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雨
随着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不断推进,高等教育领域内的“全面质量建设”越发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其中,学科建设由于直接关系人才培养的整体布局以及特定领域内“微观”知识体系的构建,可以成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观测窗口。尤其从一流学科建设来看,国家的宏观教育政策对一流学科建设的“质量目标”进行了相应规划。《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教育部等,2017)对我国一流学科建设提出了高要求和高期待。而一流学科的生成与学科环境密切相关,国内外知名高校学科生态建设案例就反映出一流学科的生态布局与未来知识社会的核心需求关系,并通过学科动态调整以优化学科生态(郑石明&要蓉蓉,2021)。从当前一流学科生成的环境机理来看,学科交叉融合成为促进世界一流学科生成和发展的重要途径(刘献君,2020)。由此可见,学科与学科之间的交互关系成为影响一流学科建设的重要驱动因素。学科间的交叉融合关系,与自然界中物种之间的群落关系具有较强相似性,都涉及不同群体之间的动态交互与平衡关系,因而一流学科建设所需的生态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从群落生态的角度,以学科群落生态探索来诠释其价值与功能。因此,学科群落生态对于一流学科建设的“环境价值”进一步凸显。
当前社会处于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数字化转型同样也渗透到教育领域,并引起教育领域中价值观念、行为模式等方面的转变,从而为教育变革与发展带来相应“技术红利”。值得进一步思考的地方在于,对于一流学科建设具有“环境价值”的学科群落生态而言,数字化转型是否也具有驱动功能?如果有,那么数字化转型是如何驱动学科群落生态的?现实中是否受到相关因素的制约?又应通过怎样的方式或路径来实现数字化转型对学科群落生态的驱动功能?这些问题的探索有助于进一步理解数字技术变革与学科建设的生态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
从当前的研究现状来看,有关数字化转型与学科生态建设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数字化转型对一流学科建设的驱动空间研究,如一流学科办学数字化新空间的拓展,并通过虚拟教育空间的开发利用,为高等教育现代化提供经验、示范和支持(别敦荣&周奕,2023),再如教学科研数字化资源平台建设,以数字教育资源服务的形式,来助推一流学科建设(余一骄,2020)。第二,数字化转型对具体学科建设的实践路径研究,如“新文科”背景下文化产业学科建设的实践路径之一即在于形成基于数字信息技术的“立体交叉学科”,让信息技术与学科知识密切融合(明琰&傅才武,2023),又如一流学科建设背景下教育技术学学科发展的路径之一,就是利用技术优势推动教育教学变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实现从教学观念、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教学生态的系统变革(卢锋等,2022)。以上学者对数字化转型过程与一流学科建设的新空间,以及具体某一类型学科的创新发展与变革的价值与路径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了有益探索,为进一步挖掘数字化转型对学科建设的驱动作用提供了理论素材。基于此,本文以学科群落生态为研究对象,以数字化转型为视角,探索数字化转型与学科群落生态的内在逻辑关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数字化驱动学科群落生态的现实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实现机制,以期为教育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的学科建设提供思考方向。
当前关于数字化转型的理解呈现多元化观点,学术界对此并未形成统一认识,而学科群落生态又是个“跨学科组合概念”,对此二概念进行界定也是对该主题进行探索的重要基础。
