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可舒
(厦门海信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福建 厦门 361000)
信托型结构是当前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常见组织结构形式之一。这是一种结合实际投资活动需要,在严格遵循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契约约定来规定各方权利、义务参与方的行为。信托型组织结构主要包括了委托方、受托方、托管方等角色组成。委托方主要是通过向受托方、托管人授权资金管理运作的方式获得经济利益,而受托方、托管方则主要是通过收取受托方相应的资金管理运作费用获得经济利益。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三方严格遵循契约约定充分履行自身的职责与义务,并且互相监督来保障信托结构稳定。除此之外,基于信托型结构还衍生出了类似信托型的契约制资金组织结构[1]。但是与信托型组织结构相比,契约制最大的不同在于委托方可以直接参与资金运作管理,并在其中拥有更多主动权。
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结构在当前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组织中也是较为常见的类型,并且具备一定代表性。公司型组织结构指的是以公司的模式对投资资金进行运作管理的私募股权基金结构。公司型结构模式下的组织结构主要包括有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等,以有限责任制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为主要表现形式,并且前者是当前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公司型结构中应用最为广泛的形式。
基于公司型组织结构的私募股权基金运作主要是以公司运营的方式进行投资资金的运作,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为各个股东。股东是私募股权投资者,以企业运作的方式获得投资盈利,同时公司运作的盈亏情况也就是投资人获利的反映。
然而,实际上公司型结构下的私募股权投资方也并未直接参与公司的运行管理,往往是聘用专业的管理者来对投资资金进行运作管理。一般来说,资金的管理者具备固定的报酬约定,但是许多投资人出于提高资金管理者的积极性以获得更多经济利益,而采用有效的激励措施,激发资金运作管理者的积极性[2]。
在我国《合伙企业法》以及我国金融市场体系不断完善的推动作用下,合伙型组织结构也越发受到更多投资者的重视与青睐。这种私募股权投资组织结构重要是以签署具备法律效应的合伙协议对各合伙参与人之间的关系、权利、义务等进行明确与约束,主要包括两种形式:普通合伙制、限额合伙制两种类型[3]。
前者主要是由合伙人对投资运营管理产生的盈亏、债务等进行共同承担,若是公司倒闭清算,则表示投资利益收入终止。普通合伙制的合伙人与合伙之间的关系直接而密切。后者则相对较为复杂,包括连带责任的一般合伙人、有限责任的有限合伙人。其中有限合伙人在资金投入与运作中仅仅作为投资人而不参与具体的资金经营管理。
“双重纳税”是公司型基金税务筹划最为明显的特点,涉及公司与股东两个层面税务筹划。其中,公司层面的所得税筹划,主要是以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资金特点为依据。公司层面的税务筹划涉及的基金收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寻找和选择优质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从中获得被投资企业股息、红利;二是投资主体退出项目时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获得收入。所以,在进行公司层面税务筹划时需结合这两方面收入来源分别实施有效的税务筹划。在股息、红利等收入方面,应按照国家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资金需从被投资企业股权投资所得,包括股息、红利等,免于征收企业所得税。
如果基金对于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时间长于一年,其所获得红利、股息等收入也应免征企业所得税,短于一年则需按税法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4]。在股权转让方面,这部分会产生财产转让所得,需要从转让所得中扣除转让成本后将余额作为最后的股权转让所得。我国税收相关条例规定,最后的股权转让所得,需征收25%的所得税。
公司投资、自然人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是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投资主体,不同的投资主体在所得税征收方面也存在一定差异性。其中,公司投资者需缴纳所得额25%的所得税。然而,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所得税率也是25%,所以公司投资者只需要将差额进行补足即可。
由此可见,公司投资者的所得税征收和公司所得税纳税税率之间有着较大关系。若是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则公司投资者不需要缴纳所得税,若是公司所得税率不足25%,则公司投资者需要对差额进行补足。自然人投资,是公司私募股权基金的股东,其获得的股息、利息、红利,以及财产转让等,都需要按照所得的20%征缴个税。而股权转让所得,还应遵循不同地区的实际政策,征收财产所得税,或者是按照个体经营所得5%~35%的累进税率进行个人所得税征收。
有限合伙企业的税务筹划则需遵循穿透原则,即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税收征缴需要由全体合伙人各自按比例承担,对于自然人属性的合伙人,需要按照20%的税率征收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5];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对股权转让所得、业绩分成、管理费等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征缴,主要是按照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进行纳税;对于法人属性的主体,则需按照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纳税方法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征缴。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实际经营管理,除了应缴纳相应的所得税之外,增值税等其他税种也是其在进行税收筹划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的对象。
私募投资基金的增值税缴纳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在投资收益获取时需结合不同的收入项目缴纳相应的增值税;二是基金在采用转让、持减等方式退出股权时需要根据不同退出方式的实际情况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增值税的缴纳会受到私募公司进项情况的较大影响而存在一定差异。所以,私募公司应根据其经营实际情况,结合地区相关政策,实施合理的纳税筹划,确保税务管理的科学、合理,预防少纳税、多纳税、重复纳税等现象,保障自身利益最大化。
