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 楠
(黑龙江省科学院,哈尔滨 150001)
财政科技支出作为社会公共投入对我国科技创新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有效弥补市场导向的不足,通过宏观调控进一步优化社会科技投入资源,积极引导社会科技资金进行新兴产业投资。
近年来,我国政府持续增加对财政科技项目的资金投入,财政拨款稳步增长。黑龙江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在深入实施创新发展的进程中,不断加大科技投入的总量和强度,特别是围绕“十四五”建设目标,黑龙江省财政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不断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和研发投入积极性。2018-2021年科技专项资金年均增幅40%,2021年全省科技投入较上年增长了20%,对黑龙江省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起到引领及推动的巨大成效。
随着国家财政科技项目投入的增加,财政科技支出的绩效评价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包括财政部、科技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要求简化科研经费使用及审批流程,在释放科技创新活力、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进行内部风险管控及资金使用规范化管理。为响应国家政策,黑龙江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不仅强调对科研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还要求财政及科技管理部门进一步筛选科研项目申报情况,优化内部资源分配,提高科研项目的成果转化,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对科研转型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量化分析。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可以更好地实现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及透明度,确保财政投入更加有针对性及高效,促进国家科技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绩效评价管理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2022年,黑龙江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增加绩效管理模块,将绩效评价作为黑龙江省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环节,对各单位采取实时监控。各科研单位服务于经济建设主体,以平台建设为抓手,以推动创新能力提升为主要目标,突出统筹科技资源、整合研发优势,强化顶层设计,高标准、多领域、多维度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以加强重点实验室提档升级建设为重点,充分给予科研院所自主开展科学研究的稳定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其在创新体系中的骨干及引领作用,极大促进与推动了科技人才培养,全面带动和提高了科研单位的原始创新能力。因此,尽快建立起客观、公正、规范、有效的绩效评价办法,对于顺利开展项目实施及后续的效果评价、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及效益、增强管理与决策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
绩效评价体系由评价指标、评价方式及评价结果三要素构成。考虑到科研项目的独特性,其效益表现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在短时间内难以量化科研成果的转化及可持续影响。故绩效评价指标的选取缺乏科学性和全面性,科研专项资金的投入主要是为了实现科技创新,在绩效评价中应侧重理论创新、技术创新、应用创新等角度,不能仅以论文发表情况和项目完成情况为参考。目前,绩效评价方式尚未实现全部指标的量化处理,仍然存在依靠人为进行判定的情况,评价结果容易受到主观意愿的影响,导致评价结果出现偏颇,不够客观、科学。评价绩效指标一般采用目标比较法,但其中也存在问题,如在设计绩效目标时存在不足,无法全面反映专项资金的应用效果,从而影响了对项目整体绩效的准确评估。为了改进绩效评价体系,有必要在指标选择、权重确定及打分方法等方面进行更科学、全面的设计。
确保科技专项资金的有效利用是科技专项绩效评价设立的重要目标。在科技资金的拨付和使用过程中,应了解每笔资金的使用去想,通过实际数据评估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为未来可能要进行的各项活动提供一定的依据。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绩效监控系统,及时了解科技专项资金的动态流向,对资金的使用方向及最终去向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整,确保最终目标的实现。科技专项绩效监控内容较为繁复,包括绩效目标最终是否完成、预算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重点项目的绩效跟踪及延伸监控等方面。但在实际评价过程中,很多单位存在着一些问题。由于对绩效监控的重视程度不够,未树立建立完善绩效监管模式的意识,部分单位存在上半年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甚至零额度支付情况,下半年甚至到第四季度开始集中支付或高密度支出,由此出现第四季度购置和支出进度受时间因素延迟,甚至未能完成支付的现象,导致项目未按照任务书确定的进度及流程有序开展,引发资金支出合理性的质疑。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往往未能有效融入预算管理实践中,导致这些评价结果并未对单位的预算工作产生实质性影响。科技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结果应作为一种重要的决策参考,不仅用于审视当前年度科技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并提出改进意见,还需成为下一年度预算及分配的主要反馈,需合理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提升科技专项资金的管理效能,令资金得到充分的应用。目前,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缺乏一定的监督及透明性,未受到外部力量的有效约束,限制了绩效评价结果的实际应用效果。
科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的建立应遵循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可比性等原则,通过专家咨询法进行指标选取及权重赋予。为保证指标选取的全面性,共选择20名专家,包括科研人员、财政部门负责人、科技投入管理负责人、科研单位财务负责人等,从不同角度对科研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从科研专项资金决策、投入、产出、社会效益等方面建立创新平台项目科研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科研专项资金决策由科研立项率和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构成。科研项目立项率为科研立项项目数/申报项目数量,能够体现科研单位的科研积极性及项目立项管理情况,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能够体现科研单位对于科研创新的重视程度。科研专项资金投入由科研项目经费投入和科研配套设备硬件投入构成,能够集中体现科研单位在科研项目创新研发上的投入情况,以进一步分析科研专项资金的预算使用情况及预算执行率。科研专项资金产出从奖项、专利等科研成果数量、科研成果市场转化产值及科研技术人才培养三方面进行构建。其中,基础研究类项目的评价应重点关注奖项、专利等科研成果数量指标,旨在评价项目成果,为产品设计开发提供技术支持;应用类项目的评价应重点关注科研成果市场转化产值等市场应用指标,关注项目成果是否能够进行市场规模化的应用及行业生产效率与市场产值的提升。科研专项资金社会效益由经济方式转变、环境改善及社会生活发展等方面构成。其中经济方式转变包括社会劳动生产率、资本生产率、综合耗能产出率等指标;环境改善包括环境质量指数、环境污染治理指数等指标;社会生活发展包括信息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互联网普及率等指标。
表1 科研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Tab.1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ystem of special funds for scientific research
强化落实科技资金绩效监管工作。科技项目具有实践周期较长、效益实现缓慢等特点,故在项目任务书中应明确资金支付时效性指标,在项目考核指标中增加月度或季度经费执行进展考核指标,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及季度绩效的如期实现。为防范资金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无预算开支、超预算开支、挤占挪用资金、超标准配置资产等,需要在绩效监控中设立专门的审核及检查机制,确保科技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防范潜在的财务风险,保障项目的可持续发展。通过这样的手段,全面、系统地管理及监控科技项目绩效,确保项目能够有效达到既定的科研发展目标。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制度要求使用项目资金,不得进行不合理支付,不得擅自变更或超任务书范围列支经费,进一步强化对各项支出明细的详细记录,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填写项目资金记账凭证。
加强科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确保结果的有效性。在提高绩效评价结果准确性的同时,应深入分析评价结果,深刻剖析问题。如果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因评估方法选择不合理而导致出现信息问题,或在支出绩效评价过程中出现无法呈现的内容,应立即对评价结果进行合理改进,对问题进行整改。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工作进行紧密联系,在制定下一季度预算时,应全面考虑上一年度预算的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结合这一结果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以确保对资金的合理应用。
引导科研单位采用积极策略,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这一过程能够促使人们主动改善项目执行过程,以确保经费的有效使用及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为了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提升共性技术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培育高水平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科研单位还需提高绩效管理意识,在组织内部建立积极的绩效文化,使每位成员都能理解并积极参与绩效评价,确保科技专项资金的有效利用并达成既定目标,以提高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科研单位的整体发展,支撑黑龙江省产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