关于数字化转型的内涵理解,主要集中在企业管理领域。从国外学者的界定来看,有学者认为数字化转型是利用信息技术、计算技术、通信技术和连接技术的组合,促使实体属性产生重大变革,从而达到改进实体的目的(Vial,2019)。该界定认为通过对现代信息技术的组合使用,对实体属性进行变革的过程就是一种数字化转型,该过程实现了对实体属性的改变。有的学者认为,数字化转型是对整个组织产生影响的过程,而不仅仅涉及互联网技术的后端,包括重新定义战略、创业过程以及创新等(Cennamo et al.,2020)。这一界定强调数字化转型过程的衔接性,即数字化转型作为一个过程,贯穿于组织变革的整个流程之中,而不单单表现在某一个方面。从国内学者的界定来看,有学者认为,数字化转型体现在现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和数据资源持续增长的双重作用,并推动经济、社会和政府的变革与重塑(翟云等,2021)。该界定指向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与数据资源增长的双重叠加作用,在该过程中,整个社会也会因此而出现转型现象。还有学者认为,数字化转型不是简单的单点技术改造,而是从精益生产、经营管理到质量管理等一个个子系统形成的转型体系(李向前等,2020)。这一界定站在系统论的视角来看待数字化转型的整体和流程,更强调系统性转型这一重要目标。综上所述,学者们在探讨数字化转型的内涵时,都聚焦现代信息技术、系统性转型、主体重塑等共性要素上,因此,数字化转型可以理解为通过信息技术、计算技术、通信技术等嵌入转型主体,并对转型主体的属性及其环境产生重大变革的系统性过程。
学科群落生态是从生态学中群落生态的视角来观察学科间相互关系和环境的概念。群落生态是在一定生态环境中,生物种群相互联系相互影响而形成的组合结构单元(尹钧,1996,p.202),从而表现出生物种群之间的动态交互和相互作用关系。群落生态理论对于学科环境研究而言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适用性,主要表现在学科间的交互关系与生物种群间交互关系的相似性上。其中,学科之间的互动关系、结构功能与整体安排同群落生态中种群的制约关系、特定结构与生态系统等方面具有高度相似性(陈良雨& 汤志伟,2020),这使得群落生态理论在解释或描述学科间交互关系上具有相应的解释力。因此,学科群落生态可以理解为不同学科之间在动态交互、相互作用过程中所形成的特定结构关系的总和。从静态上看,学科群落生态就是一个由不同学科建立的“生态系统”。该“生态系统”由具有多元性和差异性的学科知识来提供所需“养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可交流、可传递的学科网络关系,从而为相关学科提供生长和发展的环境空间。从动态上看,学科群落生态中的异质性学科并非孤立或隔绝的状态,而是处于可持续的动态交互状态中。不同学科间围绕特定的学科知识探索、学科建设问题应对等进行有针对性的交叉融合,从而达到协调共生的效果。此外,学科群落生态所产生的生态学意义还在于其与自然界中的群落生态类似。自然界中的群落生态环境是孕育新物种的重要场所,而学科群落生态由于学科间的交叉融合,也是创生新的学科生长点并促进一流学科形成的重要环境基础。
在厘清数字化转型与学科群落生态内涵基础之上,需要进一步揭示二者之间的关联,即为什么数字化转型能够驱动学科群落生态?这就涉及二者内在逻辑关系的探讨,同时也构成本主题探讨的逻辑起点。其中,数字化转型能够为学科群落生态提供数字化学习空间、应对学科组织的僵化问题,以及促进学科群落生态中协作方式的优化(如图1所示)。
图1 数字化转型驱动学科群落生态的内在逻辑
第一,数字化转型提供学科群落生态中跨界学习所需的数字化学习空间。在知识流动理论中,知识流动发生在有一定需求的主体之间,包括个人、组织和区域,即由知识存量高的一方向知识存量低的一方传递的过程,其中对于知识接受的一方而言体现了需求的满足(华连连&张悟移,2010)。在该理论视角下,学科群落生态由于存在多样性学科和高低“势差”学科,这在很大程度上激发知识流动需求,即知识存量相对较低的学科向知识存量相对较高的学科汲取“养分”,从而满足自身的知识探究需求。在这一过程中,不同领域的学科知识之间由于存在知识需求,需要跨越相关学科领域进行知识探索,这就是跨界学习的典型特征。跨界学习是指跨入某个特定区域的边界范围,以打破固化思维,开展交叉创新活动,从而在交叉融合中实现创新突破的行为(孙彬等,2022)。在跨界学习过程中,个人或组织可通过跨越知识边界探寻新知并实现创新,该行为活动既体现为一种学习探究,又是对知识创新的写照。可见,在学科群落生态关系中,不同知识存量的学科之间围绕知识探究产生的互动,增强了跨学科交往的活力,这使得跨越学科边界进行知识获取与创造成为学科群落生态的重要特质。因此,跨界学习也构成维系学科群落生态的重要动力。
