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施工企业作为施工企业的领头羊,面临的清收清欠环境更为复杂,清收清欠手段也更具有多样性。本文以某大中型施工企业为例(以下简称A公司),参照近年来国内同类大中型施工企业的现状,对清收清欠日常工作中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分享清收清欠的成功经验,探讨清收清欠管理方法的多样性,为大中型施工企业资金链顺畅周转,提升经济效益、规模效益提供参考。
一、大中型施工企业清收清欠工作的紧迫性、多样性、必然性
随着中国经济的转型,基建投资在国家政策性工具箱中地位有所下降,政府公招项目下降趋势显著。在面临转型的形势下,大中型施工企业对投资效益、资本周转率的关注度将逐年提升。近几年,大中型施工企业的下游企业信心不足,资金回收迫切,通过诉讼追回欠款的方式渐渐成为主流。据统计,疫情后国内大中型施工企业的财产诉讼立案数量普遍增长50%以上。企业的资金链将面临更大的压力,不少企业把清收清欠工作提升到了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高度。
大中型施工企业普遍年产值大,应收账款绝对值高,历史欠账多;企业业务遍布全国,业务层级多,工程项目类型繁杂,清收清欠工作比小型施工企业处理起来更棘手,需协调的资源、调动的人力更多,亟需制定完善的清收制度和有效的清收方法。复杂业务的天然低效是经济发展规律,“船大难掉头”也意味着优化变革必然带来巨大的效益提升空间,也最容易出成效。
二、大中型施工企业清收清欠工作的突出问题
(一)建设单位的资金不足
伴随着经济逐步回稳,国家无需再通过大规模的基建投资拉动经济来对冲消费不足导致的经济下滑,低回报的基建投资必将持续走低,资金投入大幅下降,政府公招项目减少,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资金显著偏紧,业主无力足额支付工程款,到期的质保金也无法及时回收;近年新签的大型PPP模式项目垫资金额较大,资金拖欠问题较为严重;资金链断裂的民营单位不断出现,政府要求必须保交楼的烂尾楼项目,建设单位无偿债能力,施工单位仍需继续投入。
(二)责任人制度落实不到位
大中型施工企业施工项目较多,存在项目经理更换频繁、责任界定不明确的情况。新上项目增多,个别项目的项目经理在项目收尾后又调入新开工项目,由于工作精力有限等原因,对原有项目清收清欠工作关注程度不够。“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責”的制度无法严格落实到位,部分项目久拖不决算,账龄长,多年清欠无效果,已分流项目的责任人无法及时“归位”,主抓清收清欠、亏损整治工作的人员长期不在岗,清收清欠专项工作断链,长期无成效。
(三)收尾并账项目管理混乱
A公司作为大中型施工企业,竣工项目和完工待结算工程项目众多,为节约人力资源,成立收尾项目工作组,对收尾项目实行统一管理,优化资源,降低项目管理风险和管理成本。A公司部分项目存在清收清欠处置耗时长、费用管控不到位、清收确权和清欠回款不及时等问题,导致项目收益无法及时变现,未达到并账不并责任的管理要求。
三、清收清欠管控措施的优化
(一)项目清欠和收尾项目确权
大中型施工项目,工程量巨大,结算确权复杂费力。企业应高度重视,将确权清收、清欠回款、二次经营同时列为重点工作。对企业成立以来所有未清算项目进行梳理排摸,明确责任人,规定回款期限和奖励标准。尤其是对已经竣工收尾、人员调离的项目进行重点关注,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开展确权清收、清欠、二次经营专项督导检查,摸清真实情况,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重点项目逐个进行约谈对接,被约谈单位就确权清收现状进行汇报,对每个单位数据进行梳理分析,从资金回笼到经费支出等进行把脉。
(二)清收清欠责任上移
A公司成立清收清欠办公室,由公司主管领导担任小组组长。管理清收清欠工作“一把手”工程,主管领导的重视程度决定了清收清欠的工作力度和实施效果。由于企业施工项目覆盖全国,为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建立督导联系点制度,公司主要领导分片督导帮扶,签订督导责任书,由公司主要领导按照督导划定单位落实督导工作。公司对各项目债权进行逐一梳理,按照不同类别分别制定了年度的清收清欠回款目标,并签订清收清欠责任书。按照 “责任落实到人”的要求,清收清欠办公室对各项目及投资类项目年度责任指标都落实到各单位主管领导。并且将清收清欠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薪酬考核。
(三)营造良好清欠氛围,细化奖罚措施
