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玉玲
(泰安市岱岳区水利局,山东 泰安 271000)
泰安市属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区域降水时空分布不均,且年际间变化大;空间上降水量由东向西递减。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6.97 亿m3,人均水资源占有量311 m3,不足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7;按耕地面积计算,单位水资源占有量为329 m3,仅为全国平均占有量的1/6,水资源利用形势严峻。
泰安市从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入手,出台《泰安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泰安市水资源管理办法》,2022 年又将《泰安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升级为条例,将节约用水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累计出台了取水许可、水资源费征收、用水总量控制等方面配套法规近20 部,初步建立了以《水法》为核心、多层次的节约用水配套法规体系。
2017 年12 月,泰安市启动水资源费改税,对577 家取用水单位进行了信息核实,清查252 家非法取用水单位;严格对取用水户申报的用水量进行审核,确保核定量与实际取用水量相符,税收刚性约束作用显现。
一是科学编制技术指标。编制完成多部规划,基本建立起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二是强化水资源论证,同时加强论证审查,在山东省率先开展了规划水资源论证与灌区水资源论证,严控高耗水、高污染项目。三是规范取水许审批。对于新增取水项目,严把论证报告审查、取水工程验收、取水许可发证“三个关口”,严格控制区域用水总量;对于办理变更和延续审批的单位,许可水量必须与实际用水量、水资源税(费)缴纳数额相一致,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批。
一是强化节水宣传。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城市节水宣传周”期间,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领导署名文章等形式,持续营造节水爱水护水的浓厚氛围。二是推进节水载体建设。重点开展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学校、节水型社区创建,形成覆盖各行业、各领域的节水载体建设体系。三是实行阶梯水价。水利、物价、财政等部门制定了泰安市城区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利用价格杠杆推进节约用水进程。
用水效率控制指标进一步降低,截至2022年底,万元GDP 用水量32.5 m3(按可比价),较2020 年下降16.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4.01 m3,较2020 年下降8.1%,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62 7,均超额完成省定目标。
泰安市顺利创建为全国节水型城市,并通过国家节水城市复核验收。6 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山东省水利厅技术评估与水利部检查复核,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现全覆盖。
山东康平纳集团有限公司的“筒子纱数字化自动染色成套技术与装备”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实现吨纱节水27%、节约蒸汽19.4%、节电12.5%、减少污水排放26.7%。山东阿斯德科技有限公司“退城进园”后,年置换地下水150 万m3。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积极应用外排废水处理回用和“零排放”技术,使循环水重复利用率达98%。
根据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将节约用水职责分别赋予水利、发改、工信、农业、住建等相关部门,水利部门虽然牵头牵总,但工业节水、农业节水、城镇节水管理工作都分散在各职能部门,部门间的衔接协商机制还不顺畅,履职尽责尚处于被动应付阶段。
由于一次性投入较大,且现行水价偏低,用水单位难以主动进行节水技术改进和使用节水器具。节水产品生产环节缺乏投资和税收的优惠政策,推广应用环节缺乏应有的激励政策,导致节水产品的研制和开发水平低,缺乏市场竞争力,直接影响了节水产品的推广及普及。
节水投入不足是节水技术推广缓慢、节水规划难以实施的重要原因。对于有些节水项目,如节水示范区建设、企业节水技改、水平衡测试等,缺乏应有的资金扶持。另外,城市供排水设施改造和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泰安市非常规水主要来源于再生水、雨洪水、矿坑水,但受扶持政策、技术标准、技术驱动力和管网建设等因素的制约,目前非常规水用水潜力还没有得到充分挖掘,还远远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效益。
将节水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市、县两级政府每年从水资源税中提取一定比例,设立节水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农业节水灌溉、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水资源节约保护、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非常规水利用、节水器具推广应用等。落实节水奖励政策,对在节水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扶持和奖励。
加强水情和节水宣传教育,依托各类节水载体、科技馆、文化馆等场所,建立节水教育基地,向全民普及节水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节水理念、节水效益和节水型社会建设重大意义,提高全民节水意识。
针对工业企业非常规水利用不足的问题,一方面制定有利于企业调整用水结构的扶持政策,比如对非常规水利用高的企业进行税费优惠、财政奖励,积极引导企业用水结构调整。另一方面,深化水价改革,通过价格引导企业加大非常规水的利用,从而实现企业优化用水结构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水法》《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社会用水行为。制定市县两级节约用水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对违法取用水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浪费水资源的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或给予相应处罚。进一步完善节水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建立完善的节水管理制度。
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将水资源节约主要指标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列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将各部门履行节约用水职责情况列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严格节水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