虽然跨界学习是维系学科群落生态的动力因素,但要实现跨界学习的有效性就需要相应的“平台”,而数字化转型则能够为学科群落生态中跨界学习提供“数字化学习空间”。在有的学者看来,“数字化学习空间”是一种能够超越传统高等教育空间,并构建与他者、客体交互关系的自适应学习空间(刘晓彤等,2022)。在学科群落生态中,“数字化学习空间”也是一种能够促进不同学科围绕知识探索的交互空间。从当前高校推进数字化转型的实践成效来看,数字化转型过程在搭建不同学科之间的交流平台上的作用相对突出。以浙江大学的数字化转型为例,在资源协作联动上,“浙大语雀”“浙大翻译”“找教授”“虚拟仿真教研室”“科研项目托管仓储”“科研助手”等,在资源共享和科研创新上发挥作用;与此同时,“研在浙大”平台已实现对包括生命科学学科、哲学学科等20 个数据库的收录(教育部,2022)。这些数字化平台为不同学科领域的知识探索和资源获取提供了学习空间。尤其对于跨界学习而言,一方面,针对跨学科知识或问题,该学习空间中存在可利用的共享资源,如多样化学科知识数据库,另一方面,该学习空间所提供的虚拟科研平台,有利于通过学科资源的联动,为跨学科知识探索或交叉学科领域的科研自主创新奠定基础。
第二,数字化转型消解学科群落生态中组织模式僵化产生的“孤岛效应”。在大学里,学科的存在方式是学科组织结构,其构成大学的功能单元,是实现大学职能的重要组织保障(朱永东,2021)。那么,在大学的学科群落生态关系中,多样化学科的存在方式并非完全独立的“原子化”状态,而是融入某一特定的学科组织结构中。因此,学科组织结构也是学科群落生态中多样化学科的呈现样态。虽然学科组织构成学科群落生态中重要的互动单元,但从现实状况来看,其组织模式僵化问题和由此产生的学科与学科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各自为政”的“孤岛效应”反而割裂了学科群落生态环境中本应良性互动的协调关系。多样化的学科在提供良好生态系统的同时,也为“学术壁垒”“学术部落”的形成埋下隐患,这种“壁垒重重”“帮派林立”“学术部落间老死不相往来”的状况,严重制约学科生态系统的生态机能发挥(宋亚峰等,2019)。如果学科组织发展过于僵化,抑或仅仅局限于自身发展而忽略邻近学科的关联性,必然导致学术壁垒的形成,并进一步加剧不同学科组织之间相互割裂的“碎片化”发展态势。而这种过于看重自身领域的“学科本位”观,也是当前高校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因此,应对组织模式僵化产生的“孤岛效应”是学科群落生态机能发挥的重要需求之一。
而在组织模式僵化产生的“孤岛效应”问题的应对上,数字化转型能够发挥一定的消解功效。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数字技术的重要功能之一在于其通过结构赋能、资源赋能及心理赋能等,促进多元主体或组织机构协作关系的建立,从而实现组织边界的重构(邵云飞等,2022)。伴随数字技术的嵌入,原有的相对固化的组织结构或组织间关系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更为重要的意义还体现在建立于数字技术之上的组织间协作关系,进一步促进了价值共创的实现。因此,数字化转型过程对于主体间割裂的关系改善而言,具有积极功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过于碎片化的主体或组织间关系,促进协作互动的实现。这一功能在高等教育环境中文化交流方面也得到相应的认同,主要体现在数字技术所创设的虚拟空间功能上。这种虚拟空间有利于文化交流、传播、筛选功能与教育深度融合,并催生未来数字文化的进一步生长和发展;跨文化教育更是需要利用好虚拟空间环境,打破文化间壁垒(王卓玉等,2023)。由此可见,数字技术在文化交流上也发挥了改善主体间文化交流与融合关系的作用,并有利于文化壁垒的破除。数字化转型中数字技术这一功能同样也适用于学科群落生态中的学科组织关系,由数字技术建立的虚拟空间能够改善学科组织的“实体关系”,重构学科间的组织边界,促使多元化的学科组织通过虚拟空间重组结构、共享资源,建立起多元协作关系,从而消解因组织模式僵化而产生的“孤岛效应”问题。
