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学,吴利红,杨 武
(黔南州茶叶产业化发展中心,贵州都匀 558000)
品牌是一个经营主体、区域乃至国家竞争力的综合体现,农业品牌的建设和提升,事关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产业振兴全局[1]。本文立足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全面梳理、分析黔南州农业品牌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旨在为黔南州农业品牌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黔南州位于贵州省中南部,州内工业基础薄弱,自然环境保护良好,州内多种气候交汇,生物群落边缘效应明显,素有“生态之州、幸福黔南”美誉。不同的海拔、多样的地形、丰富的气候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为黔南州发展立体特色生态农业提供了优越条件,是生产茶叶、蔬菜、水果、中药材、畜牧等有机农产品的天然场所。
近年来,黔南州以六大主导产业为主要抓手,聚焦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市场化,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农业综合实力明显增强。截至2022 年底,黔南州农业总产值497.59 亿元,生 猪 存 栏220.58 万 头、出 栏300.06 万 头,猪 肉产量27.82 万t、产值95.5 亿元;茶园投产面积8.01 万hm2、产量5.93 万t、产值106.97 亿元;蔬菜种植面积21.07 万hm2、产量621.2 万t、产值199.8 亿元;涉农商标共5 921 件,获得驰名商标1 个、贵州省名牌产品32 个、贵州省著名商标50 个;“两品一标”认证149 个,其中有机产品93 个、绿色食品认证40 个,培育出以“都匀毛尖”茶为首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6 个,“都匀毛尖”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达43.89 亿元,位居全国茶叶分类第十二位、全省第一位。
黔南州的农业品牌建设工作没有明确的管理组织架构、主体责任分工,缺少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品牌建设过程中企业、政府、相关机构等相关方关系和责任义务不明晰,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主体还没有形成品牌建设的工作合力,呈现管理不健全的特点。
黔南州的农产品表现品类多而分散、规模小、经营散、标准低、产业链短等特点,品牌定位不明确,质量效益仍然偏低,没有形成集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和休闲观光于一体的产业体系;产品价值、品牌效益挖掘不充分,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还没有形成良性互动、互相推进的关系,现有产业品牌体系竞争力明显偏弱[2]。
黔南州的农产品生产经营相对分散,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知识较缺乏,大部分农户对农产品标准化了解甚少,农产品缺乏特色,产品定位相对模糊,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的标准化建设方面相对薄弱,尚未形成完善的标准化生产体系,产品核心竞争力弱。
黔南州的农产品优质优价、品牌溢价的效应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品牌管理运营体系尚未形成,品牌保护联动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品牌准入、退出机制不明晰,已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公用品牌如“都匀毛尖”“罗甸火龙果”等,存在缺乏统一管理、标准体系不健全、产品辨识度不高、品牌整体合力未形成、受非本地产品冲击等问题。
在产品营销推广方面,黔南州民族文化资源和特色资源的利用整合能力欠缺,加之传统小农自给自足观念的影响,农产品品牌宣传和保护有限、特色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尚未健全,在品牌规划、管理、运营、宣传、推广、投入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力度不强、资源分散、主体弱小、推介形式单一、渠道缺乏等问题突出。
3.1.1 做好顶层设计
成立以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及县(市)有关领导为成员的农业品牌建设领导小组,将农业品牌建设提升到州层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全州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上下一心抓好农业品牌建设工作,形成“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主责、专业支持、社会参与”的品牌建设格局。
3.1.2 强化政策支持
出台支持农业品牌建设的相关政策,统筹推进农业品牌与金融、商贸、科技等产业政策的深度融合,鼓励支持各类品牌主体参与国家、行业与产业协会等组织的相关活动,全力提升品牌形象和品牌影响力。建立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品牌农业信用评估体系,设计农业品牌发展信贷产品;探索开展农业品牌融资综合服务,出台多样化的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多层次的融资担保体系。全面落实品牌农产品生产、出口等税收优惠政策,对品牌建设成绩突出的县级政府及品牌建设主体(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实行动态奖补政策[3]。
3.1.3 加大资金投入
州县两级将农业品牌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农业品牌培育专项发展资金,集中力量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引导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参与品牌建设,创新投融资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设立品牌发展或品牌创新专项经费,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品牌建设[4]。
3.1.4 健全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农业品牌组织管理机制,明确农业品牌管理组织架构、主体责任分工、品牌管理边界,构建支撑品牌管理的标准与认证体系、品牌准入和退出动态监管机制、产品品质溯源体系,建立品牌营销传播机制、服务与创新管理及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机制、品牌保护与种质资源保护机制等。
3.1.5 强化区域公用品牌打造
