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现状及问题探讨

2024-02-02 07:03朱明波邢应太熊淑娣彭惠卿倪晓玉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24年1期
关键词:矿业权江西省资料

■ 朱明波/邢应太/熊淑娣/彭惠卿/倪晓玉

(1.江西省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南昌 330025;2.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南昌 330025)

0 引言

地质资料包括在地质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电磁介质等形式的原始地质资料、成果地质资料和岩矿心、各类标本、光薄片、样品等实物地质资料[1],是广大地质工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晶和历史记录,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不仅能避免地质勘查重复投入造成的大量社会财力、人力和物力浪费,而且能为我国积累海量的地质数据,而对这些数据的集成研发又能推动地矿行业转型升级,成为地矿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发展理念的转变,江西省地质资料汇交管理面临着新的问题。一方面,在自然资源部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的背景下,以往的地质资料汇交管理手段跟不上改革的步伐,出现了市级发证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另一方面,在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地质工作的内容和范围由传统的基础地质、矿产地质和地质科研扩大到矿山复绿、农业地质、城市地质、灾害地质、环境治理、生态地质和旅游地质与地质遗迹保护等,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对象由原来的传统地质资料向“大地质”资料转变,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立卷归档问题。

1 江西省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现状

1.1 汇交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要求地质资料实行统一管理,2002年国务院发布的《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要求地质资料实行统一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的发布为我国地质资料汇交提供了法律法规依据。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针对地质资料汇交管理陆续印发相关文件(表1),2003年印发的《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明确了成果、原始地质资料汇交细目和实物地质资料汇交范围。2008年印发的《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明确了实物地质资料汇交细目,2016年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实物地质资料实行分类筛选、分级保管的制度。2017年印发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明确了汇交人义务、汇交渠道、汇交程序、汇交期限和汇交监督等相关内容[2],并更新了原始地质资料汇交细目,制定了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2020年印发的《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启用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的通知》[3],通过“互联网+地质”实现了地质资料目录清单在线汇交,进一步提升了地质资料汇交效率。2020年印发的《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通知》[4],解决了不同地质工作程度的矿业权和项目地质资料汇交方式;根据地质工作开展情况,矿业权和项目可以汇交未形成地质资料承诺书或地质工作总结报告。2021年印发的《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通知》[5],进一步优化了汇交流程并规范了受理材料。2022年印发的《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细则》[6],明确了地质资料汇交时的定密权限、密级种类、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江西省依据国家制定的地质资料汇交制度,实现了全省地质资料应交尽交和有效汇集,为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表1 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1.2 汇交管理手段不断丰富

江西省地质资料汇交工作主要采用融入矿政管理、信息化管理和信用管理三种模式,彼此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目前江西省矿业权和省级及以上财政出资项目基本实现了地质资料汇交管理。

1.2.1 地质资料汇交融入矿政管理

2007年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实行电子文档申报的公告》(国土资源部公告2007年第12号)[7],将地质资料汇交凭证正式作为矿业权审批登记的必备要件之一,江西省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由此纳入矿政管理当中。2017年下发的《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申请资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5号)文件[8],虽然将地质资料汇交凭证进行了精简,但是在主要的矿业权审批登记环节中,地质资料汇交凭证依然是矿业权申请材料的必备要件之一(表2)。

表2 关于地质资料汇交凭证作为矿业权申请必备要件的设立文件

1.2.2 地质资料汇交采用信息化管理

2012年,全国地质资料馆为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开发了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该平台于2020年并入自然资源部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该平台(系统)成为地质资料管理部门主动管理和监督地质资料汇交的有效抓手[10]。江西省按照全国地质资料馆的部署要求,充分利用汇交监管平台监管的矿业权和项目信息,开展了地质资料异常名录公示和催交工作,改变了以往被动接收地质资料的局面,使江西省的地质资料汇交率从2017年的31.55%提升至2022年的91.61%(表3)。

表3 江西省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运行情况

1.2.3 地质资料汇交启用信用管理

2017年下发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进行违法信息管理。江西省根据文件要求,将逾期超过60个工作日未按时汇交地质资料的汇交人列入地质资料汇交异常名录,并通过自然资源部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超过60个工作日仍未汇交的,向汇交人下发《限期汇交地质资料通知书》并抄送至市自然资源局,责令限期汇交。责令限期汇交后仍逾期不汇交的,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纳入违法名录管理,停止汇交人地质资料借阅服务,取消汇交人下一年度省级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申报资格。2018年至今,江西省相关机构共将840个矿业权和项目列入异常名录,其中816个矿业权和项目完成了地质资料汇交,24个矿业权和项目正在汇交中。

1.3 汇交数量稳中有升

1.3.1 成果地质资料

2012—2017年江西省成果地质资料每年汇交数量约为200档,2018—2020年江西省依托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开展了地质资料清欠工作,汇交数量增幅较大。2022年以后,江西省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环境治理、土地复垦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相关资料统一纳入地质资料汇交范围,汇交数量较往年也有较大增长,其中水工环类地质资料汇交数量大幅增加(表4)。

