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今年3 月1 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将贵州省出台的酱香白酒产业规范发展意见和产区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上升到地方性法规的层面,以法之名护航全国重要的白酒生产基地建设。
2022 年7 月28日,在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审议。2022 年12 月1日,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条例》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条例》分为六章,共51 条。在制度建设方面包括:“源头控制”的预防制度、“永续发展”的指导制度、“有机绿色”的供应制度、“微生物群”的保护制度、“质量管控”的监督制度,通过这些制度促进酱香型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生产环境高水平保护。
《条例》诠释了生态环境是白酒产业发展关键要素,有利于酱香型白酒原产地生产、存续、发展的相关物质和非物质要素的保护和传承,有利于持续做大酱香型白酒主产区规模、巩固提升产区品牌影响力。《条例》对茅台酒地理标志区、茅台镇传统优势产区、仁怀集聚区、习水集聚区以及赤水河流域其他适宜酱香型白酒酿造的区域实行最严格的空间管控及保护,明确保护目标、识别保护范围、优化产区布局、细化保护措施,这从源头上、从本质上保护了酱香型白酒酿造的环境安全,保护了酱香型白酒的品质基础。《条例》明确优化酱香型白酒产业结构和布局,对产区规划建设、产业布局、产业链配套、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等进行引导和规范,实现各类生产要素紧密互联互通、高效协同运作,推动产业向内涵式、集约化、绿色化、生态化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