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国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 201102)
超早产儿(extremely preterm infant,EPI)是指胎龄<28周的早产儿[1]。出生胎龄小于24周的EPI因各系统发育不完全,存在高死亡风险和严重后遗症风险,称为生存极限超早产儿(periviable extremely preterm infant,PEPI)[2]。尽管新生儿和围生医学快速发展,救治率提高,但EPI仍是临床救治的难点,死亡率高。支气管肺发育不良(bronchopulmonary dysplasia,BPD)、坏死性小肠结肠炎(necrotizing enterocolitis,NEC)、早产儿视网膜病、早产儿脑损伤如颅内出血和脑室周围软化等早产儿并发症发生率高,导致神经、呼吸等多系统并发症[3-7],严重影响远期生存质量。进一步了解EPI死亡原因,提升超早产儿救治水平,制定针对性方案,是降低EPI死亡率的关键。
全球范围,EPI 占早产儿的4.1%左右,约占所有出生新生儿的0.39%[8]。美国EPI 约占早产儿人群的5%,占整体人群的0.7%[9],英国EPI占整体人群0.55%左右[10]。我国EPI的占比约为出生人口的0.1%~0.2%,远低于国际发达国家水平[11]。EPI产房放弃率高可能是主要原因,例如山东省一项队列研究结果显示,EPI 产房放弃率高达73%[12]。大量EPI未进入NICU接受救治。
尽管如此,EPI 在NICU 的死亡占比却很高。据笔者针对39家国内大型NICU的多中心调查研究显示,2016—2019年我国NICU住院死亡病例,EPI和超低出生体重儿(extremely low birth weight infants,ELBW)占比高达21.5%。但该占比仍低于国际发达国家水平。美国一项多中心研究显示[13],2010—2012年,多中心NICU死亡病例中,胎龄<25周EPI占比36%,25~28 周早产儿占比29%。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高、EPI救治意愿提升,国内新生儿死亡病例中EPI占比预期进一步提升。
EPI胎龄越小,病死率越高。我国两项大样本全国多中心研究显示:2010—2019年,27、26、25、24周EPI整体病死率分别为30.9%、39.0%、51.4%和64.7%[14];另一项来自中国新生儿协作网(CHNN)的研究显示,2019年,27、26、25、24周EPI病死率分别为10.3%、12.3%、24.8%和44.2%[15]。由于研究仅限于住院病例,产房死亡病例未计入,因此病死率可能被低估。此外,随着国内EPI中胎龄22~23周PEPI的救治意愿提升,EPI整体病死率可能增加。
我国多中心调查研究显示[16],2016—2019 年,NICU 中ELBW 死亡的主要原因包括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43.5%),重症感染(19.1%),NEC(9.4%),重症神经系统损伤(主要为Ⅲ、Ⅳ级颅内出血8.4%),BPD(7.7%)和窒息(6.9%)等。死亡日龄不同,主要死亡原因有差异。新生儿早期死亡(0~7天)的主要原因包括呼吸窘迫综合征(62.7%),重度神经系统损伤(10.2%),窒息(9.9%);新生儿晚期(8~28天)的主要死亡原因包括:重症感染(31.3%),呼吸窘迫综合征(27.4%)和NEC(22.1%);而新生儿期后(>28天~出院前)NICU主要死亡原因包括:BPD(41.2%),重症感染(37.7%)和NEC(14.9%)。上述数据相较于美国国家儿童健康与人类发育研究所(NICHD)研究[17],国内EPI神经系统损伤发生率更高,可能和国内EPI 出生窒息率(29.5%)和Ⅲ、Ⅳ级颅内出血发生率(10.9%)高有关。
早在2012 年,WHO 即发布了“全球早产儿行动计划(Born too soon: The global action report on preterm birth)”,致力于降低早产儿死亡率。早产儿救治提倡多系统、多维度综合管理,包括产前、产时、产后,甚至孕前管理等,建立和谐、高效的产科和新生儿科协作关系是关键。
