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文物保护工程相较于现代建设工程的不同特点,其所产生的工程资料也具有一定特殊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施工单位在文物保护工程实施过程中编制及管理资料的困难。如何提高编制质量及对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呢?
近年来国家文物局陆续发布了《文物保护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行业规范、办法及要求,来规范文物工程施工、资料、验收的相关过程,但文物保护工程尚未形成统一的编制及管理模式。相当多的文物保护工程资料在编制形成后没有施工工艺、做法记录或是缺少工程维修相关有价值的内容信息。如何能够使其成为真实记录文物保护施工过程的载体,为后续保护、利用、维修提供可靠的依据,为编写相关修缮技术报告提供详尽的信息,是目前仍然存在的一项难题。如何将其落到实处呢?
完善人员配置,明晰岗位职责联动配合
文物保护工程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和修复因环境变化、自然灾害、生物病害等因素造成的文物本体破坏。由于导致破坏因素的复杂,造成了文物工程工期相对较长、内容复杂等情况。也为资料编制及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
完善人员配置。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无论是从规模还是体量上相较于现代建设工程都较小,常存在岗位配置不齐全、人员流动较大、一人多岗等情况。对资料工作重视不够,未设置或未能及时补缺相关专职资料岗位,常导致资料出现编制滞后、缺项或资料后补等状况发生。因此,需做到从文物保护工程准备阶段起,完善人员配置,将资料收集整编等工作部署有序。
明晰岗位职责。多数人概念上认为“专职资料员”就是负责填写和制作资料,所有的工程资料都应该由资料员填写制作,事实上并非如此。施工技术人员要编制各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材料员要对材料质保等资料进行收集;施工员要对施工记录等进行填写……资料员要对所有产生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分类、上报、存档等。因此,明晰的岗位职责使参与资料产出和收集过程的相关人员对自己负责的内容了然于心,避免了重复性工作。
做好分工联动。在资料产出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需要多个部门或单位传递的文件资料,如:工作联系单、设计变更通知单等。如果相关人员沟通配合不到位或管理流程设置不合理,很容易造成资料漏签、遗失、签章不及时等现象。所以,还需要各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同时协作联动,才能避免问题,保持文物保护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
了解资料分类,项目初期形成整体认知
每一处不可移动文物建筑都是独特的个体,都区别于现代建设工程中的标准化流程化施工。其工艺的独特性及所带有的保护和研究性质,也造成了文物保护工程资料目前的划分方式多种多样,没有统一标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施工单位在形成和保管资料过程中的归类混乱,也不利于管理查阅及后期组卷移交。
了解分类。文物保护工程资料产生于文物保护工程的全过程,应遵循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资料的保管和利用。文物保护工程资料按性质可划分为:施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综合资料;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施工安全资料;照片影像资料;竣工图,七类。
明晰过程。在整个文物保护工程的全过程中,如图1所示,以上七类资料都有不同程度产生。通过对项目各阶段资料的梳理,形成整体认识,各环节应形成哪些资料,产生的单位主体是谁。这即使资料整编时分类明确,也明晰了其产生和流转的过程。
收集整理。做好以上两步,最后只需要将对应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进行分类收集整理,必然会有条不紊,使其整体产生有机的联系和连续性,不会给工程资料收集整编造成程序的混乱、类项的遗漏及内容的缺失等情况,使最终形成的文物工程记录档案留下无法弥补的遗憾。
收集过程信息,突出特点彰显保护理念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二条中明确规定:“文物保护工程,是指对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壁画等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的保护工程。”第五条中明确规定:“文物保护工程分为: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迁移等工程等。”所以,文物保护工程的主体就是文物本身,必须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要全面地保存、延续文物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虽然在施工中采用“最小干预原则”,使用原工艺、原材料、原做法,维持原形制,但由于以往施工单位只重视保护施工过程本身,对文物保护工程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却不够重视。这就造成了很多重要文件、文字记录、图纸、表格、照片等必须归档保存的过程记载和历史信息资料收集缺失、与工程不同步。
重视保护过程记录,彰显文物工程特色。在施工开始前对文物本体保护现状及病害拍摄,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相关施工记录填报和施工影像留存,在施工结束后,再对工程维修后效果进行拍摄。如下图2所示的文物保护工程同部位同方位维修前、中、后对比照。
通过对文物保护工程维修前中后、施工中特殊工艺流程等相关影像的留存与收集,在形成直观的保护维修效果资料同时,也将一些特殊独有的维修工艺进行记录和保存,为文物保护中维修技艺的传承起到积极的作用。
做好竣工报告的编写,为后续研究提供依据。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重要工程应当在验收三年内发表技术报告,在众多文物保护工程资料当中,施工单位竣工报告,是最具有总结意义的工程全过程总结性书面报告,也是后续研究编写发表技术报告时的直接依据和重要支撑。竣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保存现状及病害、保护措施及工程做法、竣工效果、竣工自检与初步验收等内容。这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工作,可以有效促进文物管理单位在竣工后对文物进行有效保护、利用和管理,保证竣工验收后所编写的技术报告将施工技术管理经验、保护方法等进行交流和分享。同时也为文物建筑后续的预防性保护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强化培训学习,提高从业人员业务能力
文物保护工程中,施工单位相关人员是资料最初的填写及形成者,因此,施工单位应当强化培训学习,建立相关的制度,加强资料编制人员的业务学习能力。
学习政策法规。文物保护工程资料的编制必须依据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和文物行业规程等进行,近年来国家文物局先后发布了多项行业标准,规范、规定及办法等来规范文物工程施工、资料、验收的相关过程。只有在正确理解及通晓的基础上,才能确保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
学习专业知识。文物保护工程资料的编制不同于现代建设工程。编制人员既要具备建筑行业相关建筑材料、施工技术、建筑学、工程力学知识,又要对历史、文物、考古等学科具有一定的了解,具备文物保护理念和认识。因此必须掌握相关的文物保护领域专业知识,才能确保所编制的资料符合实际情况,满足文物保护工程相关要求。
学习档案管理知识。由于文物保护工程资料在内容、收集整理方面存在特殊性,除了政策法规、专业知识外,文物保护工程资料管理人员还要掌握档案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掌握管理全过程中需要收集和整理的各项程序内容材料,从而不断规范文物保护工程资料的编制内容和要求,提升整编水平。
近年来国家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视使文物保护工程数量有所增加,文物保护施工单位应在追求工期、质量及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提升文物保护工程资料的编制质量、完善其内容、丰富其内涵,让文物保护工程资料不再是为通过工程竣工验收而制作的产物。施工单位应充分认识到文物保护工程资料的重要性,认真梳理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总结资料整编管理的实践经验,通过建立健全人员配置等一系列做法,把好资料“编制关”。使文物保护工程资料真正成为有利于文物工程施工管理、技术研究、保护利用的高质量档案,促使文物建筑的真实性得到更好延续,从而为文物事业的发展发挥更加有效和积极的作用。
(作者单位: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