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秀
报载:前不久,浙江衢州交警官微发布了一篇题为《今年全市已查获酒醉驾624起,其中女司机25人,有你认识的吗?她们最高的喝了多少?》的文章,并且在文章中逐一披露了25名酒醉驾女司机的姓名和车牌号等信息。相反,对占酒醉驾总数96%的599名酒醉驾男司机的情况却只字未提。这一做法,引发社会热議。
衢州交警官微的这篇文章之所以掀起“轩然大波”,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触及了现实生活中诸如此类的歧视女性现象。比如有的受男尊女卑等封建残余观念的影响,妄自尊大,鄙视女性,在思想认识上“犯糊涂”;再比如有的抓住妇女身体和生理上的某些特点,借题发挥,人为设障,在就业岗位上“出难题”;还比如有的针对个别妇女言行不端庄,以偏概全,无限放大,在生活作风上“做文章”等。
我国古代有不少女中豪杰,我党历史上更是巾帼英雄层出不穷。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广大妇女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推动经济发展中,奋发有为,涌现了一大批优秀人才。为此,我们一方面要摒弃妇女“头发长、见识短”的偏见,充分肯定她们“半边天”的作用。另一方面要让妇女在法律面前平等,既不能以个人好恶分彼此,又不能以局部得失定取舍,更不能以男女性别论是非。唯有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法规制度为准绳,才能赢得民心,进而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