EPI发生的高危因素包括习惯性流产,妊娠期并发症如高血压、糖尿病等。规律产检,管理妊娠期并发症,宫颈环扎,使用保胎药物延长孕期等,是预防早产的有效策略[18]。除上述策略以外,全国新生儿死亡原因多中心调查研究发现,我国NICU中ELBW死亡病例中22.9%为试管婴儿(in vitro fertilization,IVF)。其中24~25周的死亡病例中32.3%为试管婴儿[16]。IVF早产率高,而多胎是导致IVF早产的重要原因,双胎IVF早产率,可高达55%~70%[19]。而单胎IVF早产率仅为6.2%~7.7%[20]。国内为保证IVF成功率,降低IVF失败所致的医疗支出,患者和医师一般选择植入2~3个胚胎[21],显著增加IVF多胎、早产、死亡风险。美国部分地方州强制实施为IVF保险支付的政策,实施单胚胎植入,有效降低了IVF多胎发生率[22]。促进商业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可能是促进单胚胎植入IVF,降低IVF多胎、早产发生率的重要解决方案。
权威指南或共识所推荐[23-24],能够显著改善EPI预后,有效降低EPI 死亡风险的最佳临床实践,包括产前糖皮质激素(antenatal corticosteroid,ACS)、硫酸镁使用,预期超早产儿宫内转运至围生医学中心,产时预防窒息,早期无创呼吸支持,预防产房插管,采取脐带延迟结扎策略等。但国内相应的临床实践使用率仍有较大改进空间。以ACS 为例,2019年CHNN 的数据显示,23~27 周EPI 的ACS 使用率分别为37%、62.8%、70.3%、69.7%和74.3%,足疗程使用率更低[15]。国外发达国家,适宜人群ACS使用率多在85%以上。值得注意的是,国外ACS以倍他米松为主,国内以地塞米松为主,按照国际上主要指南推荐[23],地塞米松足疗程使用(q 12 h,4 剂,且和出生间隔24 h以上最优),至少需要60小时;而倍他米松(q24h,2剂),仅需要48小时,显然在特定情况下,如急产、限期分娩的早产儿产前使用倍他米松更容易完成足疗程使用目标。除ACS,其他最佳临床实践使用率也有进一步提升空间。如2019年CHNN 的数据显示[15],23~27 周EPI 的产房持续气道正压通气(CPAP)使用率仅为6.7%~17.1%,产房插管率则高达44%~90%,产房脐带延迟结扎的使用率仅为4.2%~21.2%。针对上述现状,需要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资源配置、加强培训、更新救治理念,并采用科学的质量改进方案不断提升最佳临床实践的使用率。
EPI各个系统和器官均不成熟,NICU的成功救治有赖于综合管理方案。不同日龄EPI 的死亡原因差异显著[16]。针对EPI新生儿早期死亡原因以呼吸窘迫综合征、重度神经系统损伤为主的问题,NICU可采用肺保护性通气策略,包括采用小潮气量通气,允许性高碳酸血症(permissive hypercapnia),选择适宜的呼气末正压(positive end-expiratory pressure,PEEP)等,合理应用肺表面活性物质、咖啡因等药物预防呼吸窘迫综合征导致的死亡;通过技术培训、团队组建、设备设施配备等提升EPI窒息复苏水平,预防产时窒息,加强保暖,减少低体温,采用床旁超声心动图检查指导动脉导管未闭合理化诊疗,维持循环稳定,减少血流动力学波动,以预防颅内出血等。而新生儿晚期死亡以重症感染、呼吸窘迫综合征和NEC为主,NICU仍需进一步采用合理化的呼吸管理策略,提倡母乳喂养,缩短中心静脉使用时间,合理化使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和NEC 发生。针对新生儿期后(>28天~出院前)NICU主要死亡原因为BPD、重症感染和NEC等问题,预防和有效救治上述疾病患儿,则需建立多学科协作体系。如重症BPD案例,要进行重要疾病表型评估,如肺实质病变、肺动脉高压和气道软化等。NEC容易合并短肠综合征、长期静脉营养容易导致胆汁淤积等,同样也需要新生儿外科、新生儿科、营养科等多学科协作诊疗。
国内EPI 治疗率偏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水平越低,治疗率越低。EPI 不仅在产房放弃率高[12],在NICU 放弃率也比较高。2019年CHNN 的数据显示,23~27 周EPI 的非医嘱出院比例分别为28.1%、43.5%、29.7%、27.9%和21.3%[15]。诊疗费用高、担忧并发症是导致国内EPI放弃治疗的主要原因。此外,国内尚未明确必须救治的胎龄范围。目前诸多发达国家规定对达到一定胎龄的早产儿需要提供常规诊疗,如日本、法国常规救治22周以上的早产儿,瑞士和澳大利亚则为胎龄超过24周的早产儿提供常规诊疗[25-28]。然而,国内EPI救治与否主要取决于家属意愿。
近年来,随着国内围生和新生儿救治体系建设,国内EPI救治水平提高,但降低EPI死亡率仍面临严峻挑战。因地制宜地制订救治最低胎龄标准,加强危重围生医学中心、新生儿救治中心和专业转运体系建设,提升资源配置,加强专业人员培训,提高最佳临床实践使用率等是提高EPI 生存率、降低并发症的重要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