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 乾
(福建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福建 福州 350007)
随着城市化、机动化进程不断加快,停车资源紧缺已经成为制约交通发展、困扰城市管理的难题。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大城市小汽车与停车位的平均比例约为1∶0.8,中小城市约为1∶0.5。近年来停车供需矛盾愈发突出,以北京为例,目前全市已备案停车场约7 000个,停车位约382万个,已备案路侧停车位约6.5万个,而汽车保有量超过630万辆,城市车位数量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使用需求,扩建迫在眉睫。
然而,城市“停车难”的问题不是简单的通过扩建就能够解决的。只有在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停车管理智慧化水平,才能有效解决停车运营成本高、交通拥堵、人民群众出行体验差等问题。经过近几年的发展,ETC技术逐渐稳定成熟,且随着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的推进,群众使用基础庞大,ETC智慧停车可以成为打通城市交通和城际交通的重要载体,能够有效解决城市静态交通治理难题,提升群众出行服务水平,降低停车场污染物排放量,是增加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有效手段。
ETC(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即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通过安装在车辆挡风玻璃上的车载电子标签与在收费站ETC车道上的微波天线之间进行的专用短程通讯,利用计算机联网技术与银行进行后台结算处理,从而达到车辆通过高速公路或桥梁收费站无需停车而能自动交纳高速公路或桥梁费用的目的[1]。
ETC智慧停车就是将技术成熟、系统稳定、安全可靠、高效运行的ETC技术应用于城市停车场建设和运营管理。
2019年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拓展服务功能,鼓励ETC在停车场等涉车场所应用”。
2019年5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在《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拓展服务场景,鼓励ETC在停车场等涉车领域应用”。
2020年12月23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ETC智慧停车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了28个试点省市做为ETC智慧停车试点城市,并提出了“加快拓展ETC服务功能,推动ETC停车场景应用,以满足人民群众高效停车、便捷出行需求为目标,强化‘ETC+互联网’产业融合,打造智慧停车发展样板”。
据悉,当前28个试点城市已上报各自的初步实施方案,由交通运输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和行业专家,研讨并确定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ETC智慧停车正快速走进日常生活。
近年来,随着停车行业逐步向智能化方向发展,智慧停车产业相关技术的逐渐成熟,一些典型省份城市已对ETC停车收费开展了积极探索,据中国停车网统计,国内客运量千万级以上的39个机场停车场中,已经有超过50%铺设了ETC收费系统,如首都国际机场、山西太原机场、福建长乐机场等已真正实现了ETC智慧停车快捷支付。
与此同时,以北京市交通枢纽、医院、学校、景区、公共停车场等大型社会服务场所为代表,截至2020年底,在全市24家医院、23个枢纽场站、95家商业综合体、66个居住社区、20个景区公园等300个停车场实现了ETC不停车快捷支付。每月ETC交易量超过200万次,ETC支付比例超过50%,北京儿童医院停车场支付比例达65%,真正实现了不停车快捷收费。
虽然有了这些实践,但现行ETC停车的运营和服务模式,已暴露出来一些问题和挑战。
(1)高速公路行业现行清分结算体系不能满足ETC非高速场景应用的合规性要求。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支持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ETC在高速公路收费之外的场景推广应用时,需要有合规的清算机构提供转接清算服务。前期湖北、宁夏和福建等省区在ETC停车场应用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了多个银行相继提出暂停受理ETC卡在非高速公路场景扣款的情况。如果不与清算机构对接,创新构建合规的ETC停车交易清分结算体系,将成为ETC停车场应用的“卡脖子”问题。
(2)停车场ETC离线交易存在资金垫付和兜底风险。
为保证ETC车辆快速通行,目前高速公路收费体系采取“先通行后付费”的离线交易模式,ETC卡签约银行需对高速公路通行费进行垫付和坏账兜底。但ETC拓展应用将涉及停车、加油、充电等多种场景,商户种类多样、小额交易高频,因此垫付金额不可估量、坏账及兜底风险较高,现行离线交易模式已不能满足ETC停车场景交易与服务需求。
(3)ETC账户支付的资金结算周期长,无法满足停车场商户资金回笼需求。
