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结果构式是一种表达因果关系的构式,由动作和受动作影响产生的结果变化两部分构成,结果变化的语义指向即受动作影响产生变化的主体是本文研究的焦点。通过研究发现,汉语中的结果构式可以分为三种,事物指向型结果构式、动作指向型、动宾指向型。事物指向型中结果补语的语义指向的是特定事物,通常为表示人物或事物概念的名词,动作指向型结果补语语义指向的是谓语动词,动宾指向型则不特定指向某一个名词或动词,而是指向由“动作+客体”构成的完整事项。
【关键词】语义指向;结果构式;事物指向型;动作指向型;动宾指向型
【中图分类号】H1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198(2024)06—221—03
一、本文对于结果构式的界定
学界普遍认为“动词+结果补语”构造(verb—resultative complement compound、以下简称“VR”构造)例如“打碎”“咬破”“涂红”等即为汉语的结果构式,但是在实际使用中,VR构造可以灵活用于多个句式,如“把字句”“被字句”等,这些都可以作为单独的研究对象,本文探讨的结果构式仅为VR构造充当谓语的句子,根据动词是否及物,可以分为以下两个句式。
(1)A(动作主体)+VR+了;
(2)A(动作主体)+VR+了+B(动作的客体)。
本文所用例句皆取自《中国语补语例解》(侯精一,1999)或北京大学CCL语料库。
二、语言分析方法——语义指向
语义指向分析是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汉语研究者提出的研究方法。语义指向旨在弄清
句子成分之间的语义关系,一般指的是句子特定成分所包含的有可能在语义上与其他要素产生关联的特性或能力,陆(1993)和彭(2005)对于语义指向的分析介绍如下。
a.砍光了
b.坎累了
c.砍钝了
d.砍快了
e.砍疼了
f.砍坏了
划线部分在汉语中被称作“补语”,通过上述例句可以发现,与之产生语义关联的不仅仅有谓语动词(d.),还有动作的主体(b.e.)、客体(a.e.)、使用工具(c.f.)等,根据不同语境,补语的语义指向可以是主体、客体、动作本身等,本文将从语义指向的角度来分析汉语中的结果构式。
三、结果构式的分类
(一)事物指向型结果构式
1.主体指向型
主体指向型结果构式,指的是在不及物动词句当中,动作主体受动作影响而产生结果变化的构式。即结果补语的语义指向为动作的施行者或自然变化的变化主体。谓语动词一般由“睡、走、写、听、看、长”等可持续动词充当。同时,结果补语多由“累、疯、腻、烦、闷、傻、懒、糊涂、迷糊、怕”等表示人类的感觉或感情、或者如“高、粗、密”等表示事物属性的词语充当。例句如下。
(1)有话不能说,都快憋疯了。
(2)搬货搬累了。
(3)天天吃土豆真是吃怕了。
(4)树干长粗了。
如上述例句所示,在此类结果构式中,动词“憋”“搬”“吃”“长”都是持续性动词,
结果补语“疯”“累”“怕”“粗”均为表示感情、感觉或属性的形容词。表示动作主体长时间持续做某个动作,导致产生了后续结果。无论是动词还是结果补语,指向的均是动作主体。朱德熙(1982)曾指出,汉语中谓语一般由动词或形容词承担,因此,上述例句可以改写如下,更加直观地观察到原因事象和结果事象。
(1)(我)有话憋着不能说。→(我)快疯了。
(2)搬货。→ 累了。
(3)(我)吃土豆。→(我)怕了。
(4)树干生长。→ 树干粗了。
2.客体指向型结果构式
客体指向型结果构式指的是主体对客体施加某种作用,导致客体发生状态变化。动词通常为及物动词,结果补语通常由表示状态变化的动词或形容词充当。例句如下。
(5)花生都炒糊了。
(6)这是整套的茶具,别拆散(san)了。
(7)你能撞响那口大钟吗?
