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科昊,宋玉兰
(新疆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 岁及以上人口占比约为18.7%[1]。人口迅速老龄化对我国社会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具体体现在社会化服务建设须持续投入、劳动力缺失等方面[2],因此如何加强保障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改善生活质量是未来面临的挑战[3]。随着脱贫攻坚的胜利与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新疆农村地区农民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4-8],但仍然存在养老基本设施承担功能、服务社区程度较弱,多数老人仍然选择家庭养老等问题[9-13]。基于此,以712 份调研数据为基础,采用二元Logit 模型,分析新疆农村居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意愿及影响因素[14],旨为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改善老人的生活质量提供理论支持[15,16]。
2022 年11 月赴新疆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下辖的12 个村庄,发放调查问卷719 份,有效问卷为712 份,有效率为99.03%。问卷内容主要包括居家养老服务选择意愿,受访者的年龄、性别、民族、婚姻状况和文化程度等特征信息,是否有相关设施、是否了解当前养老方式等社会层面信息,健康自评、是否患有慢性病、是否参与保险等健康层面信息。
采用二元Logit 模型方法分析新疆农村居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意愿及影响因素。
1.2.1 模型设定 设定是否愿意接受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为因变量Y(否=0,是=1),性别、年龄、民族、婚姻、文化程度、子女数量、是否有子女在城市生活、近一年的居住方式、户籍、是否有设施场所、在本村是否拥有土地、主要生活来源、年收入水平、是否患有慢性病、是否参与保险、健康状况自评、养老方式、是否了解或参与农村社区养老为自变量X1~X18。公式如下所示:
式中,p为农村居民愿意接受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概率。b0为常数项;b1~bn为回归系数;ε为随机产生的误差。
1.2.2 指标体系构建 基于前人研究成果[17-19],构建新疆农村居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影响因素指标体系(表1)。
表1 新疆农村居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影响因素指标体系构建Table 1 Construction of index system for influencing factors of home-based elderly care services for rural residents in Xinjiang
样本量男女比例为6 ∶4,年龄主要集中在60 岁以上,文化程度以初中为主(表2),与研究区域的基本情况相符,研究结果具有现实意义。
表2 样本概况Table 2 Sample overview
各指标的克隆巴赫系数为0.733,>标准量(0.7),说明调研数据具有很高的可信度,问卷数据具有可靠性和有效性。
2.3.1 负向影响因素分析 民族(X3)、子女数量(X6)、户籍(X9)、在本村是否拥有土地(X11)负向影响新疆农村居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选择意愿(表3)。X3在0.05 水平上显著负向影响,表明民族为汉族的受访者更愿意接受农村社区养老服务;X6在0.05 水平上显著负向影响,表明子女数量越少的受访者更愿意接受农村社区养老服务;X11在0.05 水平上显著负向影响,表明没有土地的受访者更愿意接受农村社区养老服务。
表3 二元Logit 模型回归Table 3 Regression of binary Logit model
2.3.2 正向影响因素分析 性别(X1)、年龄(X2)、婚姻(X4)、文化程度(X5)、是否有子女在城市生活(X7)、居住方式(X8)、否有设施场所(X10)、主要生活来源(X12)、年收入水平(X13)、是否患有慢性病(X14)、是否参与保险(X15)、健康状况自评(X16)、养老方式(X17)、是否了解或参与农村社区养老(X18)正向影响新疆农村居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选择意愿。X1在0.05 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表明男性更愿意接受农村社区养老服务;X2在0.1 水平显著正向影响,表明年龄更大的受访者更愿意接受农村社区养老服务;X4在0.05 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表明未婚或者分居的受访者相比于已婚受访者而言更愿意接受农村社区养老服务;X7在0.1 水平显著正向影响,表明有子女在城市生活的受访者更愿意接受农村社区养老服务;X8在0.1 水平显著正向影响,表明与亲戚朋友居住或者独居的受访者更愿意接受农村社区养老服务;X10在0.1 水平显著正向影响,表明所在村庄有相应基础设施场所的受访者更愿意接受农村社区养老服务;X13在0.05 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表明年收入水平越高的受访者更愿意接受农村社区养老服务;X14在0.1水平显著正向影响,表明患有慢性病的受访者更愿意接受农村社区养老服务。X18在0.05 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表明了解或参与过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的受访者更愿意接受农村社区养老服务。
基于712 份实地调研数据,采用二元Logit 回归模型对新疆农村居民的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选择意愿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得到以下主要结论:
(1)民族(X3)、子女数量(X6)在本村是否拥有土地(X11)在0.05 水平上显著负向影响新疆农村居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选择意愿,即民族为汉族、子女数量越少、没有土地的受访者更愿意接受农村社区养老服务。
(2)性别(X1)、婚姻(X4)、年收入水平(X13)、是否了解或参与农村社区养老(X18)在0.05 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新疆农村居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选择意愿,即男性、未婚或分居、年收入水平越高、了解或参与过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的受访者更愿意接受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年龄(X2)、是否有子女在城市生活(X7)、居住方式(X8)、是否有设施场所(X10)、是否患有慢性病(X14)在0.1 水平显著正向影响新疆农村居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选择意愿,即年龄越大、有子女在城市生活、所在村庄的相应基础设施完善、患有慢性病的受访者更愿意接受农村社区养老服务。
3.2.1 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以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20],巩固拓展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对已有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但面积狭小、功能不全、明显满足不了服务需求的采取整合闲置资源、原址改扩建或新建等办法进行优化升级行动[21,22]。结合城市有机更新和县城城镇化建设,统筹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标、功能完善[23]。依托村(社区)服务设施和机构,整合为民服务项目和服务资源,按照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先的原则,支持在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用于养老、托育、助残服务[24,25]。根据不同地区的养老服务需求,可以合理调整养老服务设施的结构,以提高养老服务设施的综合效益,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26-28]。
3.2.2 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发展壮大社会养老服务组织,培养一大批以照护老人为业、辐射社会周围、兼顾免费服务的社会养老服务组织,促进集中管理经营和标准化、品牌化的发展。利用“互联网+”技术,进一步扶持社会养老服务组织建立和制定经营家庭养老床位制度,将服务业务拓展至家庭。支持物业公司充分发挥贴近居民的资源优势,与社会养老服务组织协同开展居家养老业务。建立具有全日托养、日间照料、免费咨询服务、供需衔接、资源整合等多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站[29]。
3.2.3 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 坚持公立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各地政府要严格按照特困老人规模确定了公立养老机构床位数量下限,并进行了规模建立和保运转等管理工作;在解决有意愿的特困老人集中赡养需求的前提下,公立养老机构着重为经济贫困中的城市空巢、农村地区、老年人失能、伤残、高龄老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等(以下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服务[30~32]。建立民办公助等养老机构入住条件评定制度,确定了老人的入住要求和排序原则,指导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养老机构,拓宽企业市场化的投资途径,扶持社会养老服务公司上市投资,以提高企业的“造血”能。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程度逐渐加深,偏远地区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应予以重视,加大社会投入、宣传力度、政策倾斜方才能“一个不落的”使我国边远地区农村老年人真正实现新时代要求下的“老有所依、老有所养”[33]。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作为我国现行养老体系下的有益补充,是符合当下我国老龄化形势的创新发展。希望本研究能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推动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34],对新疆构建和发展新型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