第三,数字化转型促进学科群落生态中协作方式的优化。在政府治理实践中,数字化的最终目的在于实现互联,突破物理空间和地理距离的限制,从组织、信息和服务等方面对治理资源进行整合(徐家良& 吴晓吁,2023)。这体现出数字化转型在治理实践中对治理资源的整合,并在信息、服务等方面促进治理主体协作方式的优化。从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来看,信息技术提升了信息流动效率,降低了信息搜集、传递、加工等方面的成本(裴璇等,2023),这更进一步强化了数字技术在信息搜集与分享上的功效,并有利于不同团队或群体间进行合作。因此,对于企业组织而言,数字化转型能够为企业中的不同团队提供发挥凝聚作用的数字技术,促使团队之间以较低的成本实现重要信息的传递与交流,在这一层面上达到了团队间协作优化的效果。尽管这一作用机理发生在企业组织领域,但对于高校学科群体而言也同样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即数字化转型也能够通过数字技术的应用来强化不同学科群体之间的协作关系。如通过数字技术来促进学科信息、知识资源等在不同学科群体之间的分享,这不仅有利于学科间知识交流的紧密联系,还为学科知识的协同创新提供了环境条件。因此,在学科群落生态中,数字化转型这一过程能够通过数字技术的嵌入,进一步优化不同学科群体之间的协作关系。
现实中也不乏利用数字技术优化学科群落生态中协作方式的案例。以麻省理工学院为例,其利用虚拟信息技术平台,为跨学科知识的交流与分享创造了协作条件。据统计,该学院中各类跨学科组织多达60 多种,其中最具影响力的计算机系统生物学研究所通过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平台,整合了生物学、计算机科学和工学3个关键学科的优势资源,从而实现对复杂的生物现象进行系统的跨学科研究。不仅如此,虚拟CSBI 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将与生物学紧密相关的十多个学科整合进合作网络之中(茹宁& 李薪茹,2018)。在这一过程中,大数据信息技术无疑发挥了不同学科间协作的“黏合剂”功能。在生物学与相关学科共处的合作网络之中,学科之间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促进学科资源(如信息、知识等)的交流与共享。更为重要的是,在交流互动的基础之上围绕跨学科问题的应对,不同学科之间更容易有针对性地建立多元联动模式,并在多学科知识交叉融合过程中形成协同创新联盟。
虽然数字化转型能够为学科群落生态环境建设提供驱动力,但仍然存在以下三个问题,制约了数字化转型的功效。
首先,教育新基建的数字化推进水平制约数字化学习空间价值的实现。从数字化学习空间的角度来看,数字化转型与学科群落生态建设具有重要的逻辑关联,并能够提供超越传统物理空间意义的学习平台。而数字化转型的这种平台价值又需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撑,在教育领域中就涉及教育新基建的发展状况。根据相关部门的定义,教育新基建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信息化为主导,面向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信息网络、平台体系、数字资源、智慧校园、创新应用、可信安全等方面内容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教育部,2021)。如果在教育新基建与数字化学习需求之间未形成相对均衡状态,那么教育新基建的发展状况就会成为数字化转型价值实现的制约因素。反观现实,当前教育新基建在数字化推进水平上还亟待进一步提升。从整体上看,教育平台互联、教育数据互通、智能教育场景搭建等仍然面临瓶颈,从而形成教育领域融合基础设施建设的现实挑战(罗江华& 王琳,2023)。这对于高校数字化学习空间的影响在于,若缺乏数字技术串联下的平台互联、数据互通等,不同学科群体间的虚拟互动也将缺乏技术支撑,更难以促进学科间在虚拟技术层面的交叉融合。同时,在智慧校园建设过程中,不同场景间数据难以有效流通等导致的大量数据长期休眠而无法实现数据价值的问题(赵晓伟等,2022),也是实现数字化学习空间的主要障碍。尤其是数字化学习空间就是提供好数据、高质量数据的重要场所。在这些数据缺失或价值未挖掘的情况下,数字化学习空间给不同学科群体所提供的交互价值也将大打折扣,使其原本为交叉学科问题和跨学科问题进行学术研究而提供的技术吸引力大为消减。因此,高校学科群落生态所需的数字化学习空间,还需进一步关注教育新基建的数字化水平的提升。
