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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经营完成后,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时间、程序对一个会计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缴纳税款进行汇算,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具有一定的时效性与精准性。首先,通常情况下,纳税人应在次年5 月末前对上一年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并按照法律规定,以会计利润为基础,将利润调整成为税法口径的应纳税所得额,并相应计算出应缴纳税款。其次,这项工作需要企业财务部门、业务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完成,财务人员将根据全年涉税行为、流程,重新对会计核算数据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保证税法口径与会计口径相一致。因此,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再次,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及管理会计、业财融合工作的应用,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对所得税工作的汇算清缴工作,并通过积极的筹划与管理,实现降低税收风险的同时,不断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个别企业管理层错误地认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财务部门的内部管理工作,与税务机关不存在关联,财务部门只要申报清缴后缴纳税款即可。同时,个别的企业管理层虽然能够认识到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与税务机关存在一定的关系,但没有强调汇算清缴与企业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使业务部门没有为财务部门进行汇算清缴进行必要的支持与配合,这样将直接影响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增加了企业汇算清缴工作的风险。
按照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税务稽查部门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后才能对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评估检查。但在实际运行中,一些企业由于人员素质、人员数量及工作重心等方面影响,并没有将主要精力放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上,致使企业在法律规定、纳税程序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增加了企业法律风险。同时,企业内部也没有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进行培训,个别财务人员在担任汇算清缴人员时,怕增加自身财务工作量,而出现抵触心理,也没有认真地学习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规定,自身业务能力无法适应税收法律相关规定,极大地增加了企业所得税法律风险。
目前,多数的企业通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人员,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提供专业性的指导、监督,使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质量与效率得到了有效的提升。而在实际工作中,个别中介机构执业人员在专业技能水平、职业道德、收费标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欠缺,甚至个别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与企业财务人员串通编制虚假的汇算清缴申报表,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税务风险。此外,一些中介机构为了低价竞争,出于成本的考虑,并没有对企业会计核算数据、涉税行为及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过多的调查与研究,使其提供的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材料与税收法律规定存在口径不统一等问题,不仅阻碍着企业汇算清缴工作的推进,也增加了企业税务风险。例如,一些事务所为了控制成本、多接业务,经常在业务繁忙时期招聘一些没有资质且专业水平与工作能力不强的员工,同时也没有对这部分员工展开培训,而是直接让其投入工作中,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作质量,浪费了大量成本。
通过调查得知,一些企业纳税人为了追求自身经济利益,通过不计收入、虚列成本费用等方式,使应纳税所得额被人为降低,不但使企业当期税收负担违规降低,还降低了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增加了企业被惩罚的风险。目前,企业通常采取以下财务造假来达到偷税目的:一是在收入方面,一些企业纳税人故意混淆收入确认界线,将正常收入归入免税或税率较低范围内,或者通过将收入确认为往来款,在适当的时候再转入收入。二是成本费用支出方面,个别纳税人将业务招待费列入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费用当中,以享受税前抵扣的优惠,也有一些企业还将采暖费补贴、交通补贴等列入福利费用当中。三是在列支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方面。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一些老板汽车保险费用、个人物业费等均属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这些费用按照税法规定是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抵扣的。而个别的企业将上述费用全部纳入生产经营费用当中,并在清缴时将此费用填列在申报表中予以抵扣。再如,个别纳税人将办公费用、差旅费都列入到工资性支出当中,以达到税前抵扣作用。四是一些预提、暂估费用的扣除。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企业不能将准备金和预提费用与费用、开支归为一类,必须把发生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种费用全部计算在成本费用里面,只有按要求行事,才能获取更多利益,满足需求。
目前,我国多数的企业能够重视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而在实际进行汇算清缴时,一些企业往往只重视年度汇算清缴,而忽视了季度清缴工作的重要性,没有考虑到季度与年度清缴之间存在的必然联系。
首先,由于企业年度汇算清缴工作是以季度预缴工作为基础的,因此,忽视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十分不妥的做法,也不利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有序开展。其次,在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当中,财务人员在申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由于财务质量、会计差错的存在,使申报的信息无法准确地反映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也无法满足税收法律口径对数据的要求。造成这些中小企业出现会计差错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这些企业没有建立起规范的财务核算制度,使企业账目比较混乱,财务人员在依据财务核算数据进行填报申报时,会由于财务数据的失实而增加企业税务法律风险。此外,个别企业在清算过程中,没有建立完善的汇算清缴流程,其中所得税汇算清缴自查工作就是被忽视的重要内容,这就导致相关税务部门开展审查工作时,企业很可能要承担偷税漏税的风险,这对于企业的名誉和利益等有着严重的影响。