表4 江西省成果地质资料汇交情况

1.3.2 原始地质资料

受库房容量限制,江西省原始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启动较晚,主要汇交的是原始地质资料扫描后的电子文件。目前库存总量为1775档,原始地质资料以区域地质、矿产勘查和其他类型为主(表5)。

表5 江西省原始地质资料汇交情况

1.3.3 实物地质资料

近年来,江西省相继建成了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赣西分库和副样库,实物地质资料汇交数量实现了快速增长,年均增加岩心10000m以上,样品8000件以上,目前库藏岩心总计69198.74m,样品达543479件(表6)。

表6 江西省实物地质资料汇交情况

2 地质资料汇交中存在的问题

2.1 矿政改革后市级发证矿业权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不规范

2019年自然资源部下发了《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11],2020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配套下发了《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自然资源部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的通知》[12],文件要求实行同一矿种同级管理,彻底改变了原来探矿权由中央和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两级管理,以及采矿权由中央、省、市、县四级管理的“两探四采”模式,对探矿权由中央和省级两级审批登记的制度进行了改革,赋予了省级以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探矿权审批登记的管理权。

在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将部分矿业权登记权限下放至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后,矿业权类地质资料汇交数量逐年减少,由2019年的384档下降至2022年的51档,占比由85%下降至13%(表7),汇交数量大幅度减少。引起矿业权类地质资料减少的原因除了矿业权数量自然减少(矿业权注销、关闭及省财政出资项目不再设置探矿权)外,更重要的是市级发证矿业权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不够规范,实际工作中地质资料只汇交至市自然资源局,未汇交至省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

表7 江西省矿业权类地质资料汇交数量及占比

2.1.1 市自然资源局不具备地质资料管理职能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地质资料管理由部省两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设区市自然资源局不具备相应的地质资料管理职能,因此市自然资源局缺少建设地质资料馆藏机构的相关文件依据,无法落实馆舍建设预算和日常运行经费来源,也没有招聘专业的人员管理地质资料。目前,市自然资源局地质资料管理工作主要归口矿产资源管理或地质勘查等科室,一般由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兼职完成,没有专职人员管理地质资料;在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建设方面没有投入经费,缺少专门库房存放地质资料,汇交的地质资料还是散存于各管理部门,尚未建立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和开展相应的地质资料目录建设工作。

2.1.2 市自然资源局对地质资料汇交工作认知不深

市自然资源局以往参与地质资料管理业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矿政审批登记环节提交材料中的地质成果报告,第二个方面是矿政审批环节中的地质资料汇交凭证。

在第一个方面,市自然资源局将矿政审批登记环节提交的地质成果报告当做地质资料,实际上该地质成果报告只是成果地质资料的一部分,缺少成果地质资料中的附图、附表、附件等,以及原始地质资料、实物地质资料,而且在矿政审批登记环节提交的材料在装订顺序、归档格式、资料定密和电子归档等方面与现有地质资料管理文件要求完全不同。市自然资源局将作为文书档案的矿政审批登记环节提交的地质成果报告归档与地质资料归档混为一谈。在第二个方面,市自然资源局在办理矿政审批登记业务时只需要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即可,至于地质资料汇交凭证是在哪个部门办理的、需要经过哪些流程、汇交材料的内容及汇交材料的格式要求等均不了解。因此,市级自然资源局虽然在两个方面参与了地质资料的管理,但是对于地质资料管理的认知在广度和深度上还有欠缺。

2.1.3 市级发证矿业权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缺乏有效抓手

以往管理地质资料汇交工作主要有两个抓手,一是将地质资料汇交凭证作为矿业权审批登记环节中的必备要件,二是将矿业权信息纳入自然资源部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监管。在矿政管理改革后,这两个抓手在市级发证矿业权地质资料汇交工作方面均已失效。

在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背景下,2023年5月自然资源部下发《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文件[13],明确地质资料汇交凭证不再作为矿业权审批登记事项的必备要件之一,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完全与矿政管理脱钩,结束了地质资料汇交管理长达17年融入矿政管理的历史。

自然资源部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能够实现地质资料汇交监管的核心是矿业权信息比较全面,该系统主要是将部省两级矿业权信息和省级及以上财政出资的项目信息纳入平台进行监管。2019年矿政管理改革后,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将除磷矿、萤石矿、水泥用灰岩、玻璃用石英和冶金用石英以外的非金属探矿权下放给市自然资源局,但由于自然资源部地质资料信息服务管理系统缺失部分由市级发证的探矿权信息,因而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在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与矿政管理完全脱钩和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缺少市级发证矿业权信息的双重因素之下,市级发证矿业权地质资料汇交工作需要新的管理手段实现监管。

2.1.4 市级发证矿业权地质资料汇交标准与省级标准不一致

目前市级发证矿业权地质资料仅需经过简单归整后汇交至市自然资源局,既没有开展地质资料的齐全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检查,也没有开展地质资料定密检查和编目整理工作,更没有开展地质资料文件级目录采集工作,无法与省自然资源厅交换共享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及提供社会化服务。