以上例句当中,动词“炒”“拆”“撞”属于持续性及物动词,动作的主体是人,结果补语从语义指向上来看分别指向“花生”“茶具”“大钟”,即动作的对象(客体)。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句子中的动词词义中并不包含“糊”“散(san)”“响”的结果状态,这些句子之所以成立,与动作进行的力度、持续的时间、频率等相关,本文将此命名为“非必然性结果构式”。为了方便观察原因和结果,可以将上述例句拆分为。
(5)(主语)炒花生。→ 花生糊了。
(6)(你)拆茶具。→ 茶具散(san)了。
(7)(你)撞那口大钟。→那口大钟响了。
3.主客体以外的第三者指向型结果构式
主客体以外的第三者结果构式,指的是受动作影响的既不是做动作的主体,也不是动作的对象,通常指向的是做动作时用到的道具、人的身体部位、或者是原材料受动作影响下而产生的新事物等。而结果补语的语义指向的也是这些第三者。例句如下。
(8)斧子不小心砍坏了。
(9)哭红了眼睛。
(10)第一个坑挖深了。
在例句(8)中,谓语动词“砍”的主体和客体都被省略了,但我们可以推测出主体应该是人,客体可能是树木等物体,该动作所包含的结果通常是动作客体受动作影响产生“断了”等状态,主客体之间的第三者“斧子”在一定条件下才会产生“坏了”的结果,即与动作的力度、持续的时间等因素有关;例句(9)中动作“哭”作为不及物动词并无客体,也并不含有“红(颜色)”这一语义特征,其和结果补语“红”并无必然关联,但是由于“哭”所使用的部位是眼睛这一身体器官,最终导致了这一身体器官的结果变化;例句(10)中动作“挖”的主体是人,客体应为“土”,其长时间进行的结果是产生了“坑”这一新事物,结果补语指向的是“坑”这一新事物,并且是对其的评价,即最终呈现的效果偏离了作者的期望,比期望的深了。在该类型的结果构式中,充当结果补语的多是以下形容词。
矮,薄,草,长,丑,粗,错,短,多,肥,高,厚,坏,宽,美,浅,软,少,深,松,弯,稀,细,小,斜,硬,圆,窄,直,结实,整齐,周密……
为了便于观察原因和结果及其语义指向,以上例句也可以拆分为。
(8)用斧子砍(树)了。→ 斧子坏了。
(9)哭了。→ 眼睛红了。
(10)挖了第一个坑。→ 坑太深了。
(二)动作指向型结果构式
动作指向型结果构式指的是在这一构式中,结果补语的语义指向的并非某一具体事物,而是谓语动词。从笔者收集到的例句来看,这一类型的结果构式中谓语动词既有“砍”、“按”、“办”等的可持续性动词,也有如“猜”等的非持续性动词。结果补语大多由“歪”、“准”等这样的表示对动作的评价、或如“好”、“住”、“完”等表动作完成度的词语承担。例句如下。
(11)这一刀砍歪了。
(12)谁能猜透他的心思呢。
(13)没想到把这件事办砸了。
(14)穴位要按准。
(15)商品价格要控制住。
(16)没嚼完就咽下去了。
从《中国语补语例解》中收录的例句来看,在动作指向型结果构式中充当结果补语的通常是以下形容词。
迟,久,紧,快,慢,猛,偏,巧,轻,熟,透,晚,严,早,重,准,充分,合理,熟练,周到,周密,仔细这些形容词并非是修饰事物属性的,而是修饰动词的。具体而言,修饰的是动作的完成度、动作的准确度或对其进行的评价。从功能上而言,更接近于副词的用法。因为此类构式中动作和结果补语紧密相连,所以无法像事物指向型构式那样清楚地拆分出原因事象和结果事象。
由于在汉语中不存在格标记,因此在动作指向型结果构式当中,充当结果补语的形容词究竟指向的是动作主体、还是动作客体、还是作为副词修饰动词的,并不能从形式上进行判断,必须从意思上来进行辨别。如果上述例句修饰的是动作主体或客体,那么可以将其改写为以下形式,改写后的语义关系都是明显错误或者有歧义的。
(11)刀→ 歪了。(×)
(12)心思→ 透了。(×)
(13)这件事→ 砸了。(?)
(14)穴位→准。(×)
(15)商品价格→住。(×)
(16)食物→完了。(?)