良好的清欠氛围和全员全过程的自发行动,是清收清欠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A公司通过大型会议宣贯、清收清欠考核方案讲解、开展专项活动等措施,树立明确的舆论导向,使每个员工充分认识到现金流对于企业的重要意义,明白清收清欠工作对企业经济运行质量的重大影响,自发将清收清欠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企业下达年度清收清欠指标时,按照清欠台账逐笔分析,定时间,定责任人,定奖励金额,细化奖罚措施,将每一笔债权的清收清欠效果与个人收入紧密挂钩。营造了良好的清欠氛围和示范效应。
(四)借助信息化手段动态管理
A公司开发出多纬度的实时查询管理系统及预警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细化到债务人、债权性质、账龄、到期日、期初(末)余额、增减变动、直接责任人、督导责任人等完备信息的债权分类动态管理台账,能够从财务核算系统中直接提取相关数据,并实现分级实时查询,进行满足需要的必要分析,大大减少了工作量,既提高了债权变动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又使得清收清欠工作进展情况能够被各级管理者、决策者全天候查看、关注,同时也增加了相关责任人履职尽责的压力。对账龄较长或已到期迟迟没有进展的债权进行信号预警,以提示管理人员重视,提醒其直接责任人、督导责任人加大清收清欠工作力度,努力获取清收清欠的良好效果。
(五)舍小取大清收降低成本
对长期不能收回、搁置时间较长的“僵尸”债权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确定回收最低值,在最低值基础上给予清收清欠人员一定的放弃追索空间,可以适当放弃部分权益,对债权进行折让回收。同时,由于业主原因导致的资金不到位,作为一个企业应该站在企业的角度上对应付债务树立共同承担风险的理念,进行必要的打折约谈,尽可能降低企业沉重的债务负担。收尾项目对一些不能在短期内清偿债务的业主,通过协商签定回款计划,明确还款时间,明确违约责任,以增强对债务单位的约束力;对一些收回资金可能性较小的应收账款,则可采取让利清收、保函置换等办法,以减少成本损失。
(六)特殊日期用活政策辅助清收
对于一些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项目,一是抓住传统中秋、国庆、春节等节假日和地方政府及国家举行重大活动面临维稳压力的有利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清欠收款活动;二是利用国家三令五申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政策,利用媒体的宣传,适度施压业主,协助催要欠款。在理清业主单位签字流程权限后,一方面采取礼节性的“人盯人”战术,使其积极签字,同时申明自身存在的困难,取得对方的认同。二是要明白“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要多找业主诉苦,让业主真切了解体会项目的困难;三是秉持“和面理论”,要主动出击,锲而不舍,只有不断努力才会有成效。
四、创新方法应用的探讨
清收清欠创新方法的应用,其关键在于清欠关口前移,发挥主观能动性,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达到回款的目的。下面,就几种创新方法的适用性进行探讨。
(一)第三方催收适用性
借助第三方力量清收,即通过中介机构对各类挂账时间长、回收难度大、坏账风险大的债权进行快速回收。一是第三方往往催款更专业,见过各种债务方,处理过各种各样的案件;二是第三方站在中立的角度与债务方沟通,业主的接受度会更高。第三方催收或许存在暴力催收现象或违法行为,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企业会承担法律责任,对企业的声誉受影响,尤其是更为看重聲誉的大中型施工企业应事前做好合规性调查,甄别选择第三方。
(二)法律诉讼的适用性
下游供应商频繁的诉讼行为,施工企业也可以借鉴。大中型施工企业的业主很大比例为地方政府、事业单位、地方城投公司、铁路代建公司等,以前施工单位较少使用该手段,担心后期无法承揽工程项目,这反而助长了部分业主赖账的风气。施工企业近年收入来源少,清欠不力,下游企业频繁诉讼,寻求财产保全,导致不少施工企业资金链断裂,已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使企业深陷债权的泥潭。部分施工企业开始举起法律武器,有选择性地向不良业主发起诉讼,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账户、查封财产、追回债权,取得较好效果。但诉讼涉及主体多,法律关系难以认定,涉及评估的项目复杂,审理周期长,执行也较难。
(三)仲裁和下游企业代位求偿的适用性