其次,组织惯性阻碍数字化转型中组织整合的功能。数字化转型成功与否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就是数字资源与组织结构的匹配关系(Verhoef et al.,2021)。因此,伴随数字化转型的推进,组织结构也发生相应的变革或创新,在这样的情况下,数字化转型就能够与组织结构形成适应关系,二者“相得益彰”。若随着数字化转型的进行,组织结构不但没有发生变化,反而存在固化状态,那么数字化转型融入组织结构的功效也会相应降低。这种对组织变革活动产生抵制或抗拒,并维持组织原有状况的力量就是组织惯性(Mikalef et al.,2021)。尽管数字化转型能够在技术层面上发挥组织整合功能,甚至引发组织结构或模式的革新,但组织惯性的存在则构成组织变革的阻力,从而影响数字化转型的组织整合功能的实现。反观高等教育领域,高校的“象牙塔”特征表现之一,就是变革发生的迟滞性。从组织角度来看,高校与企业的组织惯性相似,都有一种抗拒变革的力量或维持现状的能量,并表现在身份认同上,即在利益、立场等因素的影响下,学科与学科之间并不能够形成融合意愿。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数字化转型从客观技术维度提供了有利于交流融合的平台与条件,也会因为组织身份认同问题而阻碍数字技术的嵌入。正如有的学者所持有的观点一样,传统的优势学科由于既得利益和自我发展优势等因素,对其他学科尤其非优势学科的交叉融合持否定态度,从而形成抵制态度(杨朔镔,2023)。这种基于组织身份而产生的惯性行为,往往更加固化既定组织结构和观念认同,从而阻碍数字化转型的组织整合功能。也有学者表达了同样的观点,要实现学科组织跨界跨域、交叉融合,就需要淡化参与单位、人员的身份差异,以及组织结构惯性(陈亮&徐林,2022)。由此可见,不同学科组织的身份认同问题就是学科群落生态关系的重要影响因素,并制约数字技术在消解学科壁垒上的功能发挥。因此,要实现数字化转型中数字技术对组织的整合功能,就不得不考虑组织惯性带来的负面影响。
最后,高校数字化治理体系的不完善制约协作网络的功能。数字化转型虽然对不同学科群体之间协作方式的改进具有积极意义,但要实现该功能则需要高校有与之相适应的数字化治理体系,尤其是与数字化治理相关的规则设计、标准规范、目标指导等,旨在应对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模糊化问题。当前高等教育的数字化转型正处于初步探索阶段,更需要相应的数字化治理体系来发挥保障作用,这就不得不进一步思考高校数字化治理体系与数字化转型中协作网络功能的关系。其中,在数字化转型为学科间的交互关系搭建的协作网络中,协作责任应当如何配置?不同学科群体应当扮演怎样的责任角色才能实现协作网络的价值?是否应有相应的制度或规范来指导不同学科间的协作行为?如果制度设计缺失、责任不明确,学科间协作的秩序、效率等都会受到相应影响,这将对数字化转型中协作网络功能形成负向冲击。而当前学校治理体系不完善的主要表现就包括顶层设计、治理依据、相关数字化标准规范建设等问题(胡钦太等,2023),这无疑从整体上反映出数字化转型过程面临的学校治理体系不完善问题。与此同时,在教育领域的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参与主体众多但责任不明,这也是影响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学校与其他组织协作的症结所在(尚俊杰& 李秀晗,2023)。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这种外部协作主体间责任配置的模糊化导致的协作效率低下问题,同样值得高校对内部学科群体之间协作关系进行反思。尤其随着跨学科问题、交叉学科问题探究的深入,众多学科群体参与其中而又缺乏明晰的责任界定,也会消减不同学科群体的参与动力与意愿。
由于数字化转型对学科群落生态的驱动功能受到教育新基建、组织惯性和数字化治理体系等因素的制约,因此,数字化转型驱动学科群落生态的实现机制有三。