将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纳入黔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以“绿博黔南”“都匀毛尖”等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为抓手,构建“区域公用品牌(母品牌)+企业品牌(子品牌)+产品品牌”的农产品品牌体系,通过区域公用品牌带动,形成产业、品牌、生态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体[5]。
3.2.1 强化品种培育
立足黔南州实际,突出“优品种、良品质、高价值”特色优势,加强主导产业优良品种引进筛选,强化地方特色品种提纯复壮,围绕茶叶、刺梨、蔬菜、水果良种选育及地方畜禽品种提纯复壮等开展一批农业领域科技攻关项目,建设制种基地和良种繁育体系。
3.2.2 抓好标准建设
大力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产、供、销及质量安全为一体的标准体系,推进不同标准间衔接配套。同时,构建支撑品牌可持续发展的标准支撑体系,设计“品类准入+产品准入”双准入机制,制定选品准入标准,建立区域公用品牌准入及动态管理标准。
3.2.3 狠抓质量安全
强化“从产地到市场准入”质量安全控制,大力推行绿色防控技术,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加大抽检力度,构建“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质量追溯体系;同时,支持经营主体开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提高产品竞争力。
3.2.4 做好主体培育
以“外引内培”为抓手,持续引进、培育一批大型农业龙头企业,鼓励标杆企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延伸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同时,加大对中小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的培育力度,大力扶持州内国有平台公司,支持其与银行、下游企业(合作社)等分工协作,形成“政府平台公司+资本(社会和银行)+龙头企业(合作社)+N”的产业联盟,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壮大经营主体实力。
3.2.5 创新技术研发体系
鼓励州内各产业品牌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促成产学研联合攻关,积极发展科技含量高、加工程度深、产业链长的优势精深加工业,推进生态特色食品品牌化发展,打造绿色食品工业基地[6]。围绕茶叶、刺梨、中药材等精深加工开展一批科技攻关,推动茶叶制品、刺梨制品、中药保健品、辣椒制品、蔬菜干、果干果脯制品等产品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方向延伸,提升产品附加值和溢价能力。
3.2.6 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邀请国内知名农业品牌专家及专业人士,组建黔南州区域公用品牌研究智库;引入一批高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鼓励和引导进城务工农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积极投身农业产业化发展;面向农产品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产品种养技术能手、农产品销售人才,分层、分类重点开展品牌建设培训。全方位完善人才队伍建设,形成工作合力。
3.3.1 充分挖掘品牌文化
深入挖掘黔南农特产品自然资源特征及与之相关的历史人文,将农耕文化、民俗典故、历史人文、农产品故事等文化元素有效融入农产品品牌形象,丰富品牌的文化内涵,提高品牌价值。加强老工艺、老字号、老品种的保护与传承,培育具有文化底蕴的黔南农业品牌,使之成为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的新载体和新符号。
3.3.2 讲好农业品牌故事
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的作用,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负责公益性、社会性宣传,行业组织负责商业性团体宣传,企业负责品牌个性化宣传的原则,整合公共媒体资源、创新品牌传播方式,充分利用广告牌、报刊、电商平台、社交媒体、自媒体等讲好黔南农业品牌故事。
3.4.1 构建品牌营销体系
重点围绕“构建品牌、打造产品力、创造品牌吸引力”三大目标,建设品牌营销体系,夯实品牌基础,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协会主管+企业主推”的品牌营销策略体系,促进品牌长久发展,拓宽品牌产品营销渠道。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品牌农产品营销平台,鼓励专柜、专营店建设,扩大品牌农产品市场占有率。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参与公用品牌运营。
3.4.2 实施高位广告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广告牌、报刊书籍、电商平台、社交媒体、自媒体等实施高层次、多元化、广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持续扩大品牌影响力。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认真组织、参加各类产品展销会、招商会、品牌推介会等,积极利用各类“节、会”推介品牌,不断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与“多彩贵州”品牌的合作,实施“多彩贵州”+“绿博黔南”双品牌发展战略;成立农产品品牌发展基金,扶持品牌企业发展;打造推出一批精品乡村文化旅游线路,提升黔南农业品牌的知名度,带动“黔货出山”。
3.4.3 大力发展农村电商
积极构建“互联网+农业”的全新发展模式,鼓励和引导各县(市)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的步伐,建立农产品专营电子商务平台或在天猫、淘宝、苏宁易购、国美、京东等知名电商平台开辟线上销售渠道,开发“网络众筹”“农庄园”等销售模式,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现代农业体验店,打造一大批优秀的农产品电商品牌[7]。
3.4.4 加大品牌动态保护
建立完善政府依法监管、市场监督、企业自我保护和司法维权保障“四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对涉及区域公用品牌的权益维护、知识产权、消费者保护、质量、环境、能源等方面的内外部风险及法律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和应对,逐步构建“识别—分析—响应—反馈—处置”的工作机制;增强风险意识及危机公关能力,优化工作流程,从法律层面建立完善的品牌保护机制,加大法律宣传教育,加强相关人员法律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