2.2 地质资料汇交涉及多个部门,汇交细则不清

地质资料的汇交范围由传统的基础地质、矿产地质扩大到矿山复绿、农业地质、城市地质、灾害地质、环境治理、生态地质、旅游地质与地质遗迹保护等方面。地质资料涉及处室由原来的矿业权管理处、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扩大到地质勘查管理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各个部门对地质资料的汇交要求不同,有的部门只需对核心成果资料进行归档,有的部门须对项目全过程资料进行归档,这些资料有些属于文书档案,有些属于科技档案,如何按照地质资料汇交规范要求将这些资料归档是地质资料管理人员面临的首要问题。

2.3 项目管理不规范,地质资料汇交关键信息缺失

地质资料汇交范围扩大后,增加的地质灾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产压覆等相关信息并未纳入自然资源部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需要汇交人录入相关信息才能纳入系统监管,录入信息时项目名称、项目编码、所在行政区、项目来源、评审意见书编号和项目承担单位属于必填项,但由于管理不规范,许多项目的关键信息往往有部分缺失,特别是项目编码和评审意见书编号缺失的情况比较多。

2.4 地质资料类型多,地质资料汇交存在困难

目前江西省将地质灾害基层防灾能力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地质灾害监测设施修复工程、地质灾害风险评价与区划技术、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复垦和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等13类项目纳入地质资料汇交范围,这些新增的地质资料由于项目管理部门要求和报告编制要求不一致,汇交人员在归档立卷时对其如何分类和命名存在困惑。

2.5 专业软件众多,地质资料管理人员验收存在难度

根据目前地质资料汇交情况统计,资料汇交工作涉及的主要地质专业软件有MapGIS、ArcGIS、AutoCAD、Coreldraw和Surfer等,地质资料管理人员在熟练使用这些软件对成果地质资料中的源文件进行验收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

2.6 地质资料汇交培训广度不够

历年来,江西省地质资料管理培训仅将省地质局从事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的一线人员作为培训对象,从未要求市自然资源局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导致市自然资源局管理人员对地质资料的概念,以及地质资料汇交范畴、流程、内容、格式等均不了解,管理人员在市级发证矿业权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管理能力方面有待提高。

3 加强江西省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建议

3.1 扩大培训对象范围,提高汇交质量

一是对市自然资源局地质资料管理人员开展培训,主要从法律法规文件、汇交流程、格式规范、软件制作、收藏保管和服务利用等方面,进一步提升管理人员对地质资料概念的认知,提高管理人员在矿政管理改革新形势下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决策能力,为下一步地质资料管理职能向市县延伸做好人才储备。二是要提高馆藏机构地质资料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地质资料管理人员对地质资料汇交流程、汇交格式及规范要求比较熟悉,但对地质资料的相关地质专业软件不够了解,应重点培训管理人员对地质资料形成的过程及相关专业软件的使用。三是要提高汇交人的业务水平。汇交人往往是长期从事地质工作的人员,有着丰富的地质专业知识,所欠缺的是地质档案归档方面的技能和经验,所以对这类人员培训的重点要放在文件解读、汇交流程、汇交软件操作、资料归类和定密管理等方面。四是加强管理人员和汇交人的沟通交流,使地质资料汇交工作既能符合文件要求,又能遵循地质工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汇交质量,最终实现地质资料汇交只跑一次的目的。

3.2 构建“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的信用监管新机制

充分发挥自然资源部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的监管作用,以该系统为基本手段将市级发证矿业权信息纳入系统进行监管。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建立市级发证矿业权信息更新沟通渠道,市自然资源局每季度向省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提供本级发证的矿业权信息和储量地质报告评审备案信息,省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将该信息录入自然资源部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监管,相关地质资料统一汇交至省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省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将未按时汇交地质资料的信息按季度提供给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协助省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负责完成本级发证矿业权地质资料的催交工作。

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地质资料汇交监管新机制。加强地质资料汇交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将地质资料汇交事项纳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和专项抽查范围,每年将检查结果及处罚情况录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等,充分发挥信息公示平台的信用监管作用。

3.3 健全技术标准,统一汇交细则

自然资源部明确了地质资料的分类和相应的立卷规则,但针对不同类型的地质资料应如何归档尚无细则,地质资料管理人员和汇交人在确定地质资料分类和归档操作上缺少统一标准,往往导致地质资料汇交材料反复修改,汇交工作效率不高。地质资料主管部门应根据不同地质资料类型制定归档细则,使地质资料汇交和验收工作有统一的技术标准。

3.4 出台省级地质资料管理制度

出台省级地质资料管理相关制度,探索将地质资料管理职能向市县延伸。省、市、县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发证矿业权地质资料管理,明确各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馆藏机构建设标准、汇交范围、汇交期限、汇交格式、保管要求、服务时限、处罚条件等。

猜你喜欢
矿业权江西省资料
模拟成真
《江西省志•审计志》顺利通过验收
Party Time
PAIRS & TWOS
JUST A THOUGHT
考了个大的
2020年5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矿业权出让分级管理”
矿业权审批优化服务改革的举措、成效及展望
矿业权出让转让及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审计主要内容和方法
透视矿业权的虚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