置5个地下水采样点(1个为地块内原有现存水井,4个为水土复合点),送检6个(含1个平行样)地下水样品。

2.5 检测结果分析与评价

2.5.1 土壤检测结果分析与评价

地块未来规划为工业用地,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土壤甲醛和亚硝酸盐评价标准引用《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土壤标准。

本次调查土壤样品共检出17项指标:pH、汞、铅、镉、铜、镍、1,2-二氯乙烷、甲苯、苯、氯仿、1,1,2-三氯乙烷、氯乙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砷、亚硝酸盐氮、甲醛、石油烃,其余指标未检出。地块内及对照点土壤pH值为中性,污水池东侧、氯磺酸储罐西侧表层土偏碱性。土壤所有样品检出指标(除1,2-二氯乙烷外)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地块甲苯库房点位3.0~3.5 m、5.5~6.0 m土壤样品及危废暂存间点位2.0~2.5 m土壤样品1,2-二氯乙烷指标分别超相应标准筛选值103.8、29.6、2.38倍,相应标准管控值24、6.3、0倍。根据地块污染识别结果,1,2-二氯乙烷是地块特征污染物,甲苯库房、危废暂存间区域土壤存在1,2-二氯乙烷污染。

2.5.2 地下水检测结果分析与评价

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3]Ⅲ类标准限值,地下水石油烃执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甲醛评价标准引用《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地下水标准。

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共检出20项指标:pH、锰、铝、苯、甲苯、色度、肉眼可见物、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氟化物、氯化物、亚硝酸盐、硝酸盐、氨氮、钠、铝、耗氧量、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其余指标未检出。区域地下水pH值为中性,地下水所有样品检出指标(除锰、色度、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外)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地块内及对照点地下水中,锰均超过相应标准要求,根据该场地污染识别结果,锰不是本场地的特征污染物,锰超过相应标准可能与本底值有关。

生产车间点位地下水色度、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石油烃超相应标准及对照点浓度。生产车间区域地下水存在污染。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安徽某工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结果表明,该地块内部分区域土壤和地下水样品检出结果不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属于污染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详细调查工作。

3.2 建议

该地块未达到工业用地相关标准,建议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进一步了解该地块污染深度及面积。

建议加强地块环境管理,在对地块内建筑物、遗留废物进行拆除清运时应做好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对本地块造成二次污染;同时地块内应避免出现人为倾倒固废、偷排废水、堆放垃圾等现象,防止污染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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