第一,建立以“数据基础设施”为支撑的开放共享机制。从当前制约数字化转型对学科群落生态的驱动功能的教育新基建这一因素来看,需要重点突破的地方在于数据互通与价值挖掘问题。而要实现数字化转型对学科群落生态驱动的有效性,可以聚焦于“数据基础设施”,建立数据开放共享机制。一方面,根据学科群体间知识交互的特征与需求,从整体上完善有利于学科交叉融合、互联共享的“数据基础设施”,为不同学科群体间的深度交流和资源共享奠定数据基础。另一方面,通过强化数据开放的实践进一步发现、挖掘数据价值。其中,数据开放平台建设有利于为学科群体间的交流提供场所,而数据开放过程不仅有利于防止数据休眠而导致的资源浪费问题,还有利于促进学科群体在问题研究中的创新发现。尤其是针对跨学科知识的探究而言,不同学科群体更需要涉猎多元化的知识体系,甚至海量的学科知识数据。因此,只有不断开发数据价值才能够进一步解释、探索日益复杂的跨学科现象或问题。与此同时,还不能忽视数据共享机制的拉动作用。由于数据在科学研究中扮演基础性角色,数据不流通或数据互通的障碍问题,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学科群体交互的程度、质量和效率。通过数据共享,不同学科群体能够围绕特定问题进行自主探索并展开互动,从而丰富数字化学习空间的自主内涵。因此,建立以“数据基础设施”为支撑的开放共享机制,旨在通过完善教育领域内的新型基础设施,来实现数字化转型对学科群落生态的驱动力。
第二,突出以“动态能力”为导向的组织环境适应机制。面对组织惯性在数字化转型驱动学科群落生态中的阻力,要实现数字化转型潜在的组织整合功能,需要在组织文化上建立能够与之相适应的变革机制,以增强组织与外部环境的适应性和活力。针对组织惯性问题,以动态能力为导向的组织环境适应机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数字技术与组织变革的适应性。动态能力是建立在外部变化的环境基础之上的机遇识别和资源整合能力的统称(林萍,2012)。而这种动态能力对于学科组织的环境适应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学科组织要实现自身的适应性生长与发展,也需要识别学科生长机会并整合各种可利用资源。因此,数字技术的价值嵌入需要学科组织具备一定的动态能力。其一,建立学科组织生长的机会识别机制。这不仅要求学科组织发展持续关注外部环境的动态变化,还要发现、识别来自外部环境的发展机会,以激发学科组织的变革活力。在这种模式下,学科组织自身具备变革创新的意愿,才可能接受数字技术带来的发展变化,从而降低学科组织发展中的“路径依赖”和惯性阻力。尤其对于传统优势学科而言,寻求学科新的生长点更需要关注数字环境带来的机会,否则,对自身“优势壁垒”的盲目自信也是导致优势学科衰落的重要原因。其二,建立能够有效利用发展机会的资源整合机制。对于外部环境的可利用机会,学科组织自身需要调配相关资源来实现外部机会带来的潜在价值。如数字技术虽然能够消解学科群体间的信息孤岛,但前提是学科组织要降低自身变革的“惯性”,这就需要学科组织将资源重点投向战略规划、学习交流、反馈评估等方面,实现数字化转型所带来的价值。
第三,强化以“制度驱动”为保障的数字化治理机制。数字化转型在高等教育领域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并面临诸如行动规则、责任规范、行为指导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归结起来就是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制度环境问题。制度可以规范服务流程,塑造互动环境,在制度给定条件下,数字治理的功能也能得到相应的发挥(吴件等,2023)。而高等教育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同样存在行动规则、责任规范等方面的制度建设问题,尤其是高校数字化治理的规则构建、数字化嵌入学科群体的行动规范制定等,也需要制度为高校的数字化治理提供保障。因此,针对高等教育领域数字化治理存在的制度环境问题,可以尝试建立以制度驱动为保障的数字化治理机制,为数字化治理提供相应规范。一方面,从整体上构建高校数字化治理体系的制度顶层设计。这包括数字技术嵌入高等教育领域应当遵循怎样的行为指南、实践标准和价值规范,从方向上为数字技术的赋能与赋权提供指引。另一方面,有针对性地从学科群落生态环境建设的需求出发,构建不同学科群体参与协作网络的责任体系。如在数字化转型所搭建的协作网络关系中,不同学科群体参与协作的秩序怎样?各自应当承担怎样的参与责任?如何保障协作效率的提升?这也需要相应的制度设计来为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学科间的良性交互关系奠定基础。尤其是学科间的互动发生在数字技术场域中,更需要相应的制度规范来提升学科群体合作的有效性,而不是完全无序或随意行为。因此,建立以“制度驱动”为保障的数字化治理机制,有利于数字化转型中协作网络功能对学科群落生态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