然而,如果将动作和结果补语放在一起,改写为以下状语的形式,每句话的逻辑关系都是成立的。
(11)砍(得)歪了
(12)猜透了
(13)办砸了
(14)按(得)准
(15)吃完了
(16)控制住
因此,此类结果构式相对于第一类,结果补语在语义上指向的是动作,是对动作的完成度或者对动作完成后的结果进行的评价,称为“动作指向型结果构式”。
(三)动宾指向型结果构式
动宾指向型结果构式,指的是与结果补语相关的,并非具体的人或事物,也非某一个特定动作,而是由“动作+客体”构成的完整事件。结果补语语义指向的部分含单独的主谓关系,表示的是一个动宾构成的整体。例句如下。
(17)他编瞎话编惯了。
(18)他摆谱儿摆惯了。
(19)今年插秧插早了。
(20)他等他女朋友等烦了。
在例句(17)当中,谓语动词是“编”,结果补语是“惯”。从语义指向上来看,结果补语并非单独指向谓语动词的“编”或其宾语“瞎话”,而指向的是由谓语动词加上其宾语组成的词组。例句(18)(19)(20)也同样,结果补语“惯”“早”“烦”分别指向“摆+谱儿”“插+秧”“等女朋友”具体事项。通过转换为以下表达可以更清楚地观察到这种指向关系。
(17)他习惯于编瞎话这件事了。
(18)他习惯于摆谱儿这件事了。
(19)今年插秧这件事做早了。
(20)他对于等他女朋友这件事烦了。
根据笔者目前收集到的例句来看,动宾指向型结果构式并不多,充当结果补语的仅有“惯”和“烦”两例。“惯”字含有“经常做某事”的含义,“编”仅表示动作,并不含有时间或频率之意。“早”为表示时间的词,“插”仅表示动作,并不含有时间相关之意。例句(20)中的动词“等”仅表示动作,结果补语“烦”表示的是人的情绪,“等”这一动作和“烦”这一人类情绪并无必然关联。因此可以说,在动宾指向型结果构式中,谓语动词和结果补语的结合是自由的,二者即便无相通的语义特征也是可以成立的。
(四)动作指向型和动宾指向型之间的关系
在动作指向型结果构式当中,结果补语的语义指向谓语动词,在动宾指向型结果构式当中,结果补语指向的是谓语动词及其宾语,二者相互区别,但也有共通之处。可以说,动宾指向型是从动作指向型派生出来的,根据动词的性质,某些条件下,动作指向型可以变为动宾指向型。例句(11)—(16)当中的谓语动词“砍、猜、办、按、嚼、控制”虽然都是及物动词,但是其宾语都有明显特征,如“砍”通常可以理解为宾语是“树、木头”等物体,因此,在句子当中即便不出现宾语,也不影响听话人或读者理解。如果将其动宾关系补充完成,便成了动宾指向型结果构式,如下所示。
(11)砍这一刀砍歪了
(12)猜他的心思猜透了
(13)办这件事情办砸了
(14)按这个穴位按(得)准
(15)嚼食物嚼完了
(16)控制商品价格控制住了
然而,在动宾结果构式当中,有些动词如“编、摆、插”虽然也是及物动词,但是其宾语并无固定特征,动作和客体的结合是任意的,比如动词“编”除了“编瞎话”以外,还可以表示“编花篮”、“编辫子”等意思,读者或听话人无法仅根据动作来确定其宾语,必须要结合语境才能判断。因此在结果构式当中,也必须出现宾语,才能避免歧义。
总之,判断一个结果构式是动作指向型还是动宾指向型,必须结合具体语境。动作指向型和动宾指向型两者之间的转换关键在于动词的语义性质。即如果谓语动词是多义词,宾语特征不唯一,那就需要在构式中出现“动作+宾语”的形式来帮助读者或听话人理解句意。
四、结语
本文从语义指向的角度对汉语的结果构式进行了探讨,根据构式中结果补语的语义指向,可以将其分为三类,即事物指向型、动作指向型、动宾指向型。事物指向型结果构式又可以细分为动作主体指向型、客体指向型、主客体以外的第三者指向型。其中主客体以外的第三者指向型通常可以指向动作进行过程中所用的道具、动作进行所涉及到的人的身体部位、在动作作用力的影响下而产生的新事物。结果补语不仅可以表示受动作影响的主客体的状态变化,也可以是对新生事物的评价;动作指向型构式中结果补语语义指向的是谓语动词,通常是对动作的完成度、动作完成后的结果评价;动宾指向型构式中结果补语指向的是“动作+其客体”,动作指向型可以看作动宾指向型的省略形式,是否可以省略宾语主要取决于动词的及物性及词义。汉语中除了文中探讨的动补结构做宾语的情况以外,诸如“把字句”“被字句”等也可以表示结果状态,动补结构在这些句型中如何产生变化,动作和结果的结合是否受限制、受何种限制等问题尚未触及,这些将作为笔者今后的研究课题。
参考文献:
[1]吕文华.谈结果补语的意义[J].语言教学与研究,1982(10).
[2]陆俭明.语义特征分析在汉语语法研究中的运用[J].汉语学习,1991(1).
作者简介:李晓娣(1988—),女,汉族,河南南阳人,硕士研究生,商丘师范学院,助教,研究方向为中日对比语言学、外语教育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