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玉娟
(阆中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 四川阆中 637400)
建筑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在其施工过程中,危险性大、突发性强、伤亡事故多发、频发、高发是人所尽知的显著特征。目前,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3]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助推建筑行业安全管控日臻成熟,但受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企业利益驱动、建筑施工监管疏失、建筑职工素质偏低等诸多因素影响,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仍呈多发态势。凡此种种,必须引起与建筑施工安全相关的部门单位、企业主体和作业人员的特别关注,千方百计实现安全事故发生最小化。
全国建筑施工领域整体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上半年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人员伤亡的典型事故达30多起:1月3日,贵州省某医院培训基地在建工地遭遇山体坍塌滑坡,导致14人死亡、3人受伤;4月29日,北京市某建筑施工工地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2人遇难、3人受伤;4月29日,长沙市一居民自建楼房发生倒塌事故,导致54人死亡、9人受伤;4月30日,某送变电建筑公司设备安装作业中,发生吊车安装的托斗脱落事故,导致4人先后死亡;5月3日,兰州市某建筑施工工地在塔吊拆除过程中突发机械坠落事故,导致3人死亡、1人受伤。
上述案例,仅是各类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之冰山一角。大大小小的安全事故都在频频发生,知晓的多是或见诸媒体披露,或责任事故问责通报,或重特大事故判刑处置,而还有不少为逃避追责而刻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隐瞒不报的安全事故。一言以蔽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现状令人堪忧。
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防控是一个系统工程,而该系统中的监管疏失、相互制约脱节等,都是引发安全事故的成因。笔者就耳闻目睹和实践经历的诸多安全事故,对其产生的原因作出剖析。
(1)行业主管主体力度畸轻畸重,其表现为“三重三轻”,即:重法规文件出台,重安全技术标准发布,重发生事故通报;轻法规落地落实,轻常态监督管控,轻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不良行为审查。“三重三轻”的后果是相关建筑企业抓安全生产“时紧时松”。
(2)建筑施工主体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表现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不合理,项目经理到岗率不高,安全防范履职不到位,现场安全常态检查不落实,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投入严重不足,施工现场脏、乱、差等现象整治不力,更有甚者采取以包代管,存在安全责任甩锅的侥幸心态。
(2)建设业主主体对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责任重视不够,表现为拖欠工程款项,要求建筑主体垫资施工,随意压缩合理工期,重视工程建设进度,忽视安全生产管理。
(4)监理施工主体缺乏有效监管,工作定位不准,对必须承担安全监理责任认知模糊,重质量、成本、工期三大控制,轻安全生产问题掌控。
(5)作业人员主体素质偏低,表现为建筑工地中的作业人员大多都是来自农村的外出务工者,他们普遍属于文化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脆弱的人群,对建筑工地一些最基本的安全常识不清,对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不懂,只凭简单经验作业,较少严守操作规程,往往以侥幸心理、我行我素面对可能出现的安全危险,给建筑施工埋下事故隐患。
(6)保险赔付主体检查不力。在“发生事故、保险赔付”的作用下,施工企业以投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来转移风险而放松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而保险公司虽负有赔付的主体职责,但也有对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状况检查不力、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评价不实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赔付不合理的怪象。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事故频发成因多元,且大多存在于部分参见单位主体身上,其负面外溢影响不可小觑,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为有效防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刻不容缓。对此,笔者从自己从事多年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实践出发,提出五条措施办法。
作为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主管——住建部门,在行业监管职能履行上必须严格“五到位”,即:建筑安全管理立法定规到位,建筑施工安全执法力度到位,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质年审到位,凡安全生产不合格的施工队伍清出到位,常态化深入建筑企业将安全生产指导监管到位。扎扎实实以行为主管的压力驱动与建筑施工相关的每一个企业、单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有敬畏之感,进一步担当作为。
建筑企业是主导施工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必须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完成“六项职责”,即: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到安全有专门机构主管;建筑工地施工项目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以现场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班(组)长为成员的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做到施工全程安全有专人主抓;明晰施工项目安全管理职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责任者,项目总工是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者,专职安全员是项目安全管理的直接执行者,监理工程师是项目安全管理细监督者,施工员、班组长和作业人员是项目安全管理经则的落实者,做到既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协作配合,共筑安全防线;建筑企业要制定本企业各岗位安全责任制,从管理层到作业层,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人人肩上有安全、人人肩上有责任;建筑施工单位要坚守“人本理念”,加大安全投入,优化安全保护设施设备,科学规划好施工作业现场,设计好特殊部位专项施工方案,做到技术安全有保障。
建设现代化建筑施工安全体系的前提是不断在企业安全文化上加力,要围绕建筑施工安全的重心,坚持“三加力”,即:在“以人为本”安全理念上加力,将企业安全文化渗透于企业员工的意识形态,力求安全生产入心入脑;在安全文化制度建设上加力,建立有规范、有特色、有亮点的企业安全文化制度支撑系统,力求以安全生产文化制度管事管人;在安全文化培训上加力,以企业安全生产和企业职工安全自护为目标,强化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力求在建筑施工的全程中全员做到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所伤害。
建筑施工项目监理负责人员要坚持“双管齐下”,即:既要严格对施工项目防控举措质量、成本、工期三大控制,又要对施工安全严格监督,重点是审查项目安全管理方案和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对施工现场不安全行为和安全隐患进行制止并责令整改;保险公司应当坚持保险赔付与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管理评估有机结合,切实做到对安全事故赔付有理有据、合规合法,堵塞建筑施工企业以保险转移风险的漏洞。
为激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控重视的积极性,完善“优胜劣汰”机制显得尤为重要,要坚持“三奖三罚”,即:对建筑安全“零事故”企业推行评优通报嘉奖、招标投标倾斜、浮动投保费率“三奖”;对安全事故频发多发建筑施工企业,推行进入网络失信名单、降低建筑施工资质、清出建筑施工队伍“三罚”,以“奖优罚劣”激励机制构建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
建筑行业是带动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也是安全领域的高危风险行业。为确保这一支柱产业持续发展,必须敢于直面问题、善于剖析问题成因,勇于对症施治并不断创新建筑施工安全防控的思路和举措,应该而且必须成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者的担当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