大中型施工项目合同文本中有完善的仲裁条款,施工企业根据约定发起仲裁,提高催收效率。仲裁作为一种公正便捷的解决纠纷方式,对大中型施工企业的业主也有较强的震慑力,大大减少了企业资源的浪费。通过仲裁可以综合采用多种方式协商,如债权折让、让利清收(少部分的债权让步,来获取较快的资金回流)、以物抵债等。近年来,施工下游大型钢筋水泥供应商使用代位求偿权,向施工单位起诉,以业主未拨付工程款为由,连带业主追偿。第三方诉讼避免了施工单位与业主的直接冲突,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回款方式。
(四)三方抵债的适用性
A公司三方抵债案例。1.所属房建项目施工的对象是可以交易的商品房,开发商由于资金紧张而无力支付工程款,项目部、开发商、材料供应商和劳务队沟通,签订三方协议,将债权转移给材料供应商和劳务队,由材料供应商和劳务队以购买商品房的方式来抵销债权。以房产为媒介,实现了多边挂账的清理,不仅降低了债权债务规模,也有效避免了纠纷及诉讼风险。2.A公司所属的某公路工程项目,利用业主关联分包商与业主单位的良好关系,积极协调各方共同开展清欠工作,业主同意代付外部债务,提前收回工程尾款。三方抵债模式,或业主配合抵债模式,有优质资源在手,适用范围较窄,但不失为一种较好的模式,仍有较大实施的可能性。
(五)扩大保函置换的适用性
近年来,A公司借助国家相关文件,如《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积极主动与业主、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沟通,回款效果较好。地方政府投资公司等单位长期存在的不合规保证金押金等,如河道清理押金、土地占用金、高速公路施工配合费、铁路营业线施工配合费、土地恢复费押金等历来是施工单位较难收回款项,可以用保函置换。业主的履约保证金原现金缴纳部分、质量保证金由5%将至3%的部分,也可以用银行保函进行置换。极大缓解施工单位资金压力。施工单位应熟练运用国家政策“尚方宝剑”,据理力争,享受国家政策福利。
(六)应收保理的适用性
大中型施工企业在商业银行系统信誉良好,国资委所属施工企业授信较高,可利用企业的信用及融资平台,在商业银行办理保理融资业务,用于支付工程款,并承担所需费用及保理到期还款责任。合规方面,为防范风险,可优先对业主相关的资信进行调查,签订三方付款协议,增加第三方担保,让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并确保融资总额控制在应收账款的总额内。从A公司已经办理的业务来看,保理效果显著,呈现出共赢的局面:一是通过协助业主保理融资,解决了业主融资难的问题,实现了其信用增级,同时实现了工程款的提前回收;二是融资费用可与业主约定分摊,有效降低了资金成本,节约贷款利息支出;三是通过协助融资实现了与业主的深度合作,与业主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大中型施工项目的业主信誉普遍较高,保理清欠业务有较强的适用性。
(七)揭榜清欠的适用性
针对历史遗留的账龄久远、长期清欠无果的债权可采取揭榜式清欠。拿出债权金额固定百分比(超长期债权30%以上)重奖征求人才,在全公司内征集优秀清收清欠人才,充分利用员工资源,借力推进,为长期挂账债权的顺利回收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必要时,允许员工脱岗清欠。这种清欠方法的缺点是国内大中型施工企业有较大比例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企业应充分考虑国资委关于绩效薪酬相关管理办法,应做到合法合规,避免违规违纪行为。
(八)借助媒体舆论的适用性
对一些不按合同约定付款、付款承诺一改再改、长期恶意拖欠、结算久拖不决的业主,可合理借助地方影响力大的报纸刊登催款函,或向国家官方媒体渠道反映拖欠情况,或通过手机互联网直播反映拖欠情况等,形成舆论压力,实现收款目的,同时还能震慑其他恶意拖欠款项的业主。此种方法只适用于情节严重的恶意拖欠业主,不适用于有长期合作关系的业主,对于政府事业单位,尽量避免使用这种方法,否则不利于企业未来经营业务的承揽,得不偿失。此外,互联网扩散速度快,巨大的扩展效应很容易走向失控,此种方法应慎重使用。
受近年宏观环境约束,清收清欠工作已然上升到攸关企业“生死存亡”的高度,大中型施工企业作为行业领头企业既要保证能活下去,又要勇于担当,承担社会责任。这就要求企业求思、求变,在合法合规前提下,综合筹划,群策齐力,创新思维,努力找到突破口,让清收清欠工作有成效。
(作者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作者简介:张凯,男,1987年10月出生,汉族,山西太原人,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税务师、一级造价师,主要从事工程财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