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形式之一,具备固定性、无偿性以及强制性特征。私募股权投资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逐渐发展成了我国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私募股权投资的组织结构类型较为复杂、多样,加强税收筹划,充分发挥税收筹划的积极作用,对于提升投资收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营实际效益,会受到税收筹划的较大影响。
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营管理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但是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仍然表现出诸多问题与不足。尤其是面对新的经济发展形势,想要增加私募股权投资资金运营收入,提高税收筹划水平显得十分重要,是投资主体获得利润增加的重要保障。
就现阶段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务筹划而言,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缺乏足够强烈的税收筹划意识。许多基金组织往往更为重视资金的外在运营效益,而忽视了内部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税收筹划意识,是导致当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纳税筹划基础不牢固的重要原因。
二是缺乏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这是基金组织出现较大盈利与纳税波动的重要原因,也导致了投资主体较大的风险控制漏洞,缺乏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使得基金组织的发展与现代市场发展需求相去甚远,进而对企业的盈利与纳税都产生了不良影响。
三是缺乏统一的税收政策保障。一些地区在税收管理方面设置了诸多条款,以及出台的相关政策,造成了不同区域的税收秩序不统一等现象,对基金组织不同项目投资的税收筹划工作产生了不利影响。
四是缺乏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充分理解,想要提高税收筹划质量,必须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全面、深入解读、了解,这是实现科学、合理税收筹划,避免税务风险的重要前提。
五是缺乏高素质的税收筹划人才。当前基金组织的税务筹划普遍面临人才匮乏及人才素质不高等问题,严重阻碍了税收筹划工作的高效开展。同时,税收代理机构、国家税收部门也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也会对基金组织的税务筹划产生较大影响。
增强税收筹划意识,加强对先进税收筹划理念的应用,是提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收筹划有效性、合理性的重要前提。这就要求基金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税务筹划工作的正确认识,采取有效的税收筹划措施,提高资金管理效益与公司利润。基金组织在正确认识税收筹划的同时,还需正视自身在税费缴纳方面的义务,避免形成错误的纳税认知而导致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此外,基金组织负责人还需加强对税收筹划的宣传,全面提高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在税收筹划方面的资金投入,培养优秀人才,不断探索与自身发展实际相适应的税务筹划模式,提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务筹划工作效益,保障各方投资主体效益最大化。
目前,我国出台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为推动招商引资、科技创新,纷纷加大在税收方面的优惠力度,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税负压力。借助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能够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大幅降低纳税金额,有效降低了税收压力,以及有效杜绝了各种偷税漏税行为。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合理利用,对于优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务筹划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比如,对于有限合伙创业投资企业而言,在投资一些未上市科技企业时,相关法人、合伙人可以实现70%投资额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抵扣,如果当前不足抵扣,还能够结转至下个纳税周期继续抵扣。所以,私募公司能够结合实际情况对一些创新型、未上市企业进行合理投资,能够享受到税额抵扣的优惠。
除此之外,许多地区会制定了奖励、税收返还、税费补贴等政策,为私募公司营造了良好的税务筹划环境条件,促进地区经济投资发展。基金组织想要实现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合理利用,优化税务筹划,大大降低减免税费的目的,还必须充分做到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要求基金组织的财务相关负责、管理人员,加强对我国税收政策的全面了解与深入掌握,尤其是要注重加强对相关税务筹划案例的学习、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税务筹划工作水平;二是按照不同投资收益纳税比例,对投资计划进行灵活规划,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对税务筹划时间进行科学、合理确定。
对于基金组织发展而言,确保税收筹划工作的合理性至关重要,与实际投资收益息息相关。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提高税务筹划工作的把控能力,深入剖析税收筹划过程存在的各种问题,通过对税务筹划方案进行及时调整的方式,落实有利于基金组织整体发展的改进措施。
例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务筹划的风险控制需明确以下要点:一是加强风险控制。基金组织的税务筹划需要基于企业发展实际与战略高度,以降低企业税负为核心目标,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税务风险威胁,加强对税务筹划流程优化,构建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
二是要求加强税务登记信息的完善,对财务核算、内部审计等流程进行规范化管理,避免税务信息缺失、失真而降低税务筹划工作质效,进而导致企业面临较大的税务风险威胁。
综述可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我国市场经济与金融领域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组织结构发展方面表现出了多元化发展特点,不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组织结构的税收筹划有着一定的差异性,这就要求相关人员必须重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筹划,正视当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进而采取有效的税收筹划优化策略,提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务筹划工作质效,保障投资主体经济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