目前停车场主流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电子支付(包括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车牌付和ETC账户支付,其中ETC账户支付的资金结算周期与高速公路场景一样,采用离线交易模式,结算周期明显高于其他付款渠道。ETC目前的清分结算体系较复杂,其中对账、清分、拆分、结算方式传统且复杂,缺乏方便快捷的资金核对服务,直接导致资金流转时间过长,不能满足停车场商户的资金快速回笼的需求。
(4)ETC票据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客户开票便利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各省区市停车场ETC交易的发票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且ETC停车现在无法提供电子发票,亟需建立统一的电子化发票开具体系。据了解,目前仅有北京等部分省市有独立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可在省内APP上为客户开具电子发票。
(5)行业密钥分散到停车场车道存在风险。
现有高速公路收费场景,相关消费密钥PSAM都设置在ETC车道和门架中,管理较为严格,并有专人维护。而城市停车场景和运营主体较为复杂,管理和维护水平参差不齐,如果将消费密钥PSAM卡放在停车场车道,将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同时,现有停车场电子交费主要方式是移动支付,其收费系统是基于公网环境而建设的,与高速公路收费封闭式专网、行业化管理的场景不同,公网环境无法保障设备的安全,数据传输也存在被篡改的风险。
尽管ETC智慧停车面临各方面问题,但如果在统一标准、统一业务运营规则、统一客户服务规范的基础上,搭建一套交易合规、操作性强、结算高效、安全可靠的ETC多场景运营与服务平台,构建以联机交易为主、风险可控的准联机交易为补充的业务体系,做出超前、合理、有效的规划及建设方案,就能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
业务架构图见图1,部主管部门组织开展ETC停车场应用交易的架构设计,建立ETC停车业务运营和服务规则,开展便捷高效和安全可靠的交易、对账等各类业务,指导ETC停车场、ETC运营商等参与方开展各类系统建设、测试、运营和服务。各省级(区域级)、城市级ETC智慧停车平台,需构建省级(区域级)ETC智慧停车平台,接入ETC多场景服务平台数据,支撑统计分析、监测监控和预测预警等功能。停车场ETC运营商负责开展ETC停车场的拓展和运营服务,完成ETC接入系统的建设和改造,并对接ETC多场景服务平台,提供ETC停车运营和服务。省联网结算管理机构组织协调、指导本省ETC发行服务机构开展相关系统的升级改造,支撑ETC停车场应用。发行服务方负责发行服务系统的升级改造,机构保证发行认证与监管系统的发行数据和业务实时同步,开展ETC停车联机交易、记账扣款,实现储值卡的交易处理。金融机构包括清算机构和银行,负责ETC停车交易的扣款和资金结算。
图1 ETC智慧停车业务架构图
ETC停车场交易采用联机交易和风险可控的准联机交易方式,通过设计车辆入场、车辆在场、车辆出场三个阶段的业务流程,降低金融机构垫资风险。车辆进场时,停车场入口ETC接入系统将车辆相关信息推送至ETC多场景服务平台,并抬杆放行。车辆进场后,ETC多场景服务平台向发行认证与监管平台查询代扣银行签约号(记账卡)及ETC账户状态。车辆出场时,停车场出口ETC接入系统向ETC多场景服务平台并发送扣款请求。在交易过程中,将相关交易通行数据同步至省级(区域级)、城市级ETC智慧停车平台,为城市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交易完成后,运营服务商可从ETC多场景服务平台获取通行交易数据,以完成对账工作。
ETC停车场应用中,涉及计费环节、现场管理等投诉由停车管理部门统筹指导停车场处理。涉及ETC交易的投诉由停车场ETC运营商、发行服务机构、ETC多场景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协同处理。ETC多场景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客户咨询投诉处理入口。客户使用ETC支付停车费后,由停车场委托有资质的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电子发票,发票开具数据应与ETC多场景服务平台、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管理平台、发行服务机构、停车场ETC运营商同步。停车场ETC运营方、发行服务机构、ETC多场景服务平台应为客户提供发票开具入口和推送服务。
各省、市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城市停车场资源,明确不同场景的停车场新建和改造计划,完成与ETC多场景服务平台对接工作。可根据停车泊位数量将停车场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按照不同类型停车场,结合实际运行情况,科学制定ETC车道改造数量,组织相关停车场开展ETC设备和系统布设。对于具备出入口改造条件的停车场,可以考虑出入口均加装ETC天线,保障ETC车辆的不停车通行,确保停车场通行效率最大化。
综上所述,对于ETC智慧停车建设,一方面既要与有资质的清算机构探索合作,构建安全合规的ETC多场景应用平台及清分结算体系,另一方面又要借鉴高速公路ETC收费服务体系内各参与方的科学实践,充分发挥省市政府部门、ETC运营商和停车场运营商在城市停车领域的优秀经验,就能为构建数字城市、建设智慧交通等提供有效支撑。ETC智慧停车既可以作为城市交通感知的主要设备,实现对车辆运行轨迹及状态的全出行链采集,进而对城市交通规划、拥堵治理提供数据支撑,又可打通加油、停车、维修、保险等汽车服务收费产业链,为智慧城市赋能,驱动智慧城市数字交通经济快速发展,是增加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