首先,从税务征收机关的角度,应对辖区内纳税人进行普查,根据不同行业、企业税源、经营特点进行详细的分类,分析出重点监管的企业,并对一些有迹象无法可持续发展的企业给予重点关注。其次,对一些会计核算不规范、税收征管不科学的企业分为一类,在日后的税收稽查中给予重点检查。同时,对重点监管的纳税人要规范会计核算与税前抵扣事项,其中,税务机关应对通过制定实施细则等形式,明确重点监管企业哪些收入为免税收入、哪些收入应当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这样可以促使纳税人不断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水平与效率。在规范纳税人收入方面,则主要是对税前抵扣的成本费用在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方面给予必要的关注。此外,税务机关还要对纳税人税前抵扣项目进行完善,通过制定可抵扣内容标准与范围,在通过税务部门的详细审核,这种规范的管理体系不仅能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效率,还能进一步提升整体的企业管理质量。最后,还需要将这些内容和规定进行公布,最终实现纳税程序规范化、申报手续简单化、审批程序严格化。
目前,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是连接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重要纽带,为了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效率与水平,纳税人首先应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监管的作用,通过聘请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利用其在专业性、独立性方面的优势,为企业培养优秀的财务人员提供帮助,也可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内容进行严格的把关,降低企业税务风险。其次,通过聘请中介机构专家,帮助纳税人员管理层、工作人员树立起正确的纳税意识、税收筹划意识,带动纳税人内部各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积极为财务部门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提供数据支持,使纳税人的汇算清缴工作效率与水平取得有效的提升。再次,为了避免纳税人员与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串通偷税漏税,中介机构主管行政部门应强化对执业人员执业质量监管,使执业人员通过按照审计准则、税务准则独立、公平地开展业务,严守企业所得额红线,不断为规范纳税人员汇算清缴行为贡献专业力量。
首先,从税务机关角度出发,税务部门在收到纳税人汇算清缴申报表后,会依据“金税四期”系统对纳税人员相关收入的完整性、成本是否存在虚列等进行逻辑性的判断,判断纳税人经营利润、毛利率是否与同行业企业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为了降低税务机关认定企业为偷税、漏税的风险,纳税人员应结合以往申报材料、会计核算资料,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对自身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果进行排查。其次,纳税人应利用内部审计、税务师事务所力量,对汇算清缴相关收入、成本、费用等金额进行评估,一是评估汇算清缴中存在的管理漏洞,二是及时查找出会计口径与税务口径存在的较大差异,使汇算清缴申报表更加符合企业实际情况。此外,纳税人员在编制汇算清缴申报表后,应及时与当地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取得联系,避免因政策理解有误而面临税务风险。
财务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是确保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风险得到有效防范的重要因素,首先,纳税人应确保财务人员在编制汇算清缴申报表时能够按照相关税收法律与规章制度开展。同时,纳税人强化财务核算、内部控制、管理会计及业财融合工作,确保会计信息质量不断提高,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提供准确的会计数据,避免纳税人因会计核算差错而增加税务风险。其次,纳税人员应重视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参与地方税务机关开展的税收培训活动,使财务人员及时、准确地掌握最新税收政策,提高汇算清缴工作的水平。再次,在引进人才方面,纳税人员应面向财经院校吸引具备专业知识的财务人才,并通过委托培养、智联招聘等途径面向校园、社会招聘相关人才,为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展、风险防范储备合格人才。
首先,纳税人员内部应从思想观念上重视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促使财务人员、业务工作人员转变思想观念,通过绩效考核、制定相关制度等形式,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与义务。同时,纳税人财务部门应深入业务部门去宣传汇算清缴工作的积极意义,使企业业务部门能够真正为汇算清缴工作提供准确、及时的数据,让自己充分发挥自身的宣传工作、辅导工作以及督促工作。此外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人员碰到税务问题时,作为税务人员要积极、耐心地给予指导和帮助,促进他们可以顺利地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高纳税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风险防范的能力,首先,企业应重点关注汇算清缴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避免因会计数据失实,而给企业带来额外的财务风险。因此,企业可结合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制度、税务管理制度,对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流程进行明确,降低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因存在瑕疵而增加税务风险。其次,使财务人员真正了解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之间的界线与差别,使财务人员能够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开展税收筹划、汇算清缴工作。同时,企业管理层要重视并且解决税收管理中、汇算清缴中出现的问题,使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另外,还需要充分掌握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存在的偏差,如所得税和会计之间存在的不同,要求相关财务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实施相关对策调整不同,降低所得税汇算清缴出现风险的概率。
综上,在“金税四期”及管理会计、业财融合大背景下,传统所得税汇算清缴将面临极大的税务风险、财务风险,需要纳税人及时识别汇算清缴中存在的风险,并采取树立意识、人才培养、制度完善、强化监督等措施,来不断地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效率与水平,将税务风险控制在企业可控的范围内,确保企业税收负担不但降低,可持续地发展。■