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艺玲
(泉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福建泉州 362000)
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在平台运营和商品销售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需负责审核供应商、管理商品信息、处理交易纠纷等。然而,部分平台提供者存在一定的侵权行为,如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虚假宣传和个人信息泄露,给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带来了潜在的风险和损失。因此,研究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的侵权责任问题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和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是指运营和管理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的实体或组织,是连接消费者和食品供应商的中介角色,负责提供平台技术、交易流程和相关服务,以促进食品的在线销售和交易[1]。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6 点。①平台运营与管理。负责平台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包括维护平台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可用性,确保平台正常运行。②商品上架与管理。负责与食品供应商合作,将各类食品的信息、图片、价格等上传到平台,确保商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③交易流程管理。设计和管理交易流程,包括购物车、下单、支付和配送等环节,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和及时完成。④用户服务与售后支持。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投诉处理、售后服务等支持,解答用户疑问,处理订单退货、退款等问题,维护用户权益。⑤数据管理与分析。收集和管理平台上的交易数据、用户数据等信息,并进行分析,为平台运营和食品供应商提供市场洞察和决策支持。⑥安全与信誉管理。负责确保平台交易的安全性和可信度,采取措施防止假冒伪劣食品的流通,打击欺诈行为,并建立用户评价和信誉体系。
平台提供者通过在线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使消费者误以为其购买的是正品[2]。这种行为通过欺骗消费者获取不当利益,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无法准确辨别真假,导致高价买到劣质食品,甚至可能因食用不合格的食品而使健康受到威胁。此外,消费者在网络平台上购买商品往往依赖于商家的声誉和平台的保障。当平台提供者允许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时,消费者的信任被破坏,对平台的评价和使用意愿将受到负面影响。
在购买食品的过程中,平台提供者通常需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以便完成订单、配送商品等[3]。然而,如果平台提供者未能妥善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导致泄露或滥用,将对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权和信息安全构成侵害。个人信息泄露会给消费者带来多种风险和不便,泄露的个人信息可能被不法分子用于欺诈活动。消费者可能会接收到针对其个人信息的钓鱼邮件、诈骗电话等,有财务损失和个人信息被盗用的风险。另外,一旦个人信息落入垃圾邮件发送者和电话推销员的手中,消费者将面临持续的电话骚扰和广告信息的滋扰,严重影响消费者的个人生活。
盗用他人品牌或知识产权是指平台提供者在其平台上销售商品时,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品牌或知识产权,从而侵犯了品牌所有者或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会给品牌所有者或知识产权所有者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和声誉风险。平台提供者的盗用行为可能导致消费者对品牌混淆,使消费者误以为购买的是正品,不仅侵害了品牌所有者的相关权益,还破坏了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品牌所有者和知识产权所有者投入了大量资源建立和保护自己的品牌形象和知识产权,而平台提供者的侵权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们的劳动成果和合法权益,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企业和个人创新的积极性。
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是指平台提供者在推广和销售食品时,通过虚假宣传、夸大商品功效或隐瞒商品质量等手段误导消费者,获取不当利益,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会对消费者造成多重伤害。①虚假宣传会使消费者误以为食品具有特殊功效,从而产生错误的期望和消费决策,导致经济损失[4]。②平台提供者故意隐瞒食品的质量问题,如使用劣质原料、违规添加物质、虚假标识等,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有潜在风险的食品。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还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平台服务条款是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与用户之间约定的契约文件,旨在明确规定用户在平台上的行为规范和责任限制。这些条款是双方权益和义务的约定,对平台提供者和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平台提供者违反了条款中的约定,导致用户权益受损,则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作为食品交易的中介方,有责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可能面临侵权责任的追究[5]。如果平台提供者未能确保所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未能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导致消费者购买到有安全隐患或质量问题的食品,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当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直接参与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虚假宣传或个人信息泄露等侵权行为时,其侵权责任将更加明确。这种直接参与的行为意味着平台提供者自身成为侵权行为的实施者,其侵权责任不再是中介或间接的,其将直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并面临法律追究和赔偿问题。
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与食品供应商和消费者之间通常存在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的原则,平台提供者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对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例如,如果平台提供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交付食品或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导致消费者遭受损失,他们可能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①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应要求供应商提供食品质量检测的相关报告和证明材料,如营养成分分析报告、微生物检测报告、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等,以充分了解食品质量和安全的相关信息。②平台提供者可随机抽取供应商的食品样品,并委托第三方权威实验室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食品的营养成分、重金属残留、农药残留和微生物污染等。特别是对于生鲜食品和易腐食品,需要更加严格的检测,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新鲜度[6]。此外,平台提供者应依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对食品进行比对分析。通过与标准值比较,判断食品是否符合安全和质量要求。对于未达到标准的食品,应要求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确保食品质量符合要求。食品质量检测需依托权威的实验室和专业的检测设备,平台提供者可与具有资质和检测经验的实验室建立合作关系,确保食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①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应调查供应商的经营历史、行业地位和市场表现,了解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业务范围、销售规模等信息,评估其在食品供应领域的经验和实力。②收集和分析用户对供应商的评价和反馈,包括评分、评论、购买体验等。通过用户评价的综合分析,了解供应商的产品质量、配送服务、售后支持等方面的表现。③平台提供者要关注供应商的投诉情况,包括投诉数量、投诉类型、解决方式等。重点关注投诉的性质和频率,以及供应商对投诉的处理和解决能力,以了解供应商在售后服务和纠纷解决方面的表现。④借助第三方评级机构或行业协会的评估结果,对供应商的信誉进行综合评估,以确保供应商审核的严格性与评估的科学性,从而得出准确结论,选择适当的供应商入驻平台。
通过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复审,可以确保供应商持续符合审核要求和标准,保障平台上销售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可以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资质复审,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交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和资质文件,核实其合法经营的情况,确保供应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供应链的合规性。此外,应要求供应商定期提供食品质量检测报告,并抽样检测供应商销售的食品。通过与之前的检测结果进行对比,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除了资质复审和食品质量检测,定期复审还应涵盖供应商的经营管理、质量控制体系等方面。通过定期评估供应商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包括供应商的采购、生产、质检和配送等环节,确保其持续符合良好的管理标准和要求。对于高风险供应商,要适当增加复审的频率和严格度,避免出现食品不合格的情况。
①建立供应商监控体系。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可以建立监控机制,对供应商的经营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和跟踪。通过数据分析和关键指标监控,及时发现供应商的异常情况,如供应链断裂、资质变更、质量问题等,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②建立供应商预警机制[7]。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可以设置风险预警指标,如供应商的投诉率、质量问题频发率等,一旦超过设定的阈值,即发出预警信号,及早发现潜在风险和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应对,以降低风险对平台和消费者的影响。③建立供应商风险处理机制。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建立处理风险的机制和流程,包括与供应商沟通、调查和整改要求、限制销售范围和暂停合作等。对于严重违规或具有重大合作风险的供应商,可以采取解除合同或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④定期进行供应商风险评估和排查。平台提供者定期对供应商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对供应商的资质、生产环境、食品质量和信誉等方面的综合评估。进行风险排查,发现和处理供应商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通过本文的研究和分析,希望引起相关人员及部门对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的关注,通过共同努力,加强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的自律和管理,提高食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的保障水平。同时,政府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网络食品交易行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以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